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十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新组成的公司十届监事会于2021年6月8日在成都群光君悦酒店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召开通知于2021年6月5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陈岱立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经认真审议、依法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选举陈岱立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 3票同意、 0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一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