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1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1年6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4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4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综合授信及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继续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授信200,000万元,期限2年;同意继续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11,000万元,期限1年;同意继续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流动资金借款28,300万元,期限1年。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恒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吉林农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卫星广场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7,2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亚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奇朔酒业有
限公司分别在长春双阳吉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490万元、490万元、49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敞口18,6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亿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 10,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118,399.51万元,占公司 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76.77%;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9,000万元,占公司2020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62%。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议案:
为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各类票据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开展资产池及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合作。上述业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36个月,在授权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