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广电网络: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13

证券代码:600831 证券简称:广电网络 公告编号:临2021-034号转债代码:110044 转债简称:广电转债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30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192021/7/202021/7/20

现金红利0.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1,314,512.38元。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股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2021/7/192021/7/202021/7/20

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4元;如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如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0元(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股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27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3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本次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9-87991257

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7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