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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园城: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2

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召开董事会,审议了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丁红晖、雷剑平、章海涛、黄颖、唐红燕及范红霞持有的浙江元集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集新材”)100%的股权,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等相关事宜。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交易中,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诚东先生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丁红晖、章海涛预计将成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成义、林海已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就本次交易所编制的《烟台园城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交易各方就本次交易所签署的协议文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方案具

备可操作性,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5、本次交易涉及的审计、评估相关工作尚未完成,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待审计、评估工作全部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届时我们将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再次发表独立意见。

6、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

独立董事:施建福、周巍、谭少平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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