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2021年度
审计工作审查报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公司审计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审查,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和2021年度审计工作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樊行健先生、谢思敏先生、田生文先生、郭文忠先生、侯晓鸿先生五位董事组成,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樊行健先生担任。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人员发生变化:2021年9月,公司原独立董事董胡晓东女士、虞晓锋先生因任职期满,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审计委员职务,增补谢思敏先生、田生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所有成员具有能够独立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相关要求。审计委员会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履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的职责。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2021年内的各项定期报告均做了大量的调查和审核工作。
定期报告的内容 | 披露日期 |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
2020年 年度报告 | 2021年3月17日 | 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1月-2020年3月间进行了多次沟通,并召开了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沟通会。 |
2021年 第一季度报告 | 2021年4月30日 | 审计委员对一季度报告进行了细致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征询。 |
2021年 半年度报告 | 2020年8月17日 | 审计委员对半年度报告进行了细致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征询。 |
2021年 第三季度报告 | 2021年10月28日 | 审计委员对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细致审核,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征询。 |
(二) 年内出具的其它审核意见
事项 | 出具时间 | 出具的审核意见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 2021年2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查意见 |
公司2020年 年度报告的审计 | 2021年2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
事项 | 出具时间 | 出具的审核意见 |
公司2020年 年度报告的审计 | 2021年3月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
调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 2021年9月 |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书面审核意见 |
新增关联交易 | 2021年11月 |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
(三) 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审计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
(四) 指导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 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监管规则,认真审核了公司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并发表了专业意见,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对外部审计工作的配合,提高了相关审计工作的效率。
三、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查情况
(一) 审计过程
2021年初,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过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及公司财务部门沟通,协商确定了年报审计的时间安排,并形成《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沟通函》。同时,公司收到了天职国际发来的《2020年年报审计策略书》。
2021年1月1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编制的未经审计的2020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形成了关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2021年2月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年度报告进行了第二次审阅,并出具了初步审计意见后的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审议意见。
2021年3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和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审计沟通
经与天职国际就审计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天职国际提交的《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策略书》。
(三) 审计总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结了天职国际在公司2020年度审计服务工作情况,并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较好的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运用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加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较好地履行了各项职责。
(此页无正文,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2021年度审计工作审查报告》的签字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樊行健: 郭文忠:
谢思敏: 侯晓鸿:
田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