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和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23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是-28,766,653.73元,年末未分配利润是317,232,557.72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9,894,660.3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343,249,722.98元。按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989,466.0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25,344,528.6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43,249,722.98元。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当年未实现盈利,不满足《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计划、现金流需求等现状,为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四、公司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未实现盈利,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保障公司生产经营,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和稳健发展,也符合股东的长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