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因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变更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要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应用指南》及其它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和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和意见;
5、监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和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