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900 |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 公告编号:2021-022 |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上年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 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47,800 | 46,882 | |
小计 | 47,800 | 46,882 | 不适用 | |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30,000 | 45,411 | |
小计 | 30,000 | 45,411 | 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16,210 | 15,728 | |
小计 | 16,210 | 15,728 | 不适用 | |
接受关联方劳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60,000 | 45,556 | |
小计 | 60,000 | 45,556 | 公司经营情况发生变化 | |
租出资产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4,810 | 4,168 | |
小计 | 4,810 | 4,168 | 不适用 | |
租入资产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8,600 | 8,280 | |
小计 | 8,600 | 8,280 | 不适用 | |
合计 | 167,420 | 166,025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本次预计金额 |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47,900 | 46,882 | |
小计 | 47,900 | 46,882 | 不适用 | |
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85,000 | 45,411 | |
小计 | 85,000 | 45,411 | 增加新业务 | |
向关联方提供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17,380 | 15,728 |
劳务 | 小计 | 17,380 | 15,728 | 不适用 |
接受关联方劳务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71,165 | 45,556 | |
小计 | 71,165 | 45,556 | 增加新业务 | |
租出资产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3,350 | 4,168 | |
小计 | 3,350 | 4,168 | 不适用 | |
租入资产 | 中国三峡集团及 相关子公司 | 8,485 | 8,280 | |
小计 | 8,485 | 8,280 | 不适用 | |
合计 | 233,280 | 166,025 |
营、流域梯级调度与综合管理、国际能源投资与承包、生态环保投资与运营、新能源开发与运营管理、资本运营与金融业务、资产管理与基地服务等八大业务板块。
(三)执行、履约情况
公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中国三峡集团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正常经营需要,每年均与中国三峡集团和中国三峡集团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发生一系列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分为委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接受关联方劳务、租入或者租出资产等。
关联交易的价格,按下列原则确定:
? 该交易事项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但有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优先参考该价格或标准确定交易价格;
? 如该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参考关联人与独立于关联人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 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本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目前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除租入中国三峡集团土地、监理、招标服务等采用政府指导价外,其他均以市场价为基础,双方协商定价,由交易双方依据交易标的所在区域的市场价格行情,结合发生成本情况,共同协商定价,充分保证了价格的合理性。
日常关联交易结算方式主要有按“季支付、年度结算” “年度结算” “半年支付、年度结算”等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作为我国最大的水电上市企业,从事电力生产,拥有大型水电站运行管理的能力,三峡基地发展有限公司、长江三峡设备物资有限公司等作为中国三峡集团所属单位,能够为公司电力生产提供专业化的供水、供电、物业、仓储等服务。随着金沙江水电开发业务的不断拓展,为满足大型水电站运营期的安全、稳定、可靠等管理要求,关联交易是必要的。
公司与中国三峡集团及其内部其他相关单位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无政府定价的,则由交易双方以市场价为基础,共同协商定价,保证了关联交易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资产、业务及产供销系统,在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与中国三峡集团保持独立,具备完整优良的独立生产经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力生产,关联交易占公司总收入的比重很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