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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水井坊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2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编制

2020年6月

目 录

一、 审议《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二、 审议《公司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三、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五、 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六、 审议《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的议案》

七、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八、 关于为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 审议《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

案》

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十三、 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议案之一:

公司董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导致的保持社交距离、聚会和宴席的管控,给高度依赖聚集型社交消费的白酒行业带来较大影响,使白酒消费需求减少。加之公司为保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总体以消化库存为主,使得公司上半年市场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下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加之社会库存的补充,公司收入与利润均实现同比双位数增长。但就全年整体而言,公司业绩仍出现一定下滑。报告期内,疫情的不确定性及国内外经济下行给行业与公司都带来了较大挑战。面对困难,公司迎难而上,以“简单化、精细化、数字化、区域化”为战略抓手,以“第一时间做正确的事”为合规指引,专注核心业务,从高速度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再度冠名《国家宝藏》,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全面升级品牌体验形式,丰富消费者体验感受;坚持高端化策略,积极推动高端产品动销;持续通过客户及消费者管理,建立数字化壁垒,推动业务全面增长。上述工作的扎实推进,为公司未来市场销售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持续推进合规内控,强化管理层领导力,切实保障公司快速成长

1、持续推进合规内控,严格控制经营风险。持续推进“第一时间做正确的事”的合规文化,通过线上课程、屏保宣传、邮件宣贯、微信推送及现场培训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商业行为准则及配套合规政策进行宣传和培训,不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拥有完善的“三道防线”,分别是业务管理部门、内控及法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通过定期对各项业务和流程的深入分析及检查,确保公司每一项业务都能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运行。

2、强化管理层领导力,提升员工敬业度。报告期内,公司与外部专家合作,建立健全领导能力模型,制定系统性的强化方案,进一步提升管理层领导能力;建立快速引进对标人才机制,针对公司未来业务增长点,为公司持续发展提前做好人才储备;针对员工敬业度调研结果制定有效的行动计划,并通过系列员工沟

通活动增强员工对公司、品牌及直属领导的认可度,从而提升员工敬业度与向心力。

(二)升级技术设备,加强节能环保,有效提升持续供应能力

1、优化供应商结构,缩短采购时间。报告期内,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公司在保证质量和供应稳定性的同时,不断探索粮食可追溯的路径,为实现粮食可追溯奠定基础;在其他采购方面,公司持续标准化采购流程、采购模板,通过整合比选、年度合同等方式,缩短采购时间,提高采购效率。与此同时,公司还对供应商资源进行了更为精细化的管理,通过分析、分类、评估进一步优化供应商结构。

2、降低物流成本,提升持续供应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供应风险评估及管理,对各类影响市场供应的因素进行追踪,提升对市场需求的持续供应能力;引进供应链相关设备,提高仓储发货及运输能力,发货效率较去年有较大提升;提升定制化生产能力,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物流作业自动化程度,吨酒物流成本较去年有一定下降。

3、专注配方优化,提升传统技艺。报告期内,公司坚持水井坊酒传统酿造技艺与现代技术管理相结合,运用多种质量控制方法和工具,有效保障公司产品质量稳定。同时,着力于传统技艺提升和创新研发,通过优化配方,减少批次差距;积极推进尝评系统研发,以提高尝评效率,实现尝评数字化管控。

4、升级技术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第二条具备国内领先水平的全自动化包装生产线已顺利投产,并完全达到设计产能;建立质量变更管理体系,对新产品及新项目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及管控;全面深入开展精益生产,打造国内标杆包装生产车间和酿酒车间;上线曲酒生产窖池档案系统,实现酿酒全过程的数据管控及数据追踪;推进精细化生产,提升原酒优品率。

5、注重节能降耗,加强环境保护。公司一向重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工作,在运营中努力减少并预防各类污染的产生,持续改进环境及节能减排绩效,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转良好,外排污染物符合国家及地方排放标准,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处理亦符合相关处置要求,

未发生任何突发的污染事件,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公司还积极推动精益生产,进行损失浪费分析,节能降耗,吨酒水耗/气耗持续降低。

(三)聚焦门店发展,着力渠道拓展,持续贯彻数字化营销策略

1、着力市场拓展,推动差异化营销。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深耕八大核心市场,以核心市场带动周边发展;另一方面,着力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点,以推动业务实现跨越式增长。同时,充分关注分销网络的拓展和产品结构的改善,并根据不同消费群体特点制定差异化营销策略,推动业务较快增长;深入了解区域市场特点,因地制宜制定营销策略,增强公司产品在本地的竞争力。

2、优化团购机制,提升宴席贡献。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专职团购团队,进一步优化“名酒进名企”等团购机制;升级传统渠道管理,持续重视烟酒店销售渠道的同时,搭建多渠道业务发展平台;优化经销商布局并提升经销商经营能力,进一步挖掘其覆盖的空白点、机会点,增加产品的铺市率。宴席方面,借助主题宴席扩大全品类产品在宴席场景的认知度, 促使井台及以上产品的占比提升;从全年来看,宴席本身的动销贡献占比也有明显改善。

3、拓展电商渠道,强化平台运营。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拓展新的销售方式和渠道,先后以授权店铺的方式发展了部分新平台业务;同时,对各平台的粉丝运营与会员运营进一步深度强化。在KA运作上,一方面,公司在KA业态较发达的重点省份开拓了有价值的当地连锁平台,并且将资源前置,推动业务发展;另一方面,对于成本不断攀升的平台,进行了有效调整与退场,在保证整体规模不大幅度下降的前提下,维持了整体的投资回报率。

4、贯彻数字化战略,推动业务全面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在业务领域持续贯彻数字化战略,力图通过客户及消费者管理,建立数字化壁垒,推动业务全面增长。具体来看,2020年公司全面考量了所有数字化营销系统的整体联动,开展了多层级、多部门、多行业的调研工作,促进数字化系统全面整合提升。

5、聚焦门店发展,提升团队专业技能。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门店发展,灵活调整政策,实现核心门店和潜力门店业绩的良性健康发展。全年来看,此项举措也促使公司签约门店数量达到较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简化了销售人员的考

核机制,以便销售人员能够全力聚焦核心门店服务及销售;同时,不断完善销售人员培训体系,扩大内训师团队,通过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提升一线销售团队的专业技能。

(四)升级品牌沟通主题,创新品牌体验形式,持续践行差异化品牌发展理念

1、独家冠名“国家宝藏”,有效增强品牌声量。报告期内,公司再度携手央视,独家冠名央视现象级文博综艺《国家宝藏》栏目,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同时,围绕品牌沟通主题开展了系列创新举措,包括无人机六城地标巡演,高铁专列“宝藏号”定制并开通,国宝明星受邀拍摄宝藏大片等,为传统文化赋予新生的同时,极大增强了品牌声量。此外,公司继续借势CCTV综合频道高品质新闻栏目,铸就品牌高度;延续央视体育频道的差异化传播,以多元化布局加强消费者广度和深度的触达。

2、升级产品结构,扩大品鉴会规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探索细分市场机会,升级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了品牌的关注度和话题度。此外,公司在2020年还对高端品鉴会进行了规模化运营,将品鉴会由过去聚焦核心省份逐步扩大至全国28个省份,活动数量也有较大增长,助力品牌在全国更大范围内培养更多忠实用户。

3、优化品牌体验触点,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强数字生态圈的投资深化。一方面,与知名数字终端品牌深度合作,优化消费者在各个数字终端品牌的体验触点;另一方面,继续保持技术驱动营销的创新力,精准锁定目标消费者,建立用户认同及参与感。与此同时,公司还通过全渠道精准化会员运营工具,完成消费者“吸引→招募→转化→推荐”的转化闭环,有效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

4、创新品牌体验形式,丰富消费者体验感受。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对品牌体验活动进行了策略及形式的全面升级。投资策略方面,持续聚焦“核心市场”及“核心门店”投资,确保投资效果最大化;完善高端品鉴会类型,针对不同产品线的目标人群,定制不同品鉴会形式,实现消费者体验精准化。活动形式方面,保留“壹席”、“菁宴”两大体验形式,借助与《国家宝藏》合作契机,加入“国

宝”体验内容,丰富消费者体验感受;同时,在多个重点市场成功试点以“非遗体验”等形式为核心内容的品牌体验活动,用“酒”为媒介凝聚有共同爱好的消费者圈层。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5,712,643.18元,实现营业利润964,683,716.10元,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731,325,826.89元,营业收入较2019年减少了15.06%,营业利润较2019年减少了12.43%,净利润较2019年减少了11.49%。

三、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1、白酒行业总体仍呈增长趋势,但增速有所放缓。2020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740.73万千升,同比下降2.46%。全年规模以上白酒企业累计完成销售收入5,836.39亿元,同比增长4.61%;累计实现利润总额1,585.41亿元,同比增长13.35%。(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强者恒强、弱者恒弱。报告期内,规模以上白酒企业数量持续减少,深受消费者信赖和具有传承底蕴的头部品牌影响力更加凸显;从整个行业来看,销售数量、销售收入、营业利润均向优势产区、名优品牌、战略大单品集中,其增长速度明显快于行业平均速度。而疫情和马太效应的叠加更加速了行业洗牌,经销商及终端将进一步投向市场份额大的全国知名品牌及区域龙头品牌。

3、高端化的长期基本面依然存在。一方面,疫情影响了消费者对食品安全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态度,使得 “少喝酒、喝好酒”的理念再次深入人心,客观上为高端品牌创造了较为有利的市场地位,使其更容易抓住消费者的观念转变从而推动高端化。另一方面,消费升级的趋势仍旧存在,二者的叠加客观上提高了消费者对高端白酒的需求,加速了白酒高端化的进程。

4、企业逐步从提供产品向提供服务和体验转变。一方面,白酒作为一种情

感消费品,需要与消费者产生情感、价值的共鸣;另一方面,白酒作为历史与文化的产物,消费者对其本身需要一种文化认同感。伴随消费升级和审美升级,融入文化属性、个性差异、内心归属的服务和体验将成为消费者选择白酒品牌越来越注重的因素,也成为白酒企业提高产业附加值的核心方向,品质和文化的叠加将是未来酒企打造品牌的必然趋势。

5、行业政策调整加剧了行业竞争和行业结构分化。2020年初开始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将“白酒生产线”从“限制类”产业中移除,白酒产业不再是限制性产业,这使得优势产区和优势资源得以发挥。同时,产业生态体系也开始重构,一方面在加剧竞争中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外部资本的良性竞争进入白酒行业。

6、“酱酒热”持续升温,引发全渠道追捧。与2012年酱香潮不同,这一轮酱香型白酒主流企业更加关注消费者,纷纷加大投入深耕消费市场,使得酱香型白酒消费人群尤其是高端消费人群大幅度扩展。另一方面,由于酱香型白酒的强势定价能力,促使经销商竞相抢夺重要商业资源,引发全渠道追捧;而由于酱香型白酒产能的短缺,各类资本也迅速投身酱香潮试图分一杯羹。

7、疫情的来临加快了白酒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步伐,也为酒企提供了契机去改进端到端的供应链管理体系,打造基于数字化系统的客户及消费者管理。各白酒品牌纷纷加大数字化投入,不断探索酒业新零售、新场景应用。而数字化营销、数字化运营、数字化管理在白酒行业竞争中正在由做与不做向如何做的更快、更好转变。

8、中国酒业协会《白酒年份酒团体标准》的发布和工信部全国白酒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启动,一方面标志着行业管理日趋规范,另一方面,这也意味着国家在扶持优质酒企的同时,加速淘汰落后产能,为白酒行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二) 经营计划

2020年,国内外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同时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全年整体业绩出现了一定下滑。2021年,面对疫情反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公

司将继续以“简单化、精细化、数字化、区域化”为战略抓手,迎接挑战、把握机遇、找准方向坚持做正确的事情,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健康、较快的发展。2021年,公司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增长43%左右,净利润增长35%左右的经营目标。因公司酱酒项目最终协议仍在谈判中,该数据不包含酱酒项目可能对公司财务带来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

在市场销售方面。继续精耕核心市场,促进核心市场加速成长;优化销售拜访覆盖标准,持续打造高效的业务团队;关注市场价值链变化,确保厂商共同发展、共同获益;持续拓展团购渠道,升级产品组合,力争发掘更多适格合作伙伴;精细化运营消费场景,强化宴席及送礼两大场景营销;进一步整合数字化系统,多角度拓宽数字化系统应用,实现数字化转型;稳步有序推进高端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公司核心品牌的竞争力。在品牌建设方面。持续推进水井坊品牌内涵建设,不断寻求品牌差异化沟通突破点;不断丰富产品故事,通过核心客户及意见领袖触达消费者,提升高端产品的价值感;进一步深耕市场,集中资源打造全国核心重点区域;不断优化次高端核心品,积极布局高端产品线,为消费者提供更高价值感的产品体验;放大数字营销领先优势,优化企业品牌投资效能;通过行业标杆的高端品牌体验,打造高端白酒核心消费者圈层;优化品牌沟通与消费者培育形式,建立品牌共鸣,进一步提高高端消费者试饮率及圈层流行度。在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继续坚持以合规为导向,围绕“第一时间做正确的事”的合规理念,确保公司所有业务都能在合法、合规、合理的范围内运行;持续优化人员组织架构,确保人员投资和配置符合业务发展需求;持续建立科学酿酒体系,树立员工“工匠精神”,进一步提升原酒的产量和质量;持续通过工艺设备革新升级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人员劳动强度,改善工作环境。

(三) 可能面对的风险

1、疫情反复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在高度依赖聚集型消费的白酒行业,疫情的反复将导致消费场景再次受限,零售业态将受到负面冲击,市场对企业供应链、客户服务及资源投放的应变能力及效率要求也会进一步提高。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拓宽销售渠道、加快数字化转型、提高线上销售水平等方式缓解疫情

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强化团队的敏捷力及执行力,以便有效快速应对疫情变化。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大中型酱酒企业的快速崛起,将抢占浓香型白酒的市场份额,虽然暂时并未对主流产品产生较大影响,但大量的白酒高端、次高端消费群体被抢占,将影响浓香型白酒的远期利润点。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差异化营销模式,深耕目标消费群体,挖掘更多消费场景和机会;同时,通过差异化品牌沟通,向消费者提供更高价值感的产品体验,以获得更多消费者的品牌共鸣;另外,积极与酱香酒品牌合作,拓展公司产品销售品类。

3、行业政策风险。2020年初开始施行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解除了对白酒产业的限制,这给白酒行业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加剧了行业竞争。而新版目录也对白酒行业生产技术、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诚信体系、溯源体系等各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拓宽渠道通路、深耕品牌运营、革新工艺设备、提高生产标准等方式应对政策调整带来的挑战。

4、生产成本上升的风险。近年来,国内生产成本日益上升,同时政府环保督查力度加大,这导致白酒包装材料和生产相关辅料价格持续上涨,公司经营成本日益增加。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通过优化生产方式、促进管理模式科学化,进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二:

监事会2020年度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召开会议的次数5
监事会会议情况监事会会议议题
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4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9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9月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10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在<公司章程>中增加经营场所条款的议案》
九届监事会2020年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据监事会所知,公司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制度。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的评价,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能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资产收购、出售事项。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据监事会所知,公司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情形发生。

六、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2020年度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是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七、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及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以风险控制矩阵为基础、管理制度、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为工具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且对公司的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进行有效的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估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比较有效执行,基本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据监事会所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及重要缺陷。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监事会

议案之三:

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 公司资产负债状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如下:

公司资产总额436,67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6,521.48万元,固定资产53,385.85万元,在建工程22,962.49万元,投资性房地产955.64万元,无形资产12,278.58万元,长期待摊费用202.34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747.54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622.55万元。资产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2,078.31万元,增加比例

10.66%。

公司负债合计223,077.83万元,其中:流动负债221,610.67万元;非流动负债合计1,467.15万元。负债合计较上年同期增加39,679.04万元,增加比例21.64%。负债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应付账款和应付股利增加。

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13,598.64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13,598.6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为0.00万元。股东权益合计较上年同期增加2,399.29万元,增加比例1.14%。股东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本年盈利73,132.58万元,股利分配70,828.57 万元。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51.09%,较上年同期46.48%增加4.61个百分点;流动比率为1.47,较上年同期1.68下降0.21;速动比率为0.63,较上年同期0.84下降0.21。

二、 主要财务指标及分析

202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132.58万元,其中:

营业利润96,468.37万元,营业外收支净额-673.15万元,所得税费用22,662.64万元。

1、 市场销售

酒业情况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导致的保持社交距离、聚会和宴席的管控,给高度依赖聚集型社交消费的白酒行业带来较大影响,使白酒消费需求减少。加之公司为保证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总体以消化库存为主,使得公司上半年市场销售受到较大影响;下半年,随着疫情防控形势的好转,加之社会库存的补充,公司收入与利润均实现同比双位数增长。但就全年整体而言,公司业绩仍出现一定下滑。本年酒业销售收入较上年下降15.08%。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0,571.26万元,较上年度353,869.49万元下降

15.06%。

其中:酒类产品收入300,429.91万元,较上年度353,761.74万元下降15.08%

2、 盈利能力

a) 销售毛利率:公司酒业产品销售毛利率84.19%,较上年度82.87%增加1.32个百分点。毛利率上涨的原因在于:

2020年毛利率上涨原因主要系毛利较高的产品占比增加;b) 期间费用率36.57%(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研发费用及财务费用),去年同期为36.55%,体现和反映了在规模、品牌、市场扩张和人才方面的投资匹配效应。

3、 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a) 2020年度管理费用发生额27,950.44万元,比2019年度发生额24,980.96万元增加了11.89%,管理费用增加的原因:

2020年经营办公费增长约1,301.14万元,主要为咨询服务,折旧摊销费增长约

905.64万元,工资福利增长约517.98万元,修理及装修费增长约419.60万元。b) 2020年度销售费用发生额84,081.85万元,比2019年度发生额106,441.20万元下降了21.01%,主要原因系疫情影响市场费用和品牌建设投入减少所致,广告促销费同比下降21,607.96万。c) 2020年度财务费用净收入额 2,296.48万元,比2019年度发生额2,308.27万元,

减少了0.51%;

d) 2020年度计提公司减值损失1,255.06万元,较去年同期503.31万元增加149.36%,增长原因主要是本年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436.89万元。e) 2020年度所得税费用22,662.64万,较去年同期27,359.01万元减少17.17%,主要系营业利润下降所致。

4、现金流量

a) 2020年度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2,533.46万元,较上年同期124,261.05万元增加8,272.41万元。b) 2020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532.38万元,较上年度86,773.60万元减少2,241.22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减少的主要原因系:

?本年因销售下降引起销售收款的现金流入减少44,783.46万元?本年支付的各样税费较去年同期减少10,046.74万元。?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相关现金同比减少31,046.04万元。c)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

249.15万元。

d) 2020年支付股利54,189.66万元。e) 2020年度,公司每股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从上年的2.54元上升至2.71元,每

股增加0.17元。f)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73元,较上年度1.78元减少0.05元。

5、股东收益情况

公司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32.58万元,较去年同期82,628.13万元减少9,495.55万元;每股收益1.4972元,较去年同期1.6917元减少0.1945元/股。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主要会计数据单位2020年度2019年度增减比例%
300,571.26353,869.49-15.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73,132.5882,628.13-11.49
总资产万元436,676.46394,598.1510.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万元213,598.64211,199.361.14
每股收益(摊薄计算)元/股1.49721.6917-11.50
每股收益(加权计算)元/股1.49721.6917-1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48601.6489-9.88
每股净资产元/股4.374.321.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1.731.78-2.56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计算)%34.4441.60-7.1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4.1840.55-6.37

议案之四: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年末未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母公司报表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731,325,826.89706,502,431.2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减:分配19年现金股利708,285,702.10708,285,702.1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826,569,919.20862,084,618.24
本期可供分配利润849,610,043.99860,301,347.34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五:

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2020年报摘要》经公司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年报摘要于2021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开披露,年报的主要内容《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均已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各位股东审议,请各位股东在审议以上议案时一并审议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全文查阅,可在网上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下载或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六:

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报告期内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共计150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6年。2021年度聘请普华永道中天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用拟为:不超过人民币165万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详见附件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2。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七: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稳健及可持续发展,考虑公司在运营及发展战略上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拟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集团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60,000万元。

同时,公司拟向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申请无担保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0

万元。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议案之八: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拟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上市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成都江海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成都瑞锦商贸有限公司、成都水井坊酒业有限公司、成都腾源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的集团综合授信60,000万元,各公司对其他公司在授信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九: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公告》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作相

应调整,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相关条款。

原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范围:生产销售酒、生物材料及其制品(国家限制产品除外)公司的兼营范围:生产销售包装材料、设备;工程设计、制造、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原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变更后的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主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销售

公司的兼营范围: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销售;食品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十:

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职业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合法权益,降低其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引致的风险,以激励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和高级经理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授

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相关事宜。责任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被保险人:1、投保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经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保险合同承保的非故意违法行为而被他人提出民事赔偿请求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金,以及被保险人为应对持股行权而产生的行权响应费用、被保险人为避免或降低因赔偿请求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产生的危机管理费用、被保险个人因遭受个人非证券类赔偿请求而产生的法律服务费用,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具体分项限额以承保方案中约定为准。

承保范围:全球,但投资者民事索赔会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港澳台地区)的相关法律

承保期限:12个月(自保单签署之日起)

保险费:全部预计50万元以内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

议案之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现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相关各方协商并报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John Fan(范祥福)先生、ChuChunHo(朱镇豪)先生、蒋磊峰先生、Samuel A.Fischer(费毅衡)先生、SanjeevChuriwala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鹏先生、马永强先生、李欣先生为公

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共同组成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各位被提名人简历及相关声明详见附件3-9。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董事会议案之十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九届监事会已经届满,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并提名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如下:陈岱立女士、Derek Chang(张永强)先生。另外1席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各位人员简历见附件10。

请各位股东审议。

水井坊股份监事会

议案之十三: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我

们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独立、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参与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事务及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专业特长,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性建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0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我们没有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影响,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我们的专业涵盖了财务、管理、法律等领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制度,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我们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郑欣淳(离任):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计算机科学专业,理学硕士,美国芝加哥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MBA)。历任L亚洲基金公司(L Capital Asia)执行董事,贝恩亚洲资本(Bain Capital Asia)副总裁,波士顿咨询集团管理咨询顾问,上海碧科清洁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战略执行官,鲍尔太平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董事总经理、资深顾问、亚洲复兴资本合伙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冯渊: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总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审委专职委员,华西证券投行总部质量控制部总经理,华西证券总部内核委员,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现任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戴志文:税法硕士、法学硕士、律师。历任美国海斯?柯利律师事务所中国法律顾问、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壳牌(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美国贝克?麦坚时律师事务所(Baker & McKenzie)律师、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Foerster)律师、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

协会风险投资和私募股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聚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现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私募基金与股权投资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国际业务研究会委员、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安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学士,美国达特茅斯塔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商务部亚洲司副处级干部。现任美国笛卡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阿灵顿汽车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欣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杉识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上海鹏爽投资管理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上海碗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市车镇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江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

2020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议,我们均按时出席了本年度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前我们都主动调查、收集作出决议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会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

1.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郑欣淳女士参加了2020年的三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分析、讨论了白酒行业面临的挑战和竞争格局,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对公司未来战略规划也进行了深入探讨。

2.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代总经理、财务总监候选人资格进行了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了提名建议。同时就公司董事候选人及所聘任高管的提名选聘程序、任职资格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3.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并对公司在2020年报中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考核,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同时,还对2020

年度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等议案进行了审议。4.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内外部审计、内控及风险防控工作。主动了解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并从专业的角度发表意见和建议,保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2021年1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2020年年报审计第一次工作汇报、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详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审计前所做的准备工作情况。

2021年1月25日,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参加了无管理层参与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对审计机构在本次审计、沟通过程中的计划、时间安排、障碍、难点、焦点进行沟通,对审计、沟通过程中发现问题的管理建议进行沟通,并对管理层在维护会计账册记录,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方面的表现发表了积极肯定意见。2021年4月23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0年年报审计第二次工作汇报、沟通会议,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进度汇报书》及管理层提供的未经审计的会计简表,并听取了内审工作计划、风险内控合规方面的情况汇报。

2021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委员以通讯方式参加了2020年年报审计第三次工作会议,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事项。另外,审计委员会还对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涉及的重要事项进行了审阅。

(三)股东大会会议

我们均按时出席了本年度的股东大会。报告期内,我们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均表示同意。

(四)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及考察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同时,利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来公司办公的机会,在相关部门、人员的配合下,深入公司现场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并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因2020年度受疫情影响,部分独立董事到现场工作时间未满10个工作日,但均采用视频方式出席了所有董事会。

2020年6月6日、10月30日我们对公司土桥厂区、水井坊博物馆进行了实地考察并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按照规定作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20年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客观地对公司2020年所有的担保事项进行了严格的核查和监督,认为公司的担保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建议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及高管的提名选聘程序、任职资格等发表了独立意见。

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及薪酬情况,并对公司在2020年报中披露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了考核,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1、公司已按照《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7号》的有关规定并经2009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修订了《公司章程》,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12]37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公司已于2013年4月7日在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关于分红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分红决策程序及机制、对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及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具体条件、发放股利条件、听取独立董事及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等。

3、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要求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并

经2020年6月6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其决策程序合规,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独立意见,且在实际执行中完全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要求。

(五)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关承诺。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年,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程》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在发生重大事项时相关信息能得到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为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及公司治理合法合规程度,公司强化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学习,编制了《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监管的政策解读》、《新版证券法学习材料》等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讨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20年按照上交所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共披露临时公告36份,定期报告4份及相应文件。同时,我们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对重大事项内幕信息知情人均按相关规定做好了登记备案。

(七)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真核查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内控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形成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董事会以及下属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6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提案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执行委员会、提名与公司治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共四个专业委员会。报告期内各专业委员会对各自分属领域的事项分别进行了审议,运作规范,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总体评价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1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判断原则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独立董事:冯渊、戴志文、张鹏附件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事前认可意见

基于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的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能够胜任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同意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冯渊 戴志文 张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2: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有关规定要求,在本人所了解的事实范围内,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盈利水平、资金需求、股东回报等因素,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和维护股东利益;同时符合《公司章程》、证监会及上交所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不存在大股东套现等明显不合理情形或者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等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可以满足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符合有关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任职条件,同意将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

独立董事:冯渊 戴志文 张鹏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3:

董事候选人简历

1、JohnFan(范祥福),男,64岁,国籍:中国,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学士。历任嘉士伯啤酒(香港)有限公司大理啤酒总经理、中图节能科技(常州)有限公司总经理、伟志控股有限公司集团采购总监,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董事、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ChuChunHo(朱镇豪),男,55岁,国籍:中国,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巴拿马商帝亚吉欧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总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大陆地区总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代总经理。

3、蒋磊峰,男,42岁,国籍:中国,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拥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资格。历任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财务控制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高级绩效管理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商务财务总监,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

4、SamuelA.Fischer(费毅衡),男,53岁,国籍: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南澳大学金融与市场学士学位。历任高露洁越南(东南亚)公司销售总监,高露洁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公司总经理,高露洁越南(东南亚)公司总经理,帝亚吉欧东南亚区执行董事,帝亚吉欧中南半岛区总经理,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大中华与亚洲区总裁,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5、SanjeevChuriwala,男,51岁,国籍,印度,英国伦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拥有印度特许会计师(ICA)、成本与管理会计师(ICWA)资格。历任印度加尔各答电钢铸件有限公司(ECL)财务总监,拉法基豪瑞(斯里兰卡科伦坡)财务总监,拉法基豪瑞(印度孟买)的子公司AMBUJA水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帝亚吉欧印度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现任帝亚吉欧新加坡PTE有限公司亚太区财务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6、张鹏,男,49岁,国籍,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贸易学士,美国达特茅斯塔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商务部亚洲司副处级干部。现任美国笛卡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阿灵顿汽车零部件(安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潍柴西港新能源动力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欣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上海杉识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上海鹏爽投资管理咨询事务所法定代表人、上海碗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深圳市车镇贰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江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7、马永强,男,46岁,国籍:中国,会计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四川中光防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成都三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李欣,男,52岁,国籍:中国,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硕士,美国伊利诺大学香槟分校法学院法学硕士,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历任中国北方工业公司法律处副处长、美国联合技术公司律师、美国强生公司亚太区副总裁。现任CBCCapital董事总经理。

附件4: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张鹏先生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张鹏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

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5: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张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鹏2021年4月27日附件6: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马永强先生为四川水井坊

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马永强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

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7: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马永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

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具备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特此声明。

声明人: 马永强2021年4月27日

附件8: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欣先生为四川水井坊股

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持有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证。李欣先生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欣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7日

附件9: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李欣,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工作经验,持有美国纽约州注册律师证。本人尚未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本人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30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欣2021年4月27日

附件10:

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岱立,女,50岁,国籍: 中国。香港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并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国际内部审计师专业证书。历任必维国际检验集团副总裁暨大中华区首席财务官,恒力集团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西陇科学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英国石油公司亚太区全球供应链业务总监、伦敦总部高级商务顾问、大中华区首席财务官。现任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财务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Derek Chang(张永强),男,45岁,国籍:中国,法律硕士。历任光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福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瑞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帝亚吉欧台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帝亚吉欧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现任帝亚吉欧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大中华区法务总监,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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