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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冶集团: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0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外聘董(监)事发放津贴标准: (2)董事:会务及履行职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3万元/年。外聘董(监)事发放津贴标准: (2)董事:会务及履行职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10万元/年。此外,董事往返公司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开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外聘董(监)事发放津贴标准: (3)监事:会务及履行职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2万元/年。外聘董(监)事发放津贴标准: (3)监事:会务及履行职责所需事务性费用补助2万元/年。此外,监事往返公司交通费、住宿费和来公司开展的调研活动费用由公司承担。

董事、监事以补助方式计发的薪酬,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每年发放一次。预扣预发的及需年度结算的,按每结算年度为单位进行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修订后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并依据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进行修订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强化公司董事、监事勤勉尽责的意识,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此公告。

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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