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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3月2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马钢办公楼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丁毅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批准关于2021年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变动、坏账准备变动、长期资产减值计提的议案。

1、批准转销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5,642.32

万元;计提库存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跌价准备人民币5,901.16万元;计提备品备件跌价准备 7,464.87万元。

2、批准计提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456.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人民币713.3万元。

3、批准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61亿元。

二、通过公司2020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三、通过公司2020年末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年度,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计算,本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018,461,02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5,874,686元。提取后,本公司法定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

建议以总股本7,700,681,186股,派发2020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13元(含税),预计派息总额为人民币1,001,088,55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通过董事会2020年工作报告。

五、根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由独立董事组成的审

核(审计)委员会审核认可,董事会决定支付给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的年度审计费及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为人民币538.5万元(含税),其中年度审计费为人民币480万元(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60万元),中期执行商定程序费人民币58.5万元。按照惯例,审计人员在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费全部由公司承担。

六、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对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考核意见,批准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经营业绩考核结果。

七、同意公司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

八、批准公司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九、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控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十、批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并授权董事长签署。

上述第二、三、四、七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表决情况均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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