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2020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2020年,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无逾期对外担保,对外担保事项均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