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58 证券简称:东方证券 公告编号:2024-01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配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0号)文件核准,公司本次A股配股于2022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登记工作,新增股份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次A股配股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02,907,0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8.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714,593,736.06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12,573,084,302.10元;扣减其他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67,218,157.94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1,502,907,061.00元,剩余金额计入资本公积。上述A股配股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
29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报告号为德师报(验)字(22)第00203号的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人民币12,633,542,792.38元(含利息收入),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11,567,000,176.00元,2023年使用人民币1,066,542,616.3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币种 | 销户日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 | 31050163360009015016 | 人民币 | 2023.11.0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滩支行 | 96550078801600000452 | 人民币 | 2023.10.23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设立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于2022年4月和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
使用A股配股募集资金,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说明书》(以下简称“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资金所得款项:
(1)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支持投资银行业务发展;
(2)不超过60亿元将用于投入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发展;
(3)不超过38亿元将用于推进销售交易业务发展;
(4)不超过10亿元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配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东方证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256,72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6,65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63,35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 项目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2)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3)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4) (4)=(3)-(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5) (5)=(3)/(2)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投资银行业务 | 不适用 | 不超过 60亿元 | 不适用 | 不超过 60亿元 | 100,000 | 4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财富管理与证券金融业务 | 不适用 | 不超过 60亿元 | 不适用 | 不超过 60亿元 | 6,300 | 406,3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销售交易业务 | 不适用 | 不超过 38亿元 | 不适用 | 不超过 38亿元 | - | 36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营运资金 | 不适用 | 不超过 10亿元 | 不适用 | 不超过 10亿元 | 354 | 97,054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不适用 | 不超过 168亿元 | 不适用 | 不超过 168亿元 | 106,654 | 1,263,354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