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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电力:长江电力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各位委员: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张必贻、吕振勇、文秉友、燕桦、何红心,5名委员组成。报告期内,成员没有发生变化。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如下:

(一)2020年2月20日,在年度审计机构进场前,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等有关资料,包括:

1.《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2.《公司2019年重大投融资活动情况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初步汇报》

4.《公司2019年度报告编审及年度三会工作计划》

5.《公司2020年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工作计

划》

6.《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2019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

(二)2020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度报告审计沟通会听取并预审议了如下议案:

1.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报告》

2.听取《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长江电力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3.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长江电力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报告》

4.听取《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关于投资者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意见的报告》

6.预审议《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草案)》

7.预审议《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8.预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9.预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

10.预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草案)》

11.预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草

案)》

(三)2020年4月27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

(四)2020年6月10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2020年8月2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五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秘鲁路德斯配电项目引入联合投资人的议案》

2.《关于增资三峡电能的议案》

3.《关于长电国际转让所持北控水务2%股份至长江环保集团的议案》。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协调审计工作有效开展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程参与公司年度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工作,在审计机构进场前,认真听取、审阅了外部审计师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提出了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意见和要求;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进行了督导,与公司经营层、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了认真的分析、讨论,着力提高审计效率,有效优化审计流程,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报告。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审核、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共修编制度49项,其中修订41项,新编8项。截至2020年底,公司共有法人治理制度27项、各类经营管理制度258项,制度体系更加完整、优化,进一步筑牢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各项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及各项规章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内部控制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的相关要求。

(四)履行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进行了审查,持续关注关联交易的定价模式、审批、披露等环节的合规情况,审查了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下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测发生情况,有效控制关联交易风险。审计委员会重点就增资三峡电能、转让北控水务股份、引入秘鲁路德斯配电项目联合投资人等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并确认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持续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的合规性,尽职尽责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发挥专家职能及监督作用,密切关注公司定期报告、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运行、关联交易等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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