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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井坊:水井坊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1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5月26日发出,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及出席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公司3名监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于2021年5月31日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如果考核当年公司业绩不达标,则激励对象当年可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公司将按规定予以回购并注销。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又因公司在实施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激励对象的现金红利并未实际发放给本人,而是暂锁定于公司账户,待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应的2019年度现金红利将收归公司所有,因此,无需进行价格调整,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25.56元。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审议程序、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经核查,监事会认为:1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业绩未达标,其持有的已获授但未达到第一次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临2021-030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因第一个解锁期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05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8,435,598股变更为488,369,54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88,435,598元变更为人民币488,369,548元。就上述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应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21-032号)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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