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相应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具体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范围:生产销售酒、生物材料及其制品(国家限制产品除外) 公司的兼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公司的兼营范围: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