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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9-09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2021-064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化东宝”)于2021年9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通化东宝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918号)核准,向东宝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李一奎、程建秋、王鹏、姚景江、通化吉祥创赢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化吉发智盈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殿军、石光共计9名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726,97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68元。本次发行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40,979,911.6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含各项税费)人民币23,304,501.1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7,675,410.57元。截止2016年7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准验字[2016]1126号《验资报告》。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准专字[2016]1668号《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6年7月2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30,787,749.82元。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25,584,231.4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前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1、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的有效期内该等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6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59)。截止至2017年7月31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7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63)。截止至2018年8月2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3、公司于2018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8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7)。截止至2019年8月27日,本公司已将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4、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决议有效期内该等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于2019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截止至2020年8月25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5、公司于2020年9月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议案》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

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购买结构性存款或单位定期存款,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内,内容详见于2020年9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5)、《通化东宝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6)。截止至2021年9月1日,本公司已将4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18年5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8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截至2018年5月18日,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4,923.6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为76,766.18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经在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完成备案(备案流水号:2018050322057103005561)。2020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0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为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截至2020年9月29日,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126,738,000.00元,公司决议将募集资金余额669,762,007.94元全部变更投入新项目―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

截至2021年9月1日,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和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57,728,037.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至2021年9月1日,公司将前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表:

银行名称账号初始存放金额 (元)截止日资金余额 (元)存储方式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0806020529001055191437,185,492.09517,103,310.45活期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县支行0764100104001084898,470,974.320.00活期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新华支行040101100008888888,256,985.04808.15活期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东宝丽景支行158835863720189,865,686.8810.49活期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化分行22050164863800000049203,896,272.242.13活期
合 计1,017,675,410.57517,104,131.22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已累计投资 金额(万元)工程进度(%)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 (万元)
1认购华广生技1,200万股私募股权项目22,000.0022,000.001000
2东宝糖尿病平台建设项目4,923.664,923.661000
3重组人胰岛素生产基地异地建设项目12,673.8012,673.801000
4德谷胰岛素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476.2014,340.5032.9829,135.70
5利拉鲁肽原料药及注射液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3,500.001,432.306.0922,067.70
合计106,573.6655,370.2651.9551,203.40

至截止日为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5,370.26万元,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51,203.40万元,计算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51,710.41万元。

四、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利益。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9月8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查相关资料后,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短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计划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我们同意公司使用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要求公司董事及管理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杜绝一切有损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持续督导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3)公司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4)公司于过去12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5)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依法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之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O二一年九月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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