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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矿科技:北矿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30

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北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2020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耕女士、景旭先生及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梁殿印先生三名成员组成,其中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王耕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审议通过32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1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工作计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计划》。

(二)2020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审计情况总结》、《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总结》、《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关于拟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三)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四)2020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引进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的议案》、《关于与紫金矿业、中国黄金集团、中国有色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五)2020年6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2020年8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七)2020年10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关于拟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议案》。

(八)2020年12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终止引入战略投资者暨公司与原战略投资者和发行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和<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公司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履职期间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该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主动调研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也重视保持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为保持

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建议公司董事会继续聘请其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财务审计费用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认为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有效地执行,并开展内部监督及风险评估,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运作,各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也得到了合理控制和防范。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问题协调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同时协调了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及配合,为年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审核情况

1. 关于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经审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在平等交易条件下以市场价格进行,公平、合理地确

定交易金额,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

2.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和周转需求。借款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执行,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符合公司利益。矿冶集团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方认购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黄金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矿冶集团签订附条件生效《战略合作协议》符合公司利益。公司引入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并与中国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开展合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发行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 关于补充确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本次补充确认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 关于转让公司部分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拟向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公司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兴路东段22号院内房地资产暨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独立性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 关于公司修改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修改发行方案是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与各相关主体协商一致进行的。公司拟与控股股东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利益。矿冶集团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价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方认购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勤勉尽责履行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关联交易事项审核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更好地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2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顺利完成换届工作,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同公司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发挥专长作用,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审计委员会委员:马忠、马萍、黄松涛2021年3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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