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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0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的发出时间、方式

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1年6月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6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1、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失去激励资格;此外,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刘建国先生,其在授予日2021年6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刘建国先生的限制性股票90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刘建国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93人调整为285人,其中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84人,暂缓授予人数为1人;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仍为3,999.994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3,729.9946万股调整为3,663.50万股,其中本次授予部分为3,573.50万股,暂缓授予部分股数为9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70.00万股调整为

336.4946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52元/股调整为2.45057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公司《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1、除5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全部限制性股票,3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原因不再对其授予限制性股票外,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

相符。

2、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刘建国先生,其在授予日2021年6月7日前六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刘建国先生的限制性股票90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刘建国先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3、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监事、独立董事、外部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5、本次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7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人民币2.45057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84名激励对象授予3,57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同意暂缓授予刘建国先生共计9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202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员工股权激励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双阳高科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实施员工股权激励,激励计划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490万元,增资份额364.244万元,将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完成后该公司总股本的6.29%。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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