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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易连: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4-024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

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第三方担保机构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融资担保中心)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890万元。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中全资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和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7,000万元人民币,由第三方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授信额度项下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其融资额度。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上述融资担保中心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为融资担保中心为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担

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以公司或下属子公司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预计2024年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反担保对方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顾宏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10000MB2F00024P

开办资金:50万元人民币

举办单位:上海市财政局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陆家浜路1056号16层

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协调处理基金理事会日常事务等职责。

三、借款人情况

1、借款人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注册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持股比例经营范围
1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91310115133798896P1994年5月上海柏松7,000100%出版物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等
2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9131011513381276681994年7月上海柏松8,500100%其他印刷、食品包装纸制品、塑料包装制品的加工销售等
3上海环亚纸张有限91310115133880911993年10上海柏松600100%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等

公司

公司0K
4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91310115MA1H9R541U2018年3月上海柏松8,700100%货物进出口;纸制品销售;纸浆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等
5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91310115133707595N1993年4月上海柏松18,000100%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等
6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91310115751870322W2003年6月上海柏松6,000100%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

注:上述被担保对象全部为全资子公司,均资信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单位。

2、借款人最近一年(2023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被担保人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27,643.4314,976.0912,667.3427,877.561,681.57
2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12,202.128,977.053,225.0713,346.19-2,305.31
3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1,882.101,061.38820.722,070.3514.84
4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1,085.344,236.01-3,150.674.89-1.34
5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30,607.534,241.2326,366.301,230.37549.34
6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267.29414.019,853.27594.64361.81

注:1、上表中2023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上述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反担保人

反担保人: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界龙艺术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界龙永发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上海环亚纸张有限公司、上海易连派帝乐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汉房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汉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五、担保内容

主债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人民币7,000万元借款额度,具体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融资担保中心代偿之日起三年

主要内容:

1、反担保人同意借款人(债务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委托担保承诺书》的全部条款,并保证债务人能够按期完全履行所有义务和承担所有责任。

2、反担保保证的范围为《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的债务人应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融资担保中心因履行保证责任支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等费用。反担保人承诺如债务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委托担保承诺书》中约定的对于融资担保中心负有的义务和责任,反担保人保证无条件立即向融资担保中心支付债务人应付款项。

3、如反担保人未按前条约定履行上述义务,由此而造成融资担保中心的任何经济损失概由反担保人承担。

4、反担保人和债务人同属于第一债务人,融资担保中心无须先向债务人追偿或起诉或处置其他反担保措施,而有权直接向反担保人追偿。反担保人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立即无条件清偿债务人欠付融资担保中心的全部款项。具体的担保范围和担保期限等将以反担保人向融资担保中心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反担保函》为准。

六、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为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实际融资需要,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解决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此对融资担保中心提供反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不会造成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融资担保中心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外融资的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同时,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额度。本次反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金额: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20,700.0018.54%
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1,000.000.90%
对外担保总额21,700.0019.4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2.17亿元,累计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44%,其中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向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反担保,担保余额为2,890万元。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无违规对外担保。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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