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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2018年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30

公司代码:600811 公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孙明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艳波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实施回购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中详细描述可能面对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7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 14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32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5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 6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68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34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年度、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润澜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能源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财务公司、财务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东方粮仓东方粮仓有限公司
东方优品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
东方粮油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银祥豆制品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商业投资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
国开东方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大成饭店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西藏鸿烨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
金联金融控股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金联金服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民生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东方集团
公司的外文名称ORIENT GROUP INCORPORATION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OGI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华清殷勇、丁辰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电话0451-536660280451-53666028
传真0451-536660280451-53666028
电子信箱dfjt@orientgroup.com.cndfjt@orientgroup.com.cn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90
公司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50001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orient.com/
电子信箱dfjt@orientgroup.com.cn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东方集团600811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路16号院7号楼9层
签字会计师姓名高世茂、樊玉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周宏科、满慧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6年5月26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营业收入14,479,937,672.517,952,096,901.7582.096,343,195,708.0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688,433.71769,030,335.85-14.74762,270,149.9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1,770,589.86564,889,307.50-12.94582,864,077.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317,243.13-1,832,984,424.28不适用-1,563,936,292.11
2018年末2017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6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0,589,865,019.2820,083,196,205.472.5219,383,836,458.22
总资产49,512,952,917.9648,070,091,099.523.0047,618,986,223.16
期末总股本3,714,576,124.003,714,576,124.002,857,366,249.00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6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650.2070-14.730.248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650.2070-14.730.24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3240.1521-12.950.18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53.90减少0.65个百分点4.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32.87减少0.44个百分点3.75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1,742,316,256.142,535,733,130.483,436,644,862.026,765,243,423.8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366,735.78359,018,020.46248,164,449.51-117,860,772.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164,661,248.86335,540,328.15247,841,550.71-256,272,537.8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8,112,702.49555,321,754.39-685,842,935.56-18,274,278.19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18年金额附注(如适用)2017年金额2016年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7,550,971.1211,220,228.59-439,781.44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106,203.7113,996,972.6416,170,985.4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432,243.1010,973,253.08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8,479,879.10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27,533,302.12182,737,330.69145,908,151.11
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305,503,789.6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76,980.87-3,471,012.5632,671,020.8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2,333,889.74-2,506,529.38-1,006,440.33
所得税影响额-84,149,814.69-8,809,214.71-22,377,742.35
合计163,917,843.85204,141,028.35179,406,072.36

备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2018年金额主要为子公司大成饭店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具体内容详见财务报表附注、投资性房地产。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05,356.094,393,303.032,287,946.942,353,528.6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4,876,824.683,758,481.72-1,118,342.96-838,757.22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1,770,044,596.005,065,260,499.603,295,215,903.60229,127,871.08
其他流动资产-被套期项目73,698,041.7383,806,175.7210,108,133.99-7,496,168.42
合计1,850,724,818.505,157,218,460.073,306,493,641.57223,146,474.08

十二、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目前投资及经营的主要产业包括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产业以及港口业,公司主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如下: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已建立了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体系,推出了品牌米、品牌豆制品、品牌食用油、品牌面粉等多品类优质产品,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为进一步打造健康食品业务平台,2018年8月,公司成立了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公司以东方优品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公司下属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业务优质资源,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寻找质地优良、附加值高、知名度高,能够有效提升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农业项目和农业资源作为标的,通过投资、并购及合资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合作,以提升产业的附加值和盈利能力。

(1)粮食贸易的经营模式

公司粮食贸易业务包括粮油收购、仓储、贸易等,主营品种为玉米、稻谷、大豆、杂粮及食用油。公司以入围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重点打造农业贸易供应链管理平台,依托锦州港交通枢纽,整合陆、海运优势,建立起可以覆盖全国市场的大物流运储网络体系,打造了黑龙江“北粮南运”的全国大通道,形成从采购、仓储、运输、港口中转到南方销售的完整经营链条。

(2)园区仓储加工的经营模式

公司利用自有仓容和租赁库点,根据客户需求从农户手中收购粮食,收购后对原粮进行整理烘干储存,粮食出库时主要采取先款后货进行销售,同时结合保证金制度进行结算,确保经营效率和控制经营风险。

(3)品牌米生产销售的经营模式

公司品牌米经营目标是通过整合优质资源,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保证大米品质,打造大米行业优质绿色有机的全国知名品牌。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13000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保障产品原产地品质。东方粮仓在五常、方正、肇源三个稻谷核心产区,分别建设了年加工生产能力30万吨的先进稻谷精深加工园区,按订单加工,包装上采用真空、充氮包装形式,留存大米的营养。品牌米成品储存在恒温空调成品库房,保证大米的品质和口感。销售上已形成线下商超、线上电商平台联动销售模式。

(4)豆制品及油脂业务的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及合作方式实现产业链拓展,打造健康食品业务平台。2018年,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完成了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收购,并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实施以生鲜豆制品加工为主体、以腐竹干货系列产品和冷冻豆制品系列产品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战略,生鲜豆制品以福建地区市场为主导,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辐射全国。公司采取以品牌连锁加盟为主的直营直配营销模式,核心渠道包括加盟、商超、特许经销、电商、直营店等,产品销售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福州等地市,开设有490家银祥豆制品连锁专卖加盟店。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拥有45万吨菜籽加工能力,主营产品为菜籽油、菜籽粕、磷脂油等,以期现结合的模式开展运营,现与益海、中粮、象屿、中储粮、中纺等知名企业开展紧密合作,产品销售覆盖四川、重庆、贵州、广西、安徽等省市。公司拥有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无偿授权的菜籽产业化脱皮技术排他独家使用权。

2、行业情况说明

2018年,国家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减库存较多的稻谷和玉米种植,扩大大豆种植,因地制宜发展经济作物。2018年全国粮食总产量65,789万吨,比2017年减少371万吨,下降0.6%。全年粮食产量虽有所下降,但减幅不大,仍处于高位水平,属于丰收年景。

玉米库存消化进度超出预期,市场价格稳中有涨。受下游需求快速增长和种植面积调减影响,2018年我国玉米产需缺口扩大,库存消化进度加快,临储拍卖累计成交突破1亿吨。2018年玉米价格稳中有升,新玉米上市后收购价普遍走高,山东、河北部分地区企业挂牌价超过了每斤1元。但由于库存依然处于较高水平,玉米价格没有出现大幅上涨。

随着东北地区玉米深加工产能的陆续投产,我国玉米需求将继续增加,产需存在一定缺口。临储玉米将保持较快的消化节奏,因此2019年很可能是这一轮玉米去库存的尾声,期末库存有望恢复到正常水平。在供需关系趋紧、价格上涨的预期之下,2019年也可能是近年来我国玉米生产由降转增的转折之年,玉米种植面积将有所恢复。综合来看,虽然临储玉米消化偏快,但当前玉米库存依然处于较高水平,全年价格预计仍缺乏大幅上涨的基础。

2018年我国大豆及豆油、豆粕市场运行基本平稳。2018年美国大豆进口关税提高,进口量大幅减少,政府、企业等各方积极应对,市场主体大量采购巴西等国大豆,有效缓解了供应压力,并通过主动推广低蛋白饲料配方、拓宽蛋白粕来源,降低了下游豆粕需求。2018年,国内大豆市场运行基本平稳,没有出现大幅波动。进口大豆价格由2018年1月份每斤1.67元升至11月份每斤1.77元,涨幅约6%,12月份又回落至每斤1.71元。对国产大豆来说,随着国家对大豆生产支持力度的加大,2019年播种面积有望继续增加,国产大豆供给能力稳步提升,与进口大豆价格的联动性有可能增强。

(以上数据摘自国家统计局、中华粮网、中国产业信息网等。)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二级子公司国开东方以及国开东方下属子公司主营房地产二级开发、产业引进投资及运营、房地产一级开发(土地整理服务)。国开东方产业引进投资及运营,致力于聚焦文旅和健康产业两大领域打造典范项目。

目前国开东方接受北京市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委托,负责青龙湖区域121平方公里的区域整体开发,其中,青龙湖东侧丰台区王佐镇区域面积25.3平方公里,青龙湖西侧房山区青龙湖镇区域面积96平方公里。

青龙湖区域是北京“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重点区域,青龙湖丰台区域属于丰台河西地区的长辛店-青龙湖生态休闲区,而房山区域青龙湖镇所在的房山区是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区县,“十三五”期间将重点打造文旅特色小镇。国开东方规划在此区域打造以国际交往为特色,以文化旅游和养生健康两大产业为主题的生态休闲区。

国开东方在青龙湖区域推动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开发模式,其特色是在符合首都和区域功能定位的前提下,政府提供政策支持,企业出资,以市场化手段统筹规划、集聚产业、完善配

套,提升区域整体价值,企业通过产业与地产的混合开发平衡投资,通过集群化、互补性的产业运营,分享区域价值增值。

2、行业情况说明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1月发布的《2018年1-12月份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和销售情况》,2018年1-12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0264亿元,比上年增长9.5%(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5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面积17165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3%(增速比上年回落6.4个百分点);商品房销售额149973亿元,增长12.2%(增速比上年回落1.5个百分点)。根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1月份发布的《2018年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全国房价总体稳定,4个一线城市中北京、广州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略有上涨,上海深圳基本持平,二线城市有所上涨,三线城市上涨势头得到抑制。按照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的“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各地将继续坚持“房住不炒、因城施策”两大核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易居克而瑞研究中心的发布的《2018年1-12月中国房地产企业销售TOP200排行榜》,2018年,TOP100房企销售规模增长35%,TOP30销售规模占全行业半壁江山,千亿房企达到30家。TOP200各梯队房企规模持续增长,销售金额集中度较去年同期均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三)金融业务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下属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以农业全产业链为业务主轴,以类金融全牌照为发力点,合理配比风险收益,与各类金融机构全方位合作,针对农业产业生产端、流通端、贸易端和消费端的金融需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目前,金联金服已取得农业金融租赁、农业合作金融、金融服务、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等类金融牌照,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取得融资租赁牌照。

公司于2017年度发起设立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设立目的为构建金融业务管控平台,进一步拓展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业务范围,在公司金融业务板块寻求新的业务增长点。

2、行业情况说明

金联金服所处行业为农业金融领域。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加快农业金融发展、加强农村金融体系建设的文件,鼓励农业发展,金融服务逐步向农业倾斜。2017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并提出加强金融机构县域网点建设、深化银行机构农业事业部改革、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等多项具体要求。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坚持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回归本源,

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强化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明确要求普惠金融重点要放在乡村。目前农村金融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传统的信用社、城商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农业产业集团为主体的大型传统三农产业服务商,以及蚂蚁金服、京东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企业。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公司通过在五常、方正、肇源三个核心产区的布局,集优质水稻种子培育、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品牌米营销、粮食及油脂贸易、仓储、物流、面粉加工销售、全脂稳定米糠产品研发与生产为一体,创造了具有东方独特优势的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同时通过并购和合作,进入到豆制品及油脂生产销售领域,进一步拓展了公司产品种类,健全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

2018年10月,商务部公布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名单,公司入围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2018年12月,经农业农村部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发布,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荣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

未来公司将继续发挥资源优势,在全国范围内并购或合资合作的方式拓展优质项目,打造健康食品产业平台,构建全产业链现代化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集团。

(1)粮油贸易

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粮油贸易业务。公司粮油贸易业务依托东北产区粮食资源优势、港口优势、物流优势以及渠道优势,开展北粮南运,中储粮储备轮换、粮油购销等贸易业务。目前已经形成了从采购、仓储、运输、港口中转到销售的完整经营链条。公司粮油贸易业务经营机制较为灵活,通过对国际、国内市场形势变化分析,能够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经营品种,降低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2)稻谷加工及仓储

公司分别在五常、方正、肇源建有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稻谷加工能力位居全省第三,是黑龙江省水稻加工企业重点扶持单位。加工园区拥有先进的稻谷加工设备和生产工艺,为品牌产品的主要加工地。

2016年以来,五常、方正、肇源园区等先后进行了仓储设施建设,仓容分别为五常10万吨、方正16万吨、肇源20万吨、龙江县5万吨,肇源、方正已分别取得中储粮10万吨粮食代储资格。

(3)品牌营销和电子商务

公司推出的“东方香米”和“东方杂粮”品牌体系,通过多品牌战略细分市场供应,东方香米“天地道”品牌通过走差异化路线聚焦商务礼品市场,“天缘道”品牌聚售传统中高端市场。东方香米“天地道”、“天缘道”等品牌产品已成功进入全国17个省(市)市场,并先后荣获“中国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金奖”、“黑龙江省消费者最喜爱的100种绿色食品”、“黑龙江省著名商标”、“哈尔滨名牌产品”等荣誉称号。公司目标是将“天地道”、“天缘道”、“稻可道”打造成为优质绿色有机食品全国知名品牌。在营销渠道方面,公司致力于农产品营销的全新模式,将电子商务平台与微信分销平台、社交网络、连锁加盟店、商超等业务板块互动,进行品牌推广与产品营销,形成一体化的O2O销售模式,建设全渠道会员体系。公司B2C电子商务平台—东方粮仓在线在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4)种子培育

公司拥有现代化的浸种、催芽、育苗技术,并在良种研发、推广,大农机合作社等方面示范引领了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探索了新型农业生产关系的建立。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占地16.6万平方米,规划有立体育秧展示区、智能化浸种催芽区、智能化大棚育苗区、综合办公区、农机服务区、良种示范区六大功能区,目前已成为省级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

(5)农业种植

公司拥有近13,000亩水稻基地,大田种植管理全部采用公司自有拖拉机、插秧机、收割机实施机械化管理,标准统一,种植规范。稻田全部投入物和操作过程均按照有机和绿色标准进行种植管理,并通过国内权威认证机构南京国环认证中心审核认证,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号134OP1400362),保证了公司品牌米原料的质量和安全。公司建立了从种植到加工到销售的产品可追溯体系,消费者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查询到产品种植加工等各个环节的数据信息,增强消费者对产品的认可度,夯实了品牌基础。

(6)产品研发

公司在米糠粉、发芽糙米、大米粉、复合谷物粉等新产品领域加大研发和投入力度。“低温挤压酶解稳定化全脂米糠关键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并且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已获三项国家专利。东方粮仓“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产业化项目”在哈尔滨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组织的项目终审验收,米糠粉已上市销售。公司与江南大学合作成立食品健康研究中心,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产品研发的能力。

(7)多品种经营

为提高东方粮仓的经济效益,东方粮仓经营品种在水稻、玉米、杂粮基础上又丰富了小麦、面粉、豆粕、油脂等,进一步完善了东方粮仓的产品体系。

(8)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拓展

公司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未来的核心主业,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

全产业链延伸。2018年3月,公司与宜宾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并购宜宾九牛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于2018年11月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通过发挥各方的优势和产业协同效应,提升产品附加值,提高市场销量和利润水平,从而提升公司核心主业的盈利能力。

(9)农业数字科技

公司与北京佳格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农业技术应用服务、农业金融服务和农业科技人才培育等领域展开战略合作,共同开创基于农业科技大数据的现代农业产业服务运营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新型城镇化综合运营模式的竞争优势

国开东方筛选出城镇开发及乡村振兴相关的主要环节和细分板块中部分国内外优秀的产业资源与运营机构,搭建城镇开发及乡村振兴战略资源联盟平台,共同参与区域规划、开发建设和产业运营,形成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建设的标杆。产业的植入和集群效应,将带动区域土地的整体价值提升。

目前,国开东方重点在推进文化旅游、健康医疗、绿色智慧领域内国际品牌的资源整合。相对国内专业化的产业地产投资运营商而言,国开东方的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模式具有四大特点:

①所引入产业资源具备领先性和独特性;②重视引入带动区域发展的引擎性产业资源;③实施产业的集群化布局实现互补共赢;④所导入产业具备优秀的运营能力。该模式在国内具备一定程度的复制性。

国开东方的优势在于资金实力和产业整合。国开东方的股东国开金融及其母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可以提供的支持包括投贷联动,即国开行对一级开发和产业导入提供长期低息贷款支持,以及产业导入,即国开金融通过城镇开发战略资源联盟,为国开东方导入国内外优秀的产业资源。

(2)整体商业模式的可复制性竞争力

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产业的运营商整体商业模式,可以简要概括为:用市场化手段进行区域开发,统筹规划、搭建平台、集聚产业、完善配套服务,提升区域整体价值,分享区域价值增值部分。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产业与传统房地产最大的区别,就是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产业是做地产和区域,而不是房产。做地产的核心是区域的整体价值提升,用非常稳固产业资源去支撑一座新城或一片乡村。在这个过程中,创新与政府的合作与投融资模式,通过产业植入与产城融合、乡村振兴发展,解决政府负债与长远发展动力的问题。

国开东方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产业的商业模式,极具可大规模复制的战略优势。该模式的可复制性具体体现在:①政府出政策、企业出资金的市场化运作模式,带来地区发展原始资本金,解决新型城镇及乡村振兴开发中政府负债问题;②通过核心产业体系的植入与打造,解决地区长远发展动力,创造地区税收增量,增加就业;③通过特色产业体系植入与绿色智慧生态的创新城镇及乡村开发理念,打造城镇化及乡村振兴建设标杆,满足政府特色发展需要。

(三)金融业务

(1)优秀的人员配备

金联金服核心管理层主要来自大型金融集团和商业银行,对金融战略研究和管理有着丰富的经验,相关运营、营销团队均拥有长期从事普惠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的经营管理工作经验,善于挖掘市场需求,对普惠金融和供应链金融等市场有敏锐的触觉和精准的掌控与执行能力。风控团队拥有丰富的风险管理经验,并熟练掌握IPC(微贷技术)和信贷工厂技术。

(2)合理的业务模式

金联金服业务模式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普惠金融、供应链金融等业务,已取得农业金融租赁、农业合作金融、金融服务、网络小额贷款、商业保理等类金融牌照。其中,普惠金融主要包括:

面向普通农户、种粮大户,满足农户小而分散的贷款需求的贷款产品;面向从事三农商贸、服务、生产、加工等经营性质的小微企业主信贷需求的贷款产品。供应链金融按照“四个聚焦”原则(聚焦行业、聚焦核心企业、聚焦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聚焦产业核心需求)确定客户定位,同时在资产端进行产融结合、投贷联动、多牌照组合运作,构建产品发展战略,设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金融产品。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目前经营及投资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港口业等四大产业板块。公司通过战略梳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核心主业。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495.13亿元,同比增长3.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05.90亿元,同比增长2.52%。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06亿元,同比增长82.19%,增长原因为粮油贸易业务规模扩大以及新型城镇化项目开发本期结转收入增长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亿元,同比减少14.74%,主要原因是计提对子公司国开东方商誉减值准备,以及国开东方开发项目部分已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项目利息停止资本化并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报告期公司各产业板块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一)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概述

报告期,公司加大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布局力度,打造健康食品板块。公司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提升盈利能力。目前粮油购销业务仍是公司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但随着公司加大在健康食品的布局,新拓展业务收入将逐步增加。

报告期,公司粮油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85亿元,同比增长36.68%。其中,东方粮仓品牌米实现销售收入2.17亿元。公司粮油购销收入增长原因为现代农业产业本年度粮油贸易及园区进一步扩大了以销定采业务规模和经营品种,拓宽增收渠道。

2、报告期主要经营事项

(1)粮油贸易

受供给侧改革影响,报告期,各地以玉米为重点推进种植业结构调整,调减“镰刀弯”等非优势区玉米面积,扩大粮豆轮作和粮改饲试点范围。东方粮仓在业务上也相应调整,合理调配业务品种结构,寻求新的商业模式,构建企业联盟,建设供应链管理平台。多角度防控市场波动带来的业务风险,同时增加创收渠道。

2018年9月公司与北大荒粮食集团、大连中麦共同合资成立“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完善公司物流运输体系,为形成收、储、运、销的闭环运行奠定了基础。2018年9月公司被商务部评定为国家级“供应链应用与创新试点企业”。

2018年,东方粮仓贸易业务在产区设立了十余个收储点,水稻采销实现29万吨,大豆30万吨,玉米267万吨,与前一年同期相比业务量明显增长,进一步稳定了福州平安、福建闽航、深圳闽安、吉林恒昌、大连沅禾、大连良运等的合作关系,销售市场覆盖广西、福建、湖南、湖北、辽宁、吉林等地。

(2)园区加工及仓储

报告期,公司继续开展以销定采业务并扩大业务规模。园区合计以销定采水稻35万吨,其中方正园区8万吨、五常园区7万吨、示范园区8万吨、肇源园区12万吨。

(3)产品研发

公司于2018年10月在“2018中国?黑龙江首届国际大米节”推出自主研发的全脂稳定米糠系列产品并受到关注,米糠粉已于报告期实现上市销售。报告期,公司与江南大学合作成立食品健康研究中心。

(4)品牌营销

报告期,公司积极推广宣传东方粮仓品牌产品和企业形象。

2018年5月9日至11日,“东方粮仓杯第二届中国餐饮供应链博览会暨中国餐饮品牌日”在无锡隆重举行。东方粮仓携“天缘道”、“天地道”等优质品牌米,全脂稳定米糠粉,世粮粮油,世粮面粉,宜宾牛肉等多种高端优质健康食材产品参加展会,赢得餐饮业、消费者、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关注。5月10日,2018中国品牌全国推介周暨“龙江品牌?中国力量”系列活动开幕式在哈尔滨市中央大街隆重启动。东方粮仓作为龙江绿色健康食品品牌的企业代表出席活动,成为本次活动重点推介品牌之一。5月21日,“第二届一带一路美食交流大会暨2018中国餐饮采购展览会”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本届展会的主题为“采购诚信好产品”,东方粮仓蝉联“年度优质餐饮供应商”荣誉称号。12月,东方粮仓荣膺“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

(5)产业链拓展

2018年8月,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并以东方优品为平台完成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和设立合资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豆制品加工销售,2018年度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204.13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1.50万元。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4条全自动腐竹生产线和2条豆皮生产线产能全部释放,豆制品在厦门地区市场占有率名列前茅,银祥豆制品已实现向海底捞供货,2018年银祥豆膳御礼荣获“最闽台伴手礼十佳”,2019年4月被评为“中国豆制品行业50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主营食用植物油加工、生产和销售,报告期业务开展尚在前期筹备中。

(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报告期,国开东方实现营业总收入52.07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9亿元,主要原因为国开东方北京区域的青龙湖核心区一级开发项目及A地块二级开发项目部分已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计入当期损益,导致财务费用增加,利润下降。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国开东方作为开发主体实施的一级开发项目主要为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核心区B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及水影响事项论证审查工作,预计于2019年12月31达到入市条件;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入市供应,C北侧地块已完成征地工作,且已进入拆迁阶段,预计于2019年12月31日前达到入市条件。国开东方于2017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截止目前棚改融资授信已完成,棚改南一区已取得规划条件并启动拆迁。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情况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房地产项目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序号项目建设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规划计容建筑面积在建建筑面积已竣工面积总投资额已投资额是/否涉及合作开发项目合作开发项目的权益占比(%)
1A01、A02地块A018.8521.4526.40——5.6728.4023.98——
A026.6816.402.5913.8121.4626.28
2A03、A04地块A036.8210.3215.50——5.8213.579.23——
A047.2711.71——8.5624.4820.33
3二期地22.6256.5025.0020.70——108.0073.8660
4青龙头项目13.0043.5021.05————82.0063.4240
5未来科技城4.3710.436.5510.43——19.8713.4570
6杭州临安34号地块5.9621.0815.5121.08——30.8112.8930
7杭州临安31号地块4.5616.7511.3916.75——25.2915.1550
合计80.13208.14121.4071.5533.86353.88258.59————

A01、A02地块:A01、A02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2类公建混合住宅用地。A01地块已完成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建设,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完成交房;幼儿园建筑面积2100平方米,已完成竣工验收,预计2019年交付丰台区教委。A02地块包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已完成交房;截止2018年12月31日,西阙台大酒店项目部分楼栋已封顶,预计2019年内完成竣工备案。

A03、A04地块:A03、A04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F3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地块已完成4栋酒店式公寓及1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美高美酒店项目。

2019年1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国开东方将A01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A03、A04地块剩余地块项目资产一并出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和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目前相关资产出售事宜正在进行中。

未来科技城:2017年8月10日,国开东方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城镇”)竞拍取得杭州市余杭区余政储出(2017)11号商住用地使用权。滨湖城镇与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售楼处已于2018年8月正式对外开放,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部分楼栋已封顶。该项目已于2019年1月份正式对外销售。

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

二期地: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A61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S4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于2018年10月正式对外销售。

青龙头项目:青龙头项目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R2二类居住用地、A33基础教育用地。截止2018年12月31日止,已取《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售楼处已建设完成,正在进行开工准备工作,计划2019年正式对外销售。

杭州临安31号地块:该项目由国开东方下属滨湖城镇子公司与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组建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为50%:50%)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项目已于2018年10月份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分楼栋已封顶。

杭州临安34号地块:该项目由国开东方下属滨湖城镇子公司联合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中骏置业有限公司、杭州万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建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为:30%:25%:25%:

20%)负责上述地块的开发工作。项目已于2018年8月份正式对外销售,截止2018年12月31日部分楼栋已封顶。

考虑到目前各地房地产调控政策因素,后期市场存在不确定性。根据市场变化,国开东方将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将经营风险降至最低以保障公司利益。

(2)2018年度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项目经营 业态可售 面积已售 面积累计签约 金额前期结转 收入金额报告期 结转收入金额
A01 A02自住型 商品房7.77.713.25.76.8
LOFT6.15.917.94.911.2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2.750.110.120.00.0
A03公寓5.25.214.46.87.1
二期地洋房10.62.59.20.00.0
临安34#高层3.31.93.10.00.0
车位0.50.00.20.00.0
临安31#高层1.40.10.30.00.0
合计37.5523.4158.4217.425.1

备注:二期地、杭州34号地、31号地为参股的合作开发项目,合并报表收入不包含这三个项目。

3、区域产业引进情况

经过多年努力,国开东方在产业招商方面已与诸多国际产业资源建立了合作关系或对接联系。文化旅游方面的资源包括英国默林娱乐乐高乐园、法国PVCP度假集团、澳大利亚威秀主题公园、新西兰维塔工作室与紫水鸟影业、狮门影业、英国BBC等;健康医疗方面的资源包括荷兰生命公寓养老、荷兰人体博物馆、德国奥美德等;绿色智慧方面的资源包括荷兰Priva公司、美国保尔森基金会、美国威廉麦克唐纳事务所等。目前,与英国默林娱乐合作的北京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正在前期洽谈中。

4、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说明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C地块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核心区B地块预计于2018年12月31日前达到入市条件,核心区C地块预计于2019年12月31日达到入市条件。

截止本报告期末,核心区B地块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及水影响事项论证审查,预计2019年12月31日达到入市条件。核心区C南侧地块已入市供应,C北侧地块已完成征地工作,且已进入拆迁阶段,预计于2019年12月31日达到入市条件。

由于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存在持续变化的情况,上述完成时间仍有较大不确定性。由于项目开发周期延长,项目实际利润率可能将低于原可行性研究报告预计利润率水平。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披露的《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延期的情况说明,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原预计的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

截止2018年12月31日,A01、A02地块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湖文苑、西山湖佳苑)和商业、办公用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已完成交房,A02地块西阙台大酒店项目由于前期北京商住房政策调整原因导致项目延期,尚未完成竣工备案。截止2018年12月31日,西阙台大酒店项目部分楼栋已封顶,预计完成竣工备案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前。

2019年1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国开东方将A01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一并出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6)和2019年1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

(三)东方金融中心项目

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原大成饭店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地处丽都商圈核心地段,临近三里屯使馆区和中国国家展览中心,靠近首都机场路,地理位置优越。该工程为5A级写字楼,建筑面积100,649平方米,塔楼为27层超高层,商业裙楼为4层。

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已于2018年12月末完成竣工备案及相关验收手续。目前,东方金融中心项目正处于工程收尾及开业筹备阶段,2019年实现客户正式入驻。

(四)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投资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及金联金服,以及参股民生银行、东方财务公司等。

报告期,金联金服根据市场环境从控制业务风险角度进一步优化业务结构,业务规模有所下降。公司参股公司东方财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0.66万元,净利润3,827.39万元,参股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3.27亿元。

(五)港口业

报告期,公司参股公司锦州港港口吞吐量稳步提升,较去年同期增长4.3%;港口贸易业务开展,进一步带动营业收入增长,2018年实现营业总收入592,165.0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188.1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63%。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495.13亿元,同比增长3.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05.90亿元,同比增长2.52%。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45.06亿元,同比增长82.19%,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6亿元 ,同比减少14.74%,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和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479,937,672.517,952,096,901.7582.09
营业成本13,491,795,116.527,466,218,820.4280.70
销售费用109,746,578.8680,212,893.1236.82
管理费用396,131,110.24384,143,092.003.12
财务费用947,559,627.94828,078,799.7914.4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317,243.13-1,832,984,424.28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79,405.63-3,750,016,327.5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7,787,011.28-1,735,868,095.24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80亿元,公司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85亿元,同比增长36.68%,主要原因为公司现代农业产业调整粮油贸易业务经营策略和经营品种,拓宽增收渠道。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实现营业收入51.96亿元,同比增长347.49%,主要原因为部分开发项目结转实现 收入。其他业务主要为金联金服于报告期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普惠金融(含消费金融)业务。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918,459.86902,018.241.7936.6836.83减少0.11个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519,594.96440,253.5415.27347.49418.58减少11.62个百分点
其他5,768.744,092.7829.0535.37832.91减少60.6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成本构成项目本期金额本期占总成本比例(%)上年同期金额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情况 说明
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粮油原材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902,018.2467.00659,228.0088.5436.8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征收及拆迁安置补偿费、前期工程费等440,253.5432.7084,895.5411.40418.58
其他牛只成本、饲料、人工费用、制造费用、普惠金融业务相关人工费用4,092.780.30438.710.06832.91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94,055.62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8,534.53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3. 费用√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396,131,110.24元,同比增加3.12%,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所致;

销售费用109,746,578.86元,同比增加36.82%,主要为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及国开东方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947,559,627.94元,同比增加14.43%,主要为国开东方北京区域的青龙湖核心区一级开发项目及A地块二级开发项目大部分已经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利息费用停止资本化计入财务费用及融资成本提高所致。

4. 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幅度变动原因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43,053,286.78458,169,029.59-153.05%主要为本期收回前期贷款所致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7,278,652,211.45121,144,324,708.1546.34%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3,351,950.00416,902,522.92-58.42%主要为上期出售方正证券所致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600,375.60203,299,335.62-74.62%主要为本期收回股权受让意向金及上期为收回存出的定期存款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177,026,604,640.77125,178,010,606.9341.42%主要为国债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48,954.1144,802,812.92-71.32%主要为本期支付股权受让意向金减少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929,431,965.399,889,918,000.3640.84%主要为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0904,400,000.00-60.19%主要为本期发行债券减少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5,885,682.31570,677,055.14135.84%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增加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76,564,238.166.21219,197,574.640.461,303.56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应收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土地开发项目款增加所致
发放贷款及垫款174,674,980.130.35459,750,487.570.96-62.01主要为子公司金联金服发放贷款收回所致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17,195,026.800.64598,271,819.621.24-46.98主要为对民生电商的核算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长期应收款73,000,000.000.1556,000,000.000.1230.36主要为子公司东方优品向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所致
投资性房地产5,065,260,499.6010.231,770,044,596.003.68186.17主要为子公司大成饭店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及其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7,912,480.220.02630,943,899.841.31-98.75主要为子公司大成饭店在建工程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无形资产287,205,302.170.582,098,283,971.904.37-86.31主要为子公司大成饭店无形资产土地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所致
商誉220,566,874.990.45424,326,878.590.88-48.02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商誉减值及大成饭店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商誉转出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56,813,705.230.1135,863,421.230.0758.42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91,928,565.592.61453,577,657.580.94184.83主要为子公司大成饭店应付工程款增加及东方粮油应付票据增加所致
预收款项396,473,145.730.801,932,361,395.174.02-79.48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预收房款实现销售所致
应交税费439,511,769.780.89189,109,134.940.39132.41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应交土地增值税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31,166,784.8912.793,660,923,086.827.6272.94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一年内到期转入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498,709,798.421.04-100.00主要为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
应付债券407,236,578.630.85-100.00主要为应付债券将于一年内到期转出所致
长期应付款2,914,024,457.365.891,966,141,025.704.0948.21主要为子公司国开东方本年度向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借款到期后继续合作,期限为2年,转为长期应付款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59,966,666.16
应收股利61,313,961.60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其他应收款387,143,898.33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存货4,347,673,882.53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其他流动资产12,584,000.00仓单质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1,682,979.80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14,003,153,909.04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5,065,260,499.60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186,481,366.22抵押借款、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188,134,895.19抵押借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49,000,000.00商业保理业务
合计25,872,396,058.47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387,510,000.00480,50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52,934,401.17
履约保证金1,212,100.0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6,930,000.00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65,456,393.9464,599,177.91
其他使用受限货币资金70,272.22
合计1,459,966,666.16599,245,679.08

3.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其他调整(注)2018年1月1日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0,000.00-9,782,194.2450,217,805.76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15,000,000.00-4,012,529.8910,987,470.11
小计75,000,000.00-13,794,724.1361,205,275.87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37,294,181.18937,294,181.1811,482,167.30734,157.97949,510,506.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955,010,638.07955,010,638.0737,228,683.8024,890.701,171,358.09-6,779,916.02986,655,654.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893,853,442.67-293,492,596.7410,600,360,845.931,455,378,308.01137,156,183.43-1,228,002.49-96,008,784.2112,095,658,550.67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Orient Art Limited117,109,725.88117,109,725.88-557,615.04-501,953.08116,050,157.76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00,000.00-131,589.8839,868,410.12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14,419,432.3314,419,432.33-3,677,286.29-10,742,146.0410,742,146.04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467,783.2710,574,997.5867,273,626.51280,240,119.66356,620,960.48
小计12,917,687,420.13-293,492,596.7412,624,194,823.3943,000,000.001,495,254,884.63147,988,276.6067,216,982.11-102,788,700.23-10,742,146.04280,240,119.6614,544,364,240.1210,742,146.04
合计12,917,687,420.13-293,492,596.7412,624,194,823.39118,000,000.001,481,460,160.50147,988,276.6067,216,982.11-102,788,700.23-10,742,146.04280,240,119.6614,605,569,515.9910,742,146.04

(1)公司联营企业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已经全面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鉴于本公司报告期内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参照财会〔2017〕22号文件对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未同步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的会计核算衔接要求,以民生银行按照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进行权益法核算。因此,将对民生银行权益法核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股份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初股份数量报告期买入数量使用资金数量期末股份数量产生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期末公允价值
方正证券707,812707,812-1,042,011.803,758,481.72
紫金银行5,85418,381.565,85418,381.56
工业富联76,7771,057,219.2966,777100,921.28-145,573.86773,945.43
上机数控47716,265.704777,155.0023,420.70
已售出股票922,619.56
合计1,091,866.551,023,540.84-1,180,430.664,574,229.41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初始投资成本资金来源期末余额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损益
期货自有资金3,577,555.341,500,277.251,500,277.25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的参股公司: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港口作业15.39200,229.151,649,214.671,015,810.3424,647.6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业2.924,378,241.85599,482,200.00556,382,100.005,033,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银监会批准的业务30300,000.00835,803.66519,300.163,827.39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持股比例(%)注册资本总资产总负债净利润
东方粮仓有限公粮油购销10090,000.00517,129.27422,023.58-1,768.93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639,186.002,604,750.262,138,532.98-80,417.09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70,000.0082,491.077,761.22-1,192.34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投资管理10092,299.3487,293.050.00-3,505.84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目前,我国初步建立了门类齐全的粮食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粮食产业经济,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粮食安全战略,进一步筑牢国家粮食安全基础的必然选择。粮食只有经过加工转化和物流配送,把成品粮油及时供应给消费者,才真正实现粮食安全。粮食产业经济越发达,粮食安全稳定性就越高。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将更关心如何吃得好、吃得安全、吃得健康,提供更加健康安全的农副产品,推动行业消费升级是未来发展趋势。

粮食企业是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主体。东北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中粮、益海、北大荒等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控制力的粮食企业,顺应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趋势,构建“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的经营模式,不断延长产业链条,有效发挥稳市场、保供应、促发展、保安全的重要载体作用。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建立起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引导优质粮食品种种植,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从行业角度看,农业产业发展必定会从分散走向集中,从粗放式经营走向集约化管理,农业产业规模化将推动农业加速转型。

公司现代农业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较好的资源优势和管理优势,公司通过战略梳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的核心主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宏观层面

2018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基本保持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国家将“房住不炒”定位为调控的主基调,地方政府按照“因城施策”各自出台相应政策落实。

(2)发展趋势

2019年房地产市场仍将以稳为主,同时也将更加强调因城施策、理性施策和结构优化。需求端各项限制性调控政策将继续推进,同时优化部分行政性调控方式,使整体的政策组合更加合理,更有利

于市场平稳运行。供应端将继续围绕增加短期供应量、调整住房及土地供应结构、提高保障性住房融资服务力度,推进中长期住房制度改革进行政策构建,继续保障“有效供给”。中长期逐步向综合施策转变,形成包括金融、土地、财税、住房保障、市场管理等在内的一揽子政策工具,保持政策稳定

性、合理性、长效性。

(3)新型城镇化领域

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新型城镇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众多房企通过业务多元化,在城镇建设中确定新角色,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获得更多市场支撑,如万科、远洋、鲁能、正荣、启迪等品牌房企。国开东方将审时度势,立足青龙湖片区整体规划,科学设置开发强度,引进国内外一流的产业和运营资源,积极推进国际交往、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产业布局,力争将青龙湖区域打造成为国际一流的田园郊野新城、中国健康养老产业引领标杆和领先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同时在全国拓展优质土地资源,顺利实现面向全国的战略布局转型。

3、金融业务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加快农村金融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订单融资和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深入推进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业务等。农业金融产业将得到较快发展。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和农村土地确权和有序流转的逐步实施,农业和农村对金融服务的需求将大量增加,未来面临较大的市场空间。在金融服务领域,公司将紧抓政策及市场机遇,根据市场与客户业务需求,充分运用“产业+金融+互联网”的新型技术与服务手段,科技引领、产融结合、投贷联动、贸融一体、精准孵化,打造创新型金融服务平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旺盛、多元化的消费需求直接催生消费金融,近几年,消费金融迎来巨大发展空间。金联金服也将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和开展消费领域内尤其是涉农消费的业务布局。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战略梳理,明确将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作为公司未来的核心主业,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公司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公司将以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为平台进一步整合公司下

属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业务,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优质资源,丰富公司产品品类,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健康食品产业的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及现代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增加公司产品的毛利率、附加值及技术含量,提高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利润。

1、公司经营理念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韧、无畏、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主要经营模式和思路

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为公司核心主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务等对公司业务形成有效补充。经过多年的行业经营和市场深耕,公司目前已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等行业领域形成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未来公司公司将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产业链拓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毛利率、附加值及技术含量。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重点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提升资金运营效率,结合现有资源积极推进文化旅游、医疗健康等产业布局。

3、业务发展目标

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向全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细分领域,同时辅以农业金融,形成投贷联动的模式,致力于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完整产业链,实现从传统农业向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同时以国家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公司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通过整合优质资源和业务模式创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供应链管理平台转型;在新型城镇化产业,公司将在盘活资产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控制项目风险,在做好青龙湖项目的基础上,在其他重点一、二线城市寻求业务模式输出和项目拓展;在金融产业领域,聚焦农业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打造专业化金融投资平台,紧抓政策及市场机遇,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寻求发展空间。

(三) 经营计划√适用 □不适用

2018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30亿元,实际实现营业总收入145.06亿元,其中粮油购销实现营业收入91.85亿元,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实现营业收入51.96亿元。

2019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150亿元,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以及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具体经营举措如下: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1)粮油贸易

打造现代农业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整合东北产区粮食资源、港口资源、物流资源以及渠道资源、信息资源等优质资源,联合开展北粮南运,中储粮储备轮换、粮油购销等大宗贸易业务,同时依

托供应链管理与服务平台,以互联网为技术手段,为客户和合作伙伴提供行业资讯、电子商务、交易撮合、仓储及物流服务等增值服务,进一步拓展业务模式,做大业务平台。

(2)园区加工及仓储

做好五常现代高科技示范园区1.3万亩土地有机绿色稻谷的种植,提供有品质保障的营养健康的品牌大米。对五常、方正和肇源园区生产工艺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满足高品质大米的技术要求;充分利用园区仓容和烘干优势,继续开展以销定采业务,并扩大业务规模。

(3)新产品推广及应用

推进全脂稳定米糠系列产品销售,并研发米糠粉在其他多领域的应用产品,进一步提高产品附加值。

(4)品牌营销及渠道建设

加大线下销售网络布局,完善经销商、代理商体系,进一步发展有质量的经销商、代理商,提升业务规模。加强线上电商渠道全面合作,并与电商物流合作开展配送业务。

(5)产业链拓展

推进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豆制品业务开展,提升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稳步开展菜籽加工及油脂销售业务同时,寻求机会在上下游实施产业链整合。

继续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拓展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通过向现代农业产业链上下游延伸,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细分领域,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作的方式,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加快存量项目的开发

加快与政府部门的沟通,推进B、C地块一级开发剩余土地的上市或收储,加快资金回笼。与合作伙伴加强合作,加快推进二期地、青龙头项目、杭州地块的项目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的周转效率。

(2)以乐高乐园度假区为核心代表的短途度假目的地开发

2019年,乐高乐园度假区将从概念设计进入到逐步落地阶段。目前,国开东方与英国默林娱乐就北京乐高乐园度假区项目的合作正在前期洽谈中。

(3)以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为核心代表的乡村振兴项目开发

2019年,国开东方将重点推动乡村振兴战略下集体用地利用的田园综合体市民农庄项目开发。通过整合国内外优质文旅资源,打造高品质的乡村田园度假项目,目前正在进行项目发展机会的寻找和产品模式的完善。

3、金融业务

公司金融业务除已投资的民生银行等金融资产外,还通过下属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金联金服拓展金融业务。金联金服将以农业金融为切入点,充分利用取得的金融牌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稳

健开展供应链金融、消费金融等业务。金联金融控股继续在资产管理、投资管理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拓展。

上述经营计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板块经营业务与国民经济的运行状况相关性较高,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港口等行业受国民经济发展周期的影响较大,若经济周期下行导致经济增速放缓,可能会对公司正常生产及经营活动带来一定影响,包括公司股权投资收益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1、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

2018年主要农产品市场供给充裕,农产品价格总水平总体平稳。据调查,2018年全国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下降0.9%。分季度看,一季度下降1.3%,二季度下降3.0%,三季度和四季度均上涨0.3%。分类别看,呈现出“两升两降”的运行特点,农业产品和渔业产品生产者价格上涨,上涨幅度分别为1.2%和2.6%;分品种看,2018年主要农产品生产者价格涨跌互现,同比涨幅较大的品种为玉米上涨5.1%,活牛上涨4.9%;同比降幅较大的品种为生猪下降14.4%。

主要农产品价格波动将对公司现代农业健康食品产业带来经营风险,公司将紧盯市场波动,做好业务合同签订、执行等方面的风险防控。

2、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

(1)市场与政策风险

2019年国家关于房地产“以稳为主,一城一策”的政策基调已基本明确,一方面,中央坚持住房居住属性、紧盯房地产金融风险、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的大方向保持不变;另一方面,各地结合市场运行现状,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一城一策防止楼市大起大落。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实施,可能影响项目的开发进度和效益,从而带来经营风险。国开东方将加快项目开发,盘活存量资产,加快资金回笼,从而降低市场与政策风险。

(2)业务条线风险

①从新型城镇化及乡村振兴业务方面来看,国开东方经营区域开发,属于创新型探索,未来发展受各方面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稳定性风险,而且城镇及乡村运营的业务和模式决定了其前期投入较大,周期较长,资金回流周期较长的特点,也需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②从一级开发(土地整理)业务来看,存在拆迁进度缓慢,影响土地入市进度,造成一级开发资金长期占压,财务费用高企,资产周转率低下的风险。

③从产业引入及布局来看,国开东方在青龙湖新型城镇化项目的产业引进、投资和运营业务,必须符合北京市的功能定位。2018年3月北京市出台《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市规

划国土发[2018]88号),对于国开东方的土地获取、产业引入既是机遇又是风险。此外,城镇运营的业务模式决定了前期投入较大,资金回报期较长,也需要统筹做好资金安排,防范资金风险。

3、金融业务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金融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及监管和去杠杆政策影响较大,金融行业监管调控趋严致部分地区或行业融资受到影响,2018年以来企业债务违约情况不断增加。有鉴于此,金联金服将依法依规经营,审慎选择展业地区、行业,优先考虑经济发展态势较好的地区,以及未来发展前景较好的行业,及时处置可能发生的风险,避免风险累计。

经营风险:农业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对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选择处于上行阶段、发展态势好、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项目,并有针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情况

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加强股东回报力度,公司拟对《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部分条款予以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三)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3)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且公司年度现金流量净额不低于公司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3、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现修订为: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公司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

(3)公司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值,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对公司投资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拟在未来十二个月内进行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

??

3、公司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上述调整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6日和2018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9,030,335.85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6,051,350.05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56,051,350.05元,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87,467,278.00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4,630,539,642.25元)。

2017年度,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714,576,124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2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78,006,098.60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1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14%,2017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金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8年8月16日实施完毕。

3、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5,688,433.71元。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公司按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41,466,967.65元,按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141,466,967.65元,实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45,187,465.97元(含上年滚存未分配利润5,087,467,278.00元、以及扣除2018年实施2017年度现金分红78,006,098.60元)。2018年公司财务指标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2018年公司推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金额2亿元至4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能够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实施回购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关于现金分红相关事项的说明:

(1)关于公司近年来未实施现金分红或分红比例较低的原因说明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虽然实现盈利,但经审计的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值,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因此未实施现金分红。公司于2018年对《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部分条款予以修订,2018年实施2017年度现金分红数额(含税)占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4%。2018年公司推出了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将能够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2018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目前投资及经营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及港口业等,股权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公司2018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各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及回购股份的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①2019年公司拟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②用于公司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2亿元至4亿元。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18年0000655,688,433.710
2017年00.21078,006,098.60769,030,335.8510.14
2016年0030762,270,149.910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

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原因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18年公司推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回购金额2亿元至4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因此,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能够保证现金分红的比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考虑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及实施回购业务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目前投资及经营的产业涉及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金融业及港口业等,股权投资收益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大。公司2018年度不实施现金分红的主要原因为保证公司各产业板块业务发展资金及回购股份的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①2019年公司拟继续通过投资并购、合资合作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寻找和整合优质资源,进入高毛利、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农业细分领域,实现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的全产业链延伸,提升主营业务盈利能力。 ②用于公司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金额2亿元至4亿元。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股份限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16年5月25日至2019年5月25日
其他承诺其他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自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2,000万股,不超过10,000万股。增持股份价格不高于5.33元/股。2018年2月12日起6个月内。因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0日起连续停牌,经申请于2018年9月5日起复牌,根据相关规定,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计划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顺延实施,增持计划顺延实施的期限为2018年9月5日至2018年11月17日。
其他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厦门市养生豆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于报告期收购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本次补偿测算基准日为2018年1月1日。
源贸易有限公司公司持有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承诺: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本次补偿测算终止日为交易完成日后的第四个会计年度12月31日,即2021年12月31日。
其他承诺盈利预测及补偿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九牛农业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截止当期期末累计考核净利润实际金额小于截止当期期末累计考核净利润承诺金额的,即累计业绩完成比例小于100%的,九牛农业现自然人股东应以其持有的九牛农业股份对西藏鸿烨进行补偿。 另外,根据股份收购及增资协议,在西藏鸿烨对九牛农业完成增资后的36个月内,当九牛农业累计新增亏损达到西藏鸿烨投资额(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总额)的10%时,西藏鸿烨有权要求九牛农业原股东购买西藏鸿烨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九牛农业股份,如原股东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购买,西藏鸿烨也有权要求原股东与西藏鸿烨共同向第三方转让目标公司股份。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九牛农业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主要原因是2018业务开展未达到经营计划的进度和规模。西藏鸿烨已向九牛农业原股东发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西藏鸿烨所持九牛农业全部股份的《通知书》,后续将继续推进业绩补偿、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沟通和执行工作。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1、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并购九牛农业的业绩承诺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鸿烨于报告期完成收购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51%股权,西藏鸿烨与九牛农业及其股东签署股份收购及增资协议。九牛农业现自然人股东承诺:九牛农业2018年、2019年、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考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200.00万元、4,000.00万元、6,000.00万元。另外,根据股份收购及增资协议,在西藏鸿烨对九牛农业完成增资后的36个月内,当九牛农业累计新增亏损达到西藏鸿烨投资额(股权转让款及增资总额)的10%时,西藏鸿烨有权要求九牛农业原股东购买西藏鸿烨持有的全部或部分九牛农业股份,如原股东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购买,西藏鸿烨也有权要求原股东与西藏鸿烨共同向第三方转让目标公司股份。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9]003445号),九牛农业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2,701.2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132.95万元,九牛农业2018年度未实现业绩承诺金额,九牛农业现自然人股东需对西藏鸿烨进行业绩补偿。西藏鸿烨增资完成后,九牛农业实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381.39万元,九牛农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66.50万元,均已达到西藏鸿烨投资额的10%,西藏鸿烨有权要求九牛农业原股东购买其持有的九牛农业股份。九牛农业2018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承诺金额,主要原因是2018业务开展未达到经营计划的进度和规模。

鉴于九牛农业2018年度净利润未完成业绩的金额,且九牛农业在西藏鸿烨完成增资后累计新增亏损额超过西藏鸿烨投资总额的10%,不仅触发了业绩承诺补偿条件,同时也触发了九牛农业原股东向西藏鸿烨回购其持有股份的条件。西藏鸿烨已向九牛农业原股东发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西藏鸿烨所持九牛农业全部股份的《通知书》,后续将继续推进业绩补偿、股份回购相关事项的沟通和执行工作。

2、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并购银祥豆制品的业绩承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报告期内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银祥豆制品77%股权。

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9]003367号《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2018年度,银祥豆制品经审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41.5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916.79万元,完成率为114.60%,银祥豆制品2018年度业绩达到了业绩承诺的金额。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并购九牛农业的业绩承诺

2018年度,九牛农业未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构成九牛农业相关商誉的资产减值迹象。公司对该项商誉减值测试,经测试,九牛农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96,789.37元。

2、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并购银祥豆制品的业绩承诺

2018年度,银祥豆制品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预计银祥豆制品未来能够完全实现业绩承诺,原股东无需向东方优品进行业绩补偿。公司对该项商誉减值测试,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38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8年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5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 √不适用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查询索引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于2018年4月4日完成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2018年8月3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http://www.sse.com.cn/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适用 √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其中部分向民生银行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低风险、短期银行理财和资产管理计划等金融产品。公司预计2018年度向民生银行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及交易的理财产品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向民生银行及其下属子公司购买及交易的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额1.54亿元。

2、2018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议案》。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2018年度在民生银行(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额度,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民生银行签订的融资协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贷款余额人民币26亿元,保函担保余额21.168亿元,在民生银行存款余额为8.83亿元。

3、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关联方确定互保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融资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建立互保关系,2018年度,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提供担保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且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该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0.40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6.74亿元。

4.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关于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相关交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关联方及关联交易”部分内容。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五)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适用 √不适用2、 承包情况□适用 √不适用3、 租赁情况□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5日2019年1月15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17年7月6日2018年5月24日2019年5月23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2018年3月15日2018年3月15日2019年3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17年4月12日2018年3月5日2019年3月4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2017年12月5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2月26日2019年11月23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2017年3月1日2018年3月21日2019年3月27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2017年11月9日2018年1月15日2019年10月26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8年6月12日2018年7月4日2019年7月2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30,000.002018年5月17日2018年5月18日2021年5月17日连带责任担保参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80,000.002018年5月23日2018年7月23日2021年6月7日连带责任担保参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1月3日2018年11月2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13,000.002017年11月22日2017年11月22日2018年11月22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0,000.002017年11月24日2017年11月24日2018年12月15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17年7月6日2017年7月20日2018年7月19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7年7月31日2017年7月31日2018年1月31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17年4月12日2017年5月2日2018年5月1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17年3月31日2017年3月31日2018年3月31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2017年3月10日2017年3月13日2018年3月14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30日2018年3月29日连带责任担保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507,0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03,110.4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1,676,782.45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1,369,260.45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1,672,370.8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1.2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203,963.83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1,027,1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441,307.02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1,672,370.85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1、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公司提供担保余额203,963.83万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367,402.45万元。 2、截止报告期末,国开东方及其子公司为合格购房客户提供按揭担保贷款余额为133,926.80万元。 3、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非保本浮动收益自有资金487,000,000.00
固定收益自有资金131,463,146.00
国债逆回购自有资金905,100,000.00523,205,232.00
理财产品自有资金921,940,000.00442,500,000.00
合计2,445,503,146.00965,705,232.00

备注:上表中发生额指报告期内该类委托理财单日最高余额。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理财类型委托理财金额委托理财起始日期委托理财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 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 (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海通国际证券固定收益130,684,000.002017-9-42018-3-5自有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2%1,305,146.00130,684,000.00
海通国际证券固定收益131,463,146.002018-3-52018-3-5自有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2%0131,463,146.00
北京银行非保本浮动收益487,000,000.002017-12-292018-1-8自有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266,849.31487,000,000.00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民生加银资管融投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55,000,000.002018-1-262018-2-5自由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9%137,500.0055,000,000.00
民生加银资管富安板业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40,000,000.002018-1-302018-2-1自由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9%20,000.0040,000,000.00
民生加银资管融投4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理财产品59,000,000.002018-1-302018-2-1自由资金固定收益类产品协议9%29,500.0059,000,000.00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2日和2017年10月1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3月1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6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5月2日,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其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总额3.6亿元,票面利率7.2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债券简称:18东方02,债券代码:143622)。

2019年1月31日,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票面利率7.15%。“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于2019年2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债券简称:19东方01,债券代码:155175)。

2、公司分别于2017年12月26日和2018年1月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8年4月11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8]353号)(以下简称“上交所无异议函”),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公司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非

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8.2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截止2019年4月4日前,公司未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上交所无异议函到期失效。

3、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三期(有限合伙)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在2016年9月签署的《投资协议》的基础上签署《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投资国开东方项目投资期限延长等事项达成补充协议,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的投资期限延长至2020年6月16日。

4、2018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临2018-046),因公司正在与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共同筹划本公司收购厦门银祥集团持有的下属饲料、肉业、豆制品、食品等产业板块子公司51%股权事宜,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8年5月30日起停牌。2018年6月6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47)。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对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产业经营情况进行了进一步详细了解,并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同时公司与交易对方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就标的资产的具体范围,对价的支付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沟通和磋商,并于2018年6月11日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下属厦门银祥饲料有限公司、厦门海灵宝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业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肉制品有限公司、厦门银祥食品有限公司等子公司51%股权,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6月13日起转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程序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6月13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6)。

2018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57),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规定,披露了截至停牌前1个交易日(2018年5月29日)公司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前10名流通股股东情况。

2018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暨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3),公司披露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及进展情况,本次交易标的包括多个公司股权,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程序复杂,工作量较大,相关工作尚在进行中,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7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8年7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68)。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议案》和《关于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改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同时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2)、《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改以现金方式收购部分标的资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4)、《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5)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6)。

2018年10月25日,东方优品完成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77%股权收购事项,东方优品与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5日设立完毕。

5、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86.36%股权的议案》,公司与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之坊”)、燕之坊部分股东(以下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燕之坊86.36%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8月31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86.36%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77)。

在《股权收购协议》签署后,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交易对方支付了1,000万元人民币定金,开展对燕之坊的审计、评估工作,并与交易对方就本次股权收购后续事宜进行了积极沟通和协商。因交易对方中的三家境外公司China Grain Development Limited、Demeter Agriculture Limited和Sunshine Rice Limited就《股权收购协议》中的部分条款未能取得其内部有权机关决议同意,导致《股权收购协议》第三条第四款约定的生效条件无法成就,经公司、燕之坊以及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解除《股权收购协议》,并于2018年11月30日签署了《<关于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的股权收购协议>之解约协议书》(以下简称“《解约协议书》”)。各方一致同意自《解约协议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股权收购协议》解除,各方互不承担责任,公司支付的1,000万元定金及利息退回公司账户。

关于终止收购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4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收购安徽燕之坊食品有限公司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7)。

6、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并经公司于2018年9月17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股份回购预案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聘请律师事务所对股份回购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订)对股份回购的有关修改,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回购实施细则》”)等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鉴于有关法律政策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调整方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后的回购方案主要内容为公司以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16)及相关公告。

7、2018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第十八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方式相关内容的议案》。公司本次变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和“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方式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原使用方式:公司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将募集资金支付给项目实施主体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利率为9.5%,委托贷款通过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东方财务公司对本次委托贷款不收取手续费。

(2)本次变更内容:委托贷款利率由9.5%调整为4.75%(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2016年6月29日,公司与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就双方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时采取一致行动等事宜进行了约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48)。

2018年12月27日,公司与华夏人寿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将原协议的有效期从民生银行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延长至民生银行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并修改相关条款,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8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07)。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3.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四)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发行日期发行价格(或利率)发行数量上市日期获准上市交易数量交易终止日期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2018年4月27日7.20%360,000,0002018年5月17日360,000,0002021年5月2日

备注: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数量3.6亿元。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5月2日,公司完成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工作,其中“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总额3.6亿元,票面利率7.2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品种二”于2018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债券简称:18东方02,债券代码:143622)。

(二) 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87,29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90,841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608,854,58716.39质押470,691,199境内非国有法人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1,719,286492,822,09113.27441,102,805质押441,102,805境内非国有法人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76,059,0004.74其他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8,714,0903.73其他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8,714,0903.73其他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113,000,0003.04境内非国有法人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5,175,400106,624,6002.87其他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华鸣定鑫30号资产管理计划-1,987,220104,588,5962.82其他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97,744,4542.63境内非国有法人
西藏华鸣投资有限公司72,300,3371.95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608,854,587人民币普通股608,854,587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5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76,059,000人民币普通股176,059,00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二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8,714,090人民币普通股138,714,090
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定增一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38,714,090人民币普通股138,714,090
西藏东滨投资有限公司113,000,000人民币普通股113,000,000
博时资本-民生银行-博时资本创利2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106,624,600人民币普通股106,624,600
创金合信基金-招商银行-西藏华鸣定鑫30号资产管理计划104,588,596人民币普通股104,588,596
西藏骊锦投资有限公司97,744,454人民币普通股97,744,454
西藏华鸣投资有限公司72,300,337人民币普通股72,300,337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6,224,340人民币普通股66,224,34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我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为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向公司出具的说明,同一管理人旗下多个资产管理计划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3、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东方集团有限公司441,102,8052019年5月25日自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我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为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和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张宏伟
成立日期2003年8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等。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截止本报告期末,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民生银行A股无限售流通股3500万股,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00467.HK,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40.53%股权。
其他情况说明公司于2018年7月18日收到控股股东通知,其公司名称已由“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控股股东其他基本信息不变。

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备注: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11月15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719,2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9%,增持完成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92,822,0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12,975,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适用 √不适用2 自然人√适用 □不适用

姓名张宏伟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主要职业及职务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适用 √不适用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适用 √不适用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张宏伟名誉董事长、董事642017-06-302020-06-3011,299,04911,299,049097.08
孙明涛董事长422017-06-302020-06-30136.87
关焯华副董事长632017-06-302020-06-3014.29
方灏董事、总裁462017-06-302020-06-30136.87
张惠泉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522017-06-302020-06-30112.5
徐彩堂独立董事712017-06-302018-06-060
胡凤滨独立董事592017-06-302020-06-3010
王旭辉独立董事592017-06-302020-06-3010
田益明独立董事512017-06-302020-06-3010
李亚良监事会主席622017-06-302020-06-30103.13
胡曾铮监事432017-06-302020-06-300
佟欣监事512017-06-302020-06-300
刘艳梅职工代表监事512017-06-302020-06-3053.03
刘慧颖职工代表监事542017-06-302020-06-3033.86
田健副总裁542017-06-302020-06-30112.5
辛赵升副总裁562017-06-302020-06-3064.01
张明根副总裁492017-06-302020-06-30103.4
党荣毅财务总监502017-06-302020-06-3090
王华清董事会秘书422017-06-302020-06-3080
合计/////11,299,04911,299,0490/1,167.54/
姓名主要工作经历
张宏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孙明涛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曾任美加投资(天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关焯华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方灏硕士。曾任北大方正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管理中心总监、投行事业群财务顾问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惠泉经济法硕士。曾任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研究室主任,北京嘉诚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
徐彩堂注册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二轻厅财务处长,黑龙江省地税局总会计师,已退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胡凤滨硕士,高级律师。现任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中介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旭辉本科,高级律师。现任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益明本科。现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亚良大专,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胡曾铮法学硕士、EMBA,律师。曾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北京天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重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方正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总经理,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监、法务部总经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佟欣本科,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刘艳梅本科,高级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监,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刘慧颖本科,高级经济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处处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田健硕士,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高级建筑师。曾任黑龙江东方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建筑师;北京太阳火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辛赵升大专,会计师。曾任黑龙江省北大荒米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副总经理,东方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方正园区总经理。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明根硕士,律师执业资格。曾任中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北京世纪华侨城实业有限公司总办副主任、法律顾问,北大资源集团所属东莞三元盈晖有限公司法务部总经理、助理总裁,方正集团审计法务部法务总监,北大资源集团战略投资部总经理,北大资源集团所属昆山高科发展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裁,国测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党荣毅硕士,注册会计师。曾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哈尔滨东大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王华清高级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董办主管、融资并购处经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其它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元)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报告期末市价(元)
孙明涛董事长03,000,000004.593,000,000
方灏董事、总裁03,000,000004.593,000,000
张惠泉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01,500,000004.591,500,000
田健副总裁01,500,000004.591,500,000
辛赵升副总裁01,500,000004.591,500,000
张明根副总裁01,500,000004.591,500,000
党荣毅财务总监01,500,000004.591,500,000
王华清董事会秘书01,000,000004.591,000,000
合计/014,500,00000/14,500,000/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张宏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3-1
胡曾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7-3
佟欣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2009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张宏伟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1998-2-27
张宏伟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2-202020-2-20
张宏伟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3-1
孙明涛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5年4月24日2020年3月28日
孙明涛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6月2019年6月
孙明涛民生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2016年6月2019年6月
孙明涛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14日
孙明涛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8月1日
孙明涛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5月16日
孙明涛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2015年7月21日
孙明涛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4月21日
孙明涛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7年9月1日
孙明涛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8月
孙明涛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1月
孙明涛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8月
孙明涛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11月
方灏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7年7月25日
方灏东方粮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
方灏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6月
方灏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
张惠泉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5月18日2020年3月28日
张惠泉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6月2019年6月
张惠泉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5月
张惠泉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
张惠泉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
胡凤滨北京市中高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00年
胡凤滨北京市非公经济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2005年
胡凤滨北京市中介人士联谊会理事会理事2005年
胡凤滨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4月15日2019年2月2日
王旭辉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律师2004年
田益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学院路营业部总经理2010年9月17日
李亚良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5年4月24日2020年3月28日
李亚良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3月20日
李亚良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12月13日
刘艳梅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1月
刘艳梅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12月13日
刘艳梅东方粮仓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8月
刘艳梅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10月
刘艳梅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6月
刘慧颖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人力资源行政总监2019年3月
田健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月
辛赵升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5月7日
辛赵升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月9日
辛赵升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年12月4日
辛赵升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6月24日
张明根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25日
张明根苏州德崇园艺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7月8日
张明根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4月
党荣毅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7年1月6日
党荣毅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9月
党荣毅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5月10日
党荣毅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10月
党荣毅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6年11月11日
党荣毅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8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首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薪资方案,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核后再上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然后提交董事会审核。其中董事、监事薪酬在董事会审核通过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津贴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如无调整,可免于每年度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独立董事、外部监事(注:外部监事是指未在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的职务且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监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其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一) 基本年薪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二)绩效年薪以其签订的年度工作责任状为基础,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监事(不含外部监事)绩效年薪与监事会年度关键考核指标相挂钩,年终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评定后一次性发放。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公司领取的报酬符合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应付报酬总额(税前)为人民币1167.54万元。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税前薪酬总额为人民币1167.54万元。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徐彩堂独立董事离任辞职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6月6日收到独立董事徐彩堂先生的辞职报告书,徐彩堂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近六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培训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在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的职务。根据相关规定,徐彩堂先生在公司完成补选独立董事之前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3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916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1,00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3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77
销售人员109
技术人员80
财务人员118
行政人员93
收储人员44
品控人员20
运营人员188
管理人员155
其他125
合计1,00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121
本科459
大专267
高中、中专及以下162
合计1,009

(二) 薪酬政策√适用 □不适用1、创建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体系,根据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人力资源管理需要。2、公司依据经营战略、组织结构及职级体系,结合内、外部薪酬福利情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制定薪酬福利的结构及标准。

(三) 培训计划√适用 □不适用

1、卓越领导人计划:外派学习培训;定制+自选课程。

2、核心人才外派培养计划:学位教育:MBA\EMBA;短期教育:定制+ 自选课程。3、管理培训生培养计划:培训(集训、沙龙);轮岗、在岗训练;导师制。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七、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5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公司依法保障股东表达意见和提出建议的权利,保障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开通网络投票,并同时披露重点关注事项中小股东投票结果。

(2)董事和董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董事会会议,各位董事均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自或委托其他董事参加董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能够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认真负责、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专业的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

(3)监事和监事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会议,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的财务以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公司信息。

(5)投资者关系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的建立和维护,通过设置投资者热线、公司网站投资者关系栏目与投资者保持沟通交流,并及时回复上证e互动上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公司重视投资者在来电或来访中关注的问题以及提出的建议,主动接受投资者的监督。

(6)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干预公司的决策及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没有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公司的资产进行抵押的情况。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直接或间接非经营性的资金和资产占用的情况。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存在金融业务方面的关联交易,上述交易完全按市场条件进行。

(7)公司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等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与各相关利益者进行积极的沟通合作,共同推动公司平稳、持续、健康的发展。

(8)报告期内建立的各项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公司对《章程》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制度》。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月11日www.sse.com.cn2018年1月12日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3月16日www.sse.com.cn2018年3月17日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6月5日www.sse.com.cn2018年6月6日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2018年6月28日www.sse.com.cn2018年6月29日
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9月17日www.sse.com.cn2018年9月18日
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12月21日www.sse.com.cn2018年12月22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宏伟121210006
孙明涛121210004
关焯华121211001
方灏121210005
张惠泉121211004
徐彩堂121210005
胡凤滨121211003
王旭辉121210006
田益明121211006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12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1次,会议主要听取并审议公司2017年度经营情况报告、2018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发展战略、公司年度投融资额度预计以及2018年度工作安排等内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1次,会议审议了2017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2018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议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1次,审议2018年度工作安排等内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工作会议,包括2017年年报审计工作相关会议,以及公司2018年度半年报和三季报相关工作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不存在异议事项。

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经营指标,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整体年度经营指标签订个人工作责任状。根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年度审计报告及个人工作责任状指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评价结果包括:绩效评价办法、考核系数、奖励金额等。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2018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8年3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2019年4月30日披露的《东方集团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2019]000075号),认为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18东方02143622.SH2018年5月2日2021年5月2日360,000,0007.20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18东方02” 期限为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不涉及相关条款的执行。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
联系人刘宏宇、李利智
联系电话010-86451085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8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简称18东方02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公司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公司设立专户接收、存储及划转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募集资金总额3.6亿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为0
募集资金报告期使用金额、使用情况及履行的程序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资金使用用途进行使用,同时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评级报告出具时间2018年6月25日
评级结论(主体)AA+
评级结论(债项)AA+
评级展望稳定
主体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债项评级标识所代表的含义债务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
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的对比及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与上一次评级结果相同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代码143622
会议届次2018年度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召开时间2018年9月14日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5号五矿广场B座15层会议室
召开原因审议《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议案》
会议表决情况及会议决议同意票200万张,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18东方02”债券总张数的71.43%;反对票80万张,占出席本次持有人会议代表有表决权的“18东方02”债券总张数的28.57%;弃权票0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已获得共同出席会议的“18东方02”债券持有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符合议案表决通过的条件。
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会议表决通过了议案,公司回购股份后,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18东方02”项下的债务,也不要求公司就“18东方02”提供担保。截止2019年3月底,公司累计回购股份465.70万股。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对发行人资信状况、募集资金管理运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等进行了持续跟踪,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约定义务,积极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履行职责时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情形
采取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解决机制(如有)
是否已披露报告期受托事务管理报告及披露地址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18年2017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1,974,507,561.861,753,765,341.3812.59
流动比率1.511.78-15.17
速动比率0.890.828.54
资产负债率(%)57.6857.490.33
EBITDA全部债务比0.070.068.94
利息保障倍数1.281.1312.86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17-0.33不适用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1.341.2210.2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0.00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授信额度总计341.48亿元,已使用额度246.41亿元,尚可使用额度95.07亿元。

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内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等的相关约定和承诺。

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大华审字[2019]004427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集团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集团,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2. 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3. 营业收入的确认;4. 商誉减值测试。

(一)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 事项描述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主要为已完工的开发产品、在建项目的开发成本,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余额为857,096.3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2,140.48万元,其账面价值占2018年底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7.27%。该等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东方集团管理层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每个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过程中,管理层需对每个拟开发产品和在建开发成本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作出最新估计,并估算每个存货项目的预期未来净售价(参考附近地段房地产项目的最近交易价格)和预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销售税金等,该过程涉及重大的管理层判断和估计。由于存货对东方集团资产的重要性,且估计存货项目达到完工状态时将要发生的建造成本和未来净售价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特别是考虑到当前的房地产行业面临较为频繁的政策调控措施,我们将对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1)我们评价管理层与编制和监督管理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预算及预测各存货项目的建造和其他成本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东方集团存货项目进行实地观察,询问管理层这些存货项目的进度,并了解东方集团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所在地面临的政府政策调控的最新变化情况、项目所在地的房地产销售状况;

(3)我们获取并检查了各项目最新预测所反映的总开发成本预算,同时将各存货项目的估计建造成本与东方集团的最新预算进行比较,并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生的成本与项目预算进行比较,以评价相关新型城镇化开发项目成本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程度;

(4)我们获取并评价管理层对相关存货项目采用的估值方法,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与平均净售价有关的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和东方集团的销售预算计划进行比较;

(5)我们对东方集团部分重要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定关键估计和假设单独或组合出现何种程度的变化会导致存货发生重大错报,并考虑关键估计和假设出现此类变动的可能性以及潜在的管理层偏向。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与新型城镇化开发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合理的。

(二)将重要权益性投资确认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

1. 事项描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之注释12所述,东方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1,460,556.95万元,该项资产占东方集团资产总额比重较大,主要系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的权益性投资,东方集团对这两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均低于20%。管理层认为其对民生银行及锦州港具有重大影响,构成联营企业。由于东方集团对上述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将东方集团对上述权益性投资认定为具有重要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准确性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1)我们获取相关联营企业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了解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情况,同时了解联营企业的治理层(董事会)构成情况,通过了解东方集团在该等联营企业的董事会中委派代表、参与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以及关联交易情况等,了解东方集团对该等联营企业的重大影响情况;

(2)我们与东方集团管理层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估东方集团对相关联营企业的重大决策及经营相关活动的实际影响情况,并评估与以前年度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之要求,对联营企业审计师的独立性及胜任能力等执行了相关了解程序,对联营企业经审计后财务报表执行分析性复核程序,并复核了东方集团对联营企业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的准确性。

根据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将重要权益性投资认定为联营企业并采用权益法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会计政策要求。

(三)营业收入的确认

1. 事项描述

如东方集团财务报表附注六之注释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东方集团2018年度营业收入1,447,993.77万元。东方集团收入主要来源于粮油加工和贸易收入及新型城镇化开发类业务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为东方集团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而我们将东方集团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1)我们了解、评估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

(2)我们对管理层进行访谈并观察销售业务的具体流程,以评价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3)我们对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执行分析程序。将东方集团销售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月度以及可比期间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检查与应收账款、税金、销售费用等数据间关系的合理性;

(4)我们选取了公司重要客户样本,通过工商信息等核查其身份背景,核实是否存在关联交易;

(5)对于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我们选取样本,检查了重要客户的合同、货权交接单以及结算凭证等,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公司粮油加工及贸易收入是否已按照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并计量;

(6)对于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收入,我们分别选取了一、二级土地开发业务收入的样本执行实质性程序。对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检查采用完工百分比法核算的支持性文件、二级土地开发项目

检查已达到交付条件的支持性文件、重要客户合同、入住通知书、首付款交款单据、合同约定的交房验收单以及结算凭证等,同时结合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以评价公司新型城镇化开发业务收入是否已按照东方集团的收入确认政策确认并计量;

(7)我们执行截止性测试,将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产品销售收入与交易中的货权交接单、结算凭证等支持性文件进行核对,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正确的期间确认。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在营业收入的确认中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合理的,并正确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四)商誉减值测试1. 事项描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如东方集团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之注释17所述,商誉余额41,738.97万元,商誉减值准备金额19,682.28万元,商誉金额较大,主要系以前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产生的商誉,同时本年度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及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牛农业”)也产生了新的商誉。2018年11月,证监会下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进一步强化了对商誉减值的会计监管。本次审计重点关注东方集团是否按照《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之要求对商誉执行减值测试并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审计应对

(1)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我们将商誉减值事项确定为可能存在较高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并制定了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审计程序;

(2)我们复核了东方集团对商誉减值迹象的判断是否合理,同时复核管理层对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划分是否合理,是否将商誉账面价值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之间恰当分摊;

(3)我们复核了东方集团确定的减值测试方法与模型是否恰当;

(4)我们复核了东方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是否准确、所选取的关键参数是否恰当,评价所采用的关键假设、所作出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选取的价值类型是否合理,分析减值测试方法与价值类型是否匹配;

(5)我们复核了东方集团对商誉减值损失的分摊是否合理,对于存在少数股东的商誉项目,进一步关注测试是否恰当考虑了归属于少数股东商誉的影响;

(6)我们对比分析了报告期及以前年度东方集团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参数变动情况,关注管理层在作出会计估计时的判断和决策时是否存在偏向的迹象;

(7)我们关注报告基准日至审计报告报出日之间的期后事项对商誉减值测试结论的影响。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商誉减值测试是合理的。

四、 其他信息

东方集团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财务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

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集团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集团、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集团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高世茂
中国·北京(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樊玉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172,687,410.615,903,685,123.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93,303.032,105,356.09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3,076,564,238.16219,197,574.64
其中:应收票据250,000,000.00126,010,000.00
应收账款2,826,564,238.1693,187,574.64
预付款项222,493,793.39210,837,577.92
其他应收款7,045,665,017.566,754,640,787.19
其中:应收利息1,236,600.001,129,320.85
应收股利61,313,961.6076,024,500.00
存货9,751,564,921.7113,305,515,188.4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6,00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1,232,418,735.991,656,075,166.97
流动资产合计27,531,787,420.4528,052,056,775.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174,674,980.13459,750,487.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17,195,026.80598,271,819.62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73,000,000.0056,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14,605,569,515.9912,917,687,420.13
投资性房地产5,065,260,499.601,770,044,596.00
固定资产994,517,974.99814,875,688.54
在建工程7,912,480.22630,943,899.84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287,205,302.172,098,283,971.90
开发支出
商誉220,566,874.99424,326,878.59
长期待摊费用145,689,770.19167,623,860.60
递延所得税资产32,759,367.2044,362,280.38
其他非流动资产56,813,705.2335,863,421.2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981,165,497.5120,018,034,324.40
资产总计49,512,952,917.9648,070,091,099.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135,304,240.008,404,315,350.3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291,928,565.59453,577,657.58
预收款项396,473,145.731,932,361,395.17
应付职工薪酬18,023,683.5323,897,882.64
应交税费439,511,769.78189,109,134.94
其他应付款667,765,130.35572,638,230.86
其中:应付利息282,054,819.41307,520,709.05
应付股利2,499,283.74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331,166,784.893,660,923,086.82
其他流动负债498,709,798.42
流动负债合计18,280,173,319.8715,735,532,536.7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7,035,280,000.009,233,000,000.00
应付债券407,236,578.63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2,914,024,457.361,966,141,025.7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8,960,866.4414,714,896.76
递延所得税负债312,111,018.02279,618,340.79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0,280,376,341.8211,900,710,841.88
负债合计28,560,549,661.6927,636,243,378.67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714,576,124.00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884,436,607.428,809,107,048.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94,573,241.37-96,111,890.27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51,091,580.522,568,157,645.22
未分配利润5,045,187,465.975,087,467,278.0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0,589,865,019.2820,083,196,205.47
少数股东权益362,538,236.99350,651,515.3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0,952,403,256.2720,433,847,720.8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49,512,952,917.9648,070,091,099.52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055,851,569.211,607,378,268.3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815,747.6928,078.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其中: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7,451,419.984,603,572.02
其他应收款81,878,453.7495,591,829.71
其中:应收利息9,893,894.7912,312,199.95
应收股利61,313,961.6076,024,500.00
存货90,522.58105,675.34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353,330,000.001,124,199,121.39
其他流动资产1,342,535,232.00462,744,970.72
流动资产合计7,841,952,945.203,294,651,515.5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61,996,336.80260,431,699.96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3,811,186,258.5222,932,186,796.0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78,408,925.3076,195,268.90
在建工程2,094,879.16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1,832,580.801,741,183.5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750,000.00
递延所得税资产27,442,211.7614,528,905.68
其他非流动资产1,713,943,383.534,440,023,383.53
非流动资产合计25,794,809,696.7127,728,952,116.83
资产总计33,636,762,641.9131,023,603,632.3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059,400,000.003,421,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099,129,362.211,270,000,0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1,266,534.311,289,933.49
应交税费8,322,875.077,844,573.22
其他应付款946,392,610.351,032,961,963.4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51,720,000.002,741,568,091.34
其他流动负债498,709,798.42
流动负债合计6,666,231,381.948,973,374,359.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3,735,280,0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21,929.1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735,280,000.0021,929.13
负债合计10,401,511,381.948,973,396,289.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714,576,124.003,714,576,124.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8,756,503,120.428,751,204,703.8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41,668,578.53-138,441,555.5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851,091,580.522,568,157,645.22
未分配利润7,871,411,856.507,154,710,425.7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3,235,251,259.9722,050,207,343.2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3,636,762,641.9131,023,603,632.35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总收入14,506,154,933.817,962,107,925.07
其中:营业收入14,479,937,672.517,952,096,901.75
利息收入26,217,261.3010,011,023.32
二、营业总成本15,640,134,567.598,874,282,686.33
其中:营业成本13,491,795,116.527,466,218,820.42
税金及附加265,469,573.20104,186,283.45
销售费用109,746,578.8680,212,893.12
管理费用396,131,110.24384,143,092.00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947,559,627.94828,078,799.79
其中:利息费用1,206,238,853.53866,413,102.03
利息收入507,498,155.42293,285,079.19
资产减值损失429,432,560.8311,442,797.55
加:其他收益3,185,049.717,796,972.6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33,396,621.001,681,090,697.9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481,272,864.701,469,299,116.0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99,358,094.21-11,142,796.4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5,933.38-341,554.46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701,684,197.76765,228,558.42
加:营业外收入5,782,812.555,284,497.25
减:营业外支出37,104,082.238,105,702.9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70,362,928.08762,407,352.69
减:所得税费用26,193,728.2619,776,938.9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4,169,199.82742,630,413.7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44,169,199.82742,630,413.7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5,688,433.71769,030,335.85
2.少数股东损益-11,519,233.89-26,399,922.11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7,149,519.38-70,288,432.5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47,149,519.38-70,288,432.51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7,149,519.38-70,288,432.51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7,988,276.60-82,979,626.24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38,757.22-37,843,755.38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50,534,949.1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91,318,719.20672,341,981.2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802,837,953.09698,741,903.34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1,519,233.89-26,399,922.1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7650.2070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7650.2070

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利润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422,535,702.97406,558,155.15
减:营业成本
税金及附加3,245,915.834,778,265.01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09,706,326.32118,598,214.48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41,997,655.32378,674,797.86
其中:利息费用418,630,993.81433,469,804.47
利息收入130,809,754.55110,806,612.87
资产减值损失47,349,469.1350,841.51
加:其他收益131,657.00163,783.3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514,498,208.581,655,844,412.7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503,531,544.071,472,610,394.0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9,804.22-58,884.8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84,468.18-19,158.71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434,631,929.551,560,386,188.89
加:营业外收入0.1299,880.00
减:营业外支出32,617,902.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402,014,026.991,560,486,068.89
减:所得税费用-12,655,649.47-27,431.5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14,669,676.461,560,513,500.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414,669,676.461,560,513,500.4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136,574,521.80-112,618,097.7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6,574,521.80-112,618,097.77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7,413,279.02-74,774,342.39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838,757.22-37,843,755.38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551,244,198.261,447,895,402.70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现金流量表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417,265,676.259,477,833,275.16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27,441,583.1111,549,298.89
收到的税费返还5,443,672.4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82,503,151.13826,427,728.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127,210,410.4910,321,253,974.8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0,534,175,202.5710,292,626,376.4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243,053,286.78458,169,029.5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37,058,438.40234,414,660.86
支付的各项税费191,332,209.41172,445,258.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78,380,603.76996,583,073.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1,897,893,167.3612,154,238,399.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317,243.13-1,832,984,424.2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177,278,652,211.45121,144,324,708.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73,351,950.00416,902,522.9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3,285.0032,597.13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1,600,375.60203,299,335.6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7,503,667,822.05121,779,559,163.8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4,019,573.67306,762,071.54
投资支付的现金177,026,604,640.77125,178,010,606.9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54,615,247.87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848,954.1144,802,812.9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77,408,088,416.42125,529,575,49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579,405.63-3,750,016,327.5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27,100,000.0030,82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27,100,000.0030,82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3,929,431,965.399,889,918,000.36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0904,4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5,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491,631,965.3910,825,138,000.36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492,174,720.7910,622,052,65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541,358,573.571,368,276,390.4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345,885,682.31570,677,055.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379,418,976.6712,561,006,095.6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87,787,011.28-1,735,868,095.2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8,828,337.81-132,284,312.65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1,718,700.33-7,451,153,159.7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304,439,444.7812,755,592,604.5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12,720,744.455,304,439,444.78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50,306,150.33432,427,638.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044,325,863.0114,179,178,829.3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494,632,013.3414,611,606,468.2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1,785,093.1541,887,272.22
支付的各项税费24,855,065.5539,845,878.3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3,725,307,003.6312,830,600,463.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801,947,162.3312,912,333,613.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92,684,851.011,699,272,854.6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79,251,930,942.7268,919,133,364.31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30,196,198.34378,662,596.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993.9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660,339,121.392,590,95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2,042,466,262.4571,888,746,954.9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1,753,020.134,100,146.21
投资支付的现金79,558,488,891.7467,891,411,363.8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21,100,000.002,681,522,87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3,111,341,911.8770,577,034,385.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68,875,649.421,311,712,569.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474,400,000.004,021,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360,000,000.00498,5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5,1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899,500,000.004,519,5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7,956,200,000.006,387,3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28,627,084.41395,980,240.34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17,438,816.31515,345,989.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702,265,900.727,298,626,229.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02,765,900.72-2,779,126,229.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8,956,699.13231,859,194.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136,878,268.34905,019,073.5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57,921,569.211,136,878,268.34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809,107,048.52-96,111,890.272,568,157,645.225,087,467,278.00350,651,515.3820,433,847,720.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43,535,612.26-337,028,209.00-293,492,596.74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809,107,048.52-52,576,278.012,568,157,645.224,750,439,069.00350,651,515.3820,140,355,124.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5,329,558.90147,149,519.38282,933,935.30294,748,396.9711,886,721.61812,048,132.16
(一)综合收益总额147,149,519.38655,688,433.71-11,519,233.89791,318,719.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8,112,576.7922,277,824.0630,390,400.8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27,100,000.0027,10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355,061.025,355,061.02
4.其他2,757,515.77-4,822,175.94-2,064,660.17
(三)利润分配282,933,935.30-360,940,036.74-78,006,101.44
1.提取盈余公积282,933,935.30-282,933,935.3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8,006,101.44-78,006,101.44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67,216,982.111,128,131.4468,345,113.55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884,436,607.4294,573,241.372,851,091,580.525,045,187,465.97362,538,236.9920,952,403,256.27
项目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857,366,249.009,665,699,079.61-25,823,457.762,256,054,945.124,630,539,642.25355,957,879.4319,739,794,337.6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857,366,249.009,665,699,079.61-25,823,457.762,256,054,945.124,630,539,642.25355,957,879.4319,739,794,337.6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57,209,875.00-856,592,031.09-70,288,432.51312,102,700.10456,927,635.75-5,306,364.05694,053,383.20
(一)综合收益总额-70,288,432.51769,030,335.85-26,399,922.11672,341,981.23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21,090,048.5521,090,048.55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30,820,000.0030,820,000.00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729,951.45-9,729,951.45
(三)利润分配312,102,700.10-312,102,700.10
1.提取盈余公积312,102,700.10-312,102,700.1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857,209,875.00-857,209,875.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857,209,875.00-857,209,875.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617,843.913,509.51621,353.42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809,107,048.52-96,111,890.272,568,157,645.225,087,467,278.00350,651,515.3820,433,847,720.85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8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751,204,703.80-138,441,555.532,568,157,645.227,154,710,425.7822,050,207,343.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43,535,612.26-337,028,209.00-293,492,596.74
二、本年期初余额3,714,576,124.008,751,204,703.80-94,905,943.272,568,157,645.226,817,682,216.7821,756,714,746.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5,298,416.62136,574,521.80282,933,935.301,053,729,639.721,478,536,513.44
(一)综合收益总额136,574,521.801,414,669,676.461,551,244,198.2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5,355,061.025,355,061.02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5,355,061.025,355,061.02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82,933,935.30-360,940,036.74-78,006,101.44
1.提取盈余公积282,933,935.30-282,933,935.3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8,006,101.44-78,006,101.44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56,644.40-56,644.40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756,503,120.4241,668,578.532,851,091,580.527,871,411,856.5023,235,251,259.97
项目上期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2,857,366,249.009,608,147,721.76-25,823,457.762,256,054,945.125,906,299,625.4120,602,045,083.5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2,857,366,249.009,608,147,721.76-25,823,457.762,256,054,945.125,906,299,625.4120,602,045,083.5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57,209,875.00-856,943,017.96-112,618,097.77312,102,700.101,248,410,800.371,448,162,259.74
(一)综合收益总额-112,618,097.771,560,513,500.471,447,895,402.7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12,102,700.10-312,102,700.10
1.提取盈余公积312,102,700.10-312,102,700.10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857,209,875.00-857,209,875.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857,209,875.00-857,209,875.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266,857.04266,857.04
四、本期期末余额3,714,576,124.008,751,204,703.80-138,441,555.532,568,157,645.227,154,710,425.7822,050,207,343.27

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党荣毅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艳波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1992年12月经黑龙江省体改委黑体改发[1992]第417号文批准对原东方集团进行改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领取了哈尔滨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99126965908A号营业执照,注册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

公司于1993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以募集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199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371,457.612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为371,457.6124万元。

(二) 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主要经营业务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商业银行;港口交通;新型城镇化开发。

(三) 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9年4月28日批准报出。

(以下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75户,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7070
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国开东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级100100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级7070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级100100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六级100100
北京国开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级100100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级100100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7070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子公司三级99.0199.01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5151
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成都九牛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长宁县长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5151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4040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4040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62.9662.96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343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级5151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三级100100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8080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类型级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二级5151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5151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四级100100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五级100100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五级5151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5151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子公司三级5151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二级10010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7777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级5151

子公司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说明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5户,减少5户,其中:

(一)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四级全资子公司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新设五级全资子公司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设六级全资子公司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成都九牛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长宁县长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购买四级全资子公司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新设四级控股子公司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新设四级控股子公司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新设三级控股子公司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新设五级控股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新设二级全资子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购买三级控股子公司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新设三级控股子公司

(二)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名称变更原因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权全部转让
天津金联德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销
金联成达商贸有限公司注销
金联征信有限公司注销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 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 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 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 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 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

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

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 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① 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② 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③ 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

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②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③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④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⑤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 发生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中间价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

损益。

10.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在初始确认时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分为不同类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取得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目的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回购或赎回;

②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

③属于衍生金融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①该项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

②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该金融负债组合、或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③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除非嵌入衍生工具对混合工具的现金流量没有重大改变,或所嵌入的衍生工具明显不应当从相关混合工具中分拆;

④包含需要分拆但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其进行单独计量的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

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应收款项和贷款应收款项和贷款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债权(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发放贷款和垫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应收款项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性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本公司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在处置或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遇到下列情况可以除外:

①出售日或重分类日距离该项投资到期日或赎回日较近(如到期前三个月内),且市场利率变化对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没有显著影响。

②根据合同约定的偿付方式,企业已收回几乎所有初始本金。

③出售或重分类是由于企业无法控制、预期不会重复发生且难以合理预计的独立事件所引起。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其他金融资产类别以外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本公司对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计量。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

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

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

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保物

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7)权益工具发行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

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金融资产的具体减值方法如下: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否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如果单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跌幅超过成本的50%,或者持续下跌时间达一年以上,则认定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已发生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本公司将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等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余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在该权益工具价值回升时通过权益转回;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对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后如有证据表明其价值已恢复,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予以转回,记入当期损益,但该转回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 应收款项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本公司将金额大于500万元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单项测试未减值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
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账龄分析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0.50.5
1-2年11
2-3年2020
3-4年404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及信用风险划分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其中:根据往来款项性质及债务单位信用风险判断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的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适用 √不适用

(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有明显特征表明该应收款项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发生了减值的,按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计提。

(4)发放贷款和垫款

发放贷款和垫款,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余额,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将无法按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原有条款收回款项时,计提贷款损失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发放贷款和垫款一起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根据以前年度与之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发放贷款和垫款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

按类别分类划分信用风险组合,确定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比例如下:

类别计提比例
正常类1%
关注类3%
次级类30%
可疑类60%
损失类100%

12. 存货√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本集团存货按房地产业务和非房地产业务分类。非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在产品、库存商品、其他等;房地产开发业务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等。

开发用土地、维修基金、质量保证金、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

开发用土地:本公司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科目核算。

维修基金:按照各地规定,属于代收代付的,计入其他应付款;应由公司承担的计入“开发成本”。

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按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一定比例预留,列入“其他应付款”,待工程验收合格并在约定的保质期内无质量问题时,支付给施工单位。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公共配套设施为公共配套项目如学校等,以及由政府部门收取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其所发生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明细核算。

(2)存货的计价方法

非房地产板块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房地产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拆迁成本、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产品发出时,采取个别认定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非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房地产业务的存货: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本公司定期对存货进行清查,盘盈利得和盘亏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13. 持有待售资产√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如适用),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14.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

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损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

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5.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

选择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在资产负债表日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依据为:①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②本公司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

本公司确定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时,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无法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现行市场价格的,参照活跃市场上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最近交易价格,并考虑资产状况、所在位置、交易情况、交易日期等因素,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或基于预计未来获得的租金收益和有关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

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时,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价,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6.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本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适用 □不适用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15—503%6.467—1.94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6—153%16.167—6.467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153%19.4—6.467
办公及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19.4—9.7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103%19.4—9.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

(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

(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

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其他说明:

(1)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

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17.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18. 借款费用√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19. 生物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1.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技术、管理软件及其他。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

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摊销方法备注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直线法
管理软件5年直线法
其他受益期限直线法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

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2.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

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23.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类别摊销方法摊销年限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直线法房屋租赁期
土地租赁费直线法土地租赁期

2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25.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6. 股份支付√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2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

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28.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本公司销售的商品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金额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依据和方法

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本公司根据已完工作的测量(一般指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3)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4)土地一级开发业务

土地一级开发业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土地一级开发收入在任一地块上市且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取得与项目土地使用权人签订《土地开发补偿协议》后,授权本公司进行土地一级开发的单位参照《关于土地前期成本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国土财[2011]433号)文件相关规定,向本公司支付返还款。由于项目地块上市时间取决于是否列入年度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北京市政府供地节奏、北京市房地产调控政策等一系列本公司可控能力范围之外的一系列条件,因此上市时间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后,本公司仅能收到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审定的成本加不高于合同约定收益率的开发利润,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不会将开发间接费如人工、实际融资费用高于政府认可的利率之间的超额利息支出等进行补偿,因此土地上市越晚,本公司的间接成本越高。基于谨慎性考虑在确定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完工百分比时采用实际成本占预估总成本的比例与已结算金额占预计项目总金额的比例孰低的原则确认完工百分比进度。

(5)房地产二级开发业务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与买方办理完成房产验收交付手续,同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时(通常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对已通知买方在合理期限内办理验收交房手续,而买方未及时验收交房且无正当理由的,在通知所规定的时限结束后确认收入的实现。本公司将已收到但未达到收入确认条件的房款计入预收款项科目,待符合上述收入确认条件后转入营业收入科目。

29. 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

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

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1. 租赁

如果租赁条款在实质上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转移给承租人,该租赁为融资租赁,其他租赁则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租入资产

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经营租出资产

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融资租入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详见本附注固定资产。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的收益金额。

3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适用 √不适用

33.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1)终止经营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2)套期会计本公司按照套期关系,将套期保值划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净投资套期。

1)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①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对套期关系(即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之间的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套期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

②该套期预期高度有效,且符合公司最初为该套期关系所确定的风险管理策略;

③对预期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预期交易很可能发生,且必须使公司面临最终将影响损益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④套期有效性能够可靠地计量;

⑤持续地对套期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确保该套期在套期关系被指定的会计期间内高度有效。2)公允价值套期会计处理①基本要求A套期工具为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为非衍生工具的,账面价值因汇率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进行后续计量的存货、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也按此规定处理。

②被套期项目利得或损失的处理

A对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组合一部分的利率风险公允价值套期,本公司对被套期项目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可按下列方法处理: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资产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被套期项目在重新定价期间内是负债的,在资产负债表中负债项下单列项目反映,待终止确认时转销。

B被套期项目是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到期日的期间内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对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的相关项目,也按照调整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在调整日至相关的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的期间内摊销。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不切实可行的,可以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此调整金额于金融工具到期日前摊销完毕;对于利率风险组合的公允价值套期,于相关重新定价期间结束日前摊销完毕。

③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的,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人当期损益。

④在购买资产或承担负债的确定承诺的公允价值套期中,该确定承诺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已确认为资产或负债),调整履行该确定承诺所取得的资产或承担的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3)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套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运用公允价值套期会计:

A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

B套期工具展期或被另一项套期工具替换时,展期或替换是本公司正式书面文件所载明的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

C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D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

(3)现金流量套期会计处理

1)基本要求

A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该有效套期部分的金额,按照下列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定:

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B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即扣除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后的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在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中,载明了在评价套期有效性时将排除套期工具的某部分利得或损失或相关现金流量影响的,被排除的该部分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2)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的后续处理

A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一项金融负债的,原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影响本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B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本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一项非金融负债的,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该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影响本公司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本公司预期原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净损失全部或部分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时,将不能弥补的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C不属于以上1)或2)所指情况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终止运用现金流量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

A当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B当该套期不再满足运用套期保值准则规定的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时,再按有关规定处理。

C当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时,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D当本公司撤销了对套期关系的指定时,对于预期交易套期,在套期有效期间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不转出,直至预期交易实际发生或预计不会发生。预期交易实际发生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预期交易预计不会发生的,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本公司应按类似于现金流量套期会计的规定处理:

1)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直接确认为所有者权益,并单列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在所有者权益中单列项目反映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2)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5)列报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本公司已经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列报项目2017年12月31日之前列报金额影响金额2018年1月1日经重列后金额备注
应收票据126,010,000.00-126,010,000.00
应收账款93,187,574.64-93,187,574.6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219,197,574.64219,197,574.64
应收利息1,129,320.85-1,129,320.85
应收股利76,024,500.00-76,024,500.00
其他应收款6,677,486,966.3477,153,820.856,754,640,787.19
应付票据100,000,000.00-100,000,000.00
应付账款353,577,657.58-353,577,657.58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453,577,657.58453,577,657.58
应付利息307,520,709.05-307,520,709.05
应付股利2,499,283.74-2,499,283.74
其他应付款262,618,238.07310,019,992.79572,638,230.86

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营改增前已备案的房地产业务;小规模纳税企业销售货物17%、16%、11%、10%(注1)、6%;5%;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7%、5%
教育费附加实缴流转税税额3%、2%
土地使用税应税土地面积1、3、4、5、6元/平方米/年
土地增值税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1.2元/污染当量/月

房产税按照房产原值(包含地价)的70%-9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或以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税率为12%。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本公司自2018年5月1日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本公司2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免征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免征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免征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免征
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免征
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免征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6.5%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16.5%
其他子公司25%

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种业”)批发、零售种子、种苗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第一款,公司子公司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牛肉牛”)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备案登记减免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米业”)、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源米业”)、公司子公司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世粮”)、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公司子公司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牛食品”)对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备案登记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132,087.901,267,002.35
银行存款4,327,551,894.915,284,310,676.71
其他货币资金1,844,003,427.80618,107,444.80
合计6,172,687,410.615,903,685,123.86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9,794,498.011,458,873,494.38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387,510,000.00480,50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52,934,401.17
履约保证金1,212,100.00
用于担保的定期存款或通知存款6,930,000.00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65,456,393.9464,599,177.91
其他使用受限货币资金70,272.22
合计1,459,966,666.16599,245,679.08

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4,393,303.032,105,356.09
其中:债务工具投资
权益工具投资815,747.6928,078.00
衍生金融资产3,577,555.342,077,278.09
合计4,393,303.032,105,356.09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票据250,000,000.00126,010,000.00
应收账款2,826,564,238.1693,187,574.64
合计3,076,564,238.16219,197,574.6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
商业承兑票据250,000,000.00126,010,000.00
合计250,000,000.00126,010,000.00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200,000,000.00
商业承兑票据240,000,000.00
合计200,000,000.00240,000,000.00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688,894,119.6494.702,688,894,119.64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48,712,396.125.2411,042,277.607.43137,670,118.52100,693,165.4198.237,695,758.177.6492,997,407.2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1,817,143.340.061,817,143.34100.001,817,143.341.771,626,975.9489.53190,167.40
合计2,839,423,659.10100.0012,859,420.940.452,826,564,238.16102,510,308.75100.009,322,734.119.0993,187,574.6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账款 (按单位)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2,688,894,119.64应收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款项为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的已挂牌的一级土地开发项目返还款,根据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以往交易惯例,该笔应收账款预计在未来3个季度内全额收回
合计2,688,894,119.6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小计117,457,311.77587,286.590.50
1至2年19,474,193.84194,741.931.00
2至3年34,539.606,907.9220.00
3至4年498,390.27199,356.1140.00
4至5年5,969,877.954,775,902.3680.00
5年以上5,278,082.695,278,082.69100.00
合计148,712,396.1211,042,277.607.43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701,718.3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29,530.3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已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2,688,894,119.6494.70
科左中旗新三维肉牛养殖有限公司20,000,000.000.70100,000.00
大连隆良贸易有限公司12,492,520.280.44124,925.20
吴忠市红寺堡区泰发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10,000,000.000.3550,000.00
克东禹王大豆蛋白食品有限公司7,021,743.800.2535,108.72
合计2,738,408,383.7296.44310,033.92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07,736,757.3493.36206,960,862.0598.16
1至2年13,877,413.116.243,151,043.011.49
2至3年879,622.940.4088,926.760.04
3年以上636,746.100.31
合计222,493,793.39100.00210,837,577.92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账龄未及时结算原因
北京青龙湖怪草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3,000,000.001-2年合同执行中
临清市和谐电气有限公司407,510.002-3年合同执行中
河北日上建材制造有限公司282,048.601-2年合同执行中
北京筑标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197,000.001-2年合同执行中
浙江天猫技术有限公司105,309.001-2年8,000.00;2-3年97,309.00合同执行中
合计13,991,867.60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期末金额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预付款时间未结算原因
中船重工物资贸易集团有限公司53,838,000.0024.201年以内合同执行中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986,456.0511.231年以内合同执行中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573,828.968.801年以内合同执行中
北京青龙湖怪草园园林绿化有限公司15,000,000.006.741年以内:2,000,000.00;1-2年:13,000,000.00合同执行中
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0,092,000.004.531年以内合同执行中
合计123,490,285.0155.50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1,236,600.001,129,320.85
应收股利61,313,961.6076,024,500.00
其他应收款6,983,114,455.966,677,486,966.34
合计7,045,665,017.566,754,640,787.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美元基金收益852,131.29
其他1,236,600.00277,189.56
合计1,236,600.001,129,320.85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1,313,961.6076,024,500.00
合计61,313,961.6076,024,50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末应收股利主要系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具体详见:“附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7,334,608,357.2496.62532,218,893.747.266,802,389,463.506,664,705,971.0592.34457,151,935.386.866,207,554,035.67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56,500,383.713.3875,775,391.2529.54180,724,992.46551,647,972.287.6481,715,041.6114.81469,932,930.6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10,384.45310,384.45100.001,040,384.450.021,040,384.45100.00
合计7,591,419,125.40100.00608,304,669.448.016,983,114,455.967,217,394,327.78100.00539,907,361.447.486,677,486,966.34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 (按单位)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30,000,000.0012,000,000.0040.00应收政府机构款,坏账风险较低
青龙湖二期地项目合作开发款114,224,714.82青龙湖二期地项目合作开发款1.14亿元,系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通过合作方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鸿基”)支付的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二期土地的一级土地合作开发款项。根据项目合作方与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丰台区分中心的一级土地开发协议约定,该项目拥有固定收益,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411,631,953.09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向合营企业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悦”)借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2018年12月31日应收杭州鑫悦余额4.12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同时对应的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进度正常,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3,632,954,384.14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会展”)向合营企业北京青
有限公司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通地产”)借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收盛通地产余额36.33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同时对应的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进度正常,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88,775,895.75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及子公司国际会展向联营企业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恒兴”)借出项目合作资金,资金占用费按照固定的利率收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收滨湖恒兴余额24.89亿元。由于该款项属于项目合作款且拥有固定收益,同时对应的房地产合作项目开发进度正常,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100,767,954.20公司子公司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丽湖”)向联营企业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碧锦”)借出项目合作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收杭州碧锦余额1.01亿元。由于该款项的合作方包含浙江碧桂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且对应合作项目进度正常,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资源网络有限公司30,668,201.886,133,640.3820.00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坏账风险较低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431,116,635.75431,116,635.75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北京万恒通电子有限公司13,728,617.6113,728,617.61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国商融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500,000.00国商融通(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商融通”)的往来款1,150.00万元,系公司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沣投资”)与国商融通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1,150.00万元购买国商融通持有的北京京赣滕王阁建材有限公司、北京常友天诚商贸有限公司两户债权资产。同时双方签订债权收购协议,约定国商融通以固定的溢价率收购相应的债权。由于该款项拥有固定收益,且对应的抵押资产的市场变现价值高于债权的账面价值,因此不存在坏账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青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5,000,000.0045,000,000.00100.00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应收北京青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4,500.00万元,因北京青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偿债能力下降,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北京青龙湖盛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4,240,000.0024,240,000.00100.00公司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城镇”)应收北京青龙湖盛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2,424.00万元,因北京青龙湖盛城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偿债能力下降,预计无法收回,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合计7,334,608,357.24532,218,893.74//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小计174,124,730.31870,623.680.50
1至2年4,596,867.4745,968.671.00
2至3年3,174,591.73634,918.3520.00
3至4年285,332.56114,133.0240.00
4至5年1,045,570.56836,456.4580.00
5年以上73,273,291.0873,273,291.08100.00
合计256,500,383.7175,775,391.2529.54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适用 √不适用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5,970,045.475,031,343.26
往来款743,047,145.041,117,963,230.83
合作开发项目款项6,748,354,902.006,039,192,515.81
保证金82,875,925.6146,093,940.60
其他11,171,107.289,113,297.28
合计7,591,419,125.407,217,394,327.78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74,896,410.76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773,906.04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其他应收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五常市绿野合作社往来款2,270,725.00无法收回核销审批
王树亮备用金1,730,000.00无法收回核销审批
合计/4,000,725.00///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3,632,954,384.142年以内47.86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2,488,775,895.752年以内32.78
上海波士强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431,116,635.755年以上5.68431,116,635.75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411,631,953.091年以内5.42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项目款项100,767,954.201年以内1.33
合计/7,065,246,822.93/93.07431,116,635.75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18,689,825.0125,581,736.61293,108,088.40609,042,110.28609,042,110.28
在产品626,325.52626,325.52999,304.36999,304.36
库存商品854,728,724.922,506,864.02852,221,860.901,096,681,409.49205,317.881,096,476,091.61
发出商品19,641,194.97648,062.9718,993,132.007,391,951.767,391,951.76
委托加工物资55,291.8855,291.8855,291.8855,291.88
周转材料20,889,264.113,413,331.4617,475,932.6521,655,531.7521,655,531.75
消耗性生物资产19,526,073.3719,526,073.37
开发成本8,357,132,134.2921,404,800.008,335,727,334.2911,139,098,397.7811,139,098,397.78
开发产品213,830,882.70213,830,882.70430,796,509.03430,796,509.03
合计9,805,119,716.7753,554,795.069,751,564,921.7113,305,720,506.33205,317.8813,305,515,188.45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581,736.6125,581,736.61
库存商品205,317.882,301,546.142,506,864.02
发出商品648,062.97648,062.97
周转材料3,413,331.463,413,331.46
开发成本21,404,800.0021,404,800.00
合计205,317.8853,349,477.1853,554,795.06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存货年末余额中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金额为人民币1,078,714,113.03元(2017年:人民币1,526,783,649.34元)。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开发成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开工时间预计竣工时间预计投资总额期初余额期末余额期末跌价准备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B地块一级开发项目2011年10月2019年12月3,231,773,200.002,644,721,169.341,396,108,869.87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C地块一级开发项目2011年10月2019年12月2,486,442,600.002,411,425,983.511,034,857,126.95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2013年8月2023年12月7,630,327,520.00379,203,388.87647,894,242.06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14年11月2019年12月4,986,815,400.003,495,092,115.192,355,940,073.37
丰台区青龙湖A04、A03地块剩余土地2015年6月2020年8月1,850,000,000.00949,693,674.22942,702,003.65
杭州丽湖未来科技城项目2018年4月2020年6月1,881,050,000.00564,778,873.731,343,936,196.14
滨湖家园2015年4月2019年8月2,050,000,000.00241,258,695.43218,312,818.07
其他452,924,497.49417,380,804.1821,404,800.00
合计24,116,408,720.0011,139,098,397.788,357,132,134.2921,404,800.00

开发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竣工时间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A03公寓2014年5月22日417,059,271.4711,545,688.73428,604,960.200.00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2018年7月13日13,737,237.561,534,003,351.901,333,909,706.76213,830,882.70
合计430,796,509.031,545,549,040.631,762,514,666.96213,830,882.70

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26,000,000.00
合计26,000,000.00

10、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80,922,158.29235,725,125.17
房地产业务预缴税费32,568,346.07
理财产品投资967,355,484.361,313,709,489.76
超短期融资券托管费362,963.10
被套期项目及其他84,141,093.3473,709,242.87
合计1,232,418,735.991,656,075,166.97

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159,000,000.0047,317,020.20111,682,979.80209,000,000.00209,000,000.00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155,512,047.00155,512,047.00431,031,699.9641,759,880.34389,271,819.62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3,758,481.723,758,481.724,876,824.684,876,824.68
按成本计量的151,753,565.28151,753,565.28426,154,875.2841,759,880.34384,394,994.94
其他50,000,000.0050,000,000.00
合计364,512,047.0047,317,020.20317,195,026.80640,031,699.9641,759,880.34598,271,819.62

(2). 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其他合计
权益工具的成本/债务工具的摊余成本4,800,493.5250,000,000.0054,800,493.52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1,042,011.80-1,042,011.80
已计提减值金额
公允价值3,758,481.7250,000,000.0053,758,481.72

(3). 期末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账面余额减值准备在被投资单位持股比例(%)本期现金红利
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期初本期 增加本期 减少期末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000,000.005,000,000.0010.00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41,554,875.2841,554,875.289.80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322,000,000.00322,000,000.0041,759,880.3441,759,880.3418.18
珠海聚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0050,000,000.008.33
《舰姬》项目1,800,000.00101,310.001,698,690.0076.00
《神奇料理》项目800,000.00800,000.005.33
《三年级二班》项目5,000,000.005,000,000.0055.56
电视剧《外八行番外》15,000,000.0015,000,000.0070.00
电影《天下无贼前传》25,000,000.0025,000,000.0020.00
电视剧《法医秦明之逝者证言》5,000,000.005,000,000.004.00
九江华农恒青农牧有限公司2,700,000.002,700,000.004.50
合计426,154,875.2847,700,000.00322,101,310.00151,753,565.2841,759,880.3441,759,880.34/

注: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资”)在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董事会中派有一名董事,并能够对民生电商的财务和经营政策之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民生电商构成商业投资的联营企业。因此,将对民生电商的权益性投资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调整至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列报。

(4). 报告期内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分类可供出售权益 工具可供出售债务 工具其他合计
期初已计提减值余额41,759,880.3441,759,880.34
本期计提47,317,020.2047,317,020.20
其中: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
本期减少-41,759,880.34-41,759,880.34
其中:期后公允价值回升转回
期末已计提减值金余额47,317,020.2047,317,020.20

(5).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期末公允价值严重下跌或非暂时性下跌但未计提减值准备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 持有至到期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重分类的持有至到期投资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13、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其他长期应收款项50,000,000.0050,000,000.00
信托保障基金49,000,000.0049,000,000.0056,000,000.0056,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26,000,000.00-26,000,000.00
合计73,000,000.0073,000,000.0056,000,000.0056,000,000.00/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4、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调整前期初余额调整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000,000.00-9,782,194.2450,217,805.76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15,000,000.00-4,012,529.8910,987,470.11
小计75,000,000.00-13,794,724.1361,205,275.87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37,294,181.18937,294,181.1811,482,167.30734,157.97949,510,506.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955,010,638.07955,010,638.0737,228,683.8024,890.701,171,358.09-6,779,916.02986,655,654.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893,853,442.67-293,492,596.7410,600,360,845.931,455,378,308.01137,156,183.43-1,228,002.49-96,008,784.2112,095,658,550.67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Orient Art Limited117,109,725.88117,109,725.88-557,615.04-501,953.08116,050,157.76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0,000,000.00-131,589.8839,868,410.12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000,000.00-3,000,000.00
成都冰14,419,432.3314,419,432.33-3,677,286.29-10,742,146.0410,742,146.04
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1,467,783.2710,574,997.5867,273,626.51280,240,119.66356,620,960.48
小计12,917,687,420.13-293,492,596.7412,624,194,823.3943,000,000.001,495,254,884.63147,988,276.6067,216,982.11-102,788,700.23-10,742,146.04280,240,119.6614,544,364,240.1210,742,146.04
合计12,917,687,420.13-293,492,596.7412,624,194,823.39118,000,000.001,481,460,160.50147,988,276.6067,216,982.11-102,788,700.23-10,742,146.04280,240,119.6614,605,569,515.9910,742,146.04

其他说明

(1)公司联营企业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已经全面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鉴于本公司报告期内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参照财会〔2017〕22号文件对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未同步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的会计核算衔接要求,以民生银行按照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进行权益法核算。因此,将对民生银行权益法核算导致的长期股权投资2018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2)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股份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十三之(一)重大承诺事项”。

15、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合计
一、期初余额1,770,044,596.001,770,044,596.00
二、本期变动3,295,215,903.603,295,215,903.60
建设成本增加443,266,439.29443,266,439.29
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667,088,847.67667,088,847.67
无形资产转入1,781,746,685.521,781,746,685.52
完工转入2,892,101,972.482,892,101,972.48
完工转出-2,892,101,972.48-2,892,101,972.48
公允价值变动403,113,931.12403,113,931.12
三、期末余额5,065,260,499.605,065,260,499.6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东方金融中心1,193,552,989.08企业正在积极办理中
合计1,193,552,989.08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018年7月2日,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成饭店”)董事会决定,其在建工程项目“东方金融中心”建成后将整体用于对外出租,因此将其对外出租部分对应的成本部分自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项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核算并列报。其中,自在建工程项目转入667,088,847.67元,自无形资产转入1,781,746,685.52元。

鉴于转换日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尚未建成完工,该项目在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公允价值暂时无法可靠计量,尚未达到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条件,但预期完工后项目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因此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在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情况下继续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待该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完工后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018年12月27日,东方金融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东方金融中心在2018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因会计计量涉及的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相关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确定。东方金融中心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高于其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6、 固定资产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94,517,974.99814,875,688.54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994,517,974.99814,875,688.5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办公及电子设备其他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760,745,584.11208,211,011.5416,473,965.7199,444,346.781,399,514.151,086,274,422.29
2.本期增加金额287,676,405.2051,105,650.664,826,756.804,904,254.64767,268.55349,280,335.85
(1)购置108,449.425,013,263.49628,609.781,614,692.46349.027,365,364.17
(2)在建工程转入172,073,954.453,285,959.731,484,707.2210,851.73176,855,473.13
(3)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15,494,001.3342,806,427.444,198,147.021,804,854.96756,067.80165,059,498.55
3.本期减少金额110,791,482.3627,940,187.381,711,574.364,057,198.51193,200.20144,693,642.81
(1)处置或报废56,532,752.4431,847.07424,702.953,094,280.6760,083,583.13
(2)处置子公司54,258,729.9227,908,340.311,286,871.41962,917.84193,200.2084,610,059.68
4.期末余额937,630,506.95231,376,474.8219,589,148.15100,291,402.911,973,582.501,290,861,115.33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0,926,731.1377,896,384.878,953,600.1952,464,570.241,157,447.32271,398,733.75
2.本期增加金额37,598,330.5229,191,235.714,309,276.9517,438,925.19281,277.2488,819,045.61
(1)计提23,323,576.6917,723,432.151,434,174.6716,774,355.4562,650.7859,318,189.74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14,274,753.8311,467,803.562,875,102.28664,569.74218,626.4629,500,855.87
3.本期减少金额39,788,161.5619,166,567.431,451,308.453,301,698.68166,902.9063,874,639.02
(1)处置或报废23,914,858.8424,250.26284,213.002,561,911.1726,785,233.27
(2)处置子公司15,873,302.7219,142,317.171,167,095.45739,787.51166,902.9037,089,405.75
4.期末余额128,736,900.0987,921,053.1511,811,568.6966,601,796.751,271,821.66296,343,140.34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08,893,606.86143,455,421.677,777,579.4633,689,606.16701,760.84994,517,974.99
2.期初账面价值629,818,852.98130,314,626.677,520,365.5246,979,776.54242,066.83814,875,688.54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8,764,042.181,336,933.8417,427,108.34
合计18,764,042.181,336,933.8417,427,108.34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790,781.72
合计1,790,781.72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213,238,997.99正在办理中
合计213,238,997.9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公司年末委托经营资产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备注
房屋建筑物98,207,204.8126,325,998.9271,881,205.89

注:委托经营的房屋系公司将自有房产东方大厦部分楼层委托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物业”)进行管理。固定资产清理□适用 √不适用

17、 在建工程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7,912,480.22630,943,899.84
工程物资
合计7,912,480.22630,943,899.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东方大厦改造工程2,094,879.162,094,879.16
大成饭店改造工程602,682,520.93602,682,520.93
东方粮油龙江经贸场坪硬化工程2,405,985.172,405,985.17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三期仓储工程23,610,676.9123,610,676.91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工程1,883,730.021,883,730.021,883,730.021,883,730.02
九牛食品二期沼气工程168,438.00168,438.00
银祥豆制品朔源系统工程2,589,543.852,589,543.85
其他864,783.18864,783.18672,092.82672,092.82
合计7,912,480.227,912,480.22630,943,899.84630,943,899.84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东方大厦改造工程37,991,1002,094,879.1635,896,175.0537,991,054.21100.00100.00自筹
大成饭店改造工程771,287,800602,682,520.93168,605,256.52104,198,929.78667,088,847.67100.00100.0021,153.914,766.34自筹、贷款
东方粮油龙江经贸场坪硬化工程2,405,9002,405,985.172,405,985.17100.0099.00自筹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三期仓储工程34,532,70023,610,676.9110,922,023.0334,532,699.94100.00100.00自筹
龙坤示范园区建设工程5,762,4001,883,730.021,883,730.0232.6932.69自筹
九牛食品二期沼气工程5,015,200168,438.00168,438.003.363.36自筹
银祥豆制品朔源系统工程2,589,5002,589,543.852,589,543.85100.0098.00自筹
其他672,092.82335,840.06132,789.2010,360.50864,783.18自筹
合计859,584,600630,943,899.84220,923,261.68176,855,473.13667,099,208.177,912,480.2221,153.914,766.34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19、 油气资产□适用 √不适用

2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管理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426,786,819.6327,386,863.082,454,173,682.71
2.本期增加金额9,610,494.8631,082,205.1540,692,700.01
(1)购置3,594,810.0830,892,337.1634,487,147.24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6,015,684.78189,867.996,205,552.77
3.本期减少金额2,150,198,081.25251,364.082,150,449,445.33
(1)处置13,500.0013,500.00
(2)处置子公司15,872,416.99237,864.0816,110,281.07
(3)其他原因减少2,134,325,664.262,134,325,664.26
4.期末余额286,199,233.2458,217,704.15344,416,937.39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351,304,408.164,585,302.65355,889,710.81
2.本期增加金额46,046,037.7010,573,388.6656,619,426.36
(1)计提45,747,818.0310,522,926.8656,270,744.89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298,219.6750,461.80348,681.47
3.本期减少金额355,046,137.87251,364.08355,297,501.95
(1)处置13,500.0013,500.00
(2)处置子公司2,467,159.13237,864.082,705,023.21
(3)其他原因减少352,578,978.74352,578,978.74
4.期末余额42,304,307.9914,907,327.2357,211,635.22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43,894,925.2543,310,376.92287,205,302.17
2.期初账面价值2,075,482,411.4722,801,560.432,098,283,971.9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14,024,109.53于下一期办理
采矿权10,314,049.68于下一期办理
合计24,338,159.2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开发支出□适用 √不适用

22、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的其他处置其他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97,610,141.5297,610,141.52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26,541,912.58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174,824.49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84,576,168.8084,576,168.8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96,789.376,096,789.37
合计424,326,878.5990,672,958.1797,610,141.52417,389,695.24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处置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90,726,030.88190,726,030.8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6,096,789.376,096,789.37
合计196,822,820.25196,822,820.25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级开发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商誉。国际会展的商誉在国开东方并入本公司前已经形成;由于对国际会展的商誉金额仅17.48万元,且受统一管理和统一资金调拨影响,国际会展无法产生独立现金流,因此并入国开东方一起进行减值测试。

与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与九牛农业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肉牛饲养、屠宰、肉制品加工销售等由九牛农业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对并购国开东方、银祥豆制品及九牛农业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分别采取了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两种方法。其中:

公司对九牛农业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由于九牛农业自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后,出现大额亏损,未完成业绩承诺。同时,九牛农业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一直未实现开展规模化的经营业务,其未来现金流量难以可靠估计、预

期获利年限也难以可靠估计,公司未采取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确定其可收回金额,而采取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法。因此,公司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公司并购九牛农业出具的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基础,同时考虑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调整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实现金额,据此确定九牛农业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并按照公允价值的4.18%作为处置费用。

公司对国开东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期。其中:

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19年至2023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发进度预计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折现率如下:

项目国开东方银祥豆制品
税前折现率11.50%11.14%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期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公司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其中:国开东方报告期内拟将A01、A03、A04剩余地块由自行进行房地产开发转为直接对外转让,导致其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来现金流入减少等不利因素影响,导致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在预测国开东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利用了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9)第010448号)的评估结果。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经测试,厦门银祥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国开东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90,726,030.88元,九牛农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96,789.37元。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形成商誉时的并购重组相关方有业绩承诺的,相关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详见附注合并范围变更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说明。

23、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平安银行托管费7,333,333.337,333,333.33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3,713,662.512,928,539.75997,676.765,644,525.50
中期票据资金托管费1,750,000.001,750,000.00
土地租赁及土地改良支出152,912,880.2715,232,473.33137,680,406.94
其他1,913,984.492,013,959.171,455,354.41107,751.502,364,837.75
合计167,623,860.604,942,498.9226,768,837.83107,751.50145,689,770.19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114,604,351.1028,651,087.7365,339,140.7316,334,785.2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3,822,065.353,455,516.34
应付职工薪酬373,750.3693,437.59446,613.64111,653.41
股权激励3,127,731.02781,932.76
公允价值变动1,180,430.66295,107.67
预收房款97,841,301.6924,460,325.42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11,751,205.802,937,801.45
合计131,037,468.9432,759,367.20177,449,121.4144,362,280.38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777,950,208.70194,487,552.181,051,005,714.44262,751,428.6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76,331.1619,082.79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11,385.362,846.34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470,493,863.28117,623,465.8467,379,932.1616,844,983.05
合计1,248,444,071.98312,111,018.021,118,473,363.12279,618,340.79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26,027,266.35530,192,818.97
合计726,027,266.35530,192,818.97

由于所属子公司的亏损未来能否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有不确定性,因此没有确认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付固定资产购置款733,009.51402,078.10
预付在建工程工程款554,643.00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2,512,669.1921,267,959.60
预付无形资产购置款1,020,000.002,200,000.00
预缴所得税11,993,383.5311,993,383.53
合计56,813,705.2335,863,421.23

2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5,964,584,240.006,346,315,350.36
抵押借款690,000,000.0048,000,000.00
保证借款1,115,720,000.001,310,000,000.00
信用借款100,000,000.00300,000,000.00
其他1,265,000,000.00400,000,000.00
合计9,135,304,240.008,404,315,350.3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公司本期质押抵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注:公司本期保证借款情况详见“附注关联担保情况”。

注:公司“短期借款—其他”系商业汇票已贴现未终止确认转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2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8、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29、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票据548,000,000.00100,000,000.00
应付账款743,928,565.59353,577,657.58
合计1,291,928,565.59453,577,657.5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10,000,000.00100,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338,000,000.00
合计548,000,000.00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原粮款36,706,713.2344,857,545.81
材料款9,716,342.416,364,755.27
工程款599,646,103.79263,075,097.40
设备款3,941,936.5318,113,121.03
其他款项34,502,469.6321,167,138.07
购地款59,415,000.00
合计743,928,565.59353,577,657.58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星河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11,172,048.82待结算
北京伟业联合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8,008,563.43待结算
密山市中豆食品有限公司5,698,090.00待结算
北京启明信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4,075,324.23待结算
北京友安盛防火技术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3,853,262.00待结算
合计32,807,288.4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售粮款318,477,910.43496,897,131.79
售房款54,767,585.601,414,562,778.60
其他23,227,649.7020,901,484.78
合计396,473,145.731,932,361,395.1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王凤轩4,000,000.00待销售实现
五常市隆达谷物有限公司3,510,000.00待销售实现
聊城市新田粮食购销有限公司1,938,260.00待销售实现
深圳市稼贾福实业有限公司1,000,000.00待销售实现
张艳华990,520.00待销售实现
合计11,438,780.00/

(3).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结算未完工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预售房产收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预计竣工时间预售比例(%)
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54,767,585.601,414,562,778.602019年12月42.77
合计54,767,585.601,414,562,778.60

3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23,509,025.08215,015,233.34221,037,009.3417,487,249.08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315,157.5616,132,138.9715,973,862.08473,434.45
三、辞退福利73,700.003,550,082.543,560,782.5463,000.00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23,897,882.64234,697,454.85240,571,653.9618,023,683.53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1,619,986.66186,448,090.26192,550,229.2015,517,847.72
二、职工福利费200.005,576,851.665,577,051.66
三、社会保险费168,310.588,477,287.638,370,988.32274,609.89
其中:医疗保险费149,639.857,322,755.897,228,662.85243,732.89
补充医疗保险173,796.11173,796.11
工伤保险费6,749.16355,206.29351,415.0910,540.36
生育保险费11,921.57625,529.34617,114.2720,336.64
四、住房公积金314,476.389,473,727.699,556,446.07231,758.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406,051.461,280,461.221,234,179.211,452,333.47
六、短期带薪缺勤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八、其他短期薪酬3,758,814.883,748,114.8810,700.00
合计23,509,025.08215,015,233.34221,037,009.3417,487,249.08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301,689.0015,544,795.2715,392,937.65453,546.62
2、失业保险费13,468.56587,343.70580,924.4319,887.83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315,157.5616,132,138.9715,973,862.08473,434.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 应交税费√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07,305,737.1036,258,774.66
企业所得税9,935,316.2948,115,038.31
个人所得税1,418,451.952,267,493.51
城市维护建设税6,993,945.292,316,577.50
房产税218,420.72238,673.43
土地使用税152,210.41265,961.26
土地增值税307,242,199.6596,416,097.76
教育费附加5,497,467.161,690,433.18
其他税种748,021.211,540,085.33
合计439,511,769.78189,109,134.94

33、 其他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282,054,819.41307,520,709.05
应付股利2,499,283.74
其他应付款385,710,310.94262,618,238.07
合计667,765,130.35572,638,230.8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26,215,625.1718,400,004.18
企业债券利息43,310,712.38112,424,178.15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775,777.78
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209,752,704.08176,696,526.72
合计282,054,819.41307,520,709.0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2,499,283.74
合计2,499,283.74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保金18,427,770.747,050,573.83
暂收代付款2,692,666.892,940,506.34
关联方资金16,827,925.2810,645,496.16
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00,000.00
其他往来款236,370,875.16234,461,916.95
其他11,391,072.877,519,744.79
合计385,710,310.94262,618,238.07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北京华新融投资有限公司69,274,235.34于下期偿还
北京新鸿基盛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60,515,287.36于下期偿还
徐倩9,180,000.00于下期偿还
刘刚7,441,800.00于下期偿还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653,985.67于下期偿还
合计153,065,308.3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548,820,000.00499,7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770,000,000.002,243,868,091.34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346,784.89916,820,777.22
1年内到期的递延收益534,218.26
合计6,331,166,784.893,660,923,086.82

其他说明: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的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

36、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应付债券498,709,798.42
合计498,709,798.4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7东方SCP0011002017/10/16270天498,146,377.36498,709,798.4216,109,589.041,290,201.58-500,000,000.000
合计///498,146,377.36498,709,798.4216,109,589.041,290,201.58-500,000,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0月16日,本公司发行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7东方SCP001,发行总额人民币5亿元,募集资金于2017年10月18日到账。

2018年7月15日,本公司兑付2017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17东方SCP001,本息合计516,109,589.04元。

37、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5,389,000,000.005,712,000,000.00
抵押借款5,381,100,000.001,804,700,000.00
保证借款1,814,000,000.002,216,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548,820,000.00-499,700,000.00
合计7,035,280,000.009,233,000,000.0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本期抵押及质押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38、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付债券770,000,000.002,651,104,669.97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券-770,000,000.00-2,243,868,091.34
合计0407,236,578.63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期初 余额本期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期 偿还期末 余额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002015/1/263年742,725,000.00749,830,700.933,606,164.38169,299.07-750,000,000.00
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1002015/6/173年742,925,000.00748,841,772.1222,438,356.161,158,227.88-750,000,000.00
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1002015/11/33年733,925,000.00745,195,618.2937,592,876.714,804,381.71-750,000,000.00
公司债17国东011002017/1/10注4405,900,000.00407,236,578.6326,650,000.002,763,421.37-410,000,000.00
公司债18东方021002018/5/2注5360,000,000.00360,000,000.0017,256,328.77360,000,000.00
减:一年到期的应付债券100-2,243,868,091.34-770,000,000.00
合计///2,985,475,000.00407,236,578.63360,000,000.00107,543,726.028,895,330.03-2,250,000,000.000

注1:公司在发行中期票据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中,对于承销费及发行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该发行费用应计入利息调整科目,并在债券存续期内按照实际利率摊销。对于资金托管费,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债券存续期内进行平均摊销。

注2:2014年11月2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根据中市协注[2014] MTN41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于2014年12月1日和2015年1月26日分两期发行完毕。

2015年1月26日,本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7.5亿元,募集资金于2015年1月27日全部到账。由民生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8年1月29日,本公司兑付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注3:2015年6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付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根据中市协注[2015]MTN239号接受注册通知书,本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和2015年11月3日分两期发行完毕。

(1)2015年6月17日,本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7.5亿元,募集资金于2015年6月18日全部到账。由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8年6月19日,本公司兑付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2)2015年11月3日,本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7.5亿元,募集资金于2015年11月4日到账,由民生银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8年11月5日,本公司兑付2015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注4:2016年4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16]326号),通过了国开东方拟非公开发行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挂牌转让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的申请。

2017年1月10日,国开东方发行了2017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7国东01”,债券代码为“114096”),发行总额人民币4.1亿元,期限为3年,附存续期间第2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6.5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由主承销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9年1月以及2019年4月投资者主张回售选择权,国开东方将赎回全部债券。

注5:2018年3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26 号),核准本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2018年5月2日,本公司发行了2018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8 东方 02”,债券代码:“143622”),发行总额人民币3.6亿,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利率为7.20%。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牵头主承销,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付息方式为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2019年5月6日,本公司将根据投资者的有效回售申报支付债券持有人的全部本金及当期利息。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长期应付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2,914,024,457.361,966,141,025.70
专项应付款
合计2,914,024,457.361,966,141,025.7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2,346,784.895,332,345.56
长期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注1)2,874,024,457.362,874,024,457.36
长期非金融机构借款3,605,000.00
应付股权收购款5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2,346,784.89916,820,777.22
合计2,914,024,457.361,966,141,025.70

其他说明:

注1:(1)公司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国寿”)于2014年2季度取得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寿集团”)借款16亿元,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险”)借款3.6亿元,期限10年。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作为有限合伙人每年享有固定收益,对基金收益享有优先分配权,不享受超额收益。

国开东方在民生银行开立保函,对国开国寿向国寿集团和国寿财险的融资提供担保,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02地块向民生银行提供反担保。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

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为该笔融资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

(2)2016年8月31日,国开(北京)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三期(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商业投资承诺到期以约定的金额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

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取得约定收益或商业投资按期补足金额的前提下,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同意放弃从国开东方再取得股息、分红等利润分配的权利。

商业投资同意将其持有国开东方29%的股权质押给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并促使东方集团向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提供保证担保。2018年6月12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有限”)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41、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42、 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5,249,115.024,765,645.121,053,893.7018,960,866.44详见下表
减:重分类到流动负债的递延收益-534,218.26-534,218.26
合计14,714,896.764,765,645.12519,675.4418,960,866.44/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注1)3,920,000.0079,999.993,840,000.01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注2)993,333.3339,999.99953,333.34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注3)5,488,000.00111,999.985,376,000.02与资产相关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注4)2,549,999.91200,000.042,349,999.87与资产相关
东仓种业催芽育苗中心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注5)2,000,000.002,000,000.00与资产相关
华隆生物科技2017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注6)297,781.78297,781.78与资产相关
九牛肉牛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注7)2,426,034.00209,945.252,216,088.75与资产相关
九牛肉牛牛床称重检测系统(注8)50,000.0050,000.00与资产相关
九牛肉牛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注9)169,000.009,000.00160,000.00与资产相关
九牛食品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注10)2,038,944.4553,500.001,985,444.45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注11)81,666.671,666.6780,000.00与资产相关
合计15,249,115.024,765,645.12756,111.92297,781.7818,960,866.4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10月收到黑龙江省方正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建设资金400.00万元,专项用于东方集团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三个高科技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2:根据《方经开管呈[2011]4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1年4月收到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工程补贴款120.00万元,专项用于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项目,该补助自2012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3:根据《发改办产业[2013]1270号》、《哈工信发[2013]108号》文件,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于2013年12月、2014年1月分别收到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资金460.00万元、100.00万元,专项用于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4: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备物流”)于2014年度收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300.00万元,专项用于自购运输及收储设备等的仓储物流项目,该补助自2015年10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5:公司子公司东仓种业于2010年度收到黑龙江省五常市政府拨付的项目资金200.00万元,专项用于催芽育苗中心及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

注6:公司子公司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生物科技”)于2017年收到山东省乳山市政府拨付的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2017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用来研发与肽相关的产品,该子公司报告期已经被处置。

注7:根据《长农综办[2015]19号》、《省农业函[2015]595号》、《长府[2015]6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于2015至2017年度收到长宁县农业局等政府部门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79.93万元,专项用于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6年12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8: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于2016至2017年度收到长宁县畜牧水产局和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共计30.00万元,专项用于牛床称重检测系统项目,该补助自2015年10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9: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于2017年4月收到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18.00万元,专项用于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5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10:公司子公司九牛食品于2016年8月收到长宁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共计214.00万元,专项用于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该补助自2016年1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注11:根据《同经信(2016)36号》文件,公司子公司银祥豆制品于2016年12月收到厦门市同安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拨付的项目补助资金40.00万元,专项用于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补助自2017年1月开始按照项目相关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分摊至各期损益。

4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股本√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3,714,576,124.003,714,576,124.00

4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资本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6,867,668,604.442,757,515.776,870,426,120.21
其他资本公积
(1)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1,871,067,329.5667,216,982.111,938,284,311.67
(2)其他70,371,114.525,355,061.0275,726,175.54
合计8,809,107,048.5275,329,558.908,884,436,607.42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本期增加2,757,515.77 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商业投资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的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金融控股”),导致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股权转让时归属少数股东的权益发生变动,因此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其他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本期增加67,216,982.11元,主要系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联营企业在报告期内发生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因素导致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

其他资本公积-其他本期增加5,355,061.02元,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该计划构成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2018年12月31日,公司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报告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

47、 库存股□适用 √不适用

4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调整前期初余额其他调整期初 余额本期发生金额期末 余额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6,111,890.2743,535,612.26-52,576,278.01146,869,933.64-279,585.74147,149,519.3894,573,241.37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46,704,087.7543,535,612.26-103,168,475.49147,988,276.60147,988,276.6044,819,801.1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57,248.3757,248.37-1,118,342.96-279,585.74-838,757.22-781,508.85
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一揽子处置子公司在丧失控制权之前产生的处置收益
其他资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50,534,949.1150,534,949.1150,534,949.11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96,111,890.2743,535,612.26-52,576,278.01146,869,933.64-279,585.74147,149,519.3894,573,241.37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注:公司联营企业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已经全面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鉴于本公司报告期内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因此公司参照财会〔2017〕22号文件对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未同步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的会计核算衔接要求,公司以民生银行按照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进行权益法核算。因此,将对民生银行权益法核算导致的其他综合收益2018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49、 专项储备□适用 √不适用

50、 盈余公积√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1,175,000,722.43141,466,967.651,316,467,690.08
任意盈余公积1,393,156,922.79141,466,967.651,534,623,890.44
合计2,568,157,645.22282,933,935.302,851,091,580.52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本期增加数为按母公司本期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所致。51、 未分配利润√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5,087,467,278.004,630,539,642.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337,028,209.00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4,750,439,069.004,630,539,642.25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55,688,433.71769,030,335.8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1,466,967.65156,051,350.0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41,466,967.65156,051,350.05
应付普通股股利78,006,101.44
加: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所有者权益其他内部结转
期末未分配利润5,045,187,465.975,087,467,278.00

注:公司联营企业民生银行作为一家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已经

全面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将因会计政策变更产生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18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鉴于本公司报告期内尚未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公司参照财会[2017]22号文件对企业与合营及联营企业之间未同步执行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的会计核算衔接要求,以民生银行按照新金融及收入准则编制的2018年度财务报表直接进行权益法核算。因此,将对民生银行权益法核算导致的未分配利润在2018年1月1日的累计影响金额予以调整。

5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14,438,235,606.1713,463,461,847.057,923,723,006.347,445,622,495.08
其他业务41,702,066.3428,333,269.4728,373,895.4120,596,325.34
合计14,479,937,672.5113,491,795,116.527,952,096,901.757,466,218,820.42

53、 税金及附加√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税27,360,349.60
城市维护建设税13,583,652.148,925,592.12
教育费附加9,597,147.136,570,071.61
房产税4,191,161.52-492,221.90
土地使用税2,289,990.503,411,128.54
印花税8,111,462.548,620,171.66
土地增值税227,405,984.6149,510,145.43
其他290,174.76281,046.39
合计265,469,573.20104,186,283.45

54、 销售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租赁费5,651,745.832,261,008.67
广告与促销费用15,842,894.144,569,704.55
职工薪酬26,432,471.8420,077,784.34
运营费用52,826,732.7749,227,832.72
折旧与摊销1,707,052.28419,952.58
销售代理费640,465.33265,000.00
其他6,645,216.673,391,610.26
合计109,746,578.8680,212,893.12

55、 管理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73,917,357.76168,681,765.43
折旧与摊销50,618,191.5641,145,158.35
咨询费56,801,452.2961,358,124.63
办公费用36,100,586.0641,369,029.44
业务招待15,360,354.957,507,635.23
差旅费7,942,163.6710,376,686.04
租赁费36,425,785.5134,044,773.55
其他18,965,218.4419,659,919.33
合计396,131,110.24384,143,092.00

56、 研发费用□适用 √不适用

57、 财务费用√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206,238,853.53866,413,102.03
减:利息收入-507,498,155.42-293,285,079.19
汇兑损益26,947,434.49132,564,832.31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221,871,495.34122,385,944.64
合计947,559,627.94828,078,799.79

58、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78,598,129.126,798,853.23
二、存货跌价损失53,349,477.18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47,317,020.20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10,742,146.04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196,822,820.25
十四、其他42,602,968.044,643,944.32
合计429,432,560.8311,442,797.55

其他说明:

其他项为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59、 其他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3,049,703.717,796,972.64
其他135,346.00
合计3,185,049.717,796,972.64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东方集团本部东方大厦公建节能改造项目补助100,000.00与收益相关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30,638.84202,379.21与收益相关
商业投资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税收返还552,612.00与收益相关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48,118.14与收益相关
房租补贴资金597,800.00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39,999.9940,000.00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79,999.9980,000.00与资产相关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111,999.98112,000.00与资产相关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与资产相关/ 与收益相关
方正米业动态储备粮补贴款1,177,866.67与收益相关
五常高科有机种植奖补资金357,87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高科土地规模经营奖补资金300,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高科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高科第二批农发资金一次性补助款375,000.00与收益相关
五常米业2017年地方储备成品粮补贴款151,200.00与收益相关
东仓物流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200,000.04200,000.04与资产相关
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注)1,548,310.002,776,954.00与收益相关
华隆生物科技2017年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102,218.22与资产相关
乳山食品乳山商务局外贸发展专项资金62,600.00与收益相关
乳山食品乳山财政局2016年市级财政扶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奖励资金100,000.00与收益相关
乳山食品财政局节能减排创新资金50,000.00与收益相关
乳山食品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项目研究经费218,400.00与收益相关
乳山食品乳山市财政局2017年市级加快新旧动能转化专项资金300,000.00与收益相关
乳山食品乳山商务局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27,500.00与收益相关
九牛肉牛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209,945.25与资产相关
九牛肉牛牛床称重检测系统50,000.00与资产相关
九牛肉牛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9,000.00与资产相关
九牛食品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53,500.00与资产相关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1,666.67与资产相关
其他68,724.8110,372.50与收益相关
合计3,049,703.717,796,972.64

注: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于2017年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服务中心拨付的扶持基金2,776,954.00元,2018年5月收到扶持基金1,548,310.00元。

60、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481,272,864.701,469,299,116.04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4,616,123.1911,661,976.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4,738,470.91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65,604.55-29,975,955.5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7,078.12329,145.00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745,150.69171,780,210.79
其他56,512,347.5153,257,734.48
合计1,533,396,621.001,681,090,697.92

61、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350,473.03-635,416.71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500,277.25-576,531.91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305,503,789.60
公允价值套期变动-7,496,168.42-10,507,379.71
合计299,358,094.21-11,142,796.42

62、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275,933.38-341,554.46
合计-275,933.38-341,554.46

63、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366,500.00750,000.00366,500.00
罚款收入11,009.0019,664.0411,009.00
违约赔偿收入3,848,711.90394,893.763,848,711.90
其他1,556,591.654,119,939.451,556,591.65
合计5,782,812.555,284,497.255,782,812.5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助项目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山东世粮聊城市挂牌上市政府补助300,000.00与收益相关
山东世粮“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奖补资金60,000.00与收益相关
银祥豆制品劳务协作奖励资金6,500.00与收益相关
生物科技公司乳山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股份制改造补助300,000.00与收益相关
生物科技公司齐鲁股交挂牌补助200,000.00与收益相关
生物科技公司威海市金融办资本市场挂牌补贴250,000.00与收益相关
合计366,500.00750,000.0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64、 营业外支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33,000.0046,000.0033,000.00
固定资产盘亏损失117,158.40117,158.40
赔偿金64,510.43314,030.1964,510.43
违约金2,923,583.323,019,319.062,923,583.32
罚款支出1,188,709.474,140,388.761,188,709.47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32,658,914.55100,193.1732,658,914.55
其他118,206.06485,771.80118,206.06
合计37,104,082.238,105,702.9837,104,082.23

65、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67,242.8552,155,081.53
递延所得税费用25,526,485.41-32,378,142.58
合计26,193,728.2619,776,938.9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670,362,928.0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167,611,282.02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2,835,311.4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413,617.48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389,699,122.2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31,040,741.75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61,940,337.43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02,430,093.06
所得税费用26,193,728.2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6、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详见附注

67、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91,475,137.02142,362,173.22
补贴收入13,192,137.7913,155,987.71
保险赔款107,852.80
其他往来款573,864,119.25670,387,156.86
罚款、违约金收入3,971,757.07414,557.80
合计682,503,151.13826,427,728.3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往来款971,246,442.52755,063,797.07
管理费用支出142,004,397.03177,923,461.02
销售费用支出59,745,383.0649,191,703.12
手续费支出1,615,915.595,929,866.10
赔偿金、违约金及罚款支出2,455,294.917,473,738.01
捐赠支出33,000.0046,000.00
支付备用金1,280,170.65954,508.16
合计1,178,380,603.76996,583,073.48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回存出的定期存款200,000,000.00
期货保证金1,600,375.601,628,118.20
收回股权收购意向金50,000,000.00
取得山东世粮支付的现金净额(负值重分类)1,671,217.42
合计51,600,375.60203,299,335.62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股权受让意向金10,000,000.0040,000,000.00
处置子公司收到现金净额(负数重分类)2,848,954.114,802,812.92
合计12,848,954.1144,802,812.92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金融机构借款100,000,000.00
收回融资保证金及信托保障基金75,100,000.00
合计175,100,000.00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短期融资券发行手续费737,100.82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1,142,600,000.00470,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息43,131,291.3144,118,888.68
银行资金监管及托管费58,073,750.0043,074,240.00
借款保证、保函等费用36,838,640.00
其他融资相关费用65,242,001.0012,246,825.64
合计1,345,885,682.31570,677,055.14

6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644,169,199.82742,630,413.74
加:资产减值准备429,432,560.8311,442,797.5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59,309,037.1298,574,505.96
无形资产摊销11,827,905.307,869,155.7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6,768,837.8318,501,224.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5,933.38341,554.46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2,776,072.95100,193.1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9,358,094.2111,142,796.42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989,362,155.54859,294,271.67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533,396,621.00-1,681,090,697.92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319,900.64-27,108,586.8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5,384,164.52-5,270,003.2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568,658,552.47-1,441,947,793.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793,805,956.62-5,943,135,078.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700,165,353.435,356,915,922.54
其他-256,241,052.01158,754,899.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9,317,243.13-1,832,984,424.2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4,712,720,744.455,304,439,444.7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5,304,439,444.7812,755,592,604.5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591,718,700.33-7,451,153,159.7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107,260,000.00
其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50,000,000.0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57,26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52,644,752.13
其中: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3,337,684.93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49,307,067.2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54,615,247.87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金额
本期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其中: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减:丧失控制权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48,954.11
其中: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848,954.11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2,848,954.11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4,712,720,744.455,304,439,444.78
其中:库存现金1,132,087.901,267,002.3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4,327,481,622.695,284,310,676.71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384,107,033.8618,861,765.72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712,720,744.455,304,439,444.7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9、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0、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1,459,966,666.16
应收股利61,313,961.60质押股权对应的部分已发放但本公司尚未收到的股利
其他应收款387,143,898.33用于担保或保证的款项
存货4,347,673,882.53质押借款、开立保函
其他流动资产12,584,000.00仓单质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11,682,979.80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14,003,153,909.04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5,065,260,499.60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186,481,366.22抵押借款、融资租赁
无形资产188,134,895.19抵押借款
发放贷款及垫款49,000,000.00商业保理业务
合计25,872,396,058.47/

其他说明:

注: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具体详见:“附注货币资金”。

7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6,051.906.863241,535.40
港币9,983,050.050.87628,747,148.45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

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两家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分别为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香港”)、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粮香港”)。东方香港及东粮香港的主要经营地均为中国香港。

考虑两家子公司的境外经营主要系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延伸、境外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直接影响本公司的现金流量并且可以随时汇回等情况,选定人民币作为其记账本位币。

72、 套期□适用 √不适用

73、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九牛肉牛粪污循环利用处理系统2,426,034.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209,945.25
九牛肉牛牛床称重检测系统50,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50,000.00
九牛肉牛养牛技术培训基地项目补助资金169,000.00递延收益/其他收益9,000.00
九牛食品5万头优质肉牛屠宰加工项目2,038,944.45递延收益/其他收益53,500.00
银祥豆制品工业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补助资金81,666.67递延收益/其他收益1,666.67
哈尔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30,638.84其他收益30,638.84
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稳岗补贴48,118.14其他收益48,118.14
房租补贴资金597,800.00其他收益597,800.00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六通一平”工程补贴款其他收益39,999.99
方正米业稻米加工园区米糠营养保鲜、营养糙粒米、发芽糙米项目其他收益79,999.99
方正米业年产3万吨食品级全脂稳定米糠项目资金其他收益111,999.98
储备物流项目补助资金其他收益200,000.04
国开国寿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扶持基金1,548,310.00其他收益1,548,310.00
其他68,724.81其他收益68,724.81
山东世粮聊城市挂牌上市政府补助300,000.00营业外收入300,000.00
山东世粮“三品一标”品牌认证奖补资金60,000.00营业外收入60,000.00
银祥豆制品劳务协作奖励资金6,500.00营业外收入6,500.00
方正米业流动贷款财政贴息款9,690,000.00财务费用9,690,000.00
合计17,115,736.9113,106,203.71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发放贷款及垫款原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贷款221,921,892.49464,394,431.89
减:贷款损失准备47,246,912.364,643,944.32
合计174,674,980.13459,750,487.57

注:贷款业务为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利息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发放贷款及垫款26,217,261.3010,011,023.32
合计26,217,261.3010,011,023.32

注:发放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为公司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属子公司开展的金融放贷业务所形成的收入。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股权取得比例 (%)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4/157,260,000.0051股权转让及增资2018/4/1支付股权对价及增资日42,238,176.04-13,806,566.35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018/10/31100,000,000.0077股权转让2018/10/31支付股权对价日23,095,307.263,705,046.82

其他说明:

注1:公司二级子公司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鸿烨”)报告期内以现金收购及增资的方式取得九牛农业51.00%股权。2018年4月初,西藏鸿烨与九牛农业及其原股东签署股份收购及增资协议。同时九牛农业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董事会成员的改选,西藏鸿烨完成股权转让款869.00万元和增资款4,857.00万元的支付,西藏鸿烨开始控制九牛农业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将2018年4月1日确定为购买日。

注2:公司二级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优品”)报告

期内以现金方式收购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银祥豆制品77%股权。2018年9月,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油”)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签署股份收购协议。2018年10月下旬,银祥豆制品完成公司章程中股东信息的变更及董事会成员的改选。东方优品完成股权转让款5,000.00万元的支付,东方优品开始控制银祥豆制品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因此,将2018年10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现金57,260,000.00100,000,000.00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其他
合并成本合计57,260,000.00100,000,000.00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51,163,210.6315,423,831.20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6,096,789.3784,576,168.80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1)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西藏鸿烨以现金方式向九牛农业原股东收购其持有九牛农业29.73%的股份,同时,以向九牛农业现金增资4,857万元的方式增持九牛农业21.27%股份,累计持有九牛农业51%股权。其中,股权转让对价以2017年10月31日九牛农业净资产及注册资本为基础,并根据九牛农业整体评估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进行调整。根据后续由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即原宜宾九牛农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经济行为所涉及的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追溯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瑞评报字[2019]第000259号)报告结果,最终确定合并成本公允价值为5,726万元。

或有对价安排:根据西藏鸿烨与九牛农业原股东协议约定,九牛农业存在业绩承诺。九牛农业在2018年、2019年及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可实现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1,2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如果截至当期期末累计考核净利润实际金额小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考核净利润承诺金额的,九牛农业业绩补偿方应以其持有九牛农业的股份对西藏鸿烨进行补偿。

购买日确认的或有对价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和依据:上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构成或有对价,在购买日,公司预计九牛农业未来能够完全实现业绩承诺,原股东无需向西藏鸿烨进

行业绩补偿,因此,购买日该项或有对价公允价值为0元。

购买日后或有对价的变动及其原因,被收购方未达到业绩承诺对于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018年度,九牛农业未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构成九牛农业相关商誉的资产减值迹象。我们对该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九牛农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可辨认净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096,789.37元。

此外,鉴于九牛农业未完成业绩承诺,且2018年度累计新增亏损额超过西藏鸿烨投资总额的10%,不仅触发了业绩补偿条款,同时也触发了业绩承诺方(九牛农业原股东)向西藏鸿烨回购其持有股份的条件,西藏鸿烨已向原股东发出要求其按照协议约定回购西藏鸿烨所持九牛农业全部股份的《通知书》。因此,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确认该项企业合并或有对价形成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其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中瑞世联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出具的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基础,在考虑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调整金额的实现方式(销售实现、摊销实现或者其他)的基础上,测算评估调整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的实现金额。据此确定购买日九牛农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商誉的形成原因:以购买日合并成本(含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2)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同华以2018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所持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2018)第010836号),最终选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确定银祥豆制品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为12,020.00万元。在此基础上,双方最终确定银祥豆制品77%股权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10,000万元。

或有对价安排:根据东方优品与银祥豆制品原股东的协议约定,本次银祥豆制品股权收购存在业绩承诺。银祥豆制品在2018年、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分别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900万元、1,100万元、1,250万元。

在业绩承诺期内,如果银祥豆制品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值低于承诺净利润的,银祥豆制品原股东可以选择以本次交易取得的东方优品现金对价、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东方优品进行相应补偿。其中:如果银祥豆制品2018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80%,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2018年、2019年两年累计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业绩的两年累计数,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若银祥豆制品2020年、2021年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银祥豆制品原股东承诺对应年度各年的净利润,则其对东方优品进行补偿。

购买日确认的或有对价的金额及其确定方法和依据:上述业绩承诺及补偿条款构成或有对价,在购买日,公司预计银祥豆制品未来能够完全实现业绩承诺,原股东无需向东方优品进行业绩补偿,因此,购买日该项或有对价公允价值为0元。

购买日后或有对价的变动及其原因,被收购方未达到业绩承诺对于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2018年度,银祥豆制品完成当年度的业绩承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继续预计银祥豆制品未来能够完全实现业绩承诺,原股东无需向东方优品进行业绩补偿,该项或有对价公允价值为0元。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以中同华出具的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为基础,在考虑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评估调整金额的实现方式(销售实

现、摊销实现或者其他)的基础上,测算评估调整金额自评估基准日至购买日的实现金额。据此确定购买日银祥豆制品的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购买日合并成本(含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购买日公允价值购买日账面价值
资产:173,298,153.72182,310,563.6188,909,855.8186,223,114.30
货币资金49,307,067.2049,307,067.203,337,684.933,337,684.93
应收款项126,510.46126,510.467,581,019.107,581,019.10
预付款项232,425.96232,425.962,270,433.222,270,433.22
其他应收款1,796,070.841,796,070.8441,305,437.1941,305,437.19
存货1,403,412.761,470,352.334,665,957.434,665,957.43
其他流动资产999,617.47999,617.47
固定资产107,175,117.49112,490,148.6228,383,524.3024,742,932.41
无形资产5,856,871.309,084,315.82
在建工程125,106.003,532,237.291,214,282.561,225,881.81
长期待摊费用3,271,817.623,271,817.6288,380.211,030,631.34
递延所得税资产3,004,136.6263,136.8763,136.87
负债:72,978,132.8872,978,132.8868,878,906.2068,390,970.82
借款38,540,000.0038,540,000.0035,720,000.0035,720,000.00
应付款项14,468,745.8814,468,745.887,023,747.677,023,747.67
预收款项275,680.47275,680.47668,846.91668,846.91
应付职工薪酬797,184.50797,184.501,953,782.371,953,782.37
应交税费1,686,855.001,686,855.00
其他应付款14,212,543.5814,212,543.5821,011,072.2021,011,072.20
递延收益4,683,978.454,683,978.4581,666.67326,666.67
递延所得税负债732,935.38
净资产100,320,020.84109,332,430.7320,030,949.6117,832,143.48
减:少数股东权益
取得的净资产100,320,020.84109,332,430.7320,030,949.6117,832,143.48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的相关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股权处置价款股权处置比例(%)股权处置方式丧失控制权的时点丧失控制权时点的确定依据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的金额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37,700,000.0051所持股份全部转让2018年一季度丧失对华隆乳山股东会、董事会的表决权-4,616,123.1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华隆生物科技作为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食品”),于本报告期内与华隆食品一并处置。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9家全资/控股子公司,注销清算3家全资子公司,详见“附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投资管理100投资设立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商业办公7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拉萨拉萨电子商务、大型批发采购100投资设立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100投资设立
北京东方美高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物业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国开东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企业管理、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北京投资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农业科学研究100非同一控制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与实验发展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项目投资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滨湖东方市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项目管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等100投资设立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杭州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房屋租赁、企业管理等70投资设立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杭州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经纪、信息咨询100投资设立
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杭州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信息咨询、房屋租赁、物业管理100投资设立
北京国开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西安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经纪、房地产营销、房屋租赁、企业管理等70投资设立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深圳影视文化类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国内贸易等99.01投资设立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拉萨拉萨投资管理100投资设立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宜宾肉牛养殖;销售:饲料,农副产品,土特产品;餐饮管理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长宁长宁肉牛养殖、销售;牧草种植;饲料、农产品、土特产品销售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长宁长宁肉牛屠宰、加工、销售;速冻食品、生产、销售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成都九牛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成都餐饮管理;中西餐服务;销售预包装食品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长宁县长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长宁长宁货物冷冻、冷藏、运输;普通货物运输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油购销加工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贸易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食购销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储备物流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道路货运经营,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哈尔滨哈尔滨互联网零售、食品流通100投资设立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生产经营100投资设立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创业投资100投资设立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临清临清小麦粉加工、销售;生活用品购销;物业管理、经济信息咨询、经营产品的进出口业务等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方正县方正县食品粮食收购、加工、销售、仓储服务;保健用品、生活日用品等销售及网上销售40投资设立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食收购;食品生产经营;粮油仓储服务40投资设立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食收购。销售初级农产品、饲料;水稻种植62.96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龙江县龙江县粮食收购、销售、烘干、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100投资设立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 )有限公司大连大连供应链管理服务;仓储;国内货运代理34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油购销加工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粮食加工、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肇源县肇源县货物运输、中转;粮食、煤炭、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饲料、化肥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肇源县肇源县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100投资设立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市大连市粮食贸易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批发兼零售;食品生产经营;种子经营;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上海上海饲料、饲料添加剂、食用农产品、金属材料、焦炭、建材、五金等销售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香港香港粮油及其他贸易100投资设立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大连大连粮食贸易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批发与包装食品8020投资设立
杭州东方道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杭州杭州粮食贸易100投资设立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五常五常技术推广8020投资设立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五常五常粮食加工602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五常五常粮食收购8020投资设立
北京冰灯米业有限公司北京北京粮食加工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开发跳跳糖及系列产品技术,并提供技术咨询。投资与资产管理。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香港香港投资、贸易100投资设立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天津天津融资租赁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实业投资、企业管理与咨询、财务顾问、投资顾问51投资设立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以自有资金对农业、工业等行业进行投资、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服务外包等51投资设立
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农业机械化、技术咨询、服务及转让100投资设立
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谷物、豆及薯类批发、饲料、农业机械等批发零售、社会经济咨询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社会经济咨询、投资咨询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小额贷款业务、票据贴现业务、资产转让业务和代理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金融信息服务(除金融业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服务外包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向三农提供贷款类业务、投资类业务、资本管理类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为农业提供设备租赁、为农村土地提供信用托管、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商业保理业务等100投资设立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北京企业管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市场调查、酒店管理等100投资设立
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牛羊养殖销售、牲畜饲养技术咨询服务、饲草料种植销售、畜产品销售、农副产品购销100投资设立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广西壮族东兴对冷链物流、旅游、酒店的投资51投资设立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公司自治区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宁波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财务咨询51投资设立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九江九江资产管理、投资管理51投资设立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食品生产经营;粮食收购100投资设立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厦门厦门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77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厦门厦门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51投资设立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1)公司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仓投资管理”)持有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世粮”)40%股权,黑龙江世粮农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世粮”)持有东方世粮30%股权,东仓投资管理与黑龙江世粮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黑龙江世粮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仓投资管理保持一致。另外,东方世粮董事会成员3人中东仓投资管理派出董事2人,超过半数。根据东方世粮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仓投资管理能够控制东方世粮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东方世粮纳入合并范围。

2)公司子公司东仓投资管理持有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40%股权,黑龙江世粮持有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30%股权,东仓投资管理与黑龙江世粮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黑龙江世粮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仓投资管理保持一致。另外,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董事会成员3人中东仓投资管理与黑龙江世粮各派出董事1人,超过半数。根据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仓投资管理能够控制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纳入合并范围。

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粮仓”)持有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荒供应链”)34%股权,陈洪春持有北大荒供应链22%股权,东方粮仓与陈洪春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约定陈洪春在股东会、董事会表决中与东方粮仓保持一致。另外,北大荒供应链董事会成员7人中东方粮仓派出董事4人,超过半数。根据北大荒供应链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的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从而东方粮仓能够控制北大荒供应链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故将北大荒供应链纳入合并范围。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30.0079,236,327.86360,151,544.48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15,740,872.94-7,595,805.53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129.00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99-132,732.491,774,568.55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49.00-6,671,285.5742,485,524.64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49.00136,831.9919,224,026.57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60.002,273.53-23,371.66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60.00-6,213.20-6,213.20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37.04-40.63999,959.37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66.00131,054.2719,931,054.27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49.0046,714.0210,337,736.19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2,308.91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20.00-621,691.547,951,990.96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49.00-19,548,026.54-27,397,354.87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9.00-50,662,187.39-69,572,415.64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49.0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49.002,652,846.35208,065.49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00-1,197,883.23-1,396,022.57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3.00857,960.535,465,078.94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49.00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开放部分跟投项目,部分管理人员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入股跟投项目公司杭州丽湖,跟投金额实际投入为人民币705.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少数股东权益中归属于跟投员工的金额为-575.76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联农业”)新设成立时,部分员工参与出资,员工出资金额1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东联农业少数股东权益中归属于本公司员工的金额为100.00万元。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5,806.16365,292.11371,098.2742,086.91206,263.60248,350.51399.05258,650.57259,049.62128,727.9042,603.00171,330.90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7,620.241,283.09148,903.33151,435.27151,435.2757,093.24120.8157,214.0556,599.0256,599.02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40.040.040.04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673.0510,249.8717,922.9212,061.717,201.9419,263.65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4,298.9511,706.6516,005.606,898.93436.157,335.08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11,295.992,432.5813,728.579,805.309,805.3010,797.132,255.9213,053.058,904.10253.69,157.70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1,370.580.411,370.991,374.891,374.892,021.222,021.222,025.492,025.49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22.9622.962424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02270270.020.030.03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 )有限公司3,651.353,651.35631.5631.5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2,409.7215.472,425.19315.44315.442,085.8617.632,103.493.283.28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8,285.056,179.6424,464.6913,320.541,442.6514,763.19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6.921,240.031,616.9596.38380.06476.44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19,004.8012,320.1631,324.9627,348.9727,348.9734,614.8113,155.1247,769.9343,483.0943,483.09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9,377.6817,884.6447,262.3237,364.5937,364.5920.2520.251,059.401,059.40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449.6317,881.0733,330.7037,283.6637,283.6637,439.6046,503.6883,943.2852,602.5125,000.0077,602.51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353.061.4510,354.51102.57102.579,712.841.539,714.3713.3113.31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8.06228.062.962.96472.4472.42.842.84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4,286.083,181.467,467.545,009.2982.135,091.42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29,099.8829,099.88-517.99-1,010.29-1,010.29-1,166.12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246.96-5,246.96-59,076.37-384.98-384.9832,101.88
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0.04-0.04
深圳泰智影视传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40.73-1,340.73-26.37-466.31-466.31-504.77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4,223.82-1,361.49-1,361.49-4,775.55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9,214.3827.9227.92-2,134.386,485.9410.8410.84-6,659.92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2,236.410.380.38808.5963.37-4.27-4.27-1,973.75
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10.10-1.04-1.046.17
哈尔滨东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0.01-0.010.02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北大荒供应链管理(大连)有限公司1,894.4119.8619.86-63.08
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5,084.789.539.53-20.7736,364.100.850.85-1,729.74
华隆(乳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15,419.68-244.58-244.585,896.65
乳山市华隆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6.18-99.39-99.39-331.29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27,728.30-310.85-310.856,268.7225,422.69-739.96-739.96-14,308.66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215.05-6,776.58-6,776.5819,346.21-1,039.15-1,039.15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744.00-10,339.22-10,339.2236,271.515,967.94-2,368.51-2,368.51-51,642.25
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泓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320.75541.40541.4083.82-498.93-498.93-762.85
共青城钰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4.47-244.47-253.41-40.44-40.44-37.60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2,309.53373.03373.032,405.84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锦州港口作业15.39权益法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京银行业2.92权益法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哈尔滨银监会批准的银行业务30.00权益法
Orient Art Limited香港英属维尔京群岛艺术品投资40.00权益法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深圳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专注于金融创新,提供场景服务等金融中介服务18.18权益法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酒店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中介除外);企业管理。40.00权益法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北京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等60.00权益法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杭州杭州房地产开发、经营;施工 :室内外装饰工程;水电安装。50.00权益法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杭州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与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工程管理咨询30.00权益法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持有盛通地产60%股权、董事占比60%,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持有盛通地产40%股权、董事占比40%。根据盛通地产章程约定董事会除部分事项需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有效外,其他事项均需2/3董事通过有效。故本公司无法对盛通地产形成控制,而与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形成共同控制。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副总裁张惠泉先生同时担任锦州港董事,可以对锦州港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名誉董事长、董事张宏伟先生同时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银行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本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同时担任民生电商副董事长,可以对民生电商财务和经营决策制定过程实施重大影响。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757,585.90157,434.84612,616.90
非流动资产539.1366.500.03
资产合计758,125.03157,501.34612,616.93
流动负债749,755.4886,157.27612,617.01
非流动负债69,146.57
负债合计749,755.48155,303.84612,617.01
少数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369.552,197.50-0.09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5,021.731,098.75-0.05
调整事项0.050.05
--商誉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0.050.05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5,021.781,098.75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营业收入-
财务费用71.42-3.200.12
所得税费用-538.80-56.64-0.03
净利润-1,630.37-789.96-0.09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630.37-789.96-0.09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Orient Art Limited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Orient Art Limited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流动资产108,271.8318,464.24211,517.88187,025.80634,894.11336,031.1123,553.57575,318.56
非流动资产1,540,942.8310,548.7497,630.16437.1420.711,222,527.365,723.87
资产合计1,649,214.66599,482,200.00835,803.6629,012.98309,148.04187,462.94634,914.821,558,558.47590,208,600.00619,983.3229,277.44575,318.56
流动负债667,992.610.4470,491.8587,586.83624,947.72501,141.41575,318.56
非流动负债347,817.7315,811.33100,000.00443,524.21
负债合计1,015,810.34556,382,100.00519,300.160.4486,303.18187,586.83624,947.72944,665.62551,227,400.00307,551.92575,318.56
少数股东权益10,752.421,092,700.0045,615.8811,801.331,084,200.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622,651.9042,007,400.00316,503.5029,012.54177,228.98-123.899,967.10602,091.5237,897,000.00312,431.4029,277.44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95,834.011,228,218.8694,951.0511,605.0232,220.23-37.173,986.8492,669.501,108,038.3493,729.4211,710.98
调整事项2,831.56-18,653.000.000.003,441.8737.172,831.56-18,653.00
--商誉2,818.8010,361.392,818.8010,361.39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其他12.76-29,014.393,441.8737.1712.76-29,014.39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98,665.571,209,565.8694,951.0511,605.0235,662.103,986.8495,501.061,089,385.3493,729.4211,710.97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82,283.53733,507.11127,893.87895,015.22
营业收入592,165.0615,676,900.006,160.66120,196.5931.36453,149.6214,428,100.009,162.31
净利润24,647.605,033,000.003,827.39-139.401,022.34-1,062.43-32.9015,317.055,092,200.003,142.50-22.74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其他综合收益16.17472,700.00244.72-125.496,181.62-128.63-261,400.00-298.74
综合收益总额24,663.775,505,700.004,072.11-264.897,203.95-1,062.43-32.9015,188.424,830,800.002,843.76-22.74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677.999,600.88308.1830,402.78

其他说明民生银行和东方财务公司为金融类企业,对方报表不区分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441.94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1,179.95-2,011.71
--其他综合收益
--综合收益总额-1,179.95-2,011.71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事项。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 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这些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应收票据,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的销售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94.92%(2017年:0.00%)。

本公司投资的银行理财产品,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须高于或与本公司相同。鉴于交易对方的信用评级良好,本公司管理层并不预期交易对方会无法履行义务。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包括衍生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除附注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二)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各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上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货币资金6,172,687,410.616,172,687,410.616,172,687,410.6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93,303.034,393,303.034,393,303.03
应收账款2,826,564,238.162,839,423,659.102,826,564,238.16
应收票据250,000,000.00250,000,000.00250,000,000.00
应收股利61,313,961.6061,313,961.6061,313,961.60
其他应收款6,983,114,455.967,591,419,125.406,983,114,455.96
应收利息1,236,600.001,236,600.001,236,600.00
发放贷款及垫款174,674,980.13221,921,892.49174,674,980.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17,195,026.80364,512,047.0050,000,000.00267,195,026.80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967,355,484.36967,355,484.36967,355,484.36
长期应收款99,000,000.0099,000,000.0026,000,000.0013,000,000.0060,000,000.00
金融资产小计17,857,535,460.6518,573,263,483.5917,517,340,433.8513,000,000.0060,000,000.00267,195,026.80
短期借款9,135,304,240.009,135,304,240.009,135,304,240.00
应付账款743,928,565.59743,928,565.59743,928,565.59
应付票据548,000,000.00548,000,000.00548,000,000.00
其他应付款385,710,310.94385,710,310.94385,710,310.94
应付利息282,054,819.41282,054,819.41282,054,819.41
项目期末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上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应付股利
其他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584,100,000.0012,584,100,000.005,548,820,000.004,035,280,000.003,000,000,000.00
应付债券770,000,000.00770,000,000.00770,000,000.00
长期应付款2,926,371,242.252,926,644,087.3612,346,784.89924,024,457.3630,000,000.001,960,000,000.00
金融负债小计27,375,469,178.1927,375,742,023.3017,426,164,720.834,959,304,457.363,030,000,000.001,960,000,000.00

续:

项目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上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货币资金5,903,685,123.865,903,685,123.865,903,685,123.86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05,356.092,105,356.092,105,356.09
应收账款93,187,574.64102,510,308.7593,187,574.64
应收票据126,010,000.00126,010,000.00126,010,000.00
应收股利76,024,500.0076,024,500.0076,024,500.00
其他应收款6,677,486,966.347,217,394,327.786,677,486,966.34
应收利息1,129,320.851,129,320.851,129,320.85
发放贷款及垫款459,750,487.57464,394,431.89459,750,487.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98,271,819.62640,031,699.96598,271,819.62
项目期初余额
账面净值账面原值1年以内1-2年2-5年5年以上无法判断到期日项目
其他流动资产中理财产品投资1,313,709,489.761,313,709,489.761,313,709,489.76
长期应收款56,000,000.0056,000,000.0056,000,000.00
金融资产小计15,307,360,638.7315,902,994,558.9414,709,088,819.11598,271,819.62
短期借款8,404,315,350.368,404,315,350.368,404,315,350.36
应付账款353,577,657.58353,577,657.58353,577,657.58
应付票据100,000,000.00100,000,000.00100,000,000.00
其他应付款262,618,238.07262,618,238.07262,618,238.07
应付利息307,520,709.05307,520,709.05307,520,709.05
应付股利2,499,283.742,499,283.742,499,283.74
其他流动负债498,709,798.42500,000,000.00498,709,798.42
长期借款9,732,700,000.009,732,700,000.00499,700,000.006,226,000,000.003,007,000,000.00
应付债券2,651,104,669.972,660,000,000.002,243,868,091.34407,236,578.63
长期应付款2,882,961,802.922,884,053,183.36916,820,777.222,536,025.703,605,000.001,960,000,000.00
金融负债小计25,196,007,510.1125,207,284,422.1613,589,629,905.786,228,536,025.703,417,841,578.631,960,000,000.00

(三) 市场风险1. 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及港币)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期末余额
美元港币合计
货币资金:41,535.408,747,148.458,788,683.85
小计41,535.408,747,148.458,788,683.85

续:

项目期初余额
美元港币合计
货币资金:602,546,232.27856,312,122.801,458,858,355.07
应收账款:2,289,004.292,289,004.29
其他流动资产130,684,000.00130,684,000.00
小计735,519,236.56856,312,122.801,591,831,359.36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港币金融资产,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及港币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公司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73.38万元(2017年度约13,289.85万元)。

2.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应付债券。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1)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合同、固定利率借款合同、未终止确认的票据、带息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固定收益率的其他长期金融负债,其中浮动利率借款金额为889,412.00万元,固定利率借款金额为1,005,119.42万元,票据贴现借款277,409.00万元,其他应付款10,800.00万元,长期应付款287,402.45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34.68万元,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77,000.00万元:详见“附注六之注释21、注释26、注释

27、注释28、注释29、注释30、注释31”。

(2)敏感性分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会减少或增加约4,447.06万元(2017年度约4,990.72万元)。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

3. 价格风险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因此本公司面临权益工具投资价格下跌的风险。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本公司按公允价值三个层次列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工具于2018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整体归类于三个层次时,依据的是公允价值计量时使用的各重要输入值所属三个层次中的最低层次。三个层次的定义如下:

第1层次: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2层次: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二层次输入值包括:1)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2)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3)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包括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隐含波动率和信用利差等;4)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第3层次: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393,303.034,393,303.03
1. 交易性金融资产4,393,303.034,393,303.03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815,747.69815,747.69
(3)衍生金融资产3,577,555.343,577,555.34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
(3)被套期项目
(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3,758,481.7250,000,000.0053,758,481.72
(1)债务工具投资
(2)权益工具投资3,758,481.723,758,481.72
(3)其他50,000,000.0050,000,000.00
(三)投资性房地产5,065,260,499.605,065,260,499.60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2.出租的建筑物5,065,260,499.605,065,260,499.60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四)生物资产
1.消耗性生物资产
2.生产性生物资产
(五)其他流动资产
(1)被套期项目83,806,175.7283,806,175.72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8,151,784.75133,806,175.725,065,260,499.605,207,218,460.07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衍生金融负债
其他
(七)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持有待售资产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系上市流通的权益工具投资、衍生金融工具投资,因此,公司以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平台公告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价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本公司子公司粮仓本部持有的信托计划,公司根据发行方或者受托人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净值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

本公司子公司东瑞贸易持有的被套期项目,公司根据期货交易平台公布的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同类商品结算价,经适当调整后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依据。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大成饭店和国际会展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分别经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估算,评估师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对已知价格作适当修正,以此估算投资性房地产在价值时点的公允价值。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均具有证券业务评估资质,并出具评估报告。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适用 √不适用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票据、应付利息、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等。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100,000.0013.2713.27
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拉萨市商务服务业1,000.0016.3916.39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张宏伟先生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适用 □不适用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与本企业关系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联营企业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合营企业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集团兄弟公司
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网络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物产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其他关联方
东方集团矿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彭泽大浩山矿业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联合新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北京京津晨阳贸易有限公司其他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咨询服务费162.33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信贷系统软件183.69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委贷手续费47.2317.94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委托管理费283.02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租赁及物业费91.54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菜油60.00
合计481.79363.9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品牌米销售30.0218.32
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8.88
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3.8815.43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17.147.00
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5.855.32
金联汇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5.603.3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19.98
联合能源(北京)有限公司品牌米销售20.17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23,169.4113,143.32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13,799.734,810.07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资金占用费4,815.654,810.07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服务294.53
其他关联方其他10.657.28
合计42,201.4918,010.09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适用 □不适用

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适用 √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1)251,200.002016/6/292019/6/28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300,000.002016/10/202021/10/1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60,000.002017/5/102019/5/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2)91,402.452016/9/52020/6/1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41,000.002017/1/92020/1/9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260,000.002016/10/192019/10/18
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30,000.002018/5/172020/6/27
杭州丽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00.002018/12/282019/6/27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注3)80,000.002018/2/92019/2/1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18/9/52019/9/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5,000.002018/1/192019/1/18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6,000.002018/3/132019/3/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00.002018/10/312019/10/2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000.002018/11/262019/11/2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0,000.002018/10/302019/10/23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36,000.002018/3/222019/3/1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000.002018/3/192019/3/15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20,000.002018/8/62019/2/6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4)15,000.002018/6/292019/8/5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18/5/112019/5/7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18/9/172019/9/13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02018/11/232019/11/22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2,500.002018/11/262019/11/25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16,000.002018/1/262019/1/25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0,000.002017/12/282019/3/27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5,000.002018/9/32019/9/18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2018/1/152019/1/15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2018/5/242019/5/23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5,000.002018/3/152019/3/14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0,000.002018/3/52019/3/4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2018/2/262019/11/23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20,000.002018/3/212019/3/27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50,000.002018/1/152019/10/26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000.002018/7/42019/7/2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30,000.002018/5/182021/5/17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80,000.002018/7/232021/6/7
合计1,688,102.45

注1: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1,2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该笔借款由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商业投资以持有的国开东方197,600万元即49.40%股权作为质押物提供质押担保,东方有限于2017年9月26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签订补充协议,仅对该笔借款中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51,200.00万元。

注2:该笔借款的资金使用方为国开东方,商业投资对该笔业务的最低收益和本金提供保证和股权质押担保,2018年6月12日国开东方、商业投资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保证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该业务的余额计入长期应付款,具体详见:“附注六之注释31长期应付款”。

注3:公司子公司商业投资以2,0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作保证,杭州丽湖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滨湖城镇持有的杭州丽湖70%股权、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杭州丽湖30%股权作质押,本公司为该业务提供连带保证,东方有限同时为该业务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0,000.00万元,本期商业投资借入人民币借款69,000.00万元,其中:4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2月11日;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11日;9,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2月1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69,000.00万元。

注4: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南岗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笔共:

15,000.00万元,其中:7,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7日;8,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7日至2019年8月5日,该部分借款由本公司以及财务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5,000.00万元。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16,000.002018/1/302020/1/30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0,000.002018/12/52019/12/6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260,000.002018/7/112020/11/5
合计296,000.0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什刹海支行 (注1)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211,680.002014/4/302024/5/13196,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2)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60,000.002015/10/302019/10/2930,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2)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90,000.002015/9/252019/9/2465,000.00
担保方被担保方最高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责任是否已经履行完毕借款或应付款项余额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1,000.002018/6/42019/6/41,0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2,000.002018/11/12019/11/12,000.00
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016/9/222019/9/205,000.00
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注3)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1,350.002018/10/232019/10/22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500.002016/8/92019/7/28500.0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600.002016/8/102019/7/9380.00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九牛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长宁县九牛肉牛养殖有限责任公司2,600.002016/9/92019/9/82,230.00
合计374,730.00302,110.00

注1:担保具体说明详见:“附注长期应付款”。注2:公司子公司北京滨湖文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文慧”)和国际会展以国际会展自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抵押,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60,000.00万元和90,000.00万元,期限分别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9日和2015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2015年国开东方以及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担保协议提供最高额保证,2017年3月14日财务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补充协议,由财务公司代替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滨湖文慧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国际会展借款余额为65,000.00万元。

注3: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以及东方粮油与山东世粮签订保证协议,山东世粮为东方世粮在财务公司1,350.00万元委托贷款提供保证。报告期内,东方世粮向财务公司申请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委托人系东方粮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笔委托贷款余额1,350.00万元,委托贷款已在合并层次抵销。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167.54998.15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托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交易类型关联方名称本期发生上期发生定价方式及决策程
其他资产托管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4.3494.34协议价
合计94.3494.34

注:本公司与东方物业签订委托管理协议,将其自有房产东方大厦委托东方物业管理,双方约定东方物业可将闲置的楼层对外出租,收取的租金归东方物业所有,本公司除不需向东方物业支付物业管理费之外,每年还向东方物业收取托管收入100万元(含税)。

(2) 公司管理人员跟投情况

与公司管理人员跟投相关事项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说明。

(3) 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参与子公司的设立出资,具体详见“附注在子公司中的权益之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说明。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14.901.57
应收账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990.014.140.17
应收账款民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4.140.974.140.17
应收账款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0.030.03
预付款项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498.65933.33
预付款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57.381,267.18
其他应收款北京民商智惠电子商务有限公司2.000.402.000.02
其他应收款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63,295.44365,223.29
其他应收款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8,877.59229,489.10
其他应收款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41,163.20
其他应收款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10,076.80
其他应收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30.000.15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其他应付款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85.71665.40
其他应付款东方集团有限公司395.65395.65
其他应付款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0.00
其他应付款东方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43
应付利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42.93
预收账款东方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6
预收账款东方集团有限公司9.56

7、 关联方承诺√适用 □不适用与关联方相关的承诺事项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关联方存款及取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存款利率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结算和存款5,091,848.813,844,602.86
资金结算和取款5,040,123.263,848,708.10
利息收入4,887.851,334.57

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支付给本公司存款利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执行。向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贷款利率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借款260,000.0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利息6,840.622,158.4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费用4,533.434,439.42
民生加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利息1,672.74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贴现票据借款126,500.0060,000.00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票据贴现息4,253.032,042.78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利息168.56635.44

注:民生银行为本公司提供贷款的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区间内,融资费用主要为资金监管费以及保函手续费。关联方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流入金额流出资金备注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600.00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200.0016,421.12
杭州碧锦置业有限公司26,283.0036,378.53
杭州鑫悦置业有限公司35,100.0037,924.50
杭州捷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900.00300.00
合计105,483.0095,624.15

1. 本公司应收关联存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银行存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82,614.11130,888.56

2. 本公司应付关联方借款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短期借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26,500.006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00.0049,77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
长期借款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58,500.00
长期借款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5,000.00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59,800,000.00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21,945,000.00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4.59元/股,剩余期限详见各期行权时间安排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其他说明

2018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018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8 年 3 月 20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授予符合条件的 58 名激励对象 5980 万份股票期权。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 元/股调整为 4.59 元/股。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中8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股权激励对象资格,股票期权的总数由5980万份减少为5650万份,激励对象由58人减少为50人。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二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4%
第三个行权期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激励对象必须在各期期权行权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主要包括:

(1)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2) 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8-2020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公司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在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

各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40%
第二个行权期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50%
第三个行权期以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比2017年增长不低于60%

(3) 公司每年均依照《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综合考核评分结果确定其绩效考核等级对应的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比例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测算采用的参数如下:(1)标的股价:

4.45元/股;(2)行权价:4.59元/股;(3)有效期:1年、2年、3年(授予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4)无风险收益率:3.39%、3.49%、3.58%(分别采用同期限国债1年期、2年期、3年期收益率);(5)历史波动率:14.33%。

公司 2018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49,177.0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7,311.87万元,未达到业绩考核指标的规定,故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公司业绩达到考核指标且激励对象满足绩效考核目标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5,355,061.02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5,355,061.02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因公司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作出调整,由4.61元/股调整为4.59元/股。

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 抵押、质押资产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抵押、质押资产情况如下:

(1) 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以商业投资持有的国开东方197,600万元即49.40%股权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51,2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6月29日至2019年6月28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51,200.00万元。

(2) 2016年10月,为获取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信托”)融资,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将对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的委托贷款转让给西藏信托,签订债权交易协议与债权远期受让协议。转让金额为2笔150,000.00万元共计300,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19日。为确保债权远期受让协议的履行,每笔业务均质押了北京国开东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投资”)持有的国际会展25,000万元的股权。2017年8月16日,国开东方将其持有的盛通地产6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2018年2月13日北京青龙湖腾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翔地产”)将其持有的滨湖恒兴40%股权质押给西藏信托,2018年11月20日,大成饭店将其自有的不动产以第二顺位抵押给西藏信托,对该融资中的另外150,000.00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0万元。

(3) 2016年8月31日,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向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投资人民币91,402.45万元,投资到期日为2018年5月31日,商业投资承诺以约定的金额到期回购此投资本金。2018年6月12日商业投资、国开东方与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签订补充协议,将该业务期限延长,新的期限为2016年8月31日至2020年6月16日。在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作为股东期间,国开城镇化发展基金每年从国开东方取得固定投资收益,如果分红金额低于固定投资收益,商业投资承诺进行补足,如商业投资支付了补足款,国开东方应以分红形式向商业投资进行补偿。商业投资以其持有的国开东方116,000万元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为本笔融资提供担保,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连带责任保证,另外东方有限在2018年6月12日签订协议对该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91,402.45万元。

(4)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国寿集团、国寿财险(合称“中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5) 公司子公司滨湖文慧和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国际会展自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4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作抵押,分别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

60,000.00万元和90,000.00万元,期限分别为2015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9日和2015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4日,并由财务公司、国开东方提供最高额保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滨湖文慧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国际会展借款余额为65,000.00万元。

(6) 2016年10月19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以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设立“西藏信托-青龙湖信托贷款单一资金信托”,同时委托西藏信托以该等信托资金向国际会展发放贷款260,000.00万元,用于青龙湖项目开发建设,无固定期限。长城证券与本公司签署《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当发生《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约定的信托受益权转让触发情形时,由本公司无条件受让长城证券持有的信托受益权。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承诺应于贷款发放之日起18个月之内办理完毕青龙湖项目二期地块所涉及的全部土地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交于贷款人持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120,000.00万元,抵押登记尚未办理。

(7) 公司子公司滨湖文慧于2018年5月份将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滨湖家园二期(BC区)及文慧家园一期(B区)自住房项目(以下简称“标的项目”)之收益权转让予昆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信托”)。昆仑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昆仑信托-东方集团北京棚改自住房项目收益权转让与回购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信托账户内的信托资金受让标的项目收益权,转让价款为30,000.00万元。国际会展以其自有的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青龙湖A03土地作为抵押物,国开东方以其持有的滨湖文慧100%股权作为质押物,同时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滨湖文慧在信托单位成立日起24个月之对应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昆仑信托一次性支付该信托单位对应的回购基础价款。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30,000.00万元。

(8) 公司子公司杭州丽湖以其持有杭州鑫悦50%的股权以及国开东方享有杭州鑫悦35,265.03万元的债权作为质押物,向浙江自贸区鼎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融资额度20,000.00万元,本公司同时为该笔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为2018年12月28日至2019年6月2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10,000.00万元。

(9) 公司子公司商业投资以2,000.00万元其他应收款作保证,杭州丽湖持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滨湖城镇持有的杭州丽湖70%股权、济南新荣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等持有的杭州丽湖30%股权作质押,本公司为该业务提供连带保证,东方有限同时为该业务提供差额补足义务,向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授信额度80,000.00万元,本期商业投资借入人民币借款69,000.00万元,其中:4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2月9日至2019年2月11日;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11日;9,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6月8日至2019年2月1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69,000.00万元。

(10)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3,780万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6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3,490.00万元。

(11)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货币资金3,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3,000.00万元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质押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保证借款余额为3,000.00万元。

(12)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5,8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0月30日至2019年10月23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13)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民生银行8,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正县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其中:1,35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15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15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3月15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8日至2019年3月15日;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9日至2019年3月15日;8,650.00

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10日至2019年3月1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8,000.00万元。

(14)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本公司持有的锦州港12,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货币资金18,151.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5,809.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6日至2019年2月6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5,809.00万元。

(15)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油以自有银行承兑汇票16,000.00万元作为质押物,向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30日至2019年1月29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付票据余额为16,000.00万元。

(16) 公司子公司方正米业以自有货币资金2,5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2,500.00万元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开发区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11月2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付票据余额为5,000.00万元,保证金余额为2,500.00万元。

(17) 公司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粮贸”)以自有货币资金6,0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以及本公司提供10,000.00万元保证,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26日至2019年1月2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应付票据余额为16,000.00万元。

(18) 公司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通小贷”)以金联金服持有云通小贷45%的股权以及云通小贷持有的发放贷款及垫款20,000.00万元,向上海二三四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保理业务融资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7年12月28日至2019年3月27日。本公司同时为该业务提供担保。2018年5月28日和2018年8月28日签订补充协议,将质押的发放贷款及垫款调整为5,000.0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5,000.00万元,发放贷款及垫款的质押账面价值为4,900.00万元。

(19) 公司以持有的财务公司90,000万股股权以及大成饭店自有房屋及土地使用权资产,向民生银行北京什刹海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60,000.00万元。其中:16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7月11日至2020年7月10日;54,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4日;45,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5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60,000.00万元。

(20) 公司以持有的杭州民新万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37%的合伙份额的收益权(以下简称“标的项目”)转让予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公司作为标的项目的出让方,承诺按照特定时限和金额回购全部特定资产收益权,中航信托作为受托人设立“中航信托.天顺[2017]690号东方集团特定资产收益权单一资金信托”,该标的项目转让价款16,000.00万元,东方有限作为保证人为公司支付标的项目回购价款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6,000.00万元。

(21) 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向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笔人民币借款,其中:500万元,期限为2016年8月9日至2019年7月28日;其中6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9年7月9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880.00万元。

(22) 公司子公司九牛肉牛以九牛食品持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土地使用权,向主办社为四川长宁竹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3家银行申请1笔人民币社团借款2,6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9月9日至2019年9月8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230.00万元。

(23)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5,112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1月26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9,000.00万元。

(24)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6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16日至2019年1月26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9,000.00万元。

(25)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08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2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5,000.00万元。

(26)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4,6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5,800.00万元。

(27)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7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里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3,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6日至2019年7月1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7,000.00万元。

(28)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6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道里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2,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2月8日至2019年2月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0,340.00万元。

(29)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8,33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69,8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1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69,800.00万元。

(30)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5,16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资金693.00万元作为保证金,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22日至2019年3月21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31) 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14,4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西大直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3月7日至2019年2月23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0,000.00万元。

(32)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10,05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45,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1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44,900.00万元。

(33)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7,8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哈尔滨银行道外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35,000.00万元,其中:34,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7月24日至2020年7月16日;1,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8日至2020年7月16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35,000.00万元。

(34)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16,8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9月29日至2020年9月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6,800.00万元。

(35)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3,52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向厦门国际银行北京朝阳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21日至2020年9月4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0,000.00万元。

(36) 公司以持有的民生银行27,223.9488万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为质押物以及自有的资金109,100.00万元作为保证金,在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申请人民币借款239,100.00万元其中:

33,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10日至2019年1月10日;33,7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12日至2019年1月12日;9,9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29日至2019年1月29日;12,7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月31日至2019年1月31日;11,3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2月2日至2019年2月2日;8,5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2月6日至2019年2月6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0月12日至2019年6月17日;11,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6月17日;13,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0月18日至2019年6月17日;10,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0月26日至2019年6月17日;6,0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6月

17日;14,54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1月13日至2019年6月17日;19,80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2月5日至2019年6月17日;45,660.00万元,期限为2018年12月6日至2019年6月17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239,100.00万元。

(37) 公司子公司山东世粮与金巍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巍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金巍租赁将面粉生产线租赁予山东世粮,待租赁期满后转移给承租人山东世粮。为保证租赁费的偿还,山东世粮将该面粉生产线办理动产抵押手续抵押予金巍租赁。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该融资租赁设备的账面价值1,742.71万元。

(38) 公司子公司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贸易”)将其持有的存在套期的2,200.00吨菜油标准仓单质押,以头寸形式释放相应的交易保证金,交易所按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质押手续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借款余额为1,119.42万元。

2. 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东方集团存在的所有已认缴尚未完全实缴出资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认缴出资单位被认缴单位认缴金额被认缴单位成立日期截止报告 日已出资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76,500.002017/11/2422,510.1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2018/8/2410,105.0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4,000.002017/5/25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西藏东方电商投资有限公司45,000.002015/7/23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000.002015/10/2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商贸有限公司5,000.002016/11/11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02017/11/231,25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3,000.002017/11/2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黑龙江东方粮仓粮食经销有限公司5,000.002012/11/271,000.0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仓香港有限公司$2,000.002015/8/26101.27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方世粮米业有限公司200.002017/1/9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东方世粮龙江福油脂有限公司400.002018/2/8
哈尔滨东方粮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世粮粮油有限公司5,100.002016/6/152,000.00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510.002018/11/15
四川东方九牛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宁县长润冷链物流有限公司1,500.002016/8/24
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3,000.002018/5/7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西安合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0.002017/10/16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青龙湖嘉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2018/2/9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国金阳光(北京)农业科技有限公司300.002016/2/5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02014/4/21200,000.00
国开东方(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2014/4/214,000.00
杭州南游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开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000.002018/6/14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联合众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联普惠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联盛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002016/6/28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联金融服务(黑龙江)有限公司1,000.002016/8/3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合作金融有限公司5,000.002016/8/3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金联云通农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20,000.002016/8/4
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5,000.002017/10/27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东兴东森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1,020.002018/7/12
金联盛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嘉润现代牧业有限公司10,000.002017/11/8

3. 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约定资本支出截至2018年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土地及房地产开发的约定资本支出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8年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建安合同80,084.44
合计80,084.44

4.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二)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 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 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回迁房纠纷

2012年9月,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原告)(以下简称“魏各庄村委”)与被告一新鸿基、被告二北京市丰台区综合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丰台投资”)就滨湖家园定向安置项目签订《滨湖家园定向安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第四条(二)款第5项约定:“新鸿基保证在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所提供房源的建设工作,并达到入住条件。”

2015年3月31日,魏各庄村委与被告三国开东方、新鸿基签订《滨湖家园合作开发之三方合同》(以下简称“三方合同”);2015年5月5日,魏各庄村委与国开东方、新鸿基、滨湖置业签订《滨湖家园合作开发三方协议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四方协议”)。根据前述三方合同及四方协议,国开东方和滨湖文慧以实际代建人(对外仍以新鸿基名义)身份完成项目剩余工程。被告新鸿基未能按安置房协议约定在2013年5月31日前交付房屋(实际交房日期为2017年10月份)。

2018年5月7日魏各庄村委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支付被腾退人周转费2,394.93万元、装修补贴款15.13万元、利息损失184.87万元等,合计2,595.69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上诉案件已立案但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2) 浙江诸安机电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诸安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诸安”或“反诉原告”)在承包的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的酒店机电工程结束后,未与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办理结算。经统计,工程施工合同金额暂定1.2亿元(其中抢工费500万元),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已付1.02亿元且初步预估结算为9,872.00万元,存在超付可能,故提起诉讼,推动结算并主张返还超付款。2018年6月26日,鉴定机构出具造价鉴定报告,确定项工程造价金额为:9,034.50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为:2,793.92万元。2019年3月11日,鉴定机构出具异议的回复,确定项工程造价核减金额358.62万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核减78万元;核减后确定项工程造价金额为:8,675.88万元,工程争议项造价金额为:2,715.92万元。在案件审计过程中本诉被告浙江诸安(反诉原告)提出反诉,要求本诉原告国际会展(反诉被告)支付工程款2,494.00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目前,该案仍处于一审阶段。截止本报告日,该案件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浙江三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三叶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叶园林”)承揽国际会展酒店园林绿化工程,合同金额5,118.00万元。国际会展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3,845.43万元。工程完工后,双方对工程款存在争议,经造价机构司法鉴定:园林绿化工程3,800万元(含第三方审计中未包括的屋顶花园增项洽商款200余万)、抢工费753万元和苗木损失228万为争议金额。2019年2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结果为国际会展于判决生效7日内,向三叶园林支付工

程款761.36万元,并以欠付工程款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中工程款468.80万元自2014年5月17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日止,质保金292.56万元自2015年5月17日起算至实际支付日止。

2019年3月7日国际会展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原审民事判决;依法改判本案,诉求被上诉人三叶园林赔偿苗木损失228.26万元、赔偿绿化工程质量保修金和养护费用292.56万元、三叶园林支付工程审计审核费用53.24万元、返还多支付工程款355.53万元及赔偿工程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实际损失554.05万元;由被上诉人承担原审全部的鉴定费用及诉讼费132.47万元。截止本报告日,该上诉案件已立案但仍未判决,该诉讼的最终结果及赔偿义务(如有)不能可靠的估计。

3. 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本集团之地产子公司按房地产经营惯例为商品房承购人提供抵押贷款担保,担保类型为阶段性担保,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办出及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并交银行执管之日止,截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尚未结清的担保金额为133,926.80万元。

4. 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万元

出票单位收款人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
东方集团哈尔滨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000.002018/9/262019/9/25
东方集团哈尔滨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2,000.002018/11/222019/11/21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10,000.002018/6/222019/6/21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00.002018/8/242019/8/23
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5,000.002018/11/212019/11/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10,000.002018/6/222019/6/2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02018/7/32019/7/2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2018/11/92019/11/8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02018/11/222019/11/21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5,000.002018/11/222019/11/21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6,000.002018/11/212019/11/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6,000.002018/11/212019/11/20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5,000.002018/7/252019/7/24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5,000.002018/8/232019/8/22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11,000.002018/9/252019/9/24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上海东瑞贸易有限公司10,000.002018/10/292019/10/28

5. 开出保函、信用证

公司子公司国开国寿成立之初,由投资方中国人寿、国开东方、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协议。协议约定,为确保保险资金安全,国开东方同意在中国人寿退出基金投资(北京国开国寿城镇发展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或基金清算时,应保证中国人寿获得相应的资金,故国开东方向民生银行总行营业部申请履约保函,保函编号公保函字第1400000069791号。民生银行同意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外开立银行保函。保函期限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3日。保函担保金额为211,680.00万元。同时公司子公司腾实地产以北京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向民生银行作最高额抵押担保。2017年5月签订补充协议,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A03地块作最高额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主债权范围为民生银行在本协议和相关保函项下对国开东方拥有的全部债权,抵押担保期限均为2014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2018年11月签订变更协议,协议约定释放公司子公司国际会展抵押物,国际会展不再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融资本金余额为196,00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内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426号文核准,本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40亿元公司债券。 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9东方01”)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用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簿记建档的方式发行。19东方01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月31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5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7.15%,期限为3年,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以及调整幅度的通知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为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1月22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东方有限之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申请人民币5亿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授信期限为2年。
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2019年1季度子公司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置业”)、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中润生物”)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A01、A03、A04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山东天商置业与国开东方分别按95%、5%的出资比例设立合资公司(以下统称“合资公司”),由合资公司受让国开东方持有的子公司股权以及购买部分地块项目资产,内容如下: (1)由合资公司受让国开东方二级全资子公司腾实地产100%股权。腾实地产目前持有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挂(丰)[2013]110号A01、A0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是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A01、A02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实施主体。根据合作协议,A01地块上已经建设的自住房、幼儿园及配套商业的权益,以及A02地块上已建及未建所有权益不随本次股权转让而转让,仍归国开东方所有,具体安排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A01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腾实地产股权一并出售。 (2)由合资公司购买国开东方二级全资子公司国际会展持有的北京市丰台区京土整储招(丰)[2012]039号A03、A04地块的剩余地块项目资产。 经合作协议各方协商,腾实地产100%股权转让价格按照A01剩余地块楼面单价*地上建筑面积计算约为人民币183,245万元,A03、A04剩余地块资产出售价格按楼面单价*地上建筑面积计算约为人民币122,140万元。(注:楼面价指单位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价格。)上述股权转让及资产出售价款合计约为人民币305,385万元(最终金额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审定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面积结合单价据实调整)。 公司本次为国开东方履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亿元。
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股份进展2019年1季度公司调整了回购股份方案,主要调整内容如下:(1)将回购股份目的调整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2)将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调整为:“本次回购股份拟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亿元至4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6.5元/股。”(3)将回购股份的期限调整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18年9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4)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主要调整内容调整后为:“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后,对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完成前述计划,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相关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或用于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用途。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以及其他可能涉及变动的文件进行修改,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根据公司公告,自资产负债表日至2019年3月末,公司共回购股份4,657,000股。
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2019年1季度,公司对其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对于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拟由“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A股普通股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债券可回售事项2019年1月子公司国开东方将17国东01债券票面利率调整至8%,同月由于债券持有人赎回3.7亿元该债券,国开东方根据赎回申请,已偿还3.7亿元;2019年4月债券持有人赎回剩余0.4亿元的债券,国开东方已于2019年4月偿还该笔0.4亿元债券。 2019年4月1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18东方02”公司债券回售申报情况的公告,根据公司公告显示公司发行的“18东方02”公司债券将要全部回售,回售金额为3.6亿元(不含利息)。2019年5月6日,本公司将对有效回售申报的“18 东方 02”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
税收政策的重大调整2019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发布《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通知对调整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其中:(1)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和10%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3%、9%。(2)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3)开始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上述增值税改革政策自2019年4月1日起执行,将降低公司下属子公司的税收负担。
会计政策变更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 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1 日起施行。本公司将于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控股股东股权质押2019 年 4 月 18 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 3,379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上海兴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11 日止。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质押股份比例占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6.8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1%。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0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0

3、 销售退回□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2、 债务重组□适用 √不适用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4、 年金计划□适用 √不适用5、 终止经营□适用 √不适用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 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本公司确定报告分部考虑的因素、报告分部的产品和劳务的类型本公司的报告分部都是提供不同产品和劳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本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别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本公司有三个报告分部: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分部、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其他分部。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分部主要为粮油购销加工及其他贸易。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分部主要为土地一级开发、房地产二级开发及其他相关业务。其他主要为除粮油购销加工及其他贸易之外的业务等。

本公司各经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在“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所描述的会计政策相同。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粮油加工及其他贸易土地及房地产开发其他分部间抵销合计
一.营业收入923,759.29520,718.0651,148.4145,010.271,450,615.49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921,349.98520,718.068,547.451,450,615.49
分部间交易收入2,409.3142,600.9645,010.27
二.营业费用933,392.62574,881.0799,934.1044,194.331,564,013.46
其中: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1,711.36149,838.65148,127.29
资产减值损失3,508.148,914.0730,521.0542,943.26
折旧费和摊销费4,779.723,473.491,537.379,790.58
三.利润总额(亏损)-6,652.70-54,856.62133,221.374,675.7667,036.29
四.所得税费用651.68-6,586.829,443.32888.812,619.37
五.净利润(亏损)-7,304.38-48,269.80123,778.053,786.9564,416.92
六.资产总额625,535.302,132,750.044,079,296.731,886,286.784,951,295.29
七.负债总额510,939.821,820,630.401,403,181.75878,697.002,856,054.97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8、 其他□适用 √不适用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

(2).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适用 √不适用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0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总表情况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9,893,894.7912,312,199.95
应收股利61,313,961.6076,024,500.00
其他应收款10,670,597.357,255,129.76
合计81,878,453.7495,591,829.7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2).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委托贷款9,893,894.7912,312,199.95
合计9,893,894.7912,312,199.95

(3).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1,313,961.6076,024,500.00
合计61,313,961.6076,024,500.00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68,503,878.0099.5557,833,280.6584.4210,670,597.3565,060,368.0299.5357,805,238.2688.857,255,129.76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10,384.450.45310,384.45100.00310,384.450.47310,384.45100.00
合计68,814,262.45100.0058,143,665.1084.4910,670,597.3565,370,752.47100.0058,115,622.7188.907,255,129.76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小计512,777.792,563.890.50
1至2年625,102.806,251.031.00
2至3年
3至4年9,295.803,718.3240.00
4至5年24,250.0019,400.0080.00
5年以上57,801,347.4157,801,347.41100.00
合计58,972,773.8057,833,280.6598.07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组合名称期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组合1:关联方组合9,531,104.20
合计9,531,104.20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备用金947,040.04807,600.74
往来款65,132,586.8461,828,516.16
其他2,734,635.572,734,635.57
合计68,814,262.4565,370,752.47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32,448.93元;本期收回或转回坏账准备金额0元。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4,406.54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香港天龙控股公司往来款55,601,266.335年以上80.8055,601,266.33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往来款6,027,908.381年以内8.76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往来款3,155,751.811年以内4.59
北京第五广场置业有限公司其他2,334,441.601-2年:625,102.80;5年以上:1,709,338.803.391,715,589.83
赵雪松备用金300,498.205年以上0.43300,498.20
合计/67,419,866.32/97.9757,617,354.36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9,666,671,114.889,666,671,114.8810,146,028,534.1510,146,028,534.15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4,144,515,143.6414,144,515,143.6412,786,158,261.9212,786,158,261.92
合计23,811,186,258.5223,811,186,258.5222,932,186,796.0722,932,186,796.07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6,391,523,100.006,391,523,100.00
东方粮仓有限公司900,000,000.00900,000,000.00
西藏鸿烨投资有限公司700,000,000.00700,000,000.00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75,341,502.6675,341,502.66
北京东方天缘粮油营销有限公司31,613,536.1631,613,536.16
东方粮仓五常农业113,745,423.32113,745,423.32
高科技示范园区有限公司
黑龙江东方大厦管理有限公司6,225.866,225.86
东方集团香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730,729,100.00807,735,749.27922,993,350.73
东方粮仓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3,069,646.153,069,646.15
金联合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0,000,000.00200,000,000.00
金联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25,101,000.00225,101,000.00
东方优品健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101,050,000.00101,050,000.00
股权激励2,227,330.002,227,330.00
合计10,146,028,534.15328,378,330.00807,735,749.279,666,671,114.88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调整前期初余额会计政策变更期初 余额本期增减变动期末 余额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小计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937,294,181.18937,294,181.1811,482,167.30734,157.97949,510,506.45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955,010,638.07955,010,638.0737,228,683.8024,890.701,171,358.096,779,916.02986,655,654.64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893,853,442.67-293,492,596.7410,600,360,845.931,455,378,308.01137,156,183.43-1,228,002.4996,008,784.2112,095,658,550.67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Orient Art Limited113,750,000.00-557,615.04-501,953.08112,690,431.88
小计12,786,158,261.92-293,492,596.7412,492,665,665.18113,750,000.001,503,531,544.07137,413,279.02-56,644.40102,788,700.2314,144,515,143.64
合计12,786,158,261.92-293,492,596.7412,492,665,665.18113,750,000.001,503,531,544.07137,413,279.02-56,644.40102,788,700.2314,144,515,143.64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
其他业务
委托经营收入943,396.22943,396.24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21,592,306.75405,614,758.91
合计422,535,702.97406,558,155.15

5、 投资收益√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1,503,531,544.071,472,610,394.02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965,604.552,410,340.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7,078.12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012,000.00170,318,292.95
其他11,005,981.8410,505,385.68
合计1,514,498,208.581,655,844,412.75

6、 其他□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37,550,971.1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3,106,203.7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5,432,243.10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27,533,302.12
项目金额说明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305,503,789.60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76,980.8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84,149,814.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72,333,889.74
合计163,917,843.85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250.17650.17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30.13240.1324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备查文件目录(二)载有董事长签名的2018年年度报告文本。
备查文件目录(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的审计报告原件。

董事长:孙明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4月28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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