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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杉杉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19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无缺席会议的董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与LG化学签订资产转让协议替代事宜相关协议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下属子公司杉金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下称“苏州杉金”)、杉金光电(南京)有限公司、杉金光电(广州)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杉金”)、杉金光电技术(张家港)有限公司(下称“张家港杉金”)等已于2021年2月1日分别完成了对LG化学旗下LCD偏光片业务及相关资产之中国大陆交割相关标的资产的购买,其中,张家港杉金购买的资产为LG化学持有的LCD偏光片资产,即原LG化学在韩国梧仓工厂的两条LCD偏光片前端产线(下称“梧仓产线”),并就梧仓产线的购买事宜与LG化学、苏州杉金签订了《LGCKR资产转让协议》(下称“原资产转让协议”)。现交易各方拟撤销原资产转让协议,并以一份新的《LGCKR资产转让协议》

(下称“新资产转让协议”)取代,约定广州杉金取代张家港杉金从LGCKR处收购梧仓产线,新资产转让协议不涉及资产转让价格的修改,新资产转让协议视为于原资产转让协议签署之日签署,新资产转让协议签署后原协议自动撤销并失效,视同从未签署。上述资产转让协议替代事宜经LG化学、苏州杉金、广州杉金、张家港杉金协商一致,LG化学与苏州杉金、广州杉金、张家港杉金签署《关于LGCKR资产转让协议替代事宜的协议》《LGCKR资产转让协议》。根据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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