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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同济科技: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济科技
股票代码:600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住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086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目 录

目 录 ......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3

释 义 ...... 5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 ...... 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 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是否受过处罚、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及诚信记录 ....... 9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9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各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 10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 10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 11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 11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 12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3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 1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变化 ...... 13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况 ...... 14

四、《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 14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等情况 ...... 17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 17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 19

一、资金来源的声明 ...... 19

二、支付方式 ...... 19

第五节 后续计划 ...... 20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 20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 20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 20

四、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 20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 21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 21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 21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2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 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及承诺 ...... 2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及承诺 ...... 24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 26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 26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 26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 26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27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二、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 34

三、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 34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5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 36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6

二、备置地点 ...... 36

附表 ...... 3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和尚待履行的决策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1、2021年4月29日,经滨江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21年4月29日,经同济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3、2021年4月30日,经同济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程序:

1、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教育部正式批复。

2、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相关正式批复。

3、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同济科技、上市公司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杨浦区国资委上海市杨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江公司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杨浦区国资委全资子公司
同济控股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为同济大学全资子公司,目前持有上市公司146,051,84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3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同杨实业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为同济控股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无偿划转、本次划转本次无偿划转为分步骤进行的一揽子划转,具体步骤为:同济控股拟将所持上市公司全部23.38%股份划转给同杨实业,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划转给同济大学,由同济大学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无偿划转给滨江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滨江公司将持有同杨实业81%股权,并通过同杨实业控制上市公司23.38%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杨浦区国资委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无偿划转协议》《同济大学、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法定代表人左卫东
注册资本5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78784020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务信息咨询,资产管理,智能化科技、物联网科技、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数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数据处理,财务咨询,创业孵化器经营管理,电子商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物业管理,建筑材料加工、销售,园林绿化,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
经营期限2006年4月17日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086号
联系电话021-65186969

100.00%

杨浦区国资委

杨浦区国资委滨江公司

发生变更。杨浦区国资委根据杨浦区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务院发布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督促国有资产占有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和推进国有(集体)企业改制和重组。杨浦区国资委目前控制滨江公司、上海杨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科技创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多家区级国有企业。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滨江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浦区国资委,滨江公司与杨浦区国资委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滨江公司的及其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滨江公司是杨浦区国资系统骨干企业,是杨浦滨江区域综合开发管理的市场化主体和平台。在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指引下,滨江公司通过实施城市更新,全面承担杨浦滨江世界级滨水区域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等综合职能,秉承“远见、创新、卓越、共赢”的企业价值观,致力于成为一流的城市综合服务运营商。滨江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城市管理与运营、产业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运营、地产投资与开发,依托金融平台、智慧平台,构建以城载产、以产兴城、产城融合的发展格局,全力建设人民城市示范区和7x24活力城区,正成为上海杨浦新一轮发展的战略支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滨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共有13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注册资本 (万元)持股比例(%)主营业务
直接间接
1上海杨树浦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0,000.00100.00-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保护建筑修缮维护
2上海鑫马城市建设服务有限公司900.00-100.00未实质开展业务
3上海莱金置业有限公司392.00-100.00未实质开展业务
4上海杨树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00.00100.00-产业招商运营管理服务
5上海杨树浦房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95.00100.00-物业租赁管理服务
6上海杨树浦智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50.00100.00-物业服务
7上海益晖房地产有限公司20,000.0097.55-保障房开发
8上海杨树浦慧江通信信息服务有限公司1,000.0050.00-通信科技、信息科技、计算机网络科技
9上海杨树浦置业有限公司17,000.00100.00-保障房开发、集团商办项目持股主体,持有上海璟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1%股权
10上海璟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0.00-51.00杨树浦电厂商办项目持股主体,持有上海杨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1%股权
11上海杨树浦馨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39,079.5984-51.00杨树浦电厂商办项目持股主体,持有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12上海杨电能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000.00-51.00杨树浦电厂商办项目地块持有主体
13上海杨树浦云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56,000.00100.00-138街坊商办项目地块持有主体
项目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18年12月31日
总资产1,209,468.361,184,727.551,151,962.79
总负债339,247.22397,177.15437,581.28
所有者权益总额870,221.14787,550.40714,381.51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536,956.31458,377.93388,873.92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8.05%33.52%37.9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营业收入97,146.1680,441.3650,801.88
利润总额11,971.8919,054.2616,663.09
净利润7,538.7514,254.0512,751.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46.4010,789.1612,730.92
净资产收益率0.75%2.55%3.27%
姓名职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左卫东董事长中国上海
叶瀛舟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
周莉董事中国上海
刘志强董事中国上海
王菁董事中国上海
李世广监事中国上海
谢玉林监事中国上海
童丹监事中国上海
赵子君监事中国上海
姓名职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高翔副总经理中国上海
钱亮副总经理中国上海
刘绍旭副总经理中国上海
牟俊楠副总经理中国上海
陈蔚财务总监中国上海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前,同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146,051,84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3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济控股是同济大学全资子公司,教育部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推进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政策要求,完成校企改革,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进杨浦区政府与高校之间深入合作,促进上市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4月30日,同济大学、同济控股与滨江公司签署《同济大学、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与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拟进行本次划转,具体路径为:同济控股将所持上市公司23.38%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杨实业,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无偿划转给同济大学,由同济大学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无偿划转给滨江公司,同济控股仍持有同杨实业19%股权。前述无偿划转为分步骤进行的一揽子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滨江公司将持有同杨实业81%股权,并通过同杨实业控制上市公司23.38%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杨浦区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江公司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如需增持,滨江公司将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批准与授权

1、2021年4月29日,经滨江公司党委会审议通过。

2、2021年4月29日,经滨江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划出方内部批准与授权

1、2021年4月29日,经同济控股董事会审议通过。

2、2021年4月30日,经同济大学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

(三)尚需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教育部正式批复。

2、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相关正式批复。

3、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

2021年4月30日,同济大学、同济控股与滨江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

本次划转前,同济控股持有上市公司146,051,849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为23.38%,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同济控股是同济大学全资子公司,教育部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根据前述《关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同济控股拟将所持上市公司23.38%股份全部无偿划转给全资子公司同杨实业,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无偿划转给同济大学,由同济大学再将同杨实业81%股权无偿划转给滨江公司,同济控股仍持有同杨实业19%股权。前述无偿划转为分步骤进行的一揽子划转。

本次划转完成后,滨江公司将持有同杨实业81%股权,并通过同杨实业控制上市公司23.38%股份的表决权,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杨浦区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滨江公司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

本次权益变动后,滨江公司将间接控制上市公司146,051,849股股份的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8%,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杨浦区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同济科技146,051,849股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四、《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订主体

甲方:同济大学

乙方: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2021年4月30日

(三)被无偿划转企业的基本情况

1、被无偿划转企业同杨实业为一家根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MA1G9BF24U

法定代表人:卞庆珍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康路100号2层(集中登记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设科技、计算机科技、化学科技、电子科技、生物科技、医疗科技、汽车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园区管理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乙方现持有在同济科技23.38%股份,对应股份数为14,605.18万股。乙方与同杨实业于2021年4月30日签订《关于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乙方作为同济科技股份的划出方,将其持有的同济科技23.38%股份通过无偿划转的形式划转至划入方同杨实业名下。该无偿划转协议尚待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规定办理相关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3、同杨实业现由乙方全资控股。甲方与乙方于2021年4月30日签订《关于上海同杨实业有限公司之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协议》,同意在同杨实业取得同济科技23.38%股份后,乙方作为同杨实业股权的划出方,将其持有的同杨实业81%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形式划转至划入方甲方名下,甲方成为同杨实业控股股东。该无偿划转协议尚待相应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生效,并应当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4、在完成前述第2项和第3项的无偿划转相应变更登记手续后,各方将共同执行本协议约定之本次划转,甲方作为同杨实业股权的划出方,将其持有的同杨实业81%股权通过无偿划转的形式划转至划入方丙方名下,丙方成为同杨实业的控股股东。

(四)被无偿划转企业国有产权数额及划转基准日

1、本次划转标的为同杨实业81%股权,对应出资额为81万元。

2、甲方将本次划转标的无偿划转给丙方,丙方无需为上述产权划转向甲方支付任何对价。

3、本次划转的划转基准日暨划转审计基准日为本协议第二条“被无偿划转企业的基本情况”第2项、第3项所述之协议生效且其协议各方履行完毕相应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之日的当月月末。

4、本次划转以被无偿划转企业经审计的账面净值为调账依据。

(五)交割

1、本协议生效日起50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丙方应当共同配合签署新的公司

章程,并在相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划转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后,视为本次划转交割完成。本次划转标的对应的所有权利、义务和风险转移至丙方,甲方对本次划转标的不再享有股东权利,亦不承担相关股东义务与责任。

3、丙方知悉并确认,同杨实业所持有的同济科技23.38%股份2020年度分红归乙方作为同济科技原股东所有。除同济科技2020年度分红事项外,同杨实业后续从同济科技取得的分红按届时同杨实业内股东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本次划转标的自划转基准日起至本次划转交割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丙方享有或承担。

4、因办理本次划转及交割手续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各方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

(六)被无偿划转企业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本次划转不涉及被无偿划转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被无偿划转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履行。

(七)被划转企业债权债务及或有负债处理方案

1、本次划转不涉及被无偿划转企业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的转移和变更。被无偿划转企业在交割完成前存在的债权、债务以及或有负债在交割完成后由被无偿划转企业继续享有和承担。

2、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因被无偿划转企业签署的任何合同、协议的约定,使其负有向政府机构、债权人、债务人等第三方通知本次划转事项的义务,各方将敦促被无偿划转企业向第三方履行通知义务。

(八)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成立,本协议项下划转自以下事项全部得到满足之日起立即生效并开始执行:

(1)本协议第二条“被无偿划转企业的基本情况”第2项、第3项所述之协议生效,且其协议各方履行完毕相应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2)本次划转取得甲方、丙方各自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核准。

2、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3、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补充约定。

4、本协议签署后,下列情况发生时,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2)本协议未能得到甲方、丙方各自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或核准,致使本次划转无法实施,本协议自动终止。

(3)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各方可以书面方式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依约终止后,本协议第九条“违约责任”、第十条第1款“保密”和第十一条“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仍应存续有效。

(九)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签订、效力、履行、解释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争取以友好协商方式解决。若协商未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3、在争议未解决之前,除争议事项外,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条款。

五、本次权益变动的附加条件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之外,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其他安排。

六、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23.38%股股份均不存

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资金来源的声明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同杨实业股权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资金来源的事项。

二、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同杨实业股权无偿划转所致,不涉及支付方式的事项。

第五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滨江公司无在未来12个月内筹划针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事项,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滨江公司无对同济科技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本次划转完成后,滨江公司如需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和义务。滨江公司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就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不存在任何合同或者默契。

四、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改上市公司章程外,滨江公司无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六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上市公司人员独立、资产完整和财务独立不因本次权益变动而发生变化;同济科技仍将具有独立经营能力,拥有独立法人地位,并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性。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自己股东权利的同时承担股东相应的义务。

为保证本次权益变动后同济科技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如下:

“1、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更换、聘任或解聘,不得超越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违法干预上市公司上述人事任免;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保证上市公司在劳动、人事管理体系方面独立于承诺人。

2、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及住所,并独立于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得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

3、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以及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规范运作;保证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4、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独立运作,保证除合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

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本公司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同一个银行账户;保证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或领取报酬。

6、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的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及承诺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同业竞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济科技的主营业务包括工程咨询服务、建筑工程管理、环境工程科技服务与投资运营、房地产开发,其中房地产业务聚集长三角,重点布局环沪地区,项目类型涵盖住宅、商办等,以住宅开发业务为主,商办业务规模较小,且主要为住宅开发项目配套商业。

滨江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包括产业投资与运营、城市管理与运营、资产管理与运营、地产投资与开发,其中,地产开发项目主要是保障房开发,与同济科技的房地产开发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同时滨江公司作为杨浦滨江综合开发管理的重要平台,也在杨浦区域开发部分商办项目。

因此,目前滨江公司在商办项目开发领域与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相似性。滨江公司在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之后,将积极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对于存在相似性的商办项目开发业务领域,滨江公司承诺将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5年内,按照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资产注入、对外转让、托管、清算关闭等),积极稳妥地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和解决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确保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避免滨江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滨江公司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制上市公司的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2、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积极避免与上市公司新增存在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不以全资或控股方式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关系的业务或经济活动。

3、在与上市公司存在相似性的商办项目开发业务领域,本公司承诺将自本次无偿划转完成之日起5年内,按照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调整、资产注入、对外转让、托管、清算关闭等),积极稳妥地推进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整合,以避免和解决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的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由此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及承诺

滨江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七节“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的相关披露。就滨江公司及其关联方未来可能与同济科技及其下属企业产生的关联交易,滨江公司作出如下说明和承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照合法程序,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利用关联交易谋取不当的利益。

2、本公司保证将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

有必要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允、公平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相关管理制度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于本公司控制上市公司最高表决权比例的期间持续有效。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所作承诺而给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的情形(前述交易按累计金额计算)。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八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自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九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34,306.6028,812.80245,176.74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4,121.283,208.962,853.60
预付款项532.9914.290.60
其他应收款58,636.1556,284.59152,270.5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84,419.97408,415.68365,756.93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25,603.24206,909.3945.69
流动资产合计707,620.24703,645.72766,104.1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51,522.4950,923.5454,034.13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6,000.00
长期应收款7,000.007,000.00-
长期股权投资36,901.6716,479.7710,945.07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36,277.2737,453.4234,290.47
固定资产5,219.254,985.145,027.72
在建工程90,360.4090,363.705,258.5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0.53
无形资产865.67674.40714.8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919.661,297.19196.78
递延所得税资产4,514.554,637.512,040.99
其他非流动资产267,267.16267,267.16267,350.66
非流动资产合计501,848.12481,081.84385,858.66
资产总计1,209,468.361,184,727.551,151,962.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30,000.00--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7,245.0312,291.209,807.66
预收款项19,458.5653,960.2386,928.72
应付职工薪酬103.90130.5296.55
应交税费20,652.6928,675.2114,216.45
其他应付款167,248.80170,374.34265,000.03
其中:应付利息-1,755.4751.56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700.0016,314.24-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259,408.98281,745.74376,049.40
项目2020年末2019年末2018年末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12,668.4733,645.9337,200.00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长期应付款65,773.8480,271.8222,368.78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1,062.731,063.791,575.59
递延所得税负债333.21449.87387.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79,838.24115,431.4161,531.88
负债合计339,247.22397,177.15437,581.28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432,769.24355,824.20293,859.12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2,655.901,505.901,505.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999.631,349.611,162.50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3,857.2213,857.2213,857.2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6,674.3385,840.9978,489.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536,956.31458,377.93388,873.92
少数股东权益333,264.83329,172.48325,507.59
所有者权益合计870,221.14787,550.40714,381.5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209,468.361,184,727.551,151,962.79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97,146.1780,441.3650,801.88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二、营业总成本88,739.4167,207.5136,421.24
其中:营业成本74,924.2743,608.5329,511.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税金及附加3,616.4612,310.545,696.14
销售费用232.0474.3819.87
管理费用5,967.047,003.373,521.35
研发费用---
财务费用3,999.604,210.69-2,327.37
其中:利息支出5,022.145,697.11308.62
利息收入1,079.731,525.232,639.27
加:其他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88.90522.20514.0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669.551,501.301,377.36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3.6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0.65-235.8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1,650.9415,257.3516,507.87
加:营业外收入361.543,929.63230.76
减:营业外支出40.59132.7275.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1,971.8919,054.2616,663.09
减:所得税费用4,433.134,800.213,911.8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538.7514,254.0512,751.2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538.7514,254.0512,751.24
2、终止经营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3,792.353,464.8920.33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746.4010,789.1612,730.92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49.99187.11173.2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49.99187.11173.28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49.99187.11173.28
其中: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49.99187.11173.28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7,188.7714,441.1612,924.52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2,718.5646,299.4433,769.21
收到的税费返还0.101.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68.6137,271.53174,944.8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5,587.2683,572.24208,714.05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52,970.9786,912.34159,842.6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56.885,914.134,567.95
支付的各项税费19,361.706,936.553,898.8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975.95112,605.71212,262.2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365.50212,368.73380,571.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778.24-128,796.48-171,857.62
项目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69,680.006,860.009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211.391,870.641,520.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0.01273.7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192.96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2,891.398,730.6531,486.9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5,846.605,721.331,636.84
投资支付的现金808,861.26216,500.0052,630.3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67.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14,707.85222,221.3355,734.1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183.54-213,490.68-24,247.2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8,395.0462,165.08261,300.44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00.0080,315.9837,2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594.9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8,989.94142,481.06298,500.4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47,686.619,455.809,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8,214.837,102.033,144.6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5,901.4316,557.8312,644.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088.50125,923.22285,855.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493.80-216,363.9489,750.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8,812.80245,176.74155,425.8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4,306.6028,812.80245,176.74

二、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主要内容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滨江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滨江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18、2019、2020年度合并经营成果和合并现金流量。

三、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

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滨江公司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详见本报告书备查文件。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有关文件。

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四)本次无偿划转涉及的《无偿划转协议》;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自查报告;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之间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声明;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相关承诺文件;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同济科技、滨江公司,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以下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左卫东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左卫东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
股票简称同济科技股票代码6008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杨浦滨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28号311-31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滨江公司控制的同杨实业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滨江公司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后,滨江公司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杨浦区国资委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00%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种类:国有股行政划转 变动数量:146,051,849股 变动比例:23.38%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是 □ 否 √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产权无偿划转。同济大学、同济控股与滨江公司已于2021年4月30日签署无偿划转协议,后续还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再完成相关股东变更登记手续。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备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滨江公司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具体计划。如需增持,滨江公司将严格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规范操作。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是 □ 否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对价支付。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如下审批程序: 1、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教育部正式批复。 2、本次无偿划转需取得上海市杨浦区国资委相关正式批复; 3、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是 □ 否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左卫东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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