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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重庆燃气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司代码:600917 公司简称:重庆燃气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0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0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0.5%0.25%-0.5%≤0.25%
利润总额≥5%2.5%-5%≤2.5%
资产总额≥0.5%0.25%-0.5%≤0.25%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管理层存在舞弊行为,该缺陷直接导致财务报告出现重大错报、漏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
重要缺陷公司非管理层存在严重的舞弊行为,公司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与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者流程指引缺失,对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的其它缺陷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济损失≥1000万500万~1000万≤500万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公司出现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或影响投资决策的失误,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大或重要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该缺陷表明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环境失效,公司的信息系统存在重
大内控缺陷,公司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的人员财产损失。
重要缺陷与非财务报告相关的重要制度或流程指引缺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公司出现间接影响战略规划的实施或影响投资决策的失误,公司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责任事故,造成较大的人员财产损失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除重大、重要的其它缺陷

2.3. 一般缺陷

公司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设有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视风险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确保了公司正常运转。2021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与风险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的作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王颂秋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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