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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重庆燃气”)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对公司 2023 年度出具年度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称审计委员会)切实对毕马威华振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于2023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34人,注册会计师1,12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26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中央企业财务决算审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1﹞24号)、《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不再担任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天健为2022年财务报告出具天健审【2023】8-330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无异议。

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毕马威华振(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408027号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毕马威华振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

行了审计,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经审计,毕马威华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毕马威华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年度审计重点与重大事项、会计实务(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财务报表披露)、需提供的书面声明、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审计意见等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情况进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就聘任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就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前后任会计

师事务所沟通进行了监督,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沟通,并确认无异议。

(三)2023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毕马威华振召开会议,与审计机构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5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毕马威华振召开沟通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审计机构项目负责人就审计调整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高度关注近期事件,与毕马威华振积极沟通交流,提请毕马威华振充分考虑事件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影响,采取必要的审计程序,以保证审计质量。审计委员会督促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中保持独立客观性,规范审计

行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公司2023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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