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第七届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监事吴春泉先生因有其它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监事会,委托监事会主席刘国文先生代为表决。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21年3月5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等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1年3月15日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地点: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衡山东路12号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其中1名监事委托其他监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刘国文先生。
列席人员:公司相关职能部门。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针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声明:保证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 审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审议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详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编号:2021-01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 审议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有异议。
详见2021年3月1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