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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6,712,709,498.45元。综合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等因素统筹考虑,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下简称“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8,496,645,292股为基数,扣除截至当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34,843,324股后,向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69,270,295.20元,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46.09%。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

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以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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