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派发现金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实际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通过沪股通投资内资股的香港市场投资者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8元人民币。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5 | - | 2021/7/16 | 2021/7/16 |
金红利0.3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99,923,685.12元。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7/15 | - | 2021/7/16 | 2021/7/16 |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2) 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8元人民币。
如该类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 对于通过沪股通投资本公司A股股票的香港联交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依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有关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8元人民币。
如该类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4) 除前述以外的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0.32元人民币。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有疑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咨询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5985860 传 真:021-33626510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