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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公司代码:600836 公司简称:上海易连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1)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御天分公司、市场部)、

(2)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3)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4)扬州易连汉房贸易有限公司、(5)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6)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7)上海德意嘉置业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5%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内部监督、内部信息传递、综合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信息系统等方面。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应收账款对账风险、账款回收风险、存货管理风险、存货跌价准备风险、宏观政策导向风险、战略规划风险、外协外包风险、人力资源风险、合同管理风险等重要风险和资金活动、采购业务、销售业务、资产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关联交易、业务外包、租赁管理等业务流程。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自身的经营模式,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可能导致的损失和资产负债表相关)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营业收入(可能导致的损失和利润表相关)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2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错报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25%

说明:

潜在错报金额指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陷涉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2)公司重述以前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3)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4)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及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资产总额及营业收入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或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1% 或 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25%≤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5%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且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合并会计报表营业收入的0.25

说明:

潜在财产损失金额指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损失金额。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序不科学,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2)严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3)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或其他对公司负面影响的重大情形;(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6)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系统性失效,并对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重要缺陷(1)民主决策程序存在但不完善、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财产损失;(2)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形成损失;(3)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4)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5)内部控制评价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6)公司非财务报告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性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预付款项未按照相关控制节点的流程进行审批2023年度公司预付款项审批程序不完备,未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货币资金是否权利受限仍在进一步核实中财务管理协同相关部门积极核查大额预付款项形成的时间、原因、用途、资金流向、未按流程审批的具体情况,以及核查预付对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监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情况。同时,积极核实资金流向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方偿还能力,全面评估款项回收风险以及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提示风险。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1个。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财务、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计划在本年整改的,公司已责成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及时进行了整改落实,该缺陷均已得到了有效的改进和完善。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后,公司立即成立临时应对维稳工作小组,启动应对程序,全力避免经济损失。同时组织开展了公司内部整改,在第一时间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业务审核流程进行梳理,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查漏补缺,加强审批的管理,完善供应商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

计划在2024年度开展财务专项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由公司董事长牵头的管理团队以及内控审计部、财务部、法务部和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重点围绕货币资金管理、贸易业务管理、收付款流程执行、合同管理、印章管理、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等方面情况,对全公司制度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相关监管要求,从2024年度开始,积极推进内控建设、实施与培训,要求各层员工基本掌握内控知识,特别是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要对内部控制深入认识,并积极推动公司按照内控要求进行运营与管理。同时,结合业务实际情况,深入细化部分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并落地执行,并针对已经发现的内控缺陷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使内部控制与公司战略管理目标紧密贴合,体现内控管理价值。

公司将进一步推动内控体系的完善,实现内控体系建设智能化、自动化和数字化。在深度上,继续针对核心及问题高发业务循环开展内控专项检查、以及内控文件的细化工作。公司将继续规范内部控制体系运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通过对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反馈纠正,加强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时,公司内控审计部定期对内控自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回访,查看缺陷整改落实情况,督促下属各企业进行缺陷整改,确保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公司正积极落实预付款项进展、核实资金流向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方偿还能力,全面评估款项回收风险。公司开展自查的同时配合证监会立案调查,确认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如确实存在,则公司采取沟通协商、法律诉讼等多种途径向资金占用方追回资金。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柏松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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