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年及以前年度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会计处理”的内容。该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财政部的上述规定,公司对现行会计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执行上述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
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解释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如下: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但是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影响如下:
①合并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合并)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729,290.08 | 4,729,290.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40,443.46 | 4,740,443.46 | |
盈余公积 | 33,632,834.95 | 33,632,834.95 | |
未分配利润 | 347,999,830.86 | -11,153.38 | 347,988,677.48 |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度(合并)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19,082,149.85 | 11,153.38 | 19,093,303.23 |
净利润 | -81,544,887.89 | -11,153.38 | -81,556,041.27 |
②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49,038.47 | 4,249,038.4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249,038.47 | 4,249,038.47 |
(续上表)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4,460,685.36 | -4,460,685.36 |
2、本公司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16号》,相关规定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4年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追溯调整金额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