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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2022年3月,公司董事会换届后,选举张必贻、文秉友、燕桦、黄德林、黄峰共5位董事组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中张必贻董事(会计专业人士)为主任委员(会议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正式会议和1次汇报会,具体如下:

(一)2023年2月24日,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召开汇报会,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财务状况等有关资料,包括:

1.《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2.《公司2022年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

4.《公司2022年度报告编审及年度三会工作计划》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与公司治理层的沟通函》

(二)2023年4月4日,公司2022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暨六届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听取或审议了如下报告或议案:

1.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2年度长江电力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投资者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意见的报告》

5.审议《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报告》

6.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8.审议《公司2022年度投资后评价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14.审议《关于聘请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分两个阶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委员会须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无管理层参加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单独沟通会议。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因此,第一阶段会议(与外部审计机构单独沟通环节)只有审计委员会委员、监事、董秘及外部审计机构参加。第二阶段会议,审议或听取了部分年度例行议案或报告。

(三)2023年6月1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甘肃张掖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四)2023年10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五)2023年11月14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长电(休宁)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六)2023年12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六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或听取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投资建设重庆奉节菜籽坝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2.审议《关于收购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设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3.审议《关于收购河南巩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权及增设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参与设立四川江油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的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履行社会责任计划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23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

7.听取《公司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调整报告》(非审议事项)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聘请的从事财务报表审计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和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评估,确认上述两家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满足独立性和专业性要求;公司与其签署的聘任协议中规定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规范、合理。

经持续监督和评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上述两家审计机构勤勉尽责,履职行为满足要求。

(二)协调外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外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审阅了审

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了持续督导,并与公司经营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优化审计流程,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三)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指导内部审计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年度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编写了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内部控制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五)审查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情况,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2023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实际发生61项、金额291,784万元,较年度预测项数无变化、金额减少100,576万元。

审计委员会还重点就收购湖南攸县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河南巩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股权、参与设立四川江油抽水蓄能有限公司等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3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始终坚守职责,通过前往现场考察、查阅相关资料等方式,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确保公司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为董事会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

2024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严谨、负责的态度,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外部审计、内部审计、关联交易等事项,确保公司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审计委员会还将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为公

司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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