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后,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2020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汉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证的。我们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签名:
阎 志 杜书伟 方 黎
吴奇凌 杨 芳 冯振宇
蔡学恩 胡迎法 戴小喆
魏泽清 冯 帆 张燕萍
肖 萍 刘传致 胡舒文
李邹强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