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98 公司简称:ST美讯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本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四、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晨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条件,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此报告中所涉及的行业前景、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存在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4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5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载有董事长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年度报告文本。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国美通讯、三联商社、公司、本公司 | 指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龙脊岛、控股股东 | 指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北京战圣、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 | 指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国美零售 | 指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山东大中 | 指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济南国美 | 指 | 济南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电器 | 指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国美控股集团 | 指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美昊投资 | 指 | 北京美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德景电子 | 指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京美电子 | 指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德恳电子 | 指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国美通讯 | 指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上海爱优威 | 指 | 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联美智科 | 指 | 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 |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 | 指 |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三联集团 | 指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三联商务 | 指 | 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期、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国美通讯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ome Telecom Equipment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MT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宋林林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代行)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茜 | 张玉雪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电话 | 0531-86096772、86096773 | 0531-86096772、86096773 |
传真 | 0531-86096773 | 0531-86096773 |
电子信箱 | gmtc600898@gometech.com.cn | gmtc600898@gometech.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河南省郑州市南阳路2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50011 |
公司网址 | http://gomecomm.com.cn/ |
电子信箱 | gmtc600898@gometech.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ST美讯 | 600898 | 国美通讯、ST美讯、*ST美讯、三联商社、ST三联、*ST三联、郑百文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第十一层1116单元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吴朝辉、骆期宏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张琦、王新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1年、2022年。由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持续督导将延长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39,072,615.10 | 107,946,323.84 | 117,800,445.50 | -63.80 | 196,153,748.78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35,550,743.97 | 100,072,449.45 | 109,785,398.52 | -64.47 | 184,472,428.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2,386,680.44 | -81,212,674.21 | -77,815,013.85 | 不适用 | -59,615,646.5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 -110,625,193.44 | -81,455,547.19 | -78,057,886.83 | 不适用 | -61,623,911.92 |
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9,133.91 | -5,081,598.24 | -5,081,598.24 | 不适用 | -329,648,597.01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3,349,905.61 | 29,137,317.60 | 32,345,413.58 | 不适用 | 110,035,517.05 |
总资产 | 252,267,940.83 | 408,874,239.92 | 410,659,727.19 | -38.30 | 601,682,856.5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38 | -0.2846 | -0.2727 | 不适用 | -0.221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38 | -0.2846 | -0.2727 | 不适用 | -0.221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76 | -0.2854 | -0.2735 | 不适用 | -0.229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16.97 | -109.31 | 不适用 | -99.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不适用 | -117.32 | -109.65 | 不适用 | -102.38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1,812,650.07 | 11,101,377.28 | 8,458,611.58 | 7,699,976.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289,119.16 | -17,422,749.69 | -15,026,608.66 | -63,648,202.9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576,156.35 | -17,560,868.92 | -15,064,238.54 | -61,423,929.6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9,067,770.18 | 2,601,095.17 | -13,711,725.86 | -4,580,733.04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938.65 | -64,533.21 | -247,423.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4,867.25 | 736,822.03 | 287,311.0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06,757.00 | 1,179,84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17,759.01 | -663,511.02 | 804,046.4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0,281.37 | 17,492.70 | 68,074.9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06,062.04 | 190,154.52 | 83,586.19 | |
合计 | -1,761,487.00 | 242,872.98 | 2,008,265.41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3年,尽管消费电子行业在经历了一段低迷期后出现复苏迹象,但公司向高毛利客户的转型进程仍较为缓慢,主营业务毛利率较低,业务收入无法充分覆盖各项费用,产生经营亏损。同时,公司新拓展的其他业务正处于导入阶段,尚未产生明显效益。客户回款周期延长,部分债权出现逾期,金融机构缩减授信,进一步加剧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
从经营成果来看,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7.26万元,同比下降63.80%;因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不足以弥补公司费用,导致全年实现净利润为亏损11,238.67万元,较去年同期进一步增加亏损3,117.40万元;截止2023年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8,334.99万元,持续经营能力受到影响。
面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诸多不确定性及重重挑战,公司从全面业务梳理、资金管理优化、加强内部管理等维度进行优化和部署,避免制造业务陷入更深的困境。
(一)全面业务梳理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系移动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业务,本期公司制造业务以代加工业务为主。嘉兴工厂完成设备和车间技术改造后,设备贴装精度得到提升,在稳固与现有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并承接订单的同时,2023年积极引进汽车电子和新能源行业客户。但对于业务方向的调整,在实际落地执行上仍需要时间来逐步推进和完善,报告期内业务方向的调整所带来的收益增长效应尚未明显显现。
(二)资金管理优化
2023年,公司融资环境偏紧,除维持部分原有授信额度外,寻求新的授信额度时未能取得预期结果。公司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落实预算管理,加强项目管理及全流管控,并对资金进行管理优化。为进一步降本增效,节控人工成本,关注员工的工作状态和岗位配置的合理性,及时制定岗位调整或人员优化方案,实现人员精简和组织效能提升,将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有效降低管理费用;同时,通过绩效考核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推进企业战略的落地与达成。
(三)加强内部管理
2023年,公司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内部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对重点事项上重点风险的防控。在嘉兴工厂自动化生产设备及配套信息化新系统上线后,监察部门对相关数据采集、运行情况进行核查与跟进,促进新系统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物控流程的规范化、健康化运行。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管理现状,从传统事后审计转型为事前、事中、事后三维一体的全方位审计。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模式为OEM、ODM两种形式。
1、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恢复向好
2023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整体先抑后扬,生产恢复向好,出口降幅收窄,效益逐步恢复,投资平稳增长,多区域营收降幅收窄。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实现营业收入15.1万亿元,同比下降1.5%;营业成本13.1万亿元,同比下降1.4%;实现利润总额6,411亿元,同比下降8.6%;营业收入利润率为4.2%。
2、消费电子行业温和复苏
在经历过三年多的低迷期后,消费电子行业在2023年以企稳回升的姿态逐步回暖。尽管上半年市场表现较为惨淡,但下半年智能手机终端市场逐步复苏带动产业链上下游持续向好,叠加频频出台的刺激电子消费的诸多利好政策,消费电子市场整体正以缓慢而稳定的速度逐步扭转低迷状态。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2.71亿台,同比下降5.0%;但2023年第四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约7,363万台,同比增长
1.2%,在连续同比下降10个季度后首次实现反弹。
3、ODM行业市场集中化明显
2023年,ODM行业巨头继续主导全球智能手机ODM/IDH行业的竞争格局,几乎占据了整个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总的来说,2023年电子产品依然处于供应链去库存阶段,主要经济体通货膨胀和美元加息对行业需求产生了消极影响;与此同时,在国际市场供应链重构和经贸区域化的趋势下,中国大陆的电子制造服务产业及上游供应链将面临更多挑战。此外,技术进步持续推动电子产品和设备升级迭代,行业内的企业长期处于较大的经营压力下,如产品创新、品质提升、降本增效、持续投入等方面,企业需要努力开拓新产品和客户增量需求,增强设计开发能力,精进工艺制程,提升智能制造及新产品研发能力,强化与客户的合作粘性,增加产品附加值。中小厂商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生存压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系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摄像头、智能电表PCBA及智能通讯模块、3C产品、穿戴项目、行车记录仪等,以OEM和ODM为业务经营模式。
1、OEM业务的经营模式
OEM的业务模式为定牌生产合作。公司接受客户的订单和授权,按照客户的设计和功能品质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产品以客户的品牌进行销售,公司提供产品制造服务。
2、ODM业务的经营模式
在移动通讯终端领域内,接受客户委托,完成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与交付,主要产品包括整机产品和行业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等。在该模式下,根据客户的要求,获得客户订单,并确定采购和生产计划,由采购部、计划部实施采购、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交付客户。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及质量控制优势:公司具备较为完整的智能终端产品研产销产业链,业务体系涵盖了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设计、材料采购、加工生产及市场销售各个环节;具备多年移动通讯设备生产经验,组建了完善的质量体系,覆盖立项、研发、采购、生产、检测、售后服务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
2、募投项目助力产业升级优势: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了公司产线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水平,有利于公司进一步获取优质客户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健全完善内部生产经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的降本促效。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指标
(1)收入: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7.26万元,同比减少6,887.37万元,下降
63.80%。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为3,555.07万元,较同期10,007.24万元下降64.48%。本期营业收入中,主营业务收入3,556.1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351.10万元。
(2)综合毛利:本期实现综合毛利额-2,543.44万元,较同期减少2,236.50万元,下降
728.64%;毛利率-65.10%,较同期减少62.25个百分点。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81.04%,较同期减少74.07个百分点。
(3)费用:全年发生费用总额4,260.23万元,较同期5,342.81万元减少20.26%。其中销售费用、财务费用下降明显,公司本期费用管控效果显著。其中,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3.59%。
(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238.67万元,亏损较同期增加3,117.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亏损11,062.52万元。
2、公司2023年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大幅下滑,经营亏损。受行业需求萎缩等影响,工厂订单严重不足,本期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556万元;收入规模下降无法覆盖较多的固定成本,本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额为-2,882万元,无法支撑公司整体4,260万元的费用,加之部分业务相关应收款、预付款计提较多的坏账损失,物料计提跌价损失等导致本期亏损较大。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9,072,615.10 | 107,946,323.84 | -63.80 |
营业成本 | 64,507,046.40 | 111,015,733.69 | -41.89 |
销售费用 | 1,771,101.48 | 3,850,406.26 | -54.00 |
管理费用 | 34,000,810.05 | 34,380,252.05 | -1.10 |
财务费用 | 6,830,428.82 | 8,939,323.02 | -23.59 |
研发费用 | 0 | 6,258,105.35 | -100.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9,133.91 | -5,081,598.2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601.50 | -20,033,169.3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86,073.04 | -41,041,744.8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市场及行业需求萎缩影响工厂制造业务订单不足、应收款项回收缓慢及公司流动资金紧张等内外因素影响,营业收入下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减少相应成本降低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加大费用节控,人工成本、促销费及维修费等减少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中介机构相关咨询费用略有下降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主要为OEM加工业务,产生的少量研发投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核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销售规模下降导致现金流入减少,加之同期公司收到了留抵退税款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缩减授信规模以降低融资费用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07.26万元,同比减少6,887.37万元,下降63.8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556.16万元,同比减少6,647.19元,降幅65.15%;其他业务收入351.10万元,同比下降240万元,降幅40.62%。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制造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房屋租赁业务、夹具等材料销售产生的收入。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6,450.70万元,同比减少41.89%。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移动通讯业 | 35,550,743.97 | 64,370,704.48 | -81.07 | -64.47 | -40.98 | 不适用 |
贸易业务 | 10,885.03 | 8,888.47 | 18.34 | -99.44 | -87.96 | 减少77.89个百分点 |
合计 | 35,561,629.00 | 64,379,592.95 | -81.04 | -65.15 | -41.01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ODM业务 | 3,354,992.07 | 3,391,877.34 | -1.10 | -80.80 | -80.67 | 不适用 |
OEM业务 | 32,195,751.90 | 60,978,827.14 | -89.40 | -61.02 | -33.37 | 不适用 |
贸易业务 | 10,885.03 | 8,888.47 | 18.34 | -99.44 | -87.96 | 减少77.89个百分点 |
合计 | 35,561,629.00 | 64,379,592.95 | -81.04 | -65.15 | -41.01 | 不适用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移动通讯业 | 主营业务成本 | 64,370,704.48 | 99.99 | 109,071,150.81 | 99.93 | -40.98 | |
贸易业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8,888.47 | 0.01 | 73,827.44 | 0.07 | -87.96 | |
合计 | 64,379,592.95 | 100.00 | 109,144,978.25 | 100.00 | -41.01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ODM业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3,391,877.34 | 5.27 | 17,546,772.23 | 16.08 | -80.67 | |
OEM业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60,978,827.14 | 94.72 | 91,524,378.58 | 83.86 | -33.37 | |
贸易业务 | 主营业务成本 | 8,888.47 | 0.01 | 73,827.44 | 0.07 | -87.96 | |
合计 | 64,379,592.95 | 100.00 | 109,144,978.25 | 100.00 | -41.01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较上期增加1家子公司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增加原因为新设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2,478.57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4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349.9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54.98%;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同比增减率 |
销售费用 | 1,771,101.48 | 3,850,406.26 | -54.00% |
管理费用 | 34,000,810.05 | 34,380,252.05 | -1.10% |
研发费用 | 0 | 6,258,105.35 | -100.00% |
财务费用 | 6,830,428.82 | 8,939,323.02 | -23.59% |
费用合计 | 42,602,340.35 | 53,428,086.68 | -20.26% |
销售费用率(%) | 4.53 | 3.57 | 增加0.96个百分点 |
管理费用率(%) | 87.02 | 31.85 | 增加55.17个百分点 |
研发费用率(%) | 0.00 | 5.80 | 减少5.80个百分点 |
财务费用率(%) | 17.48 | 8.28 | 增加9.20个百分点 |
综合费用率(%) | 109.03 | 49.50 | 增加59.53个百分点 |
本期发生费用总额4,260.23万元,较同期5,342.81万元下降20.26%;费用率109.03%,较同期费用率49.5%增加59.53个百分点,主要受营业收入规模下降影响。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为:(1)加强各项费用节控,公司销售费用下降54%,管理费用下降1.1%;(2)研发费用减少100%,本期公司主要为OEM加工业务,产生的少量研发投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核算;(3)财务费用下降23.59%,主要为利息支出减少。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6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0 |
硕士研究生 | 0 |
本科 | 1 |
专科 | 0 |
高中及以下 | 0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0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0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0 |
60岁及以上 | 0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9,133.91 | -5,081,598.2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601.50 | -20,033,169.35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86,073.04 | -41,041,744.83 | 不适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9,593.29 | 70,001,664.21 | -95.69% |
(1)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4,475.91万元,较同期净流出增加3,96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销售规模下降导致现金流入减少,加之同期公司收到了留抵退税款。
(2)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3.76万元,较同期净流出减少1,789万元,主要原因为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少。
(3)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8.61万元,较同期净流出减少2,096万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缩减授信规模以降低融资费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 | 情况说明 |
的比例(%) | 的比例(%) | 动比例(%) | ||||
货币资金 | 7,210,290.71 | 2.86 | 77,265,340.01 | 18.90 | -90.67 | 本期销售下滑严重资金紧张,支付往来欠款等致银行存款减少 |
应收票据 | 853,186.15 | 0.34 | 3,877,839.38 | 0.95 | -78.00 | 受销售规模下降影响,相应收取的承兑汇票减少 |
应收账款 | 15,168,801.42 | 6.01 | 35,327,903.26 | 8.64 | -57.06 | 受销售规模下降影响应收款减少,部分应收款超期单项计提了较多坏账损失 |
预付款项 | 735,151.62 | 0.29 | 10,538,135.10 | 2.58 | -93.02 | 预付智能电表业务款项因超期转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
存货 | 8,513,299.39 | 3.37 | 30,723,778.15 | 7.51 | -72.29 | 本期销售规模下降,相关库存商品及物料计提了跌价准备 |
使用权资产 | 4,285,534.56 | 1.70 | 9,013,720.00 | 2.20 | -52.46 | 计提折旧、部分租赁房产提前退租 |
长期待摊费用 | 6,253,497.33 | 2.48 | 9,879,352.74 | 2.42 | -36.70 | 计提折旧、部分租赁房产提前退租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813,936.37 | 0.32 | 1,632,259.31 | 0.40 | -50.13 | 确认基础租赁负债减少 |
其他应付款 | 21,519,509.38 | 8.53 | 36,939,489.57 | 9.03 | -41.74 | 支付前期往来欠款及应付利息 |
预计负债 | 3,054,833.81 | 1.21 | 954,785.80 | 0.23 | 219.95 | 主要为员工劳动纠纷等未决诉讼增加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42,830.18 | 0.25 | 1,420,181.52 | 0.35 | -54.74 | 确认基础使用权资产减少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4,190,697.42 | 司法冻结和海关押金 |
固定资产 | 47,527,829.83 | 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 |
无形资产 | 9,141,542.51 |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60,860,069.7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18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下称“惠州京美”),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报告期内,惠州京美未开展业务。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经营范围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2023年营业收入 | 2023年净利润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通信设备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信息安全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音响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玩具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日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照相机及器材销售;电池销售;美发饰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化妆品零售;特种陶瓷制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 | 7,528.43 | 100% | 20,722.72 | -773.55 | 2,324.12 | -4,180.14 |
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配件、计算机网络设备、监控设备、汽车零部件、电子元器件、智能电表、音箱、蓝牙耳机、智能玩具、智能家居、智能设备、线路板的技术开发、生产、加工、测试及销售;电子产品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软件销售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贴片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租赁;厂房租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00 | 100% | 4,100.05 | -8,907.58 | 1,537.93 | -3,708.28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移动通讯及终端设备、智能网络控制设备、计算机辅助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软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研发、销售;安防工程、网络工程的设计、施工;计算机系统集成;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家用电器、五金产品、电线电缆、电气设备、电子产品、乐器、通讯器材、照相器材、照明器材、厨房用具、卫生洁具、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日用百货、家庭用品、针纺织品、汽车配件、电子出版物、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销售;家用电器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维修;受委托从事移动业务市场销售及技术服务的代理;自有房屋及场地租赁;机械设备租赁;贸易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以上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仓储服务;装卸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从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80,000 | 51% | 23,686.34 | 10,487.59 | 11.57 | -1,873.55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为提升电子产品消费,推动消费电子行业的发展和创新,我国相继制定了《关于促进电子产品消费的若干措施》《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和《电子信息制造业2023—2024
年稳增长行动方案》,同时,工信部提出了开展畅通消费电子内循环系列行动。在诸多刺激消费电子的政策下,推动消费电子上下游市场回暖。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2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运行情况,2023年,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4%,增速比同期工业低1.2个百分点,但比高技术制造业高0.7个百分点,12月份,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6%。2023年主要产品中,手机产量15.7亿台,同比增长6.9%,其中智能手机产量11.4亿台,同比增长1.9%。投资方面,2023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9.3%,比同期工业投资增速高0.3个百分点。经过三年低迷期,消费电子行业整体上温和有序恢复。
随着市场的复苏,终端用户对智能终端产品的功能、技术、外观的创新需求将会逐步增加。为拓展增长空间,各生产加工厂商不断拓展新市场,布局智能穿戴、汽车电子、机器人、智慧城市、智能家居、VR/AR产品、汽车电子等新领域。随着品牌商对加工厂商的研发实力和上下游产业链要求不断提高,竞争愈发激烈。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以“安全智能”为核心,聚焦为行业和家庭,打造多元化的智能终端产品链,围绕智慧商业、智慧家居提供安全智慧服务方案。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稳固主营业务基础,寻求盈利增长路径
目前,公司业务以OEM为主,ODM业务逐步恢复中,但规模和盈利能力尚需提升。为此,公司将以实现盈利、拓展业务规模为核心,以加强自有业务和引进第三方业务的模式为发展方向,争取尽快将公司经营纳入稳定经营的正轨。
公司将围绕ODM项目寻找其他业务增长点,结合战略规划,寻找PDA行业产品方案出货量较大的厂商,沟通产品储备及商务合作事宜,引入低端PDA产品线,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拓展。同时,重新审查现有产品的成本结构,实施产品及区域的网格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实现行业机业务的扭亏。
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将在维持与优质客户及订单的稳定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耕汽车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内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订单指标进行优化,提升整体业务效能。
2、保障资金,精准施策,严控成本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及流程管控。在完善财务管理的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生产管理效能,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应收款项方面,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积极通过磋商、诉讼等途径回笼资金,降低坏账风险。针对公司被诉情况,加强与债权方的沟通,通过主动应诉、积极寻求和解等多种途径,力求迅速化解诉讼困境,解除资产被冻结或查封的束缚。2024年,公司将继续节控人工成本,实施岗位调整或人员优化方案,实现人员精简和组织效能提升,将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管理费用。
3、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将面临与该业务经营相关的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及政策风险
公司所属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是国家鼓励与重点扶持的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等政策性文件都将该行业纳入政策鼓励类范畴。若未来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有关产业政策的调整导致通信设备行业的需求放缓,则对通讯产品的需求增长也可能相应放缓,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2、行业竞争风险
移动终端制造领域竞争激烈,彼此之间竞争与合作并存,当订单众多、自身生产能力不足或者竞争对手的产品具有成本优势时,会将订单或部分生产环节以外协生产的方式由竞争对手代为生产,但总体而言仍为竞争关系居多。未来,公司如果在技术和产品研发、品质管控、成本控制、产能匹配等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不能保持服务核心客户的竞争优势和市场竞争力,将面临订单不足、甚至客户流失的经营风险。
3、专业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从事智能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业务的发展与公司所拥有的专业人才数量和素质紧密相关。随着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市场对技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在当前开放且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核心技术人才拥有更多的职业选择机会,若公司的发展和人才政策无法持续吸引和保留发展所需的技术人才,将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4、未弥补亏损达到公司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风险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未弥补亏损为16.27亿元,实收股本为2.85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公司存在大额未弥补亏损,在累计未分配利润转正之前,公司将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
5、资产负债率及流动性风险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2.52亿元,负债总额2.70亿元,净资产-8,334.99万元,资产负债率106.94%。公司资产负债率高,债务负担较重;公司流动比率为0.27,短期偿债能力较弱。另外,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市场及竞争影响,经营持续亏损,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公司放贷收紧,公司资金紧张,存在流动性风险。
6、关于公司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
本年度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已经制订了提高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经营计划部分。上述改善措施将有助于公司提升持续经营能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7、退市风险
公司自2017年以来连续亏损,2023年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2023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本年度报告披露后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24年度出现触及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退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治理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积极采取邀请股东参会、设置股东发言安排等多种方式,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权利,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具备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认真、负责地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行使和履行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积极学习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确,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充分发挥了其专业性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议议程进行。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充分发挥检查与监督职能,列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定期听取公司财务状况汇报,依法监督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
5、信息披露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通过《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有关信息,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有效防止选择性信息披露和内幕交易的情形发生,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共发布临时公告76份、定期报告4份,重点关注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情况、诉讼及仲裁、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担保、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信息或事项,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电话、邮箱、上证E互动、网上业绩说明会等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6、关注重点交易的合规性
报告期内,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程序进行重点关注、严格审查,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并加强监督实施。
7、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对重大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保密义务,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8、制度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监管规则及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等8项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1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项议案,详见《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6)。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15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2月16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16)。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6月29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8项议案,详见《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39)。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7月18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7月19日 |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详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44)。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0月12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0月13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共5项议案,详见《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63)。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宋林林 | 董事长 | 男 | 54 | 2017-07-12 | 2026-07-17 | 0 | 0 | 0 | 7.35 | 是 | |
董晓红 | 董事 | 女 | 69 | 2014-06-27 | 2026-07-17 | 0 | 0 | 0 | 7.20 | 是 | |
吴茜 | 董事 | 女 | 37 | 2023-07-18 | 2026-07-17 | 0 | 0 | 0 | 3.25 | 是 | |
周明 | 董事 | 女 | 63 | 2008-06-27 | 2026-07-17 | 0 | 0 | 0 | 7.20 | 否 | |
丁俊杰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20-07-23 | 2026-07-17 | 0 | 0 | 0 | 9.00 | 否 | |
王忠诚 | 独立董事 | 男 | 48 | 2020-07-23 | 2026-07-17 | 0 | 0 | 0 | 9.00 | 否 | |
李兴尧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3-07-18 | 2026-07-17 | 0 | 0 | 0 | 4.06 | 否 | |
丁江宁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6 | 2022-09-16 | 2026-07-17 | 0 | 0 | 0 | 6.54 | 是 | |
王娜 | 监事 | 女 | 35 | 2022-12-21 | 2026-07-17 | 0 | 0 | 0 | 6.54 | 是 | |
毕伟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男 | 29 | 2023-07-18 | 2026-07-17 | 0 | 0 | 0 | 17.24 | 否 | |
宋火红 | 总经理 | 男 | 52 | 2019-10-29 | 2026-07-17 | 0 | 0 | 0 | 35.27 | 否 | |
郭晨 | 财务总监 | 男 | 44 | 2020-04-27 | 2026-07-17 | 0 | 0 | 0 | 48.11 | 否 | |
王伟静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6 | 2023-11-13 | 2024-03-21 | 0 | 0 | 0 | 3.93 | 否 | |
魏秋立 | 董事(离任) | 女 | 57 | 2014-06-27 | 2023-07-18 | 0 | 0 | 0 | 3.29 | 是 | |
于秀兰 | 独立董事(离任) | 女 | 64 | 2017-07-12 | 2023-07-18 | 0 | 0 | 0 | 4.94 | 否 | |
毕展峰 | 职工代表监事(离任) | 女 | 49 | 2019-12-30 | 2023-07-18 | 0 | 0 | 0 | 22.44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0 | 0 | 0 | / | 195.36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宋林林 | 公司董事长。历任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副总裁、国美在线副总裁、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总裁、国美电器有限公司华南大区总经理、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国美零售TOC事业群物流及网络开发副总裁、国美零售TOC事业群运营体系高级副总裁;2024年2月至今,任零售业务板块董事长兼CEO。 |
董晓红 | 公司董事。1992年至2005年就职于中国电子进出口公司山东公司,现任国美电器体系多个公司的法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
吴茜 | 公司董事。2016年至2022年历任国美资本投资经理、投资总监、高级投资总监;2022年9月至今,任国美资本投资中心总经理。2023年7月18日起任国美通讯董事,2024年3月21日起代行国美通讯董事会秘书职责。 |
周明 | 公司董事。曾任本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2006年起曾历任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 |
丁俊杰 | 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传媒大学原副校长、原广告学院院长,现任中国传媒大学教授;校外兼任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告教育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国际品牌观察杂志社社长、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副会长。现兼任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王忠诚 | 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至今,任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7年5月至今,兼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现兼任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李兴尧 | 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1月至2003年4月担任仪征化纤上海亚明纺织用品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4月至2010年9月担任常州永申人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2010年9月起任教于常州大学。现兼任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丁江宁 | 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入职国美集团,2008年至2015年历任国美电器财务主管、经理;2015年至2016年任国美电器财务总监助理;2017年至2018年任国美零售财务副总监兼国美资本财务总监;2018年至2021年任国美零售财务总监兼国美资本财务总监;2021年至今任国美零售财务副总裁兼国美资本CFO。 |
王娜 | 公司监事。2014年入职国美集团,2014年至2021年历任国美电器财务主管、经理;2021年至2022年任国美零售控股总部财务副总监,2022年至今任国美零售控股总部财务总监。 |
毕伟伟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入职南京国美财务部;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任国美电器总部财务中心资金主管;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任国美电器总部财务共享中心高级资金主管;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任上海永乐分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任嘉兴永乐分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月加入国美通讯,担任财务副总监。 |
宋火红 | 公司总经理。2000年9月至2012年2月,历任成都国美电器财务经理、成都国美电器财务总监、国美电器西部大区财务总监;2012年2月至2017年8月,任重庆国美电器总经理;2017年8月至2019年7月,任成都国美电器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国美通讯总经理。 |
郭晨 | 公司财务总监。2004年入职国美电器;2006年1月至2007年2月,任新疆国美财务副经理;2007年2月至2009年8月,任新疆国美财务总监助理;2009年8月至2011年3月任甘肃国美财务总监;2011年3月至2020年3月,任新疆国美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国美通讯财务总监;2022年12月14日至2023年11月13日,代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 |
王伟静 | 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年6月入职国美通讯,2017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国美通讯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2017年7月至2023年11月任国美通讯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21日,任国美通讯董事会秘书。 |
魏秋立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06年11月至2023年,历任国美电器副总裁、国美电器高级副总裁、国美控股集团常务副总裁、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席。 |
于秀兰 | 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分所总经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高级顾问。曾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第十届、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山东资产评估协会的常务理事。 |
毕展峰 | 公司第十一届职工代表监事。2002年3月,入职青岛国美财务部;2005年至2016年,任青岛国美监察部主管、经理;2016年至2017年,任国美电器监察部副主任;2017年5月至今,任国美通讯监察中心总监。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秘书王伟静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一职,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指定董事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指定由公司董事吴茜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宋林林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高级副总裁 | 2023-06-20 | |
董晓红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2017-10-25 | |
吴茜 | 国美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投资中心总经理 | 2022-09-24 | |
丁江宁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副总裁 | 2022-05-10 | |
王娜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22-05-01 | |
魏秋立 | 国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常务副总裁 | 2015-06-15 | 2023-3-31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董晓红担任国美电器旗下多个附属公司的法人、董事、经理;丁江宁担任国美电器旗下多个附属公司的监事;王娜担任国美电器旗下多个附属公司的监事;魏秋立担任国美电器旗下多个附属公司的董事、监事。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丁俊杰 | 中国传媒大学 | 教授 | 2010-12 | |
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09-26 | ||
三人行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4-03 | ||
北京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3 | ||
王忠诚 |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 2006-04-07 | |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2-02 |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8-01-11 | 2014-01-05 | |
格威特生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6-10 | ||
李兴尧 | 常州大学 | 教授 | 2010-09-01 | |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3-23 | ||
常州中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15 | ||
于秀兰 | 山东隆越担保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01-01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除上述人员外,报告期内在任的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在其他单位任职。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执行。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报酬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从公司取得报酬情况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报酬情况,符合股东大会、董事会的相关决议,同意公司在2023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公司董事、 |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报酬数据。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根据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所确定的标准执行,其中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500元/月,其他董事、监事6,000元/月。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分为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其中基薪部分按月发放;风险收入部分于年终根据考评结果发放。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按月向董事、监事支付津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仅发放基薪,未发放风险收入。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195.36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吴茜 | 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李兴尧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董事会换届 |
毕伟伟 | 职工代表监事 | 选举 | 职工大会选举 |
王伟静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董事会聘任 |
魏秋立 | 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于秀兰 | 独立董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毕展峰 | 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任期届满 |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0182号)。因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披露不及时、诉讼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郭晨予以监管警示。
2、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国美通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42号)。因公司前期部分收入的确认方法、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租赁行为的确认等存在差错,造成2021年至2022年第三季度的多期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予以通报批评。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3/1/29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4、关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 |
议案;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11、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12、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2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16、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6/7 |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3/6/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7/1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5、关于由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8/25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9/22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5、关于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6、关于公司修订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10/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11/13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2、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12/1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2、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宋林林 | 否 | 10 | 10 | 9 | 0 | 0 | 否 | 5 |
董晓红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5 |
吴茜 | 否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周明 | 否 | 10 | 10 | 8 | 0 | 0 | 否 | 5 |
丁俊杰 | 是 | 10 | 10 | 10 | 0 | 0 | 否 | 5 |
王忠诚 | 是 | 10 | 10 | 9 | 0 | 0 | 否 | 5 |
李兴尧 | 是 | 6 | 6 | 5 | 0 | 0 | 否 | 1 |
魏秋立 | 否 | 4 | 4 | 4 | 0 | 0 | 否 | 4 |
于秀兰 | 是 | 4 | 4 | 2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10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3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李兴尧、王忠诚、吴茜 |
提名委员会 | 丁俊杰、王忠诚、吴茜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忠诚、李兴尧、周明 |
战略委员会 | 宋林林、董晓红、丁俊杰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1/29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阅关于公司变更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2023/3/2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与会计师沟通公司2022年度总体审计策略。 | 无 |
2023/4/11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 | 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汇报,审阅公司2022年度审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阅审计部提交的重大事项核查审计报告,与会计师沟通2022年度初审情况。 | 无 |
2023/4/27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 | 审阅公司审计后的2022年度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关于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和审计报告涉及的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审 | 无 |
计部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审计总结及第二季度审计计划等议案。 | |||
2023/8/25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 | 审阅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半年度重大事项核查的审计报告、2023年第二季度审计总结及第三季度审计计划的报告。 | 无 |
2023/9/22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 | 审阅公司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无 |
2023/10/27 | 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 | 审阅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计部提交的2023年第三季度审计总结及第四季度审计计划的报告。 | 无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6/21 | 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阅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2023/11/13 | 提名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 | 审阅关于提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议案。 | 无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4/2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 | 审阅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从公司取得报酬情况的议案。 | 无 |
(五)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8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331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369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1 |
销售人员 | 5 |
技术人员 | 1 |
财务人员 | 10 |
行政人员 | 7 |
管理人员 | 15 |
合计 | 369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研究生及以上 | 4 |
本科 | 25 |
大专 | 61 |
中专及以下 | 279 |
合计 | 369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预算为指导,兼顾行业薪酬水平,制定有竞争力的薪酬标准。对业务岗及关键岗位人员实行年薪制,分为固定收入和绩效收入,绩效收入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考核系数予以发放,以此调动和激励业务岗以及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新员工以及销售业务需要,开展企业文化、新员工培训以及销售终端培训,加强新员工对企业的融入度以及终端销售的专业性。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657,414.13小时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3,532,374.31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三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对《公司章程》涉及的利润分配条款做出修订。修订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可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经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38.67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56.61万元,截止2023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45.37万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按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及绩效考评办法》执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分为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基薪按月发放,参与月度经营指标和管理计划考核;年度风险收入的兑现方案根据该办法规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考核审批后发放。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请投资者查阅。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子公司实施经营计划管理、全面预算管理、绩效考核管理
及加强重要岗位人员的选用、任免和考核等,增强对子公司内部管理控制与协同,实现对各子公司经营管理的整体管控。报告期内,公司在子公司管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对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已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与公司自我评价意见一致。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2021年公司组织开展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工作。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针对公司治理专项中自查发现的采购环节存在不严格执行审批意见、存货出库环节管控不严等问题,公司下发《关于规范货物出货环节相关手续的管理要求》,规范出货管理,要求公司相关人员与客户积极沟通,严格按照管理要求执行货物出库;针对采购环节,公司要求严格按审批意见执行,落实采购合同要求和约定。
2022、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审批意见执行采购,加强存货出库管控。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8.41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在日常生产经营中,公司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不断加强安全和环境管理,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各种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在生产过程中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的情况。按照相关环保要求,登记备案排污信息;工厂产线设置环保设备,定期进行三废检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徳恳电子通过了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QC080000:2017。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加强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和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落实企业环保责任,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环境运行控制程序》等相关制度文件,并严格要求落实。同时,公司实施危险废物固定场所储存,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履行环境保护责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山东龙脊岛;北京战圣 | 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在其签署的《收购报告书》中承诺:1、人员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上市公司专职工作,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2)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2、资产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2)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3、财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2)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3)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4)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 | 2021年6月11日,山东龙脊岛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作出该承诺。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4、机构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2)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3)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5、业务独立(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尽量减少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进行。6、保证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持独立。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本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山东龙脊岛;北京战圣;国美零售 | 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承诺人承诺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依法签订协议,履行法定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2016年9月5日首次作出;2020年6月17日、9月23日、11月2日因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作出该承诺。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 | 山东龙脊岛;北京战圣;实控人黄光裕先生 | 1、截至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上市公司除外,下同)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2、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任何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3、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将来成立之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将不会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合资、合作和联营)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生产经营或类似业务。4、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承诺人将立即通知 | 2016年9月5日首次作出;2020年6月17日、9月23日、11月2日因公司开展重大资产重组及非公 | 否 | 长期有效 | 是 |
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等商业机会让与上市公司。5、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组织承诺将不向其业务与上市公司之业务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企业、组织或个人提供经营信息、业务流程、采购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6、如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承诺人将向上市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开发行股票继续作出该承诺。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山东龙脊岛 | 本公司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上述承诺的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 2020年9月23日作出。 | 是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有效。 | 是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审计机构亨安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亨安审字(2024)第010131号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现对该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作如下说明:
1、审计报告涉及的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事项
(1)强调事项
如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所述: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重要的期后事项所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029号)。
经查,公司因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4月1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如审计报告中“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述: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公司自2017年以来连续亏损,2023年度亏损121,567,081.45元,2024年一季度公司亏损状况无明显改善;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51,056,561.8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83,349,905.61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9,072,615.10元,较上年下降63.80%;同时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冻结金额为3,258,369.45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2、董事会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相关说明
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中提出的事项,说明了公司经营中存在的或有风险。公司董事会对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表示理解和尊重,并高度重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同时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将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3、监事会关于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会计师出具的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末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影响,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经营情况。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进展,全力支持董事会和管理层切实推进消除相关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使公司走上持续经营、健康发展的道路。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上述解释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及影响
公司对2022年度涉及向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资”)销售电子价签的ODM业务重新进行了梳理,为更加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上述ODM业务中未开具销售发票,已暂估确认收入并已结转成本的产品,冲减相应收入及成本。
公司对2022年应收上海保资的往来款项坏账准备进行了重新梳理,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方法为:逾期款项账面余额扣除保全冻结的上海保资银行账户资金、保全的所有权归属于上海保资的存货价值,按该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由于2022年公司暂估对上海保资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故计算信用减值损失时对保全资产按不含税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对2022年度浙江国美通讯向北京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便携式打印机等物品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上述物品已于2022年12月30日退货入库,故调整2022年相应收入及成本。
公司对2022年京美电子与深圳金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指定供应商的电表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重新梳理,经过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对该项业务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
2、会计师事务所就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亨安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以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审核报告》(亨安专审字(2024)第010014号)。
3、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准则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并同意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监事会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对涉及的以前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6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吴朝辉、骆期宏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吴朝辉(2年)、骆期宏(2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2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在2023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1、稳固主营业务基础,寻求盈利增长路径
目前,公司业务以OEM为主,ODM业务逐步恢复中,但规模和盈利能力尚需提升。为此,公司将以实现盈利、拓展业务规模为核心,以加强自有业务和引进第三方业务的模式为发展方向,争取尽快将公司经营纳入稳定经营的正轨。
公司将围绕ODM项目寻找其他业务增长点,结合战略规划,寻找PDA行业产品方案出货量较大的厂商,沟通产品储备及商务合作事宜,引入低端PDA产品线,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拓展。同时,重新审查现有产品的成本结构,实施产品及区域的网格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实现业务扭亏。
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将维持与优质客户及订单的稳定合作,开发汽车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内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订单指标进行优化,提升整体业务效能。
2、保障资金,精准施策,严控成本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及流程管控。在完善财务管理的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生产管理效能,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在保证自有产能充沛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的厂房进行对外出租,降低公司的资产闲置率加速公司现金流的运转。
稳定现有合作银行保证存量贷款无缝续接,避免出现授信缩减导致现金流紧张同时积极开发新的合作银行,充分使用各种融资工具在风险承受范围内补充日常经营性现金流。
应收款项方面,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积极通过磋商、诉讼等途径回笼资金,降低坏账风险。针对公司被诉情况,加强与债权方的沟通,通过主动应诉、积极寻求和解等多种途径,力求迅速化解诉讼困境,解除资产被冻结或查封的束缚。2024年,公司将继续节控人工成本,实施岗位调整或人员优化方案,实现人员精简和组织效能提升,将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管理费用。
3、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1、兴业银行借款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金融借款纠纷,于2007年9月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三联配送及本公司,诉讼标的额为4,000万元。本案经两审终审,2009年3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8)鲁商终字第404号,判决本公司在兴业银行济南分行未实现的债权数额范围内,向其承担质押票据项下款项的兑付责任。2009年5月该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截止2009年10月,公司因此案被扣划资金累计4,142万元。2010年7月,兴业银行济南分行以该案项下借款尚欠部分利息未执行为由,申请查封了公司位于济南市趵突泉北路12号的地上一层房产。2011年3月,公司再交付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10万元执行款,被查封房产已解除查封。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09年3月31日、5月8日、7月18日、8月29日、8月31日、10月31日、2010年9月28日、2011 年2月25日、3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2、泸州壹捌壹玖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案:2019年6月21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起诉状、传票等资料,原告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泸州壹捌壹玖”)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公司控股子公司联美智科,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联美智科立即履行双方签订的《商品订购单》项下未支付尾款部分手机的提货义务,并支付余欠货款、预付款违约金、逾期提货部分逾期付款违约金及样机款、认证费、模具费等,共计1,648.96万元。公司已对预付泸州壹捌壹玖619万元货款全额计提减值损失。2021年3月2日一审判决:1、解除双方签署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商品订购单》;2、联美智科支付样机款52.25万元、认证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19年6月25日、2019年10月16日、2021年3月3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8月1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费1.8万元及模具费45.48万元,合计99.43万元;3、泸州壹捌壹玖返还联美智科货款435.47万元及手机1,800部;4、驳回泸州壹捌壹玖、联美智科的其他诉讼请求。2021年3月,泸州壹捌壹玖和联美智科均提出上诉。2021年8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同月,联美智科向法院申请对泸州壹捌壹玖采取强执措施,2022年2月15日,收到执行款项40.68万元。2022年6月,联美智科申请追加泸州壹捌壹玖的两位自然人股东为被执行人,2023年8月,联美智科追加被执行人申请被驳回。联美智科已对两位自然人股东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
3、黄泽伟诉德景电子及公司诉讼案:2021年8月16日,公司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1)浙04民初57号和58号案件相关法律文书,原告黄泽伟(系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因保证合同纠纷起诉德景电子、美昊投资、沙翔、北京战圣、山东龙脊岛及公司,要求六名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货款的本金、滞纳金及律师费共计人民币14,555.41万元(下称“57号案件”);同时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起诉德景电子、美昊投资和公司,请求撤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徳恳电子100%股权转让给国美通讯的交易、撤销国美通讯向美昊投资出售持有的德景电子100%股权的交易(下称“58号案件”)。2021年9月22日,公司收到57号案件的《撤销部分被告申请书》《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和58号案件的《民事裁定书》。针对57号案件,原告黄泽伟增加“申请撤销被告一德景电子将持有的京美电子和德恳电子100%股权转让给被告三国美通讯的交易”的诉讼请求,同时申请撤销对美昊投资、北京战圣、山东龙脊岛的起诉;针对58号案件,原告黄泽伟向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嘉兴中院依法裁定准许撤诉。2022年10月,一审法院裁定,驳回黄泽伟的起诉。2022年11月,黄泽伟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嘉兴中院(2021)浙04民初57号《民事裁定书》,并指令嘉兴中院审理。2024年1月26日收到浙江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2021年9月23日、2022年10月25日、2022年11月5日、2024年1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4、大连龙宁诉德恳电子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7月18日,德恳电子收到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粤1302民初10337号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原告大连龙宁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大连龙宁”)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德恳电子,要求德恳电子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1,636.11万元,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81.81万元。2022年11月22日,一审判决:德恳电子应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人民币1,636.11万元及违约金。2022年12月,德恳电子提起上诉,请求判令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德恳电子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1,587.03万元,驳回大连龙宁其他诉讼请求。2023年7月27日二审判决:1、撤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2022)粤1302民初10337号民事判决;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大连龙宁支付货款1,636.11万元及违约金;3、驳回大连龙宁的其他诉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24万元,德恳电子负担6.2万元,大连龙宁负担0.04万元;二审案件受理费0.87万元,德恳电子负担0.8万元,大连龙宁负担0.07万元。在执行过程中,由德恳电子迳付大连龙宁6.13万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3年9月8日德恳电子收到《执行通知书》。2024年1月12日,大连龙宁与德恳电子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由德恳电子分期向大连龙宁支付欠付款项,并由国美通讯为德恳电子在《执行和解协议》项下就德恳电子对大连龙宁应承担的债务向大连龙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2022年11月23日、2022年12月21日、2023年7月29日、2023年9月12日、2024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5、江西兴泰诉京美电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8月11日,京美电子收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2)浙0402民初4607号案件的相关法律文书,原告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兴泰”)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京美电子及公司,请求判令京美电子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成品库存损失及呆滞原材料损失合计1,733.66万元;判令国美通讯对京美电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22年9月22日,京美电子收到《民事裁定书》和《民事调解书》,江西兴泰与京美电子自愿达成调解,江西兴泰撤回对国美通讯的起诉。京美电子已按照《民事调解书》约定的日期及金额向江西兴泰支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2022年9月24日、2023年7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付了剩余货款人民币1,381.55万元。由于京美电子未能及时支付库存成品货款,江西兴泰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7月,法院扣划京美电子账户资金345.08万元,民事调解书项下京美电子应负担的义务已全部履行完毕。 | |
6、德恳电子诉上海保资买卖合同纠纷案:原告德恳电子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保资”),请求判令上海保资向德恳电子支付拖欠的货款2,913.23万元、违约金224.79万元、物料占用费420.97万元、律师费人民币6.5万元,并继续履行上海保资2022年1-3月所下订单并由上海保资在收货后90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款人民币4,560.31万元,以上金额共计8,125.80万元。2022年11月29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德恳电子变更部分诉讼请求,将原“继续履行上海保资2022年1-3月所下订单并由上海保资在收货后90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款人民币4,560.31万元”诉讼请求变更为“判决双方继续履行上海保资2021年10月、11月所下订单中原告已制成的成品并由上海保资在收货后90日付清该订单对应货款人民币1,454.70万元;判令上海保资向德恳电子支付2021年10月、11月所下订单中原材料损失人民币1,160万元,同时解除相应订单”。2023年5月31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双方确认,德恳电子已完成交货、上海保资未支付货款金额2,365.08万元,由上海保资分三期支付:上海保资在其被冻结银行账户经解冻后1个工作日内、90日内、180日内分别支付货款365.08万元、1,000.00万元、1,000.00万元;双方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上海保资负担,总金额不超过68万元,超过部分由德恳电子承担;德恳电子向法院申请撤回其他诉求。同日,德恳电子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德恳电子撤回其他诉讼请求。由于上海保资仅按期支付第一期货款365.08万元,剩余两期货款共计2,000万元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德恳电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上海保资支付所欠货款2,000万元、逾期付款违约金至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8.22万元、保全费0.5万元及强制执行费用,费用合计2,137.42万元。2024年1月31日,德恳电子收到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已受理并启动执行前和解督促程序。 | 该案详情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2023年6月1日、2023年11月30日、2024年2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或查询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sse.com.cn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 | |||||||||
起诉(申请)方 | 应诉(被申请)方 | 承担连带责任方 | 诉讼仲裁类型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涉及金额 | 诉讼(仲裁)是否形成预计负债及金额 | 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李帆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0年12月,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4.49万元。 | 34.49 | 否 | 再审 | 2021年1月26日仲裁裁决:对李帆仲裁请求事项不予支持。李帆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6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李帆经济补偿金34.49万元。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2021年12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22年2月,上海爱优威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2022年10月14日,再审法院开庭审理,尚未裁决。 | 案涉款项已支付完毕 | |
谭玉娟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2年2月,申请人提起仲裁,要求被申请人支付:1、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工资差额0.60万元;2、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1.01万元;3、2021年2月27日休息日加班工资0.16万;4、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7万元。 | 12.45 | 否 | 结案 | 2022年7月26日仲裁裁决:支付谭玉娟2021年工资差额、应休未休年假工资、加班工资合计1.7万元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7万元。 2022年8月5日,上海爱优威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年11月11日开庭审理。2023年3月15日,一审判决:支付谭玉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7万元,2021年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1.69万元;上海爱优威承担受理费10元。2023年3月24日,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2023年7月10日二审开庭,2023年7月24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3年8月8日,收到执行通知书和执行裁定书,上海爱优威支付申请执行人谭玉娟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0.17万元、2021年工资差额、加班工资及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合计1.69万元。执行费0.17万元由上海爱优威承担。 | 案涉款项已支付完毕 | |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电子; 被告二:国美通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2年11月,原告诉德恳电子请求法院判令: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327.79万元及利息10.76万元;2、被 | 340.10 | 否 | 执行 | 2023年2月15日开庭审理,2023年6月1日一审判决如下: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怡海能达支付货款311.06万元及利息;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向怡海能达支付逾期付款利息;3、驳回怡海能达的其他诉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为1.7万元,保全费0.5万元,共2.2万元,由怡 |
讯 | 告一向原告支付逾期支付货款利息1.55万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 | 海能达负担0.19万元,德恳电子负担2.01万元。 2023年6月6日德恳电子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判令撤销判决第一项中的利息及判决第二项,改判驳回判决第一项中的利息及第二项或发回重审;2、一审、二审全部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怡海能达承担。2023年11月6日收到二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0.42万元,由上诉人德恳电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24年3月收到法院强制执行通知书。 | |||||||
韩永军 | 国美通讯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2月23日,国美通讯收到仲裁申请书,请求如下: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22.09万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 25.53 | 否 | 结案 | 2023年4月27日仲裁开庭审理,2024年3月13日收到仲裁决定书:准许申请人韩永军撤回仲裁请求。 | ||
韩永军 | 国美通讯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2月16日,国美通讯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60.72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仲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涉诉费用由被告承担。 | 68.05 | 否 | 一审 | 2023年4月19日开庭审理,尚未判决。 | ||
邵阳威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电子; 被告二:国美通讯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2月24日,德恳电子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25.25万元及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2年12月5日利息为0.84万元);2、因 | 40.01 | 是,7.74 | 二审 | 2023年3月27日开庭审理,2023年8月14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25.25万元及逾期利息;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金5.74万元;3、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0.36万元由德恳电子承担。 2023年8月26日德恳电子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2023)粤1302民初2087号民事判决书,改判德恳电子仅需支付被上诉人 |
被告一拒绝收货解除《采购订单》,由被告承担原告已生产库存电池的组装费、拆卸费、电池降级折损损失合计13.92万元;3、被告二对被告一应向原告支付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诉讼费、公告费(如有)由被告一、被告二承担。 | 货款本金252528元,无需支付逾期利息,同时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23年9月14日,收到法院送达的邵阳威源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邵阳威源支付赔偿金5.74万元”,改判为德恳电子承担邵阳威源已生产库存电池的组装费、拆卸费、电池降级折损损失13.92万元;2、请求判决国美通讯对德恳电子应向邵阳威源支付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3、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德恳电子、国美通讯承担。 | ||||||||
隋秀丽 | 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4月19日,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收到仲裁申请书,请求如下:1、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43万元;2、支付2023年2月1日至3月31日绩效工资0.3万元。 | 10.73 | 否 | 执行 | 2023年5月15日仲裁开庭,2023年5月18日仲裁裁决:1、国美通讯上海分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经济补偿金10.07万元;2、隋秀丽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2023年5月30日国美通讯上海分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国美通讯上海分仅需要向隋秀丽支付经济补偿金4.65万元;2、本案的诉讼费由隋秀丽承担。2023年8月22日一审开庭,2023年9月25日收到一审判决书:原告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被告隋秀丽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07万元。 2023年10月国美通讯上海分提起上诉,诉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仅向隋秀丽支付终止经济补偿金4.65万元,本案诉讼费由隋秀丽承担。2023年11月21日二审开庭,2024年1月8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佳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电子;被告二:国美通讯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5月15日德恳电子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德恳电子支付货款135.48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8.51万 | 149.99 | 否 | 执行 | 2023年6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7月14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35.4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0.92万元、保全申请费0.5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 2023年7月26日,德恳电子提交上诉状,请求:1、撤销(2023) |
元;2、判令德恳电子支付律师费6万元;3、判令国美通讯对诉求1、2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德恳电子及国美通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粤1302民初8676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135.48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23年11月27日收到二审判决:判令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135.4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共计1.42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 | ||||||||
上海飓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被告一:德恳电子;被告二:国美通讯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5月15日德恳电子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德恳电子支付货款50.13万元及逾期利息暂计2.98万元;2、判令德恳电子支付律师费3万元;3、判令国美通讯对诉求1、2中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判令德恳电子及国美通讯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 56.11 | 否 | 执行 | 2023年6月13日开庭审理。2023年7月14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50.1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0.47万元、保全申请费0.33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 2023年7月26日,德恳电子提交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撤销(2023)粤1302民初8677号民事判决书第一项,改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50.13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23年11月27日收到二审判决:判令德恳电子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50.1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申请费共计0.8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 | ||
上海航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京美电子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2023年5月17日,京美电子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57.57万元和利息。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 57.57 | 否 | 一审 | 2023年4月,上海航清向法院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请求冻结京美电子的银行存款57.57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当价值的财产。2023年5月17日,京美电子收到《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京美电子的银行存款57.57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保全期限为一年。2023年9月18日开庭审理,2023年12月1日再次开庭,2024年3月18日再次开庭,尚未判决。 |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鹏鑫达塑胶五金 | 德恳电子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6月3日,德恳电子收到诉状,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151.3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 157.15 | 是,11.72 | 执行 | 2023年8月1日开庭审理,2023年9月19日收到一审判决:德恳电子支付货款102.74万元及逾期利息、库存货物货款48.65万元及利息;驳回其他诉求。 2023年9月28日,德恳电子递交上诉状:请求撤销民事判决书第2项;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2024年3月收到二审判决: |
厂 | 5.77万元;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0.86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汤明 | 被申请人:上海爱优威;第三人: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6月16日,上海爱优威收到仲裁申请书,请求如下: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1.01万元。2023年6月27日收到诉状,申请追加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为第三人,请求裁令其对申请人主张的经济补偿金承担连带责任。 | 31.01 | 否 | 二审 | 2023年7月19日开庭审理。2023年8月21日收到仲裁裁决:上海爱优威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0.93万元;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2023年9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汤明支付30.93万元经济补偿金;诉讼费由汤明承担。2023年9月,汤明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汤明经济补偿金30.93万元,判决国美通讯上海分对第1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2023年11月23日一审开庭,12月28日收到一审判决书:1、上海爱优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汤明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0.93万元;2、驳回汤明的其余诉讼请求。 2024年1月,爱优威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爱优威无需向汤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0.93万元;2、请求汤明承担一审二审的诉讼费。2024年3月,汤明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第二项,发回重审或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对汤明的请求承担连带责任。 | ||
德恳电子 | 惠州市信合通科技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6月29日,德恳电子收到法院出具的《案件受理书》,德恳电子向法院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支付加工费人民币11.52万元;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25.36万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均由被告承担。 | 36.87 | 否 | 一审 | 2023年9月6日开庭审理。2023年12月26日一审判决:1、信合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德恳电子加工费11.52万元及违约金;2、信合通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德恳电子支付保全申请费0.24万元;3、驳回惠州德恳的其他诉求。 | ||
深圳市光源世纪科技 | 德恳电子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5日,德恳电子收到传票、起诉状,请求判令:1、德恳 | 25.67 | 是,1.35 | 二审 | 2023年10月11日开庭,2023年12月8日判决: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光源世纪支付货款25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 |
有限公司 | 电子支付货款25万元;2、德恳电子支付逾期付款利息0.66万元;3、本案诉讼费由德恳电子承担。 | 性向光源世纪支付保全申请费0.18万元。 2023年12月18日,德恳电子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2023)粤1302民初17967号民事判决书,改判上诉人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本金25万元,无需支付逾期利息,无需支付保全申请费,同时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 |||||||
宜昌力佳科技有限公司 | 德恳电子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8日,德恳电子收到传票、起诉状,原告要求判令:德恳电子支付货款31.78万元及资金占用利息、律师费3.2万元;德恳电子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 34.98 | 否 | 执行 | 2023年11月3日开庭,2023年11月20日一审判决:1、德恳电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5日内支付货款31.78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0.55万元,由德恳电子负担0.5万元,原告负担0.05万元。2024年3月收到法院督促履行通知书。 | ||
陈世发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21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8.12万元、应休未休年假折算工资1.81万元。 | 49.93 | 是,47.77 | 二审 | 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上海爱优威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6.57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2万元。 2023年10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陈世发支付46.57万元经济补偿金;诉讼费由陈世发承担。陈世发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爱优威支付陈世发经济补偿金48.02万元、应休未休年假折算工资1.81万元。2024年3月15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陈世发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6.57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2万元。 2024年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陈世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6.57万元;上诉费由陈世发承担。 | ||
黄浩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21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88万元、应休未休 | 42.03 | 是,40.33 | 二审 | 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上海爱优威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9.56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0.77万元;其余请求事项不予支持。2023年10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上海爱优威无需向黄浩支付39.56万元经济补偿金,本案诉讼费由黄浩承担。黄浩亦向法院提 |
年假折算工资1.15万元。 | 起诉讼,请求上海爱优威支付黄浩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0.8万元、应休未休年假工资1.15万元,第三人国美通讯对上述请求承担连带责任。2024年2月一审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黄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56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0.77万元,驳回黄浩其他诉求。 2024年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黄浩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9.56万元;上诉费由黄浩承担。 | ||||||||
胡俭波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21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41.03万元、应休未休年假折算工资4.29万元。 | 45.32 | 是,45.32 | 二审 | 2023年10月16日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胡俭波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41.03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29万元。 2023年10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胡俭波支付41.03万元经济补偿金,诉讼费由胡俭波承担。胡俭波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爱优威支付胡俭波经济补偿金41.03万元、应休未休年假工资4.29万元。2024年3月15日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胡俭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3万元;2、上海爱优威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胡俭波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29万元。 2024年3月上海爱优威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胡俭波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3万元;上诉费由胡俭波承担。 | ||
侯晋 | 国美通讯上海分公司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21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3.27万元、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1.55万元、半年绩效工资50万元、异地办公补贴9.60万元、工资差额4.00万元、双休日加班 | 90.19 | 是,45.02 | 二审 | 2023年10月16日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3.27万元、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1.55万元、半年绩效工资17.49万元、月绩效工资差额2.71万元;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2023年10月,国美通讯上海分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无需向侯晋支付23.27万元经济补偿金、未休年休假工资1.55万元、半年绩效工资17.49万元、绩效工资差额2.71万元;诉讼费由侯晋承担。侯晋亦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侯晋绩效工资50万元、异地办公补贴8.8万元、工资差额5.21万元、双休日加班工资1.77万元。2024年3月一审判决:国美通讯上海 |
工资1.77万元。 | 分支付侯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27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1.03万元、加班工资1.77万元、半年绩效工资17.49万元、绩效工资差额2.71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本院不予处理的除外)。 2024年3月国美通讯上海分提起上诉:请求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无需向侯晋支付经济补偿金23.27万元、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03万元、无需支付加班工资1.77万元。 | ||||||||
唐晓峰 | 京美电子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9月22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京美电子支付:经济赔偿金54.81万元、工资差额3.22万元、2023年7-8月工资4.06万元、未休年休假工资0.93万元。 | 63 | 是,31.16 | 一审 | 2023年10月12日开庭,2023年12月6日仲裁裁决:京美电子向唐晓峰补发工资3.76万元、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27.41万元,驳回唐晓峰的其他仲裁请求。 2023年12月京美电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京美电子无需补发唐晓峰工资3.76万元,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41万元,诉讼费由唐晓峰承担。 | ||
英电(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德恳电子 | 买卖合同纠纷 | 2023年10月24日,德恳电子收到诉状,原告要求判令:德恳电子支付货款77.69万元、逾期付款损失4.16万元、律师费5万元。 | 86.85 | 是,7.75 | 二审 | 2023年11月14日开庭,2023年12月14日一审判决:德恳电子向原告支付货款77.69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支付保全申请费0.49万元,驳回英电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12月25日,德恳电子提起上诉:1、请求撤销(2023)粤1302民初22240号民事判决书,改判德恳电子仅需支付被上诉人货款本金77.69万元,无需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无需支付保全申请费,同时驳回被上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 ||
姜涛 | 上海爱优威 | 劳动合同纠纷 | 2023年11月13日,收到申请人仲裁申请,要求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38.09万元、应休未休年休假折算工资2.92万元。 | 41.01 | 是,39.97 | 一审 | 2023年12月1日开庭,2023年12月11日仲裁裁决:判决上海爱优威支付姜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8.03万元、应休未休年假工资1.94万元。 2023年12月,上海爱优威提起诉讼,请求判决上海爱优威无需向姜涛支付38.03万元经济补偿金,本案诉讼费由姜涛承担。2024年4月16日一审开庭。 |
其他单笔在20万元以下的被动诉讼案件(共5件合计) | 33.54 | ||||
其他单笔在20万元及以下的被动仲裁案件(共5件合计) | 72.69 |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029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4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国美通讯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2023〕142号)(下称“《决定书》”)。因公司前期部分收入的确认方法、递延所得税资产及租赁行为的确认等存在差错,造成2021年至2022年第三季度的多期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上交所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宋林林、时任总经理宋火红、时任财务总监郭晨予以通报批评。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核查公司在账务处理和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公司就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排查,认真制定整改计划,以预防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相关整改情况包括:(1)完善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规范合同签订标准,防止出现业务逻辑与会计核算脱节;(2)对财务人员不断强化培训,提升财务核算水平和财务报告质量;(3)充分利用审计机构做好日常沟通工作,并充分重视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4)强化专业委员会在日常经营的监督作用,加强内部问责和内部学习。
3、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3〕0182号)。因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事项披露不及时、诉讼事项进展披露不及时,对公司及时任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郭晨予以监管警示。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对《监管警示决定》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针对性分析,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持续提高公司内控管理及风险防控能力,以预防相关不规范事项再次发生。相关整改情况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组织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门学习《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加强相关人员对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重视程度。
(2)加强诉讼管理。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力争尽快处理该案件纠纷,并妥善解决被冻结的部分募集资金事宜,消除募集资金冻结查封等不利影响。(3)加强内部问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批评,并将此事件的结果纳入相关责任人的年度考核中,同时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就募集资金事项做出预判、安排和部署,以防止类似情况的发生。(4)加强内部学习。公司已组织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学习法律法规,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国美”)续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北京国美授权公司在手机以及其他通讯产品、电子设备等授权范围内继续无偿使用“国美”相关商标,许可期限截至2024年11月1日。 | 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决议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按劳务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23年发生金额(不含税) | 审议程序 |
出租物业 | 出租房屋/物业 | 山东大中 | 公司转租赁济南高新店物业 | 614.11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
商品销售 | 销售商品 | 国美电器、国美控股集团及其关联方 | 公司与国美电器、国美控股集团签订《销售框架协议》,向其销售公司业务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智能移动终端设备、电子产品、小家电、配件以及其他经营业务范围内的产品;同时向其提供与销售产品相关的软件开发、技术服务等服务。 | 0.59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收入类合计 | 614.70 |
(1)公司终止经营家电零售业务后,对原承租门店物业进行清理。因济南高新店物业方不同意解约,为避免造成公司损失,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该物业转租赁给山东大中。租赁期限自2017年1月10日起至2031年9月30日止,现租金829.61万元/年,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
(2)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与关联方国美电器、国美控股集团签订《销售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总金额(含税)在2022-2024三个年度分别不超过3亿元、5亿元、7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均按照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执行,未超出相关的额度预计。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79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99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4,99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9.8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4,99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99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连带责任保证 | ||||||||||||||
担保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均为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体系内的担保业务。 1、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京美电子与中国银行秀洲支行自2021年3月12日起至2023年3月11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业务合同,提供1,000 |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023年7月11日公司为京美电子提供新担保8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截至12月31日,银行未放款。
2、公司全资子公司京美电子为浙江国美通讯与浙江禾城银行开展的融资授信业务,以自有房产及土地提供9,741万元的抵押担保,担保期限自2021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0日。截至12月31日,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990万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4日 | 16,560.01 | 0 | 15,896.81 | 16,560.01 | 16,560.01 | 13,684.26 | 82.63 | 199.81 | 1.21 | 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智能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4日 | 否 | 6,776.43 | 6,776.43 | 44.16 | 5,194.32 | 76.65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4,180.14 (注1)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国美通讯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运营管理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4日 | 否 | 1,367.71 | 1,367.71 | 155.65 | 658.56 | 48.15 | 2022年12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还贷 | 否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1年6月4日 | 否 | 8,415.87 | 8,415.87 | 0 | 7,831.38 | 93.05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1: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生产线具备正常生产条件,不存在严重损坏、抵押、扣押状态,但是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原因主要为受2023年度外部环境及公司内部经营资金流紧张的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订单量及订单价较低,部分募投项目的产线开工率不及预期,导致本年底经营效益较低。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经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956.48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金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70.82万元,主要为公司募投项目完成结项后,已签订合同待支付的资金。其中70.82万元因涉及诉讼已被冻结。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对三联集团遗留债权的有关说明
1、三联集团违规处置公司中银大厦房产的有关说明
济南中银大厦第20层房产(原购房合同签订楼层,实际楼层22层)系公司原控股股东三联集团于2006年以资抵债抵偿公司的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1,412.60万元。2011年11月,公司获悉三联集团于2007年违背与公司签订的《房产抵债协议》、以房屋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1)鲁民一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解除三联集团与房产开发商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协议》,由三联集团将该处房产返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银大厦土地使用权人),同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返还三联集团购房款1,236万元及对应利息。
2012年3月,公司以案外第三人身份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12年7月,最高院裁定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山东省高院于2012年12月17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2)鲁民再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于2011年末将该项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再审判决下达后,恢复该债权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同时将其减值转入坏账准备核算。
三联集团先以中银房产进行抵债,之后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以房产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违规处置已经抵偿给公司的上述房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无视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形成资金占用事实。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收到再审判决后,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请求监管部门督促三联集团偿还占用公司资金,并对三联集团的侵权及资金占用行为进行查处,并向三联集团发函,主张公司合法权益。目前三联集团未提出任何有效偿还方案。
2、公司对原关联方三联集团及下属企业三联商务的应收债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于2011年9月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的有关协议。协议规定,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将与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三联集团所属单位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三联商务”,曾用名“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
公司”),转让后,协议各当事方均不可撤销地同意前述债权债务按公司享有三联商务债权人民币3,400.00万元处理,三联集团对上述3,40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对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原告李秀峰、周建丽、张建慧、冯立萍等四人民间借贷纠纷,于2011年3月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起诉本公司、三联集团、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诉讼标的额为490.5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2015年终审判决后执行法院扣划公司诉讼费及诉讼标的款项500.10万元,该案执行完毕。2016年2月,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子公司三联商务达成协议,由上述两方共同承担赔偿支出及诉讼费合计500.10万元。公司对该部分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13年4月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签署了三方协议,公司承租山东三联商社部分房产,以租金逐年抵偿三联商务对公司的欠款,协议期限五年。每年房租费用中冲抵债权部分为
117.98万元。2018年4月,上述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签订的三方协议到期。由于济南国美需继续租赁上述物业,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济南国美、三联商务签订三联大厦六楼北区房屋租赁四方协议,协议约定济南国美年租赁费用中的117.98万元直接支付给公司,冲抵三联商务对公司的债务,协议期限自2018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
2015年10月公司与山东三联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三联广告”)、三联商务签署了三方协议,公司承租三联大厦楼体西侧广告位,以租金逐年抵偿三联商务对公司的欠款,协议期限十年。每年广告位租赁费用中冲抵债权部分为46.50万元。2018年1月,公司、三联广告、三联商务、山东大中签订四方协议,自2017年1月10日起公司将原合同(指公司、三联广告、三联商务于2015年10月签订的三联大厦外立面广告位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与义务转让给山东大中,由山东大中继续履行原合同,公司不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且对山东大中履行原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四方同意,自2017年1月10日起,三联广告应收山东大中的部分租赁费46.50万元/年冲抵三联商务对公司的欠债,剩余租赁费用13.50万元/年由山东大中支付给三联广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原关联方三联商务的债权为2,787.23万元。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023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5,04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2,451,272 | 80,885,359 | 28.34 | 32,857,166 | 质押 | 48,028,193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0 | 22,765,602 | 7.98 | 质押 | 22,765,6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陈上助 | 0 | 11,391,000 | 3.9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何昌进 | 9,571,688 | 9,571,688 | 3.3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江游 | 2,055,793 | 4,808,138 | 1.68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袁丽 | 1,043,601 | 3,326,701 | 1.1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上吉 | 1,130,000 | 3,310,046 | 1.16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泽如 | 0 | 2,709,000 | 0.9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吴二永 | 2,390,000 | 2,390,000 | 0.84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江光虎 | 1,979,700 | 1,979,700 | 0.6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48,028,193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28,193 | |||||
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 | 22,765,6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2,765,602 | |||||
陈上助 | 11,39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391,000 | |||||
何昌进 | 9,571,688 | 人民币普通股 | 9,571,688 | |||||
江游 | 4,808,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4,808,138 | |||||
袁丽 | 3,326,701 | 人民币普通股 | 3,326,701 | |||||
陈上吉 | 3,310,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3,310,046 | |||||
陈泽如 | 2,70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709,000 | |||||
吴二永 | 2,3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0,000 | |||||
江光虎 | 1,979,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9,7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北京战圣为山东龙脊岛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1、山东龙脊岛因其与首创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首创证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到期未按协议全额还款,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首创证券对部分股票进行了违约处置。2023年11月1日,山东龙脊岛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强制平仓公司股份共计2,451,272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由83,336,631股变为80,885,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29.20%变为28.34%。山东龙脊岛持有的48,028,193股公司股票质押给宁波荟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2023年12月26日至2024年10月31日,质押股份数量占山东龙脊岛持股总数的59.38%,占公司总股本的16.83%。
2、北京战圣持有的22,765,600股公司股票质押给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质押股份数量占北京战圣持股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7.98%。目前该质押股份涉及诉讼,若后续未能协商解决,则被质押股份存在被拍卖、变卖、折价处理等风险。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未形成新的质押协议。
山东龙脊岛与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6.32%,质押股份占其持股总数的68.30%。经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确认,截至本报告披露
日,上述涉及公司股份的质押业务仍处于存续状态,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32,857,166 | 2024/6/10 | 0 | 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限售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山东龙脊岛与北京战圣为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董晓红 |
成立日期 | 2007年4月19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渔港渔船泊位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黄光裕 |
国籍 | 中国香港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无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国美零售控股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拉近网娱集团有限公司、国美金融科技有限公司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亨安审字(2024)第010131号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一)重要的期后事项所述,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82023029号)。
经查,公司因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于2024年4月11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强调事项”段所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因公司自2017年以来连续亏损,2023年度亏损121,567,081.4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51,056,561.87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83,349,905.61元,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9,072,615.10元,较上年下降63.80%;同时如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冻结金额为3,258,369.45元),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五)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部分所描述的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收入确认所述的会计政策及附注五(三十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所述。贵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对讲机、扫码机、电子价签、智能电表、智能模块、智能可穿戴产品等,主要以OEM业务模式经营。2023年贵公司营业收入为39,072,615.10元,较上年下降63.80%。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退市指标之一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而营业收入是退市指标以及贵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为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故我们将营业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
(2)审计应对
1)了解和评估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检查销售合同或协议,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评价管理层制定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实施分析性程序,分析收入与毛利率波动的合理性;4)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运输凭证、对账单、销售发票等,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5)查询主要客户的工商信息,评价公司是否与主要客户存在关联关系;6)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交易进行截止测试,检查期后退货情况,评价收入是否计入恰当的会计期间;7)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信息在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和披露情况。
2、应收账款减值
(1)事项描述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附注三(十三)应收账款所述的会计政策以及附注五(三)应收账款所述,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贵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原值为57,734,371.29元,坏账准备为42,565,569.87元,账面净值为15,168,801.42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6.01%。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存在减值时,管理层根据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管理层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分为若干组合进行评估。管理层根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组合的预计损失率及账龄分析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应计提的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且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减值时作出了重大判断,我们将应收账款的减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管理层复核、评估和确定应收账款减值的内部控制,包括有关识别减值客观证据和计算减值准备的控制;
2)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前瞻性调整因素和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判断;
3)选取样本评估管理层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的准确性;
4)选取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评估其可回收性,检查相关的支持性证据,包括期后收款、客户的信用历史、经营情况和还款能力,以及外部工商信息查询;
5)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六)其他信息
贵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贵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七)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贵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八)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贵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我们还就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广东亨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朝辉
(项目合伙人)中 国 · 广 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骆期宏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7,210,290.71 | 77,265,340.0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853,186.15 | 3,877,839.38 |
应收账款 | 七、5 | 15,168,801.42 | 35,327,903.26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735,151.62 | 10,538,135.1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6,961,023.07 | 5,868,852.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8,513,299.39 | 30,723,778.1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800,211.34 | 4,536,560.60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1,301,685.95 | 10,643,936.96 |
流动资产合计 | 55,543,649.65 | 178,782,346.2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9,244,021.52 | 50,949,348.8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979,338.91 | 979,338.36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115,015,222.95 | 125,467,568.38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285,534.56 | 9,013,720.00 |
无形资产 | 七、26 | 18,261,555.82 | 20,259,934.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6,253,497.33 | 9,879,352.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13,936.37 | 1,632,259.3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871,183.72 | 11,910,371.4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96,724,291.18 | 230,091,893.66 | |
资产总计 | 252,267,940.83 | 408,874,239.9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68,008,344.95 | 78,017,053.2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4,774,980.58 | 90,781,709.49 |
预收款项 | 七、37 | 220,183.49 | |
合同负债 | 七、38 | 722,121.96 | 887,762.7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9,506,959.88 | 18,455,606.06 |
应交税费 | 七、40 | 2,188,942.91 | 2,489,007.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1,519,509.38 | 36,939,489.57 |
其中:应付利息 | 2,309,805.56 | ||
应付股利 | 886,872.66 | 886,872.66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9,565,292.51 | 10,091,355.70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93,875.86 | 115,409.16 |
流动负债合计 | 206,600,211.52 | 237,777,393.4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55,268,059.65 | 59,726,978.54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3,054,833.81 | 954,785.80 |
递延收益 | 七、51 | 4,207,505.99 | 4,736,176.7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642,830.18 | 1,420,181.5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173,229.63 | 66,838,122.65 | |
负债合计 | 269,773,441.15 | 304,615,516.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85,380,986.00 | 285,380,986.00 |
其他权益工具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23,185,367.21 | 1,223,185,367.2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229,977.11 | 1,330,519.8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3,592,108.99 | 33,592,108.99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626,738,344.92 | -1,514,351,664.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3,349,905.61 | 29,137,317.60 | |
少数股东权益 | 65,844,405.29 | 75,121,406.2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505,500.32 | 104,258,723.8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52,267,940.83 | 408,874,239.92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01,089.54 | 510,641.4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4,710,579.95 | 4,758,075.20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08,885,532.09 | 219,264,473.7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306,110.56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800,211.34 | 4,536,560.60 | |
其他流动资产 | 5,152,484.35 | 5,201,786.28 | |
流动资产合计 | 224,049,897.27 | 235,577,647.8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9,244,021.52 | 50,949,348.81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84,297,742.66 | 484,297,742.1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92,358.10 | 315,587.9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871,044.26 | 2,342,615.4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1,871,183.72 | 11,871,183.7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7,476,350.26 | 549,776,478.08 | |
资产总计 | 761,526,247.53 | 785,354,125.8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14,206,970.15 | 114,214,470.1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44,684.58 | 4,472,939.16 | |
应交税费 | 21,648.82 | 34,201.84 | |
其他应付款 | 137,111,499.47 | 137,010,776.0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886,872.66 | 886,872.66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987,677.83 | 4,713,710.6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60,772,480.85 | 260,446,097.8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3,656,496.04 | 54,694,837.7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450,158.02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4,106,654.06 | 54,694,837.75 | |
负债合计 | 314,879,134.91 | 315,140,935.5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85,380,986.00 | 285,380,98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33,719,827.25 | 533,719,827.2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
未分配利润 | -372,453,700.63 | -348,887,622.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46,647,112.62 | 470,213,190.3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61,526,247.53 | 785,354,125.88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9,072,615.10 | 107,946,323.8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9,072,615.10 | 107,946,323.8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08,040,645.10 | 165,566,450.3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4,507,046.40 | 111,015,733.6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31,258.35 | 1,122,630.02 |
销售费用 | 七、63 | 1,771,101.48 | 3,850,406.26 |
管理费用 | 七、64 | 34,000,810.05 | 34,380,252.05 |
研发费用 | 七、65 | - | 6,258,105.35 |
财务费用 | 七、66 | 6,830,428.82 | 8,939,323.02 |
其中:利息费用 | 7,278,048.50 | 9,259,804.68 | |
利息收入 | 235,629.28 | 984,658.0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48,469.58 | 754,314.7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0.55 | 0.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55 | 0.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6,870,188.24 | -27,422,852.99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3,120,343.12 | -5,323,163.1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0,104.90 | -32,400.39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17,779,986.33 | -89,644,227.63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66,562.84 | 60,957.0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3,812,686.36 | 756,600.8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1,526,109.85 | -90,339,871.4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40,971.60 | -199,818.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567,081.45 | -90,140,052.8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21,567,081.45 | -90,140,052.8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2,386,680.44 | -81,212,674.2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9,180,401.01 | -8,927,378.6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97,142.68 | 244,922.32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0,542.77 | 124,910.38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542.77 | 124,910.3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00,542.77 | 124,910.38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96,599.91 | 120,011.94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21,764,224.13 | -89,895,130.4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487,223.21 | -81,087,763.83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9,277,000.92 | -8,807,366.66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938 | -0.284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938 | -0.2846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3,170,818.93 | 7,592,642.0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76,125.10 | 4,266,342.78 |
税金及附加 | 1,348.28 | 92,471.48 | |
销售费用 | 1,467,127.38 | 2,068,285.66 | |
管理费用 | 11,870,021.32 | 14,762,112.69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3,189,342.75 | 4,265,765.71 | |
其中:利息费用 | 3,187,322.74 | 4,267,692.92 | |
利息收入 | 2,142.35 | 11,298.99 | |
加:其他收益 | 15,618.94 | 22,540.1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0.55 | 0.7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0.55 | 0.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464,895.90 | -224,062.7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2,410.00 | -758,607.6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114,832.31 | -18,822,465.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280.00 | 28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451,525.38 | 179,123.8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566,077.69 | -19,001,309.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566,077.69 | -19,001,309.73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566,077.69 | -19,001,309.73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566,077.69 | -19,001,309.7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4,958,016.42 | 203,438,158.24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4,242,188.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566,348.58 | 45,232,259.5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524,365.00 | 282,912,605.8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2,801,897.38 | 157,619,595.9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6,482,311.77 | 72,425,174.2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343,212.24 | 4,864,523.0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656,077.52 | 53,084,910.8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5,283,498.91 | 287,994,204.04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9,133.91 | -5,081,598.2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58.50 | 12,995.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58.50 | 12,995.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38,260.00 | 20,046,164.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8,260.00 | 20,046,164.3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7,601.50 | -20,033,169.35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7,900,000.00 | 135,4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6,569.83 | 515,209.3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7,916,569.83 | 135,915,209.34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900,000.00 | 162,6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13,307.11 | 5,151,410.54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89,335.76 | 9,205,543.6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8,002,642.87 | 176,956,954.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86,073.04 | -41,041,744.8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37.53 | -52,069.5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982,070.92 | -66,208,581.9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0,001,664.21 | 136,210,246.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9,593.29 | 70,001,664.21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625.00 | 78,873.0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1,370.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555,319.73 | 151,777,353.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699,944.73 | 152,257,596.14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513.0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902,620.83 | 9,762,960.5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136.12 | 815,708.2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919,982.23 | 106,544,952.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8,836,252.18 | 117,123,621.1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07.45 | 35,133,974.9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795.75 | 3,099.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95.75 | 3,099.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5.75 | -3,099.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0.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000,340.8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2,791.6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01,427.5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5,354,219.1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353,878.2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6,103.20 | -223,002.3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6,555.40 | 369,557.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52.20 | 146,555.40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330,519.88 | 33,592,108.99 | -1,514,351,664.48 | 29,137,317.60 | 75,121,406.21 | 104,258,723.8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330,519.88 | 33,592,108.99 | -1,514,351,664.48 | 29,137,317.60 | 75,121,406.21 | 104,258,723.8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542.77 | -112,386,680.44 | -112,487,223.21 | -9,277,000.92 | -121,764,224.1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0,542.77 | -112,386,680.44 | -112,487,223.21 | -9,277,000.92 | -121,764,224.1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229,977.11 | 33,592,108.99 | -1,626,738,344.92 | -83,349,905.61 | 65,844,405.29 | -17,505,500.3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205,609.50 | 33,592,108.99 | -1,433,292,421.99 | 110,071,649.71 | 83,928,772.87 | 194,000,422.5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2,259.13 | 12,259.13 | 12,259.13 | |||||||||
前期差错更正 | 141,172.59 | 141,172.59 | 141,172.59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205,609.50 | 33,592,108.99 | -1,433,138,990.27 | 110,225,081.43 | 83,928,772.87 | 194,153,854.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24,910.38 | -81,212,674.21 | -81,087,763.83 | -8,807,366.66 | -89,895,130.4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4,910.38 | -81,212,674.21 | -81,087,763.83 | -8,807,366.66 | -89,895,130.4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5,380,986.00 | 1,223,185,367.21 | 1,330,519.88 | 33,592,108.99 | -1,514,351,664.48 | 29,137,317.60 | 75,121,406.21 | 104,258,723.81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48,887,622.94 | 470,213,190.3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48,887,622.94 | 470,213,190.3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3,566,077.69 | -23,566,077.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66,077.69 | -23,566,077.6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72,453,700.63 | 446,647,112.6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29,886,313.21 | 489,214,500.0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29,886,313.21 | 489,214,500.0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001,309.73 | -19,001,309.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001,309.73 | -19,001,309.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三)利润分配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85,380,986.00 | 533,719,827.25 | -348,887,622.94 | 470,213,190.31 |
公司负责人:宋林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晨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原名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郑州市百货文化用品公司。1989年9月,在合并郑州市百货公司和郑州市钟表文化用品公司,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基础上组建成立郑州百货文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6月公司增资扩股后,更名为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集团)。1996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公司已发行的社会公众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01年三联集团公司(后更名为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联集团)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债务重组,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2003年8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公司更名为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月,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竞拍获得公司股份2,700万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光裕。2017年6月,公司名称由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29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2,857,166股。2021年6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新增股份32,857,166股的登记托管手续。2021年6月28日,经济南市历下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准,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注册资本由252,523,820.00元变更为285,380,986.0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股本总额为285,380,986股,其中252,523,82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32,857,166股为限售条件股份。公司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趵突泉北路12号。
(2)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经营范围:移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计算机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整机、印刷线路板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测试及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网络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健身器材、家具、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炊事用具、计算机及配件、通讯器材、照相器材的销售;家电维修、安装服务及相关技术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贸易经济与代理服务;代理移动通讯销售、服务业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广告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属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移动智能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
(3)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3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7年以来连续亏损,2023年度亏损121,567,081.4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151,056,561.87元,一年内需要偿付的有息负债(短期借款)为68,008,344.95元,未分配利润为-1,626,738,344.92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金额为-83,349,905.61元,资产负债率为106.94%;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9,072,615.10元,较上
年下降63.80%;同时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二(二)所述,本公司因多起诉讼案件导致部分银行账户被司法冻结(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实际冻结金额为3,258,369.45元),这些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本公司为解决持续经营问题,计划执行如下举措:
(一)稳固主营业务基础,寻求盈利增长路径
目前,公司业务以OEM为主,ODM业务逐步恢复中,但规模和盈利能力尚需提升。为此,公司将以实现盈利、拓展业务规模为核心,以加强自有业务和引进第三方业务的模式为发展方向,争取尽快将公司经营纳入稳定经营的正轨。公司将围绕ODM项目寻找其他业务增长点,结合战略规划,寻找PDA行业产品方案出货量较大的厂商,沟通产品储备及商务合作事宜,引入低端PDA产品线,以满足市场需求,推动市场拓展。同时,重新审查现有产品的成本结构,实施产品及区域的网格化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以期实现业务扭亏。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将维持与优质客户及订单的稳定合作,开发汽车电子和新能源领域,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同时,公司内部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对订单指标进行优化,提升整体业务效能。
(二)保障资金,精准施策,严控成本
2024年,公司将继续加强财务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实施,加强项目管理及流程管控。在完善财务管理的同时,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生产管理效能,保障设备安全稳定运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提升公司的资产利用率,在保证自有产能充沛的前提下将部分闲置的厂房进行对外出租,降低公司的资产闲置率加速公司现金流的运转。
稳定现有合作银行保证存量贷款无缝续接,避免出现授信缩减导致现金流紧张同时积极开发新的合作银行,充分使用各种融资工具在风险承受范围内补充日常经营性现金流。
应收款项方面,加强应收款项回收力度,积极通过磋商、诉讼等途径回笼资金,降低坏账风险。针对公司被诉情况,加强与债权方的沟通,通过主动应诉、积极寻求和解等多种途径,力求迅速化解诉讼困境,解除资产被冻结或查封的束缚。2024年,公司将继续节控人工成本,实施岗位调整或人员优化方案,实现人员精简和组织效能提升,将人工成本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降低管理费用。
(三)强化内部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2024年,公司将持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规范运作与治理的精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同时,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机制,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遏制内部违规行为,确保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一年12个月作为正常营业周期,并以营业周期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0万元人民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1)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3)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4)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5)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2) 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 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部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与合同资产、以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
(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出票人信用评级一般,历史上可能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较高,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较弱。 | 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11.
(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客户性质、账龄状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应收账款 | 根据其风险特征不存在减值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应收账款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6个月以内 | 1.00 |
7-12个月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
11.(6)金融工具减值。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或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账龄组合 | 客户性质、账龄状态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其他应收款 | 根据其风险特征不存在减值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账龄组合与整个存续期间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其他应收款账龄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20.00 |
2-3年 | 50.00 |
3年以上 | 100.00 |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五、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
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4)成本法转权益法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直线法 | 30 | 5.00 | 3.17 |
机器设备 | 直线法 | 5~10 | 10.00 | 9.00~18.00 |
运输设备 | 直线法 | 4 | 10.00 | 22.50 |
电子设备 | 直线法 | 3~5 | 10.00 | 18.00~30.00 |
办公设备 | 直线法 | 5 | 10.00 | 18.0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4).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年初期末简单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 | 权属证书 |
专利权 | 3-10 | 受益期 |
软件使用权 | 3-5 | 受益期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报告期本公司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继续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部分长期待摊费用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长期待摊费用的初始成本以支付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摊销年限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依据 |
装修费 | 3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其他项目 | 根据具体受益期确定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OEM、ODM、贸易业务、房屋租赁。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商品(ODM、贸易业务)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本公司部分ODM业务中存在客户同时是部分原材料供应商(兼买兼卖模式)以及客户指定原材料供应商(主材代采模式)的情况,这种兼买兼卖模式/主材代采模式是在电子产品制造行业中广泛存在的业务模式。本公司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判断本公司在兼买兼卖模式以及代采模式中的主要责任人身份和代理人身份。属于主要责任人身份,本公司按照全额法确认收入,属于代理人身份的,本公司按照净额额法确认收入。
A.根据有关合同条款判断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是否负有向客户销售产品的首要责任,包括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可以被客户接受;
B.本公司在交易过程中是否承担了所交易的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C.本公司是否能够独立协商并确定对客户最终销售产品的销售价格;
D.本公司在向客户采购原材料(兼买兼卖模式)时,是否会产生应付客户对价。该等应付客户对价是否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是否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本公司向客户采购原材料的订单与向客户销售产品的订单是否存在对应关系。
本公司判断本公司在贸易业务中代理人身份,按照净额法确认贸易业务收入。
②提供加工劳务(OEM)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加工劳务合同通常仅包含为客户代加工特定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向客户交付已完成加工商品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②房屋租赁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通常仅包含为客户提供在一定期间内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履约义务。通常在让渡资产使用权的期间按月确认收入。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
公司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采用与本公司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公司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4)特定交易的收入处理原则
①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合同
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即不包含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负债。
销售商品时预期将退回商品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在“应收退货成本”项下核算。
②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合同
评估该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公司提供额外服务的,则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收入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否则,质量保证责任按照或有事项的会计准则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六之递延收益/营业外收入项目注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租赁部分按照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非租赁部分应当按照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1)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2)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3)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的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值应低于人民币40,000.00元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32,259.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20,181.52 | |
未分配利润 | 212,077.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44.92 | |
所得税费用 | -199,818.66 | |
净利润 | 199,818.66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160,341.08 |
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少数股东损益 | 39,477.58 |
其他说明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物料等货物;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 13%、9%、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详见下表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的7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25%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25% |
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 | 25% |
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15% |
GOM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 25%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之孙公司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1002917,有效期自2021年11月18日起三年,即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2)本公司之子公司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13107,有效期自2021年12月31日起三年,即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271,626.87 | 76,154,091.84 |
其他货币资金 | 938,663.84 | 1,111,248.17 |
合计 | 7,210,290.71 | 77,265,340.0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98,796.90 | 1,199,942.51 |
其他说明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257.64 | 1,180.93 |
被司法冻结的银行存款 | 3,258,369.45 | 6,166,978.63 |
海关保证金 | 932,070.33 | 1,095,516.24 |
合计 | 4,190,697.42 | 7,263,675.80 |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53,186.15 | 3,877,839.38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53,186.15 | 3,877,839.38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53,186.15 | 100.00 | 853,186.15 | 3,877,839.38 | 100.00 | 3,877,839.38 | ||||
其中: |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853,186.15 | 100.00 | 853,186.15 | 3,877,839.38 | 100.00 | 3,877,839.38 | ||||
合计 | 853,186.15 | / | / | 853,186.15 | 3,877,839.38 | / | / | 3,877,839.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853,186.15 | ||
合计 | 853,186.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0-6个月 | 9,672,850.54 | 18,305,778.88 |
7-12个月 | 509,771.56 | 32,044,994.05 |
1年以内小计 | 10,182,622.10 | 50,350,772.93 |
1至2年 | 32,109,774.09 | 13,160,535.46 |
2至3年 | 9,345,327.31 | 269,865.70 |
3年以上 | 6,096,647.79 | 6,085,262.51 |
合计 | 57,734,371.29 | 69,866,436.6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5,691,837.15 | 79.14 | 40,897,025.11 | 89.51 | 4,794,812.04 | 49,342,659.74 | 70.62 | 32,803,050.91 | 66.48 | 16,539,608.8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42,534.14 | 20.86 | 1,668,544.76 | 13.86 | 10,373,989.38 | 20,523,776.86 | 29.38 | 1,735,482.43 | 8.46 | 18,788,294.4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2,042,534.14 | 20.86 | 1,668,544.76 | 13.86 | 10,373,989.38 | 20,523,776.86 | 29.38 | 1,735,482.43 | 8.46 | 18,788,294.43 |
合计 | 57,734,371.29 | 100.00 | 42,565,569.87 | 73.73 | 15,168,801.42 | 69,866,436.60 | 100.00 | 34,538,533.34 | 49.44 | 35,327,903.26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264,457.07 | 20,469,645.03 | 81.02 | 涉及诉讼 |
深圳金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38,632.50 | 15,638,632.50 | 100.00 | 涉及逾期 |
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54,379.00 | 1,154,379.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济宁九龙家电有限公司 | 918,094.95 | 918,094.95 | 100.00 | 无法收回 |
威海海源电业家电城有限公司 | 637,477.57 | 637,477.57 | 100.00 | 无法收回 |
真快乐(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426,900.00 | 426,900.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莒县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 375,679.00 | 375,679.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滨州富强科贸工程有限公司 | 356,403.29 | 356,403.29 | 100.00 | 无法收回 |
菏泽市牡丹区永泰电器经销部 | 213,764.00 | 213,764.00 | 100.00 | 无法收回 |
其他客商 | 706,049.77 | 706,049.77 | 100.00 | 无法收回 |
合计 | 45,691,837.15 | 40,897,025.11 | 89.51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0-6个月 | 9,672,850.54 | 96,728.49 | 1.00 |
7-12个月 | 509,771.56 | 25,488.58 | 5.00 |
1-2年 | 125,261.50 | 25,052.30 | 20.00 |
2-3年 | 426,750.33 | 213,375.17 | 50.00 |
3年以上 | 1,307,900.21 | 1,307,900.21 | 100.00 |
合计 | 12,042,534.14 | 1,668,544.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803,050.91 | 8,093,974.20 | 40,897,025.11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735,482.43 | -66,482.67 | 455.00 | 1,668,544.76 | ||
账龄组合 | 1,735,482.43 | -66,482.67 | 455.00 | 1,668,544.76 | ||
合计 | 34,538,533.34 | 8,027,491.53 | 455.00 | 42,565,569.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保资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5,264,457.07 | 25,264,457.07 | 43.76 | 20,469,645.03 | |
深圳金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638,632.50 | 15,638,632.50 | 27.09 | 15,638,632.50 | |
深圳大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3,174,286.20 | 3,174,286.20 | 5.50 | 31,742.86 | |
上海正泰电源系统有限公司 | 1,399,704.37 | 1,399,704.37 | 2.42 | 14,310.30 | |
南京创芯慧联技术有限公司 | 1,260,000.00 | 1,260,000.00 | 2.18 | 12,600.00 | |
合计 | 46,737,080.14 | 46,737,080.14 | 80.95 | 36,166,930.69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89,681.13 | 39.40 | 9,924,420.35 | 94.18 |
1至2年 | 2,796.74 | 0.38 | 613,714.75 | 5.82 |
2至3年 | 442,673.75 | 60.22 | ||
合计 | 735,151.62 | 100.00 | 10,538,135.1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_110066单位名称_110066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域适都智能装备(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97,245.97 | 2-3年 | 尚未提完货物 |
合 计 | 397,245.97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域适都智能装备(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397,245.97 | 54.04 |
江西兴泰科技有限公司 | 282,211.39 | 38.39 |
无锡锐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 25,765.04 | 3.50 |
嘉兴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 7,400.00 | 1.01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公司 | 5,478.74 | 0.75 |
合计 | 718,101.14 | 97.68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961,023.07 | 5,868,852.80 |
合计 | 6,961,023.07 | 5,868,852.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6,848,798.13 | 5,249,319.53 |
1至2年 | 10,053,874.24 | 978,503.31 |
2至3年 | 889,460.03 | 194,335.64 |
3年以上 | 79,195,919.20 | 79,005,642.36 |
合计 | 96,988,051.60 | 85,427,800.8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27,408.06 | 127,408.06 |
往来款-非关联方 | 720,916.94 | 933,581.42 |
原控股股东及所属单位欠款 | 39,738,175.45 | 39,738,175.45 |
预付货款 | 37,170,140.40 | 37,173,877.40 |
保证金/押金 | 1,700,824.07 | 2,199,182.01 |
个人借款或备用金 | 828,431.77 | 832,879.77 |
其他 | 159,415.46 | 211,020.75 |
转租赁房租款 | 6,697,126.79 | 4,211,675.98 |
预付材料款 | 9,845,612.66 | 0.00 |
合计 | 96,988,051.60 | 85,427,800.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9,334,632.36 | 70,224,315.68 | 79,558,948.04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39,168.60 | 39,168.60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5,769.32 | 10,002,287.06 | 10,468,056.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4.11 | 24.1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9,761,257.19 | 80,265,771.34 | 90,027,028.5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第一阶段是按照账龄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第三阶段是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客户具体风险情况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70,224,315.68 | 10,002,287.06 | 39,168.60 | 80,265,771.34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9,334,632.36 | 465,769.32 | -39,144.49 | 9,761,257.19 | ||
合计 | 79,558,948.04 | 10,468,056.38 | 24.11 | 90,027,028.5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7,872,335.25 | 28.74 | 原控股股东欠款 | 3年以上 | 27,872,335.25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65,840.20 | 12.23 | 原控股股东欠款 | 3年以上 | 11,865,840.20 |
电家能源(湖南)有限公司 | 9,845,612.66 | 10.15 | 预付货款 | 1-2年 | 9,845,612.66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6,697,126.79 | 6.91 | 转租赁房租款 | 1年以内 | 334,856.34 |
泸州市壹捌壹玖科技有限公司 | 5,783,263.91 | 5.96 | 预付货款 | 3年以上 | 5,783,263.91 |
合计 | 62,064,178.81 | 63.99 | / | / | 55,701,908.3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3,557,534.74 | 23,319,435.64 | 238,099.10 | 20,961,066.82 | 10,629,760.30 | 10,331,306.52 |
在产品 | 429,063.04 | 202,269.22 | 226,793.82 | 634,636.10 | 634,636.10 | |
库存商品 | 21,834,085.73 | 13,796,229.88 | 8,037,855.85 | 23,355,636.49 | 3,608,351.58 | 19,747,284.91 |
周转材料 | 10,550.62 | 10,550.62 | 10,550.62 | 10,550.62 | ||
合计 | 45,831,234.13 | 37,317,934.74 | 8,513,299.39 | 44,961,890.03 | 14,238,111.88 | 30,723,778.1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0,629,760.30 | 12,689,675.34 | 23,319,435.64 | |||
在产品 | 202,269.22 | 202,269.22 | ||||
库存商品 | 3,608,351.58 | 10,228,398.56 | 40,520.26 | 13,796,229.88 | ||
合计 | 14,238,111.88 | 23,120,343.12 | 40,520.26 | 37,317,934.7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库存商品销售,相应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结转出去。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800,211.34 | 4,536,560.60 |
合计 | 4,800,211.34 | 4,536,560.60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1,301,685.95 | 10,643,936.96 |
合计 | 11,301,685.95 | 10,643,936.9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52,419,328.19 | 8,375,095.33 | 44,044,232.86 | 55,485,909.41 | 55,485,909.41 |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12,639,720.43 | 12,639,720.43 | 15,714,246.99 | 15,714,246.99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800,211.34 | 4,800,211.34 | 4,536,560.60 | 4,536,560.60 | |||
合计 | 47,619,116.85 | 8,375,095.33 | 39,244,021.52 | 50,949,348.81 | 50,949,348.81 | /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融资租赁款
剩余租赁年限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9,550,243.11 | 8,080,263.73 |
1-2年 | 7,611,087.16 | 7,611,087.16 |
2-3年 | 7,611,087.16 | 7,611,087.16 |
3-4年 | 8,474,617.43 | 7,611,087.16 |
4-5年 | 8,506,509.17 | 8,474,617.43 |
5年及以上 | 23,436,918.43 | 31,812,013.76 |
应收租赁收款额总额小计 | 56,683,953.29 | 71,200,156.40 |
减:未确认融资收益 | 12,639,720.43 | 15,714,246.99 |
应收租赁收款额现值小计 | 33,871,520.43 | 55,485,909.4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款 | 4,800,211.34 | 4,536,560.60 |
合 计 | 39,244,021.52 | 50,949,348.81 |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
小计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5,015,222.95 | 125,467,568.3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5,015,222.95 | 125,467,568.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5,016,838.71 | 111,191,873.56 | 2,004,498.05 | 13,704,950.66 | 4,883,132.90 | 216,801,293.88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8,831.85 | 28,318.58 | 591,120.03 | 11,193.24 | 999,463.70 | |
(1)购置 | 368,831.85 | 28,318.58 | 591,120.03 | 11,034.69 | 999,305.15 |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58.55 | 158.5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2,004.57 | 115,114.65 | 113,172.26 | 300,291.48 | ||
(1)处置或报废 | 72,004.57 | 115,114.65 | 113,172.26 | 300,291.48 | ||
4.期末余额 | 85,016,838.71 | 111,488,700.84 | 2,032,816.63 | 14,180,956.04 | 4,781,153.88 | 217,500,466.1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999,975.93 | 48,156,386.10 | 1,566,975.57 | 10,379,723.31 | 3,827,775.42 | 87,930,836.3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8,197.88 | 7,584,230.58 | 131,254.29 | 725,841.83 | 231,390.48 | 11,390,915.06 |
(1)计提 | 2,718,197.88 | 7,584,230.58 | 131,254.29 | 725,841.83 | 231,248.62 | 11,390,773.20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41.86 | 141.8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036.64 | 97,246.80 | 98,293.89 | 236,577.33 | ||
(1)处置或报废 | 18,539.78 | 97,047.69 | 98,293.89 | 213,881.36 | ||
(2)其他减少 | 22,496.86 | 199.11 | 22,695.97 | |||
4.期末余额 | 26,718,173.81 | 55,699,580.04 | 1,698,229.86 | 11,008,318.34 | 3,960,872.01 | 99,085,174.0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837,110.29 | 75,360.43 | 1,413,208.27 | 77,210.18 | 3,402,889.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61.13 | 1,207.86 | 651.09 | 2,820.08 | ||
(1)处置或报废 | 961.13 | 1,207.86 | 651.09 | 2,820.08 | ||
4.期末余额 | 1,836,149.16 | 75,360.43 | 1,412,000.41 | 76,559.09 | 3,400,069.09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298,664.90 | 53,952,971.64 | 259,226.34 | 1,760,637.29 | 743,722.78 | 115,015,222.95 |
2.期初账面价值 | 61,016,862.78 | 61,198,377.17 | 362,162.05 | 1,912,019.08 | 978,147.30 | 125,467,568.38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821,644.43 | 17,821,644.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68,475.75 | 1,668,475.75 |
(1)其他减少 | 1,668,475.75 | 1,668,475.75 |
4.期末余额 | 16,153,168.68 | 16,153,168.6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807,924.43 | 8,807,924.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93,824.77 | 3,993,824.77 |
(1)计提 | 3,993,824.77 | 3,993,824.77 |
3.本期减少金额 | 934,115.08 | 934,115.08 |
(1)其他减少 | 934,115.08 | 934,115.08 |
4.期末余额 | 11,867,634.12 | 11,867,634.1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285,534.56 | 4,285,534.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9,013,720.00 | 9,013,720.00 |
其他减少原因主要为:孙公司北京联美与上海爱优威提前结束租赁合同,导致使用权资产原值分别减少1,486,331.45元和182,144.30元;累计折旧分别减少805,096.20元,129,018.88元。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388,031.06 | 10,844,134.27 | 13,544,931.21 | 40,777,096.5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0.03 | 0.03 |
4.期末余额 | 16,388,031.06 | 10,844,134.27 | 13,544,931.18 | 40,777,096.5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674,647.28 | 10,838,285.09 | 5,645,681.19 | 20,158,613.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8,631.66 | 1,949.64 | 1,657,797.48 | 1,998,378.78 |
(1)计提 | 338,631.66 | 1,949.64 | 1,657,797.48 | 1,998,378.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013,278.94 | 10,840,234.73 | 7,303,478.67 | 22,156,992.3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58,548.35 | 358,548.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58,548.35 | 358,548.35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374,752.12 | 3,899.54 | 5,882,904.16 | 18,261,555.82 |
2.期初账面价值 | 12,713,383.78 | 5,849.18 | 7,540,701.67 | 20,259,934.6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工程 | 9,659,018.88 | 334,523.13 | 3,850,210.50 | 6,143,331.51 | |
安装工程 | 220,333.86 | 110,168.04 | 110,165.82 | ||
合计 | 9,879,352.74 | 334,523.13 | 3,960,378.54 | 6,253,497.33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租赁负债 | 6,189,178.29 | 813,936.37 | 10,409,785.89 | 1,632,259.31 |
合计 | 6,189,178.29 | 813,936.37 | 10,409,785.89 | 1,632,259.3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使用权资产的税会差异 | 4,285,534.56 | 642,830.18 | 9,013,720.00 | 1,420,181.52 |
合计 | 4,285,534.56 | 642,830.18 | 9,013,720.00 | 1,420,181.5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376,637,994.36 | 584,368,791.84 |
资产减值准备 | 182,044,245.91 | 132,097,030.78 |
递延收益 | 4,207,505.99 | 4,736,176.79 |
预计负债 | 3,054,833.81 | 954,785.80 |
合计 | 565,944,580.07 | 722,156,785.2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270,696,610.66 | ||
2024年 | 107,590,500.93 | 107,587,519.03 | |
2025年 | 74,591,534.36 | 74,432,429.27 | |
2026年 | 68,068,591.36 | 68,056,583.46 | |
2027年 | 63,631,211.17 | 63,595,649.42 | |
2028年 | 62,756,156.54 | ||
合计 | 376,637,994.36 | 584,368,791.8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11,871,183.72 | 11,871,183.72 | 11,871,183.72 | 11,871,183.72 | ||
预付长期款项 | 39,187.71 | 39,187.71 | ||||
合计 | 11,871,183.72 | 11,871,183.72 | 11,910,371.43 | 11,910,371.43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67,900,000.00 | 67,900,000.00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08,344.95 | 117,053.29 |
合计 | 68,008,344.95 | 78,017,053.2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人名称 | 借款银行 | 余额(元) | 借款日期 | 到期日期 | 借款类型 | 担保人/抵押物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900,000.00 | 2023/5/16 | 2024/5/15 | 抵押借款 | 担保人: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抵押物: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25799号土地使用权、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1052号1-6号楼房产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 8,000,000.00 | 2023/5/9 | 2024/5/8 | 抵押借款 | 抵押物: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25799号土地使用权、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1052号1-6号楼房产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 5,000,000.00 | 2023/10/25 | 2024/10/24 | 抵押借款 | 抵押物: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25799号土地使用权、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1052号1-6号楼房产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禾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开支行 | 5,000,000.00 | 2023/10/25 | 2024/10/24 | 抵押借款 | 抵押物:浙(2020)嘉南不动产权第0025799号土地使用权、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太路1052号1-6号楼房产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46,801,970.90 | 45,136,892.05 |
应付材料款 | 25,867,827.09 | 34,962,972.72 |
应付工程款 | 1,229,272.62 | 1,140,721.63 |
应付设备款 | 4,346,947.58 | 4,909,717.31 |
应付费用款 | 3,936,803.07 | 2,678,526.83 |
应付劳务款 | 2,592,159.32 | 1,952,878.95 |
合计 | 84,774,980.58 | 90,781,709.4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国美通讯母公司账面应付款项(注) | 25,690,152.35 | 历史遗留 |
大连龙宁科技有限公司 | 10,251,086.76 | 因保资项目诉讼涉及暂未偿还 |
深圳市怡海能达有限公司 | 3,277,909.00 | 因保资项目诉讼涉及暂未偿还 |
深圳金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对方单位未要求偿还 |
佳振电子(上海)有限公司 | 1,354,782.50 | 因保资项目诉讼涉及暂未偿还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鹏鑫达塑胶五金厂 | 1,027,370.37 | 因保资项目诉讼涉及暂未偿还 |
英电(上海)供应链有限公司 | 776,892.00 | 因保资项目诉讼涉及暂未偿还 |
合计 | 43,878,192.9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为根据《债务托管协议》由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代为管理和偿还的应付款项25,690,152.35元。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房租款 | 220,183.49 | |
合计 | 220,183.49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22,121.96 | 887,762.74 |
合计 | 722,121.96 | 887,762.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234,285.31 | 40,859,038.64 | 40,888,345.85 | 17,204,978.10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75,063.66 | 2,880,034.07 | 3,238,619.98 | 216,477.75 |
三、辞退福利 | 646,257.09 | 3,875,194.93 | 2,435,947.99 | 2,085,504.03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8,455,606.06 | 47,614,267.64 | 46,562,913.82 | 19,506,959.88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5,903,852.95 | 35,974,331.60 | 35,919,963.53 | 5,958,221.02 |
二、职工福利费 | 1,710,237.44 | 1,710,237.44 | ||
三、社会保险费 | 144,092.58 | 1,955,124.65 | 1,977,692.34 | 121,524.8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31,695.46 | 1,878,953.42 | 1,894,900.63 | 115,748.25 |
工伤保险费 | 11,865.53 | 76,654.77 | 82,743.66 | 5,776.64 |
生育保险费 | 531.59 | -483.54 | 48.05 | |
四、住房公积金 | 115,032.16 | 1,099,801.84 | 1,160,273.00 | 54,561.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1,071,307.62 | 119,543.11 | 120,179.54 | 11,070,671.19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234,285.31 | 40,859,038.64 | 40,888,345.85 | 17,204,978.10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56,162.33 | 2,792,128.16 | 3,137,909.48 | 210,381.01 |
2、失业保险费 | 18,901.33 | 87,905.91 | 100,710.50 | 6,096.74 |
合计 | 575,063.66 | 2,880,034.07 | 3,238,619.98 | 216,477.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996,542.50 | 1,282,844.53 |
个人所得税 | 72,643.37 | 95,546.1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9,757.98 | 76,365.49 |
房产税 | 704,042.71 | 687,853.32 |
土地使用税 | 268,687.92 | 268,687.92 |
教育费附加 | 49,827.13 | 54,546.77 |
印花税 | 8,961.35 | 10,601.89 |
其他 | 18,479.95 | 12,561.37 |
合计 | 2,188,942.91 | 2,489,007.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2,309,805.56 | |
应付股利 | 886,872.66 | 886,872.66 |
其他应付款 | 20,632,636.72 | 33,742,811.35 |
合计 | 21,519,509.38 | 36,939,489.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非金融机构借款应付利息 | 2,309,805.56 | |
合计 | 2,309,805.56 |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886,872.66 | 886,872.66 |
合计 | 886,872.66 | 886,872.66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原股东遗留。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往来款-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008,657.00 | 14,913,136.68 |
往来款-非关联方 | 8,842,995.88 | 9,120,097.69 |
保证金 | 3,915,309.06 | 3,646,309.06 |
预收货款 | 3,490,549.92 | 3,490,549.92 |
工程款 | 290,057.73 | 290,057.73 |
其他 | 3,085,067.13 | 2,282,660.27 |
合计 | 20,632,636.72 | 33,742,811.35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 826,629.00 | 预提费用 |
合计 | 826,629.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565,292.51 | 10,091,355.70 |
合计 | 9,565,292.51 | 10,091,355.70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93,875.86 | 115,409.16 |
合计 | 93,875.86 | 115,409.16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20,543,703.85 | 16,412,492.71 |
1-2年 | 7,901,033.33 | 12,478,648.02 |
2-3年 | 7,901,033.33 | 8,122,530.82 |
3-4年 | 8,647,206.67 | 7,901,033.34 |
4-5年 | 8,830,566.67 | 8,647,206.67 |
5年以上 | 24,265,913.33 | 33,096,478.67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13,256,105.02 | -16,840,055.99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565,292.51 | -10,091,355.70 |
合计 | 55,268,059.65 | 59,726,978.54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406,337.68 | 2,877,291.50 | 根据2023年度未决诉讼事项一审判决结果计提 |
产品质量保证 | 548,448.12 | 177,542.31 | 预提2023年度公司业务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
合计 | 954,785.80 | 3,054,833.81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本期未决诉讼较上期有较大增长,主要原因为:孙公司上海爱优威与员工(胡俭波、陈世发、黄浩、姜涛)的劳动合同纠纷,涉及金额为1,733,842.73元;国美通讯上海分与员工侯晋的劳动合同纠纷,涉及金额450,158.02元;子公司京美电子与员工唐晓峰的劳动合同纠纷,涉及金额311,635.94元。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685,858.34 | 529,003.32 | 4,156,855.02 | ||
增值税加计扣除 | 50,318.45 | 332.52 | 50,650.97 | ||
合计 | 4,736,176.79 | 332.52 | 529,003.32 | 4,207,505.9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2022年南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 | 4,153,158.34 | 437,683.32 | 3,715,475.02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手机高性能主板智能化生产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 532,700.00 | 91,320.00 | 441,380.00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4,685,858.34 | 529,003.32 | 4,156,855.02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85,380,986.00 | 285,380,986.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26,110,927.25 | 126,110,927.25 | ||
其他资本公积 | 1,097,074,439.96 | 1,097,074,439.96 | ||
合计 | 1,223,185,367.21 | 1,223,185,367.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0,519.88 | -197,142.68 | -100,542.77 | -96,599.91 | 1,229,977.11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30,519.88 | -197,142.68 | -100,542.77 | -96,599.91 | 1,229,977.11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30,519.88 | -197,142.68 | -100,542.77 | -96,599.91 | 1,229,977.1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592,108.99 | 33,592,108.99 | ||
合计 | 33,592,108.99 | 33,592,108.9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14,351,664.48 | -1,433,292,421.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3,431.7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514,351,664.48 | -1,433,138,990.2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2,386,680.44 | -81,212,674.2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26,738,344.92 | -1,514,351,664.4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5,561,629.00 | 64,379,592.95 | 102,033,518.22 | 109,144,978.25 |
其他业务 | 3,510,986.10 | 127,453.45 | 5,912,805.62 | 1,870,755.44 |
合计 | 39,072,615.10 | 64,507,046.40 | 107,946,323.84 | 111,015,733.69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39,072,615.10 | 107,946,323.84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521,871.13 | 7,873,874.39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9.01 | / | 7.29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510,986.10 | 租赁收入、物料收入 | 5,912,805.62 | 租赁收入、物料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10,885.03 | 1,961,068.77 | 贸易业务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3,521,871.13 | 7,873,874.39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35,550,743.97 | 100,072,449.45 |
(3).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8,490.09 | 255,205.35 |
教育费附加 | 70,350.07 | 182,289.53 |
房产税 | 534,207.79 | 435,767.07 |
土地使用税 | 201,516.00 | 167,929.92 |
印花税 | 26,694.40 | 81,438.15 |
合计 | 931,258.35 | 1,122,630.0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16,279.39 | 2,421,781.58 |
折旧与摊销 | 13,457.18 | |
业务招待费 | 130,223.42 | 226,128.45 |
促销费 | -27,638.10 | 535,708.78 |
差旅费 | 122,608.92 | 111,885.55 |
办公费 | 17,504.53 | 13,578.85 |
维修费 | -303,857.12 | 481,966.66 |
通讯费 | 23,104.24 | 21,510.64 |
其他 | -7,123.80 | 24,388.57 |
合计 | 1,771,101.48 | 3,850,406.26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1,553,318.80 | 19,078,369.17 |
折旧与摊销 | 4,448,720.71 | 4,552,885.94 |
业务招待费 | 555,328.95 | 889,435.22 |
中介机构费用 | 3,054,422.23 | 5,068,427.36 |
租赁费用(短期和低价值租赁) | 530,724.76 | 831,374.28 |
水电费 | 255,318.81 | 444,675.42 |
差旅费 | 410,136.03 | 568,970.32 |
通讯费 | 169,520.06 | 300,902.60 |
低值易耗品 | 48,260.12 | 131,486.95 |
办公费 | 2,884,939.17 | 2,419,674.84 |
其他 | 90,120.41 | 94,049.95 |
合计 | 34,000,810.05 | 34,380,252.0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58,801.01 | |
折旧与摊销 | 1,527,578.45 | |
物料消耗 | 250,951.67 | |
其他 | 20,774.22 | |
合计 | 6,258,105.3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7,278,048.50 | 9,259,804.68 |
减:利息收入 | 235,629.28 | 984,658.01 |
汇兑损益 | -253,440.49 | 591,718.88 |
银行手续费 | 41,450.09 | 72,457.47 |
合计 | 6,830,428.82 | 8,939,323.02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94,867.25 | 736,822.03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115.77 | 17,492.70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37,486.56 | |
合计 | 1,148,469.58 | 754,314.73 |
其他说明: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摊销 | 529,003.32 | 310,161.66 | 与资产相关 |
税务局吸纳重点人群退税 | 165,100.00 | 与收益相关 | |
稳定补贴 | 69,259.93 | 112,127.11 | 与收益相关 |
高企认定奖补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社保费返还 | 44,743.26 | 与收益相关 | |
党费返还 | 16,880.00 | 4,690.00 | 与收益相关 |
产业创新扶持资金补助 | 379,724.00 | 165,100.00 | 与收益相关 |
合 计 | 1,094,867.25 | 736,822.0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0.55 | 0.70 |
合计 | 0.55 | 0.70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027,036.53 | -27,395,864.4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468,056.38 | -26,988.58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8,375,095.33 | |
合计 | -26,870,188.24 | -27,422,852.99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3,120,343.12 | -2,606,739.9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357,874.84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358,548.35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23,120,343.12 | -5,323,163.1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3,425.86 | -32,400.39 |
使用权资产提前终止 | 26,679.04 | |
合计 | 30,104.90 | -32,400.39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其他 | 66,562.84 | 60,957.04 | 66,562.84 |
合计 | 66,562.84 | 60,957.04 | 66,562.8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8,007.43 | 3.75 | 8,007.4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20,357.08 | 32,129.07 | 20,357.08 |
滞纳金 | 104,286.33 | 162,335.10 | 104,286.33 |
赔偿金、违约金、罚款 | 3,680,035.52 | 489,788.34 | 3,680,035.52 |
存货报废损失 | 52,344.62 | ||
其他 | 20,000.00 |
合计 | 3,812,686.36 | 756,600.88 | 3,812,686.3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0,971.60 | -199,818.66 |
合计 | 40,971.60 | -199,818.6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1,526,109.8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5,574,523.0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711,666.84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574,579.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752,599.97 |
所得税费用 | 40,971.6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63,601.10 | 418,953.85 |
政府补助 | 565,910.32 | 4,798,660.37 |
其他营业外收入 | 79,520.21 | 41,192.26 |
保证金/押金 | 563,876.00 | 10,137,825.51 |
代收代付款项 | 92,974.14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6,498.80 | 18,453.28 |
转租赁房租收入 | 3,813,329.22 | |
被冻结款项解冻 | 3,802,591.56 | 1,410,228.03 |
往来款 | 270,909.00 | 24,000,000.00 |
法院执行款项 | 406,757.00 | |
其他 | 103,441.59 | 93,885.89 |
合计 | 5,566,348.58 | 45,232,259.5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手续费 | 41,985.63 | 135,192.73 |
销售、管理、研发费用付现支出 | 15,635,791.15 | 10,725,794.00 |
付现的营业外支出 | 103,153.76 | 265,685.76 |
保证金/押金 | 92,400.00 | 9,240,141.23 |
代收代付款项 | 1,580,670.04 | 9,808.54 |
被冻结款项 | 656,546.29 | 2,707,758.55 |
往来款 | 4,545,530.65 | 30,000,000.00 |
其他 | 530.00 | |
合计 | 22,656,077.52 | 53,084,910.8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 | 16,569.83 | 515,209.34 |
合计 | 16,569.83 | 515,209.3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 4,089,335.76 | 9,205,543.63 |
合计 | 4,089,335.76 | 9,205,543.63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21,567,081.45 | -90,140,052.8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120,343.12 | 5,323,163.13 |
信用减值损失 | 26,870,188.24 | 27,422,852.9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390,773.20 | 13,353,549.6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993,824.77 | 5,148,598.57 |
无形资产摊销 | 1,998,378.78 | 1,334,092.55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960,378.54 | 1,920,632.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253.18 | -32,400.39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364.51 | 32,132.8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091,802.96 | 9,850,672.2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55 | -0.7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8,322.94 | 593,015.3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77,351.34 | -792,833.97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09,864.36 | 6,727,457.5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00,422.30 | 79,844,851.1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54,382.39 | -65,667,328.8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759,133.91 | -5,081,598.2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19,593.29 | 70,001,664.2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0,001,664.21 | 136,210,246.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6,982,070.92 | -66,208,581.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19,593.29 | 70,001,664.21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13,946.72 | 69,987,113.2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646.57 | 14,551.0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19,593.29 | 70,001,664.21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理由 |
货币资金 | 4,190,697.42 | 司法冻结和海关押金 |
固定资产 | 47,527,829.83 | 用于抵押的房屋建筑物 |
无形资产 | 9,141,542.51 | 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60,860,069.76 | /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44,255.05 | 7.0827 | 313,445.40 |
卢比 | 12,854,432.61 | 0.08458 | 1,098,796.90 |
其他应付款 | - | - | |
其中:卢比 | 2,487,157.00 | 0.08458 | 212,602.18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短期租赁费用530,724.76元,为上海办公场所上半年费用,已终止租赁。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089,335.76元(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458,801.01 | |
折旧与摊销 | 1,527,578.45 | |
物料消耗 | 250,951.67 | |
其他 | 20,774.22 | |
合计 | 6,258,105.35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258,105.35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较上期增加1家子公司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增加原因为新设公司(尚未实际经营)。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80,000 | 嘉兴市 | 制造 | 51.00 | 投资设立 | |
北京联美智科商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300 | 北京市 | 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800 | 上海市 | 研发 | 51.00 | 投资设立 | |
GOME Electronics India Private Limited | 控股子公司 | 94.05 | 印度德里 | 制造 | 51.00 | 投资设立 |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1,000 | 惠州市 | 制造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7,528.43 | 嘉兴市 | 制造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成都爱优威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100 | 成都市 | 未经营 | 51.00 | 投资设立 | |
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200 | 惠州市 | 未经营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49.00 | -9,180,401.01 | 65,844,405.2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236,408,993.18 | 454,429.02 | 236,863,422.20 | 130,202,871.10 | 1,784,661.73 | 131,987,532.83 | 227,751,277.15 | 1,869,075.80 | 229,620,352.95 | 105,519,507.83 | 292,300.80 | 105,811,808.63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115,655.71 | -18,735,512.27 | -18,932,654.95 | 7,322,427.16 | 28,894,945.76 | -18,219,139.99 | -17,974,217.67 | -33,340,853.1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市 | 郑州市 | 供应链 | 49.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978,491.53 | 978,490.41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491.53 | 490.41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978,491.53 | 978,490.41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978,491.53 | 978,490.4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978,491.53 | 978,490.4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979,338.91 | 979,338.36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1.12 | -1.43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1.12 | 1.43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2 | 1.43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由于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大股东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51%)实际未出资,目前实收资本98万元全部系本公司出资,净资产份额按照本股东实际出资比例计算。由于大股东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合同诈骗事件导致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经营异常,本公司已通过往来款的形式收回了以上出资款。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85,858.34 | 529,003.32 | 4,156,855.02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685,858.34 | 529,003.32 | 4,156,855.02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529,003.32 | 310,161.66 |
与收益相关 | 565,863.93 | 426,660.37 |
合计 | 1,094,867.25 | 736,822.03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政策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基建投资总额、国家货币政策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对于长期应收款,本公司综合考虑结算期、合同约定付款期、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人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原值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账龄 | 账面原值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853,186.15 | |
应收账款 | 70,225,637.39 | 43,227,958.01 |
其他应收款 | 96,988,051.60 | 90,027,028.53 |
合计 | 168,068,629.66 | 133,255,004.09 |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
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3)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卢比)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
①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②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详见本附注七、81、外币货币性项目所列示。2)利率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
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 | 济南市 | 投资建设 | 1,000.00 | 28.34 | 28.34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黄光裕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北京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济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国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青岛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福建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战圣瑞达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淄博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济南济联京美经贸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成都国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安迅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深圳国美新源物流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上海鸿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附属公司 |
北京国美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的附属公司 |
广州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天津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国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河南省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昆明国美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宁波国美厨空间家居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嘉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国美分享(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真快乐(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宋火红 | 总经理 |
毕展峰 | 职工监事 |
其他说明
由于本公司其他关联方众多,本公司根据重要性原则仅披露报告期内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或关联往来的其他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物料及OEM加工采购) | 801.89 | 78,320.28 | ||
嘉兴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空调) | 5,485.84 | |||
北京国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费 | 82,219.08 | |||
安迅物流有限公司 | 物流费 | 9,269.05 | |||
河南省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售后维修费 | 50,213.21 | |||
昆明国美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售后维修费 | 25,387.37 | |||
北京国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综合布线工程、服务费 | 32,750.00 | |||
合计 | 801.89 | 283,644.83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北京国美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ODM-整机 | 2,588.49 | |
天津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ODM-整机 | 5,840.71 | |
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 | 贸易-智能家居 | 5,438.87 | 70,186.05 |
宁波国美厨空间家居有限公司 | 贸易-智能家居 | 440.36 | 778.83 |
合计 | 5,879.23 | 79,394.0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房产 | 6,141,107.78 | 7,533,197.7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山东大中的上述关联租赁收入包括未实现融资收益,本公司按照摊余成本计量的本期和上期租赁收入分别为3,074,526.56元、3,330,403.07元。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49,900,000.00 | 2021年6月11日 | 2026年6月10日 | 否 |
49,900,000.00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5.36 | 288.8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取得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授权使用“国美”等商标,授权许可期限截止2024年11月1日。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北京国美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2,925.00 | 585.00 | 2,925.00 | 134.25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0,680.22 | 120,340.11 | 264,180.22 | 52,836.04 | |
上海国美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42,430.00 | 21,215.00 | 42,430.00 | 8,486.00 | |
济南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9,900.00 | 4,950.00 | 9,900.00 | 1,980.00 | |
广州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0 | 3,300.00 | 6,600.00 | 1,320.00 | |
福建国美安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300.00 | 1,650.00 | 3,300.00 | 660.00 | |
北京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 | 1,650.00 | 825.00 | 17,900.00 | 1,142.50 | |
深圳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1,650.00 | 825.00 | 1,650.00 | 330.00 | |
河南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1,650.00 | 825.00 | 1,650.00 | 330.00 | |
天津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6,600.00 | 1,320.00 | 6,600.00 | 330.00 | |
真快乐(北京)电子商务科技有限公司 | 426,900.00 | 426,900.00 | 426,900.00 | 426,900.00 | |
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54,379.00 | 1,154,379.00 | 1,154,379.00 | 1,154,379.00 | |
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 | 29,218.74 | 4,921.86 | 23,072.82 | 230.73 | |
宁波国美厨空间家居有限公司 | 497.61 | 24.88 | |||
青岛国美安迅科技有限公司 | 3,300.00 | 1,650.00 | 3,300.00 | 660.00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国美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 | 15,000.00 | 20,000.00 | 7,000.00 |
宁波国美厨空间家居有限公司 | 5,000.00 | 2,500.00 | 5,000.00 | 1,000.00 | |
北京国美时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 | 5,000.00 | 10,000.00 | 2,000.00 | |
北京国美大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25,000.00 | |
国美分享(北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2,774.00 | 2,774.00 | 2,774.00 | 2,774.00 | |
上海鸿蓓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3,823.00 | 764.60 | 3,823.00 | 191.15 | |
深圳国美新源物流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0.00 | |
淄博鹏润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10,811.06 | 10,811.06 | 10,811.06 | 10,811.06 |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6,697,126.79 | 334,856.34 | 4,211,675.98 | 220,128.83 |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 | 44,044,232.86 | 55,485,909.41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天津战圣瑞达物流有限公司 | 30,000.00 | 30,000.00 |
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0,200.73 | 79,350.73 | |
安迅物流有限公司 | 10,103.26 | 10,103.26 | |
国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725,000.00 | 725,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济南济联京美经贸有限公司 | 6,481,596.21 | |
北京国美九诺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9,200.00 | 9,200.00 | |
北京国美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34,713.28 | ||
成都国美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915,514.50 |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978,000.00 | 978,000.00 | |
毕展峰 | 8,500.00 | ||
宋火红 | 9,500.00 |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6,126,200.69 | ||
河南省国美电器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4,330.50 | 36,465.00 | |
昆明国美售后服务有限公司 | 17,126.50 | 13,447.00 | |
应付利息 | 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 2,309,805.56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签订的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对外投资合同及有关财务支出
2022年8月19日,本公司与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成都爱优威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成都爱优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51.00万元(持股51%),国美信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00万元(持股4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上述出资。2023年12月18日,本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约定,京美(惠州)终端设备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实缴上述出资。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公司抵押资产情况详见附注七、32、短期借款披露内容。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2)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公司目前存在的重大未决诉讼主要如下:
Ⅰ、陈世发与上海爱优威劳动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81,238.67元;②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8,103.02元。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①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65,685.44元;②上海爱优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2,043.59元。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2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如下判决:①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世发解除动合同补偿金465,685.44元;②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陈世发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2,043.59元。
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①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622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陈世发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6.57万元;②上诉费由陈世发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Ⅱ、胡俭波与上海爱优威劳动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裁决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10,256.00元;②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2,919.88元。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①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410,256.00元;②上海爱优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42,919.88元。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4年2月2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作出判决如下:①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俭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256元;②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胡俭波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42,919.88元。
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①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375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胡俭波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41.03万元;②上诉费由胡俭波承担。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Ⅲ、黄浩与上海爱优威劳动合同纠纷案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408,794.46元;②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1,533.39元。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①上海爱优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95,593.28元;②上海爱优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7,673.15元。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2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依据原告申请追加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并于2024年2月19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作出如下判决:①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浩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395,593.28元;②被告上海爱优威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黄浩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7,673.15元;③驳回原告黄浩其余诉讼请求。
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①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621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上海爱优威无需向黄浩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39.56万元;②上诉费由黄浩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Ⅳ、姜涛与上海爱优威劳动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于2023年11月3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80,872.67元;②请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29,185.64元。2023年12月1日开庭,2023年12月11日仲裁裁决:①上海爱优威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姜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380,277.05元;②上海爱优威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支付2023年1月1日至7月25日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19,394.34元。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爱优威已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请求:①判决上海爱优威无需支付38.03万元;②本案诉讼费由上海爱优威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
Ⅴ、侯晋与国美通讯上海分劳动合同纠纷案
申请人于2023年9月14日向上海市松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请求裁决上海爱优威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2,648.90元;②请求裁决上海爱优威公司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5,474.12元;③请求支付半年绩效工资500,008.00元;④请求支付异地办公补贴96,000.00元;⑤请求支付工资差额40,000.00元;⑥请求支付加班工资17,734.85元。2023年10月16日仲裁开庭,2023年10月26日仲裁裁决:①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2,684.90元;②国美通讯上海分之未休年休假工资15,474.12元;③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半年绩效174,883.00元;④国美通讯上海分支付绩效工资差额27,116.00元;⑤对侯晋的其他请求不予支持。
上海爱优威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于2024年2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并作出如下判决:
①被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32,684.90元;②被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晋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未休年休假工资10,316.08元;③被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侯晋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9月18日期间加班工资17,734.85元;④被告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需支付原告侯晋2020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半年绩效工资174,883元;⑤被告国美
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无需支付原告侯晋2022年6 月至2023 年5 月绩效工资差额27,116 元;
6、驳回原告侯晋的其余诉讼请求(本院不予处理的除外)。
国美通讯上海分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判决撤销(2024)沪0117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国美通讯上海分无需向侯晋支付经济补偿金23.27万元、无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1.03万元、无需支付加班工资;2、上诉费由侯晋承担。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Ⅵ、唐晓峰与京美电子劳务合同纠纷案申请人向嘉兴市南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浙嘉南湖劳人仲案(2023)521号)申请仲裁,诉讼请求如下:①京美电子支付赔偿金548,100.00元;②京美电子支付2023年1-6月工资差额32,163.45元;③京美电子支付2023年7-8月工资40,600.00元;④京美电子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9,333.00元。2023年10月12日仲裁开庭,2023年12月6日仲裁裁决:①京美电子补发2023年1-6月工资32,163.45元;②京美电子补发2023年7月工资4,962.21元;③京美电子补发2023年8月工资460.28元;④京美电子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4,050.00元;⑤驳回唐晓峰的其他仲裁请求。京美电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京美电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①判令嘉兴京美无需补发2023年1-6月工资32163.45元、2023年7月工资4962.21元、2023年8月工资460.28元;②判令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74050元;③本案的诉讼费由唐晓峰承担。截至本财务报告报出日止,该案法院尚未判决。本公司已按照仲裁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截止2023年12月31日,除上述未决诉讼外,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3)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四、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5、关联方交易(4)关联方担保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为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情况。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重要的期后事项
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12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382023029号)。经查,公司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1)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2020年度参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开展的苹果手机、康佳彩电、华为手机贸易业务,该贸易业务存在合同闭环和资金闭环,为虚假的购销业务。国美通讯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57,823.56万元、营业成本57,459.25万元,分别占当年营业收入的
61.53%、营业成本的62.18%,国美通讯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欺诈发行
国美通讯2020年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文件,引用了上述虚假贸易业务收入数据,公司2020年1-9月确认的虚假贸易业务收入为57,823.5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86.21%。2021年3月中国证监会批准了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申请,即向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6,560.01万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京美电子智能终端生产线改造项目,国美通讯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文件存在虚假记载,构成欺诈发行。
3)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国美通讯 2021年度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会计处理不当。2023年4月29日,国美通讯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国美通讯净利润错报金额为1,962.98万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净利润比例为38.35%,国美通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险,危害程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4月11日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4〕52号)拟决定:
①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②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第一款的规定,对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处以1,656万元罚款。
上述调查结果公司正在进行陈述、申辩和听证,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的期后事项。
(2)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送达的(2024)鲁0191民初966号案件的传票、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诉讼请求如下:
1)判令济南宝坤与国美通讯于2015年1月14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起诉之日解除。
2)判令国美通讯于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刻腾房,搬出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地下一层及地上一、二层房屋及场地并返还给济南宝坤。
3)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拖欠的租金826.02万元及自2024年3月1日起至实际搬出上述房屋之日止房屋占有使用费。
4)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违约金829.61万元。
5)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支付应付承包费的滞纳金42.75万元及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滞纳金。
6)判令国美通讯向济南宝坤赔偿经济损失424.80万元。
7)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费等一切费用由国美通讯承担。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因上述诉讼案件国美通讯银行账户实际被冻结资金37.16万元。
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影响。
截止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止,本公司无其他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对报告期发现的2022年度会计差错采取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主要原因为:1)公司对2022年度涉及向上海保资销售电子价签的ODM业务重新进行了梳理,将未开具销售发票,已暂估确认收入并已结转成本的产品,冲减相应收入及成本。2)公司对2022年应收上海保资的往来款项坏账准备进行了重新梳理,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方法为:逾期款项账面余额扣除保全冻结的上海保资银行账户资金、保全的所有权归属于上海保资的存货价值,按该差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由于2022年公司暂估对上海保资的应收账款金额为不含税金额,故计算信用减值损失时对保全资产按不含税金额进行调整。3)公司对2022年度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向北京国美安迅仓储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便携式打印机等物品会计处理进行了梳理,上述物品已于2022年12月30日退货入库,故调整2022年相应收入及成本。4)公司对2022年京美电子与深圳金正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指定供应商的电表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进行重新梳理,经过审慎研究,本公司决定对该项业务收入确认时点进行调整。 |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应收账款 | -15,181,556.96 |
存货 | 11,761,940.91 | ||
其他流动资产 | 1,869.47 | ||
未分配利润 | -3,416,828.8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416,828.86 | ||
少数股东权益 | -917.72 | ||
营业收入 | -9,854,121.66 | ||
营业成本 | -8,969,243.35 | ||
信用减值损失 | -2,674,040.86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与原控股方的往来事项
1)公司对原关联方三联集团及下属企业三联商务的应收债权根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下属企业于2011年9月签署了债权债务确认的有关协议。协议规定,三联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将与公司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三联集团所属单位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三联商务”,曾用名“三联家电配送中心有限公司”),转让后,协议各当事方均不可撤销地同意前述债权债务按公司享有三联商务债权人民币3,400.00万元处理,三联集团对上述3,400.00万元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公司对上述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原告李秀峰、周建丽、张建慧、冯立萍等四人民间借贷纠纷,于2011年3月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起诉本公司、三联集团、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诉讼标的额为490.50万元及其相应利息。2015年终审判决后执行法院扣划公司诉讼费及诉讼标的款项500.10万元,该案执行完毕。2016年2月,公司与三联集团及其子公司三联商务达成协议,由上述两方共同承担赔偿支出及诉讼费合计500.10万元。公司对该部分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4月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三联商务签署了三方协议,公司承租山东三联商社部分房产,以租金逐年抵偿三联商务对公司的欠款,协议期限五年。每年房租费用中冲抵债权部分为
117.98万元。2018年4月,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山东商务于2013年4月12日签订三联大厦六楼北区房屋租赁到期,由济南国美租赁三联大厦六楼北区部分租赁面积,鉴于三联商务对公司负有3,400万元的债务,由公司与山东三联商社、济南国美、山东商务签订三联大厦六楼北区房屋租赁四方协议,协议约定由济南国美每年向公司支付部分租赁费用117.98万元,冲抵山东商务对公司的债务。
2015年10月公司与山东三联广告有限公司(下称“三联广告”)、三联商务签署了三方协议,公司承租三联大厦楼体西侧广告位,以租金逐年抵偿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欠款,协议期限十年。每年广告位租赁费用中冲抵债权部分为46.50万元。2018年1月,公司、三联广告、三联商务、山东大中签订四方协议,自2017年1月10日起公司将原合同(指公司、三联广告、三联商务于2015年10月签订的三联大厦外立面广告位合同,下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与
义务转让给山东大中,由山东大中继续履行原合同,公司不再承担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且对山东大中履行原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四方同意,自2017年1月10日起,三联广告应收山东大中的部分租赁费46.50万元/年冲抵三联商务对公司的欠债,剩余租赁费用13.50万元/年由山东大中支付给三联广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对原关联方三联商务的债权为2,787.23万元。2)因三联集团以资抵债违约恢复债权情况说明中银大厦第20层房产(原购房合同签订楼层,实际楼层22层)系公司原控股股东三联集团于2006年以资抵债抵偿公司的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1,412.60万元。2011年11月,公司获悉三联集团于2007年违背与公司签订的《房产抵债协议》、以房屋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并获得二审法院支持。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1)鲁民一终字第18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解除三联集团与房产开发商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商品房预(销)售协议》,由三联集团将该处房产返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银大厦土地使用权人),同时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返还三联集团购房款1,236.00万元及对应利息。
2012年3月,公司以案外第三人身份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12年7月,最高院裁定指令山东省高院再审。山东省高院于2012年12月17日进行了开庭审理。2014年1月23日,公司收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2012)鲁民再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再审判决维持原判。公司于2011年末将该项资产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再审判决下达后,恢复该债权在其他应收款核算,同时将其减值转入坏账准备核算。三联集团先以中银房产进行抵债,之后未经公司同意,擅自以房产所有人身份提起诉讼,违规处置已经抵偿给公司的上述房产,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无视资本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形成资金占用事实。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收到再审判决后,向当地证券监管部门报送文件,请求监管部门督促三联集团偿还占用公司资金,并对三联集团的侵权及资金占用行为进行查处,并向三联集团发函,主张公司合法权益。目前三联集团未提出任何有效偿还方案。
(2)股份质押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持有公司股份80,885,359股(其中32,857,166股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8,028,193股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与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03,650,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3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山东龙脊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0,793,793股,占其持股总数的68.30%,占公司总股本的24.81%。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0-6个月 | 4,754,579.95 | |
7-12个月 | ||
1年以内小计 | 4,754,579.95 | |
1至2年 | 4,708,104.95 | 4,950.00 |
2至3年 | 4,950.00 | |
3年以上 | 4,503,983.44 | 4,503,983.44 |
合计 | 9,217,038.39 | 9,263,513.3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207,468.58 | 34.80 | 3,207,468.58 | 100.00 | 3,207,468.58 | 34.63 | 3,207,468.58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009,569.81 | 65.20 | 1,298,989.86 | 21.62 | 4,710,579.95 | 6,056,044.81 | 65.37 | 1,297,969.61 | 21.43 | 4,758,075.20 |
其中: | ||||||||||
组合1:账龄组合 | 1,301,464.86 | 14.12 | 1,298,989.86 | 99.81 | 2,475.00 | 1,347,939.86 | 14.55 | 1,297,969.61 | 96.29 | 49,970.25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4,708,104.95 | 51.08 | 4,708,104.95 | 4,708,104.95 | 50.82 | 4,708,104.95 | ||||
合计 | 9,217,038.39 | / | 4,506,458.44 | / | 4,710,579.95 | 9,263,513.39 | / | 4,505,438.19 | / | 4,758,075.2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济宁九龙家电有限公司 | 918,094.95 | 918,094.95 | 100.00 | 无法回收 |
威海海源电业家电城有限公司 | 637,477.57 | 637,477.57 | 100.00 | 无法回收 |
莒县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 375,679.00 | 375,679.00 | 100.00 | 无法回收 |
滨州富强科贸工程有限公司 | 356,403.29 | 356,403.29 | 100.00 | 无法回收 |
菏泽市牡丹区永泰电器经销部 | 213,764.00 | 213,764.00 | 100.00 | 无法回收 |
金乡县三联家电连锁有限责任 | 149,496.00 | 149,496.00 | 100.00 | 无法回收 |
其他客商 | 556,553.77 | 556,553.77 | 100.00 | 无法回收 |
合计 | 3,207,468.58 | 3,207,468.58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1: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0-6个月 | |||
7-12个月 | |||
1-2年 | |||
2-3年 | 4,950.00 | 2,475.00 | 50.00 |
3年以上 | 1,296,514.86 | 1,296,514.86 | 100.00 |
合计 | 1,301,464.86 | 1,298,989.86 |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2年(含2年) | 4,708,104.95 | ||
合计 | 4,708,104.9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207,468.58 | 3,207,468.58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97,969.61 | 1,475.25 | 455.00 | 1,298,989.86 | ||
账龄组合 | 1,297,969.61 | 1,475.25 | 455.00 | 1,298,989.86 | ||
合计 | 4,505,438.19 | 1,475.25 | 455.00 | 4,506,458.4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济宁九龙家电有限公司 | 918,094.95 | 918,094.95 | 20.36 | 918,094.95 | |
威海海源电业家电城有限公司 | 637,477.57 | 637,477.57 | 14.14 | 637,477.57 | |
莒县三联家电有限公司 | 375,679.00 | 375,679.00 | 8.33 | 375,679.00 | |
滨州富强科贸工程有限公司 | 356,403.29 | 356,403.29 | 7.90 | 356,403.29 | |
潍坊友谊新世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338,281.00 | 338,281.00 | 7.50 | 338,281.00 | |
合计 | 2,625,935.81 | 2,625,935.81 | 2,625,935.81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08,885,532.09 | 219,264,473.70 |
合计 | 208,885,532.09 | 219,264,473.7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适用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小计 | 7,285,747.99 | 78,456,558.48 |
1至2年 | 68,148,829.48 | 98,704,409.47 |
2至3年 | 91,440,366.19 | 42,350,246.78 |
3年以上 | 112,062,801.98 | 69,716,692.20 |
合计 | 278,937,745.64 | 289,227,906.9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02,452,692.34 | 214,777,524.34 |
往来款-非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114,634.06 | 114,634.06 |
往来款-非关联方 | 418,967.58 | 385,424.60 |
原控股股东及所属单位欠款 | 39,738,175.45 | 39,738,175.45 |
预付货款 | 28,389,708.49 | 28,393,445.49 |
保证金/押金 | 160,000.00 | 637,358.00 |
个人借款或备用金 | 828,431.77 | 830,679.77 |
其他 | 138,009.16 | 138,989.24 |
转租赁房租款 | 6,697,126.79 | 4,211,675.98 |
合计 | 278,937,745.64 | 289,227,906.9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519,549.46 | 61,443,883.77 | 69,963,433.2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8,780.32 | 88,780.3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8,608,329.78 | 61,443,883.77 | 70,052,213.55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按照账龄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第三阶段是已经发生信用减值损失,依据客户具体风险情况计提预期信用减值损失。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61,443,883.77 | 61,443,883.77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 8,519,549.46 | 88,780.32 | 8,608,329.78 | |||
组合1:账龄组合 | 8,519,549.46 | 88,780.32 | 8,608,329.78 | |||
合计 | 69,963,433.23 | 88,780.32 | 70,052,213.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8,958,014.55 | 49.48 | 往来款 | 1-3年 | |
惠州德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5,510,246.78 | 18.93 | 往来款 | 2-3年以上 | |
山东三联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27,872,335.25 | 11.59 | 原控股股东欠款 | 3年以上 | 27,872,335.25 |
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1,865,840.20 | 4.94 | 原控股股东欠款 | 3年以上 | 11,865,840.20 |
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转租) | 6,697,126.79 | 2.79 | 转租赁房租款 | 1年以内 | 334,856.34 |
合计 | 210,903,563.57 | 87.73 | / | / | 40,073,031.79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483,318,403.75 | 483,318,403.75 | 483,318,403.75 | 483,318,403.75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979,338.91 | 979,338.91 | 979,338.36 | 979,338.36 | ||
合计 | 484,297,742.66 | 484,297,742.66 | 484,297,742.11 | 484,297,742.1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国美通讯(浙江)有限公司 | 408,000,000.00 | 408,000,000.00 | ||||
嘉兴京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75,318,403.75 | 75,318,403.75 | ||||
合计 | 483,318,403.75 | 483,318,403.75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 期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单位 | 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郑州富美实业有限公司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
小计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
二、联营企业 | |||||||||||
小计 | |||||||||||
合计 | 979,338.36 | 0.55 | 979,338.91 |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6,858.41 | 76,125.10 | 4,262,238.96 | 4,266,342.78 |
其他业务 | 3,083,960.52 | 3,330,403.07 | ||
合计 | 3,170,818.93 | 76,125.10 | 7,592,642.03 | 4,266,342.78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0.55 | 0.70 |
合计 | 0.55 | 0.7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4,938.6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94,867.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17,759.0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0,281.37 | 个税手续费返还16,115.77元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06,062.04 | |
合计 | -1,761,487.00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3938 | -0.393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不适用 | -0.3876 | -0.3876 |
公司期末净利润为负数,且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故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宋林林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