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临2021-010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仅涉及会计科目调整,不影响公司资产总额、净资产、
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一、概述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经九届十一次董事会、九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19年1月1日开始按照新修订的上述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在前期会计处理中,公司将建元基金的投资行为认定为以非交易目的持有的权益性金融资产,故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性金融工具,报告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根据2020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经与审计师充分沟通判断,公司决定,需对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2019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以及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表中相关数据进行差错更正,鉴于该项投资被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综合考虑其流动性,故将报表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更正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式。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
1、对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影响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19年第三季度调整前 | 2019年第三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882,838.65 | 3,882,838.65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19年第三季度调整前 | 2019年第三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882,838.65 | 3,882,838.65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19年度调整前 | 2019年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987,503.38 | 3,987,503.38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19年度调整前 | 2019年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987,503.38 | 3,987,503.38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20年第一季度调整前 | 2020年第一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946,732.17 | 3,946,732.17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0年第一季度调整前 | 2020年第一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3,946,732.17 | 3,946,732.17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调整前 | 2020年半年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4,158,123.36 | 4,158,123.36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20年半年度调整前 | 2020年半年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4,158,123.36 | 4,158,123.36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20年第三季度调整前 | 2020年第三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4,003,951.94 | 4,003,951.94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项目 | 2020年第三季度调整前 | 2020年第三季度调整后 | 调整金额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04,003,951.94 | 4,003,951.94 | -700,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0.00 | 700,000,000.00 | 700,000,000.00 |
三、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四、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会计类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五、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公司聘请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19年年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专项审计意见:公司本次差错更正事项的会计处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和相关披露》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天职业字[2021]25842号)。
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前任会计事务所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
公司董事会对因此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感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4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
意见;
(四)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
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五)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后的2019年第三季度/2019年度
/2020年第一季度/2020年半年度/2020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