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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龙电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陈丽红)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6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陈丽红)

2023年,本人作为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职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丽红,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00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会计系管理学硕士学位,2009年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行业标准制定专家,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起草组成员,审计准则英文版审核组成员,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学术类),湖北省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首批),湖北省审计学会副秘书长,美国休斯顿大学访问学者。长期致力于资本市场会计与审计研究,在《会计研究》、《审计研究》等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出版专著2部,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青年基金。

(二)关于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充分利用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参与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就审议议案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对议案进行表决。报告期内,本人对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董事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陈丽红552002

见,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公司财务状况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出席了3次年报审计沟通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年审重点问题、初步审计意见等事项进行了充分交流,督促会计师加快审计进度,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重视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出席2次股东大会期间,围绕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生产经营、行业情况等方面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不定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认真组织准备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时向本人传递会议材料,

专门委员会类别应参加次数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66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100
提名委员会2200

充分保证了本人知情权,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不存在妨碍本人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仔细核查,本人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需要,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无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发生。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 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无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 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无被收购事项。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 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用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及时完成了

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

(六)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王凤娟女士为财务负责人。王凤娟女士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换届。本人认为公司候选董事、候选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任职资格。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本着诚信、勤勉的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义务,切

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本人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加强与公司的沟通交流,更好地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陈丽红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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