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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30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金林)2023年,作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李金林,男,1955年11月出生。毕业于北京工业学院,应用数学专业,理学学士;北京工业学院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曾任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教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党委书记,现退休;2021年3月至今担任航发动力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李金林40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李金林880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审议通过《关于审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3项议案,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6次,审议有关议案21项。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议案的专业审核、把关,为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市场表现等情况。

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情况。定期通过公司编报的董事会简报,掌握公司有关信息并了解最新的监管动态。

积极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2023年,本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一次,参加中上协组织的线上培训两次,及时学习《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有关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预计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均事先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并获得了事前认可。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账户销户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

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2,665,594,238股为基准,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87亿元。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工作。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回报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承诺要求。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九)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金林2024年3月29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志猛)2023年,作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刘志猛,男,1965年1月出生。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经济学硕士。1995年至2017年在全国总工会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担任副理事长兼任秘书长、主任;2017年至2018年在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担任副部长;2018年至今在信泰人寿保险公司担任监事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21年3月至今担任航发动力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

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刘志猛40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刘志猛871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通过《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1项议案,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共计2次,审议有关议案3项。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议案的专业审核、把关,为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市场表现等情况。

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情况。定期通过公司编报的董事会简报,掌握公司有关信息并了解最新的监管动态。

公司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

2023年,本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一次,参加中上协组织的线上培训两次,及时学习《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有关要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预计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均事先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并获得了事前认可。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账户销户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2,665,594,238股为基准,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87亿元。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工作。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回报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承诺要求。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九)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志猛

2024年3月29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王占学)2023年,作为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王占学,男,1969年4月出生。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学士;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硕士;西北工业大学,航空发动机专业,工学博士;2000年至今在西北工业大学动力与能源学院担任副教授、教授、副院长、院长;2021年3月至今担任航发动力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

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王占学40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王占学871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1次,审议通过《经理层成员2022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及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1项议案。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议案的专业审核、把关工作,为公司人才及薪酬政策积极献言建策,为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市场表现等情况。

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情况。定期通过公司编报的董事会简报,掌握公司有关信息并了解最新的监管动态。

公司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2023年,本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一次,参加中上协组织的线上培训两次,及时学习《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有关要

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预计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均事先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并获得了事前认可。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账户销户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2,665,594,238股为基准,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87亿元。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工作。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回报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承诺要求。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九)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占学

2024年3月29日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杜剑)2023年,作为公司第十届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专业背景

杜剑,男,1969年2月出生。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具有证券从业资格。2003年至今在光大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13年至今在四川青羊汇盈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航发动力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勤勉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及会议期间,与公司积极沟通,及时获取会议资料等相关信息,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审慎决策并发表意见。具体会议出

席情况如下: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股东大会召开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杜 剑41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 次数委托出席 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杜 剑8800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年,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共计5次,审议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关联交易等议案20项,本人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做好议案的专业审核、把关,为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规范运作,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四)现场调研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期间,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募投项目进展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及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市场表现等情况。

在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解决情况。定期通过公司编报的董事会简报,掌握公司有关信息并了解最新的监管动态。

公司定期组织独立董事参加监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培训,2023年,本人参加上交所独立董事后续培训一次,参加中上协组织的线上培训两次,及时学习《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法规的有关要

求。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了解。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情况,公司也未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二)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于2023年关联交易预计及实际执行预计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年度报告中作了详细披露。凡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均事先向我们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材料并获得了事前认可。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及账户销户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立信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财务审

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完成了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为了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以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2,665,594,238股为基准,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3.87亿元。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完成了上述利润分配工作。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综合考虑了回报全体股东和公司长远发展等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全面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七)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2023年末,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完成的承诺事项,已承诺的事项均能严格遵守承诺要求。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制度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九)业绩说明会情况

2023年,本人参加了公司组织的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在线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四、总体评价

2023年,本人秉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运用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和作用。

2024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议,进一步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杜剑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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