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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电国际:郴电国际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2

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陈共荣担任。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履历及任职资格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1.2020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

一次定期会议,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编制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初稿、2019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0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

二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草案)等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第

三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草案)等议案。我们认为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

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草案)议案等议案。我们认为上述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关注了公司2019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

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召开了2019年年报审计事前沟通会议,我们认真听取、审阅了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审计委员会认为:

(1)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

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2)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以及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公司目前的内部控制符合公司治理结构的有关要求。

(3)我们对四川水电站项目导致财务费用增加、邯郸项目资产减

值问题以及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等问题进行了重点关注。天职事务所出具 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形成了审计委员会决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财务会计报表依据公司会计政策编制,会计政策运用恰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内容客观、真实、准确,未发现有重大错报、漏报情况。 鉴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多年的审计机构,对郴电国际财务、经营情况较为了解,双方历年来合作较好。为了更好地完成年度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并通过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批准。

四、指导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2020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在认可该计划可行性的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计划执行;保持对公司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的重点关注。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的执行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湖南郴电国际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 2021年,审计委员会将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与公司经营层和审计机构的沟通,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对公司所处的影响,关注公司的重大事项和日常经营、财务成果等情况,切实的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2021年4月20日

葛玉辉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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