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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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季度报告
目录
一、 重要提示 .................................................................. 3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 3
三、 重要事项 .................................................................. 5
四、 附录.....................................................................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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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黄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利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雨露保
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 16,561,848,092.83 17,327,808,411.80 -4.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5,190,526,280.82 5,368,913,149.85 -3.32
资产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179,395,387.35 293,483,068.23 301.86
净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比上年同期增减
(1-9 月) (1-9 月) (%)
营业收入 4,805,743,707.31 4,823,467,667.29 -0.3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72,138,669.22 -129,883,258.02 -32.53
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193,961,560.71 -185,361,859.81 -4.64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26 -2.46 减少 0.8 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650 -0.12 -37.5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650 -0.12 -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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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年初至报告期末金
项目
(7-9 月) 额(1-9 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87,671.41 1,629,745.5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 1,850,214.96 10,494,482.19
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334,174.87 13,281,801.67
所得税影响额 -1,191,532.44 -3,583,137.89
合计 3,180,528.80 21,822,891.49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59,96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增 期末持股数 比例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性
(全称) 减 量 (%) 条件股份数 股份状态 数量 质
量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 国有法
0 389,556,901 37.34 200,000,000 质押 150,000,000
限公司 人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 国有法
0 22,220,631 2.13 0 无
份有限公司 人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
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 20,677,152 20,677,152 1.98 0 无 其他
投资基金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
8,008,246 8,008,246 0.77 0 无 其他
证券投资基金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长余 2 号创新成长 7,839,551 7,839,551 0.75 0 无 其他
单一资金信托
境内自
李寒光 0 6,240,807 0.60 0 无
然人
宏源证券-建行-宏
源 3 号红利成长集合资 4,000,000 4,000,000 0.38 0 无 其他
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
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 3,449,947 3,449,947 0.33 0 无 其他
投资基金
境内自
于雷 3,220,501 3,220,501 0.31 0 无
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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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 国有法
0 3,218,605 0.31 0 无
用有限责任公司 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数量 种类 数量
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9,556,901 人民币普通股 189,556,90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220,631 人民币普通股 22,220,631
中国工商银行-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
20,677,152 人民币普通股 20,677,152
资基金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 8,008,246 人民币普通股 8,008,246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余 2 号创新成长
7,839,551 人民币普通股 7,839,551
单一资金信托
李寒光 6,240,807 人民币普通股 6,240,807
宏源证券-建行-宏源 3 号红利成长集合资
4,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000,000
产管理计划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
3,449,947 人民币普通股 3,449,947
资基金
于雷 3,220,501 人民币普通股 3,220,501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 3,218,605 人民币普通股 3,218,605
岳阳华泰资源开发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为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
一致行为关系。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幅
资产负债表项目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变动原因说明
度(%)
主要系银行承兑到期托收、贴
应收票据 404,177,739.66 1,374,243,408.33 -70.59
现较多及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主要系浆板、废纸原材料入库
预付款项 212,586,193.67 306,297,509.38 -30.59
冲账所致
主要系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
化有限公司对其双氧水一期
在建工程 146,100,804.41 71,597,375.14 104.06
装置进行技术改造及办公楼
修建所致
工程物资 7,855,011.60 3,831,075.88 105.03 主要系在建工程增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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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用应付票据支付货款
应付票据 1,765,232,000.00 1,245,636,413.61 41.71
增加所致
主要系部分客商采用预付款
预收款项 236,794,757.28 176,445,853.93 34.20
形式结算增加所致
主要系本期部分保险费用跨
应付职工薪酬 45,151,712.55 16,502,614.21 173.60
期支付所致
应交税费 6,390,748.51 41,780,656.93 -84.70 主要系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主要系本期支付应付利息所
应付利息 34,089,859.78 59,793,891.88 -42.99
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
573,600,000.00 1,423,680,698.85 -59.71
动负债 款到期偿还增加所致
未分配利润 170,226,327.64 348,623,951.75 -51.17 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
阳林化有限公司收购其子公
少数股东权益 0 2,276,025.08 -100.00
司怀化市骏源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 49%股权所致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变动幅
利润表项目 上年同期数 变动原因说明
金额(1-9 月) 度(%)
主要系上年同期转销存货减
资产减值损失 -203,928.73 -19,002,198.90 98.93
值损失所致
主要系政府补贴较上年同期
营业外收入 25,724,390.90 56,218,170.69 -54.24
减少所致
利润总额 -171,817,812.89 -124,463,841.85 -38.05 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所得税费用 320,856.33 5,285,528.72 -93.93 主要系经营亏损所致
上年年初至上年报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 变动幅
现金流量表项目 告期期末金额 变动原因说明
金额(1-9 月) 度(%)
(1-9 月)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 主要系本期与中国纸业投资
749,780,130.14 181,862,912.80 312.28
动有关的现金 有限公司往来拆借资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主要系本期承兑支付比例大
1,725,097,255.64 2,616,353,436.90 -34.06
支付的现金 于上年同期所致
主要系本期支付增值税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5,939,750.35 299,632,067.02 -31.27
所致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 主要系本期与中国纸业投资
783,109,083.97 19,485,692.19 3918.89
动有关的现金 有限公司往来拆借资金所致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
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较同期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86,596.00 3,115,920.00 -97.22
减少所致
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主要系公司工程项目建设投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10,370,009.49 48,950,432.15 -78.82
入减少所致
产支付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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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系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 阳林化有限公司收购其子公
2,274,146.95 428,065.98 431.26
动有关的现金 司怀化市骏源精细化工有限
公司 49%股权所致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行 8.5 亿
842,503,128.22 -100.00
金 元公司债券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公司于 2014 年 8 月 21 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
规模为人民币 6 亿元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本次发行利率为
6.38%,兑付日为 2015 年 8 月 25 日。详见 2014 年 9 月 5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
券发行结果公告》。
2、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目前正在进
行2014年第二期短期融资券的申请注册。
3、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全资子公司怀化市双阳林化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对其双氧水一期装置进行技术改造,目前该项目已投产。
4、2013年7月,公司公告了全资子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搬迁事项。为加快推进项
目进程,2014年湖南省国资委、永州市委、市政府及公司委托的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就湘江纸业搬迁的原则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洽谈,形成了以下纪要:同意将湘江纸业搬迁
至岳阳林纸本部(岳阳市城陵矶);同意将湘江纸业原址土地变性为商居开发用地,并将湘江纸
业原址土地处置的全部收益用于支持湘江纸业搬迁和企业原址周边规划的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
永州市政府对该地块规划及土地变性予以支持。具体详见2014年7月1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湘
江纸业搬迁事项的进展公告》。
3.3 公司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 是
承诺时
承诺 诺 否
承诺方 承诺内容 间及
背景 类 履
期限
型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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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首 避 控股股东 在其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或对本公司拥有实质控制权期 2004 年 是
次公 免 泰格林纸 间,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 承诺,长
开发 同 集团股份 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期
行相 业 有限公司 并将督促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实际受其或其所
关的 竞 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制的企业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
承诺 争 接从事与本公司现在或将来主导产品、主营业务相同或相类似
且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或活动;不利用其在本公司的控股地
位及控制关系进行损害、侵占、影响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规 控股股东 如出现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照市场原则,本着一般 2004 年 是
范 泰格林纸 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有关关联交易, 承诺,长
关 集团股份 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泰格林纸集团将不利用其在 期
联 有限公司 本公司中的控股或第一大股东的地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交
易
与再 资 控股股东 未来将努力增强沅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2010 年 是
融资 产 泰格林纸 如果中冶集团未能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在未来 6 月 28
相关 注 集团股份 三年内通过非公开发行或资产出售的方式注入上市公司;如果 日承诺,
的承 入 有限公司 中冶集团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沅江纸业将作为整体上市资 长期
诺 产的一部分注入上市公司。
2011 年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原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纸业”)成功重组泰格林纸集团,泰格林纸集
团将继续履行该承诺。
避 实际控制 1.诚通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均不与岳阳 2012 年 是
免 人中国诚 林纸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4月5日
同 通控股集 2.若诚通集团获得有关与岳阳林纸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 承诺,长
业务机会,那么诚通集团将尽其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
业 团有限公 期
备转移给岳阳林纸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得第三方同意),并
竞 司 优先提供给岳阳林纸。诚通集团获得业务机会并具备转移条件
争 后,应及时通知岳阳林纸,岳阳林纸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限内,
尽快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决定,并通知诚通集团是否接受
诚通集团提供的业务机会。如果岳阳林纸在双方同意的合理期
限内没有通知诚通集团,岳阳林纸被视为放弃对该业务机会的
优先受让权。岳阳林纸放弃优先权后,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
机会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3.若诚通集团明确表示,其投资或者收购与岳阳林纸主营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系基于诚通集团的整体发展战略,并
且诚通集团在投资或收购过程中,已做出可以向岳阳林纸转让
该等业务的安排。在此情况下,诚通集团应在投资或收购该等
业务之日起三年内,采取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监管部门许可
的方式(该方式应对岳阳林纸公平合理)将该等业务转让给岳
阳林纸;若不能通过上述方式解决,诚通集团应将该等业务转
让予无关联的第三方。
4.诚通集团不会利用对岳阳林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控制
性影响进行损害岳阳林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规 实际控制 1.诚通集团将尽量减少和规范诚通集团及诚通集团控制的 2012 年 是
范 人中国诚 其他企业与岳阳林纸间的关联交易。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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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通控股集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 承诺,长
联 团有限公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 期
交 司 害岳阳林纸及其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将督促岳阳林纸履行合法
易 决策程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岳阳林
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诚通集团将督促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行使股东权利或者董事权利,在岳
阳林纸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诚通集团及诚通集团控
制的其他企业事项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4.诚通集团及诚通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岳阳林纸就相互
间关联事务及交易所做出的任何约定及安排,均不妨碍对方为
其自身利益、在市场同等竞争条件下与任何第三方进行业务往
来或交易。
控股股东 1、泰格林纸集团将尽量减少和规范泰格林纸集团及泰格林 2012 年 是
泰格林纸 纸集团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岳阳林纸间的关联交易。 4 月承
集团股份 2、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保证按 诺,长期
有限公司 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