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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能源2020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1

公司代码:600989 公司简称:宝丰能源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刘元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东旭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重大风险提示

关于本公司所面临主要风险见“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的描述。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 10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1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 21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3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 48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 49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2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 14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公司、本集团、本公司、宝丰能源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宝丰集团、控股股东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
东毅国际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东毅环保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峰达化工宁夏峰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宝丰商服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红四煤业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
宝丰煤焦化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
烯烃二厂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
宝丰煤基新材料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四股泉煤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
马莲台煤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莲台煤矿
丁家梁煤矿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丁家梁煤矿
博润天成银川博润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盛达润丰宁夏盛达润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达隆盛宁夏易达隆盛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海嘉汇宁夏银海嘉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余宝璐新余宝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聚汇信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银安信通宁夏银安信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时间创业珠海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博聚广汇宁夏博聚广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德汇宁夏智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瑞德恒通宁夏瑞德恒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合汇宁夏智合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智信合达宁夏智信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现代煤化工现代煤化工是指以煤为原料,采用先进技术和加工手段生产替代石化产品和清洁燃料的产业。(来源为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制定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焦煤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高,结焦性好的烟煤的称谓
1/3焦煤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介于焦煤和气煤之间的烟煤的称谓
肥煤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中等、粘结性极强的烟煤的称谓,炼焦煤的一种,炼焦配煤的重要组成部分,结焦性最强,熔融性好,结焦膨胀度大,耐磨
气煤国家煤炭分类标准中,对煤化变质较低的烟煤的称谓
气肥煤挥发分和胶质层都很高的强粘结性肥煤类,炼焦性能介于肥煤和气煤之间
烯烃含有C=C键(碳-碳双键)(烯键)的碳氢化合物,属于不饱和烃,分为链烯烃与环烯烃
煤制烯烃又称煤基甲醇制烯烃,是指以煤为原料合成甲醇后再通过甲醇制取乙烯、丙烯等烯烃的技术
低碳烯烃分子中碳原子数较少的烯烃,最富有代表性的低碳烯烃是乙烯和丙烯
聚烯烃聚乙烯、聚丙烯
聚乙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聚乙烯无臭,无毒,手感似蜡,具有优良的耐低温性能,化学稳定性好,能耐大多数酸碱的侵蚀
聚丙烯丙烯聚合而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
烯烃产品聚乙烯、聚丙烯及烯烃副产品
纯苯纯苯又名安息油、净苯,在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芳香气味的无色透明挥发性液体
MTBE中文名为甲基叔丁基醚,一种有机醚类,可作为高辛烷值汽油添加剂,常用于无铅汽油和低铅油的调合;也可以重新裂解为异丁烯,作为橡胶及其他化工产品的原料;还可用于甲基丙烯醛和甲基丙烯酸的生产
改质沥青煤焦油加工产品,是煤焦油或普通煤沥青经深度加工所得的沥青,主要用于电解铝行业,用作电极棒或电极粘结剂
蒽油是制造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的原料, 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
工业萘是工业上最重要的稠环芳烃,可用于生产苯酐、染料的中间体、橡胶助剂和杀虫剂
碳四、C4含有四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碳五、C5含有五个碳原子的烃类混合物
混合碳四、混合C4指丁烷、丁烯(正丁烷、异丁烷、正丁烯、反丁烯、异丁烯等)等四碳烃类含量达95%以上的混合物
混合碳五、混合C5指以五碳烃类为主,含有少量其他组分的混合物
重碳四主要是指裂解碳四抽提丁二烯装置中的重组分,主要含有丁烯-2以及碳四炔烃部分1,2/1,3-丁二烯,少量碳五(可能都不大于5%)
MTO甲醇制烯烃
DMTO大连化物所的甲醇制烯烃专利专有技术
二期烯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募集资金投资的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该项目主要包括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装置(前段)、甲醇制60万吨/年烯烃装置(后段)
三期烯烃项目拟开工建设的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50万吨/年煤气化制甲醇装置、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25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聚合物(EVA)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宝丰能源
公司的外文名称Ningxia Baofeng Energy Group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BAOFENG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黄爱军张中美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电话0951-55580310951-5558031
传真0951-55580300951-5558030
电子信箱bfny@baofengenergy.combfny@baofengenergy.com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750411
公司办公地址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750411
公司网址http://www.baofengenergy.com/
电子信箱bfny@baofengenergy.com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宝丰能源600989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黄超、曾春
持续督导的期间2019.5.16-2021.12.31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7,520,497,290.936,519,584,182.5615.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2,036,840.451,888,945,209.7110.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66,733,905.781,788,739,171.1115.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9,759,587.031,581,175,223.7062.52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3,352,943,140.1923,352,196,668.45-
总资产35,734,339,661.5633,294,741,578.777.33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83.5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83.5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267.6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5811.84减少3.26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811.24减少2.76个百分点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附注(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70,235.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337,317.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55,102.1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所得税影响额-3,359,719.99
合计25,302,934.67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主要业务为煤制烯烃,主要产品为聚乙烯、聚丙烯,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材料。

1、聚烯烃行业发展前景广阔

目前,我国聚乙烯、聚丙烯的消费处于快速增长阶段,消费的增速明显高于产量的增速,进口依赖度近五年逐年攀升,行业发展空间依然较大。

根据Wind资讯、隆众资讯的统计数据,2019年,我国聚乙烯表观消费量3403万吨,同比增长14.7%;产量1765万吨,同比增长11.2%;进口量1666万吨,同比增长18.8%;进口依赖度49.0%,同比上升1.7个百分点。2019年,我国聚丙烯表观消费量2663万吨,同比增长11.5%;进口量349万吨,同比增长6.4%,进口依赖度13.1%。

2015年到2019年的五年间,我国聚乙烯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9.4%,产量年均增长5.6%,进口量年均增长14%,进口依赖度上升7.5个百分点;聚丙烯表观消费量年均增长7.3%,进口量也一直维持在300万吨以上。

根据著名的全球商业资讯公司IHS Markit的预测,未来五年,中国聚乙烯需求的年均增速为

6.2%,至2023年进口量占国内需求的比例略有下降至40%;中国聚丙烯需求的年均增速为5.4%,至2023年进口量预计将超过500万吨。

因此,在消费快速增长和弥补进口缺口两个有利因素的共同推动下,聚烯烃行业的发展前景依然广阔。

2、我国煤制烯烃的成本明显低于油制、气制烯烃

根据隆众资讯的统计数据,从2015-2019年聚烯烃综合成本看,油制最高,气制次之,煤制则长期维持偏低成本,2019年国内煤制聚乙烯平均成本比油制聚乙烯低853元/吨,油制聚丙烯与煤制聚丙烯的成本平衡点在原油价格40-45美元/桶。由于煤制烯烃具有明显的成本优势,且原料价格相对稳定,在不到十年的时间,煤制聚乙烯、聚丙烯占我国聚乙烯、聚丙烯总产能的比例从0到27%。

3、我国煤制烯烃将对油制烯烃形成进一步替代

聚乙烯、聚丙烯的原料来源主要有三种:石油,煤炭,乙烷和丙烷。油制、煤制、气制聚乙烯、聚丙烯,虽然前段工艺流程各不相同,但后段的分离、聚合工艺完全一样,最终的产品分子结构完全相同,产品的质量、性能没有差别。

现代煤化工是以煤制聚乙烯、聚丙烯、乙二醇等为主的新兴产业,是能够替代石油化工的高端产业,与传统煤化工完全不同。

在目前我国油制烯烃主要来源于炼油企业的“炼化一体化”、而炼油产能已经总体过剩的情况下,在国家关于创新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政策的支持下,煤制烯烃企业迎来了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机遇期。

(二)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是以煤替代石油生产高端化工产品,具体包括:

(1)煤制烯烃,即以煤、焦炭、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再以甲醇为原料生产聚乙烯、聚丙烯;

(2)焦化,即将原煤洗选为精煤,再用精煤进行炼焦生产焦炭;(3)精细化工,以煤制烯烃、炼焦业务的副产品生产MTBE、纯苯、工业萘、改质沥青、蒽油等精细化工产品。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采取产销研一体化的经营模式。

生产运行与优化:公司在保障安全、环保的前提下,以销定产,以产促销;不断优化生产系统、工艺和管理,实现生产的长周期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升柔性生产能力,缩短产品转产切换时间,适应小批量、差异化需求。

产品与技术研发:公司采取内部研发与内外部联合研发的模式,与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以降低原辅料与能源消耗、提高产品质量与性能、增加产品品种与规格为主线,提升现有业务的市场竞争力;以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与集成应用为主线,谋求未来高端化、差异化的优势。

产品营销与服务:公司具备完善的营销体系,实行灵活的销售政策,合理优化产品区域布局,优化仓储物流,强化渠道建设,加强客户服务及管理,确保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稳步提升。货款结算主要采取“先款后货”方式。

原料供应与保障:公司高度重视自有煤炭资源储备,优化煤炭资产的开发利用。同时充分利用周边丰富的煤炭资源,与国有大型煤矿建立长期战略合作,确保原料供应稳定。

二、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区位优势

公司位于中国能源化工“金三角”之一的宁东国家级能源化工基地核心区,区域内煤炭资源非常丰富,煤炭产量约占全国总产量的1/3,产业链原料供给充足、便利;生产基地近临黄河,沿黄经济区产业结构的持续调整,为现代工业的发展腾出了更多的水资源;区域及周边公路交通网络完善,且公司自有铁路与国铁直接接轨,物流运输发达便捷。

(二)投资成本优势

公司循环经济产业链一次性规划,集中布局,分期实施,形成了超大单体规模的产业集群,上下游生产单元衔接紧密,大幅降低了单体项目投资、公辅设施投资及财务成本。与国内同期同规模投产项目相比,投资成本节约30%以上。

(三)运营成本优势

公司产业链紧密衔接,使上一个单元的产品直接成为下一个单元的原料,有力保障了原料的稳定供应和生产的满负荷运行,大幅降低了能源消耗、物流成本、管理成本,运营成本比同行业同规模企业低约35%。

(四)财务成本优势

公司有息负债规模较小,融资利率低;实行产销平衡的经营策略,流动资金占用少;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模式,资金周转率高;公司闲置资产极少,资产利用率高。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34.65%,在行业中属于较低水平。

(五)管理成本优势

公司充分发挥规模优势和产业链集中优势,实施扁平化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少,人工成本低;实施规模化采购和集中销售,采取直购直销模式,采购、销售管理成本低;同时,作为年轻的现代化工企业,公司员工普遍年轻化,退休人员极少,企业负担较小。管理成本优势比较突出。

(六)营销模式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实行产销研一体化,生产、销售、研发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国家政策和市场变化,合理把控销售节奏和产品价格,努力抢抓市场主动权。公司调整了销售模式,强化了销售团队,销售人员在销售产品的同时,还承担着研究市场、反馈信息的重要职能,使销售与终端客户的联系更快、更准、更直接,能够及时了解产品消费市场的变化,将第一手市场信息快速反馈给生产单位,及时调整公司产品生产计划,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始终保持满产满销。

(七)技术优势

公司一期、二期各60万吨/年的烯烃项目,均集成了当时国际国内领先的技术和工艺。二期项目具备生产高端的聚乙烯双峰产品、茂金属聚乙烯产品的能力,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先进行列。

(八)团队优势

公司高管团队中,硕博学位高层次人才9人,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10人,2人享受政府及国务院特殊津贴;中高级管理团队中,职业经理人255人;专业化基层管理团队537人,专业化技术团队1223人。40岁以下员工11231人,占86.43%;本科及以上学历3229人,占24.85%;每年引进储备985、211专业优秀毕业生近200人。高端化、专业化、年轻化的富有活力的优秀团队为企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综上,公司综合优势明显,产品成本和同行业其他煤制烯烃企业相比低约20-30%,公司在同行业中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目标与工作完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化危为机,科研创新能力加速提升,生产经营指标再上新台阶,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75.20亿元,同比增长15.35%;利润总额23.54亿元,同比增长7.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2亿元,同比增长10.75%;每股收益0.29元,同比增长3.57%。

1、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保持生产安全高效。新冠疫情下,展现了公司面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保障生产安全稳定运行的良好管控能力、适应市场和社会需要快速变化的强大应变能力。防控措施及时有效,全公司约14000名员工无一人感染,保障了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在春节加疫情影响最严重的二月份,聚烯烃、焦炭的产能利用率接近100%。根据防疫需要,紧急转产可用于生产口罩外层纺粘无纺布的聚丙烯S2040牌号产品,既满足了疫情防控物资需要,又为公司带来了良好的经济效益。针对从湖北返岗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施工人员,从湖北启程至返岗施工,全过程发挥公司严、精、细、实的管理作风,保证了全员安全无恙,保证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复工。

2、持续推进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生产经营

生产方面,坚持以销定产,提高效率。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开发了可用于口罩生产的S2040等6个新牌号聚乙烯、聚丙烯产品,增效8460万元。完成了用于生产医用注射器等医用产品的K4912、给水管材料PE-100等7个新牌号的技术储备。甲醇一厂通过优化配煤方案,使气化装置运行更稳定、粉煤燃烧更充分,煤醇比由上年的1.55降至1.5,节约原料煤(折标煤)3万吨;烯烃一厂通过改用性能相同、价格更低的催化剂,催化剂成本降低30%,节约成本1000多万元;烯烃二厂甲醇制烯烃的单耗降至2.87,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销售方面,不断优化销售策略。(1)加强终端客户开发,提高终端厂家销售份额。对焦炭终端厂家的销售量占比80%,比上年提高7.3个百分点;对烯烃终端客户的开发,有利于新牌号、专用料的推广,及时获得用户的评价和反馈信息,提升品牌影响力。(2)推进定制化生产,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按客户要求的性能指标,生产销售定制化焦炭25万吨,同比增长192%,满足了客户特定需求,提高了产品销售价格。(3)加强市场研判,调整销售节奏。在新冠肺炎影响严重时期,并未跟随其他厂家采取激进的降价措施,合理调整库存限度,待市场好转后消化库存,减少了降价损失。(4)调整销售区域政策,提高销售均价。根据各大区域市场价倒推出厂价,适度增加出厂价格较高的区域销售比例,同时保持其他区域市场的销售和影响力。

采购方面,不断提高原料供应保障能力。(1)不断提升直购比例。甲醇终端厂家采购量占比92%,比上年提升5个百分点。原料煤采购主要与大型煤炭生产企业签订长期合作协议,长协占比66%,直购比例95%,保证了原料的质量和稳定供应。(2)主动研判市场趋势,看涨多采,看跌少采,调整采购节奏,降低采购成本。(3)扩大采购半径,调控区域采购量,优化供应商结构,保障稳定供应。(4)利用公司规模扩大、采购量增加的机会,争取更多的价格优惠。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投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2020年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面投产,该项目包括2019年10月投产的甲醇制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和2020年6月投产的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项目。由世界一流化学企业——英国庄信万丰戴维技术公司提供技术、我国央企——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造的220万吨/年甲醇合成塔,是目前世界上单套产能规模最大的煤制甲醇合成塔,并在公司首次投运,能为公司带来明显的规模经济优势和单位成本优势。乙烯聚合装置采用雪佛龙菲利普斯双环管淤浆工艺,可以生产多系列双峰聚乙烯产品、茂金属聚乙烯产品,实现进口替代。

(数据来源:英国庄信万丰戴维技术公司(Johnson Matthey)官方网站,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4、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速产品高端化进程

2020年上半年,公司研发费用投入6,570.82万元,同比增长1,245.82%。今年成立的宝丰上海研究院,作为公司科技创新、技术交流、人才培养的引智平台,已经开始发力。报告期内,高效开发了市场急需的聚丙烯纤维料、熔喷料、薄壁注塑料,高密度聚乙烯中空料、高强度双峰薄膜料、耐候棚膜用线性聚乙烯专用料等产品,公司聚烯烃专用料比率和市场影响力明显提升。此外,通过专用料开发延伸产业链,已与下游防水材料、管材、食品包装加工企业初步建立了合作关系。

(二)下半年业绩增长点和未来发展规划

1、业绩增长点

(1)220万吨/年甲醇项目。2020年6月底投入试生产,预计下半年生产甲醇110万吨,按目前外购甲醇和自产甲醇价差约400元/吨测算,可以节约成本4亿元左右。

(2)240万吨/年红四煤矿项目。2020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下半年可投入试生产,自产煤成本明显低于外购煤成本。

2、重点项目建设

(1)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50万吨/年煤气化制甲醇装置、5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装置、25万吨/年乙烯-醋酸乙烯聚合物(EVA)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该项目计划2020年8月开工建设,2022年底建成投产。

(2)300万吨/年煤焦化多联产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300万吨/年焦化、10万吨/年针状焦、苯加氢装置扩建至12万吨/年、焦油加工装置扩建至40万吨/年。该项目已于2020年5月开工建设,计划2021年底建成投产。

(3)太阳能电解制氢储能及应用示范项目。项目共分两期,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00MWp光伏发电装置、10000标方/小时电解水制氢装置。该项目一期工程已于2020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2020年底建成投运。

(4)240万吨/年红四煤矿选煤厂项目。与红四煤矿配套的240万吨/年红四选煤厂已经开工建设。

(5)丁家梁煤矿项目。《横城矿区总体规划(修编)》已完成并通过宁夏自治区发改委审查,《横城矿区总体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委托编制,为丁家梁井田与甜水河井田联合开发项目核准奠定了基础。

(6)40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该项目已于2020年6月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准,列入《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总体规划》。公司于本报告披露日前已收到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4×10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一期260万吨/年项目核准的批复》,同意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在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建设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示范项目。该项目后续还需要经过国家环保部门的批复,公司将加快工作进程,以尽早完成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7,520,497,290.936,519,584,182.5615.35
营业成本4,497,911,501.803,694,055,236.7221.76
销售费用281,048,470.69194,059,632.1044.83
管理费用186,555,200.09221,899,232.75-15.93
财务费用86,917,046.62209,120,254.74-58.44
研发费用65,708,193.644,882,389.911,245.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9,759,587.031,581,175,223.7062.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3,669,152.70-1,677,987,257.7046.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124,802.365,816,181,148.31-110.56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2,049.73万元,同比增加100,091.31万元,增长 15.35%。其中,本期烯烃产品实现营业收入442,117.36万元,同比增加153,924.00万元,增幅53.41%,主要是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以下简称“二期烯烃项目”)投入生产,本期销量增加33.39万吨,影响烯烃产品收入增加253,596.85万元,聚烯烃产品价格同比下降17.10%,影响烯烃产品收入减少99,672.85万元;本期焦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234,895.82万元,同比减少42,519.36万元,降幅15.33%,主要是本期焦炭产品价格同比下降12.63%,影响焦化产品收入减少32,964.89万元,本期焦炭销量同比减少6.95万吨,影响焦化产品收入减少9,554.47万元;此外,本期精细化工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3,025.25万元,同比减少11,629.37万元,降幅13.74%,主要是由于精细化工产品纯苯、MTBE、改质沥青销售价格随市场波动下行。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营业成本449,791.15万元,同比增加80,385.63万元,增幅

21.76%。主要原因是公司二期烯烃项目投入生产,外购甲醇增加,烯烃产品总成本同比增加117,140.77万元;本期外购炼焦精煤价格同比下降12%,加工费下降3.66%,焦炭销量减少,焦化产品总成本同比减少37,143.31万元;受原料市场价格下降,精细化工产品成本较上年同期有小幅下降。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销售费用28,104.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698.89万元,增幅

44.83%。主要原因是二期烯烃项目投入生产,产品销量上升,运输装卸费用同比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管理费用18,655.5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534.40万元,降幅

15.93%,主要是机构优化管理人员减少、疫情期间享受社保优惠政策等因素影响,职工薪酬减少。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财务费用8,691.70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2,220.33万元,降幅

58.44%。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市后,债务融资成本降低,债券和融资租赁等较高资金成本的债务规模同比减少,利息支出减少。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研发费用6,570.8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082.58万元,主要是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研发投入逐年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净额为256,975.96万元,同比增加98,858.44万元,增幅62.52%,主要是二期烯烃项目投入生产,产品销量增加导致现金流入增加,同时公司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结算比例,影响现金流入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90,366.92万元,同比减少77,431.81万元,降幅46.15%。主要是二期烯烃项目、红四煤矿项目及其他长期资产支出

同比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61,412.48万元,同比现金流出增加643,030.59万元。主要是本期分配股利,支出同比增加205,298.12万元;同时,本期收到的筹集资金和借款同比减少563,270.00万元,支付的债务的现金同比减少119,113.08万元。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年同期期末数上年同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同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2,615,616,272.217.321,861,876,045.495.5940.48
应收款项融资298,984,566.500.84124,866,625.460.38139.44
预付账款90,360,163.280.25166,115,716.870.50-45.60
其他应收款27,408,544.810.0845,037,814.860.14-39.14
固定资产22,898,413,871.3064.0817,903,776,394.7953.7727.90
在建工程4,268,083,310.5311.947,043,511,626.2021.16-39.40
递延所得税资产16,549,399.180.0512,341,351.310.0434.10
其他非流动资产309,776,513.050.87800,139,775.642.40-61.28
短期借款480,000,000.001.34180,000,000.000.54166.67
应付票据133,567,647.010.37548,014,304.561.65-75.63
预收款项--317,869,363.180.95-100.00
合同负债225,352,659.110.63--100.00
应交税费434,703,127.561.22272,409,626.200.8259.58
其他应付款2,248,812,900.596.291,713,455,371.595.1531.24
一年内到期的非945,426,315.102.651,873,916,414.925.63-49.55
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101,250,788.3014.282,643,000,000.007.9493.01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72,112.330.07--100.00

其他说明

本公司2020年6月末资产总额为3,573,433.97万元,较上年末增加7.33%,主要表现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的增加;负债总额1,238,139.65万元,较上年末增加24.53%;公司资产负债率为34.65%。详细变动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75,374.02万元,增幅40.48%,主要是公司扩大企业规模,融资额增加,银行存款增加;

(2)应收款项融资较上年末增加17,411.79万元,增幅139.44%,主要是用票据支付的款项减少。

(3)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减少7,575.56万元,降幅45.6%,主要是公司二期烯烃项目全面投产,外购甲醇减少,预付原料款同比减少。

(4)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减少1,762.93万元,降幅39.14%,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补助及房屋租赁押金。

(5)固定资产较上年增加499,463.75万元,增幅27.90%,主要是本期二期烯烃项目转固。

(6)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减少277,542.83万元,降幅39.40%,主要是公司二期烯烃项目全面投产,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减少。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20.80万元,增幅34.10%,主要是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

(8)其他非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9,036.33万元,降幅61.28%,主要是2019年支付的工程、设备款2020年结算转至在建工程。

(9)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30,000.00万元,增幅166.67%,主要是公司二期烯烃项目全面投产,营运资金需求增加。

(10)应付票据较上年末减少41,444.67万元,降幅75.63%,主要是公司用票据支付的业务需求减少。

(11)预收账款较上年末减少31,786.94万元,降幅100%;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2,535.27万元,增幅100%,主要是公司2020年度适用新收入准则,预收的款项确认为合同负债。

(12)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16,229.35万元,增幅59.58%,主要是应支付的税费增加。

(13)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53,535.75万元,增幅31.24%,主要是应付工程款、设备款和质保金未达到合同约定支付条件,暂未支付。

(1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92,849.01万元,降幅49.55%,主要是偿还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5)长期借款较上年末增加245,825.08万元,增幅93.01%,主要是公司为三期烯烃项目建设筹集前期资金。

(16)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2,457.21万元,增幅100%,主要是税务、会计折旧期限不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增加。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数上期数变动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298,225,889.28-298,225,889.28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
固定资产6,657,366,105.193,065,477,715.513,591,888,389.68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855,289,025.30893,386,043.62-38,097,018.32抵押借款
应收票据133,567,647.0175,305,468.1458,262,178.87质押取得票据
合计7,646,222,777.504,332,395,116.553,313,827,660.95

3.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公司首发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总预算投资152.79亿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共投资89.38亿元(含取水权和土地使用权)。该项目主要分为两段:前段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项目、后段甲醇制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以及相关配套公用工程。项目后段甲醇制60万吨/年聚烯烃项目已于2019年10月投产;前段焦炭气化制220万吨/年甲醇项目已于2020年6月投产。

2)红四煤矿项目该项目为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预算投资27.15亿元(不含采矿权价款),截至2020年6月30日,已累计投资22.63亿元。项目主体工程已于2020年6月全面建成,2020年7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20年下半年投入试生产。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应收款项融资124,866,625.46298,984,566.50174,117,941.04-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主营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宁夏东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17,024.00104,689.3598,223.4120,897.358,198.83
宁夏峰达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重碳四为原料,生产甲基叔丁基醚(MTBE)、丙烷2,614.2624,084.8820,141.9321,906.18566.87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250,000.00666,095.14595,289.95291,483.3083,082.17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煤矿建设10,000.00369,368.899,797.49--33.12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现代物流、停车场;住宿;国内贸易及商业零售1,000.001,487.241,315.80326.6674.26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烯烃生产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10,000.00----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

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的化工产品生产及煤矿开采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在现代煤化工产品生产方面仍存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等不安全因素,在煤炭开采中也存在瓦斯、煤尘、水害、火灾等不安全因素。公司已经建立了较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并注重结合实际情况不断改进,以减少安全事故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对周边人群的生命财产威胁。

2.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由于近期国际石油价格一直在低位徘徊,导致聚乙烯、聚丙烯平均售价近期也呈下行趋势,对公司收入和利润影响较大。公司切实强化采购管理,紧密跟踪原料价格变化,适时开展低价锁定,多方寻找供应商,积极拓展新渠道,全力抓好关键原料采购,多方面满足生产需求,降低生产成本;公司密切关注安全环保对市场的影响,提前谋划应对预案,同时加速工艺技术革新和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转化率;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加大市场调研走访,及时掌握第一手市场信息,制定更加高效灵活的营销策略,占领市场先机,实现效益最大化。

(三)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0年7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自有资金人民币95,000万元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共同在内蒙古设立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该子公司已于2020年7月1日完成工商登记。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1)。

2020年7月2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四煤业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2)。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4月7日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0-0132020年4月8日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每10股送红股数(股)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0
每10股转增数(股)0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三、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土地等产权瑕疵党彦宝、宝丰集团自该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若因使用该等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后续遭受损失的,则宝丰集团及党彦宝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或其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宝丰集团除遵守作为董事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特作出的承诺外,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宝丰集团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向银行提供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交易合同获取受托支付贷款或受托支付贷款金额超过实际交易金额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上述违规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与银行签订受托支付贷款合同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党彦宝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宝丰集团党彦宝及宝丰集团确保报告期届满以后,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未发生也将不再发生开具融资性票据的情况,如果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再发生违规票据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融资行为,党彦宝及宝丰集团将承担全部责任。如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因报告期内曾进行票据融资行为被有关部门给予任何处罚或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人及宝丰集团承诺承担处罚结果或责任,保证宝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其他党彦宝《关于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有关事宜的承诺函》,确认:“宝丰能源于2006年4月将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至21,700万元。在此过程中,本人和党彦峰分别以4,000万元债权和1,6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设立时承诺认缴注册资本的第二期出资4,000万元和1,600万元;本人并以11,700万元债权作为出资缴付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700万元。本人和党彦峰用于出资的上述债权真实、合法、有效。……如因上述出资事宜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10月27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若燕葆建材的原股东或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凯威投资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若凯威投资任何债权人对公司历次股权转让及注销事宜提出异议且为人民法院所支持,则其将无偿代宝丰集团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宝丰集团《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承诺函》,承诺:“如果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员工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相关主管部门要求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或者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宝丰集团及本人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补缴,毋需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支付任何对价,并愿意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承担由此给宝丰能源及其子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
其他党彦宝1.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就境外股权的持续情况、变更或调整情况真实、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要求需要对上述股权结构进行调整,本人将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履行相应程序。承诺时间:2018年5月30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宝丰集团、党彦宝、东毅国际如进行减持,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减持事宜并予以公告后,再实施减持计划。减持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要求进行,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则出售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单位/本人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公司指定账户。如因本单位/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本人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单位/本人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公司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单位/本人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自上市之日起,长期履行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按照目前宝丰能源红四煤矿核准和采矿权办理的工作方案,红四煤矿将在2019年投入试生产。若后续宝丰能源无法取得红四煤矿采矿权或红四煤矿项目无法取得合法的项目核准文件而使红四煤矿无法按期投产,并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下属企业遭受损失的,则本人或宝丰集团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按照宝丰能源的要求由本人或宝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不低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购买红四煤矿的全部资产及负债或相关项目公司全部股权。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党彦宝《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与发行人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承诺:“本人及本人近亲属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人承诺不利用担任宝丰能源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关联交易宝丰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解决关联交易东毅国际“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宝丰能源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宝丰能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相关批准手续;本公司承诺不利用宝丰能源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宝丰能源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宝丰能源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宝丰集团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1.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6日;2.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3.自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4.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党彦宝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1.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不适用不适用
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4.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2.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3.自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4.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5.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
股份限售东毅国际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1.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2.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3.自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4.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聚汇信、智信合达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党彦峰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至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2.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2022年5月16日。
股份限售刘元管、高建军、卢军、雍武、周凤玲、陈兆元、王敏、计永锋、吴剑峰、马元坤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本人在发行人担任的职务发生变更、因离职等原因不担任相关职务而放弃履行本项承诺。4.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5.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1.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5日;2.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动16日;3.自上市之日起至2019年11月16日;4.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5.自上市之日起至2024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股份限售夏云、柳怀宝、何旭1.自发行人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1.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2.任职期间及离职半年内;3.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党彦宝按照目前宝丰能源丁家梁煤矿采矿权办理的工作方案,丁家梁煤矿将2019年投产,若后续宝丰能源无法取得丁家梁煤矿采矿权而使丁家梁煤矿无法按期投产,并导致宝丰能源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足额赔偿宝丰能源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按照宝丰能源的要承诺时间:2017年7月29日;承诺期限:2017年7月29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求由本人或宝丰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不低于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价格购买丁家梁煤矿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其他党彦宝《不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承诺》,承诺“1.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不存在资金被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贷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也不存在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2.本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或通过任何关联方变相占用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也不会由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违规提供担保;3.如果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并造成发行人或其下属企业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发行人相应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党彦宝《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本人及本人的近亲属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人承诺在被法律法规认定为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以及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人承诺不以宝丰能源实际控制人及股东的地位谋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宝丰能源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实际损失。”
解决同业竞争宝丰集团“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从事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作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3.本公司承诺不以宝丰能源控股股东的地位谋求不正当利益,进而损害宝丰能源其他股东的权益。上述承诺自本承诺函签署且本公司为宝丰能源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有任何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发生,本公司承担因此给宝丰能源造成的一切损失(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解决同业竞争东毅国际“本公司及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未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且未直接或间接拥有与宝丰能源产生实质性同业竞争企业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长期不适用不适用
的任何股份、股权或在任何竞争企业拥有任何权益。本公司承诺在持有宝丰能源5%以上股份期间:1.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和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也不通过投资、持股、参股、联营、合作、技术转让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宝丰能源相竞争的业务;不向业务与宝丰能源相同、类似或任何方面与宝丰能源构成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业务上的帮助。2.如本公司或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被认定与宝丰能源存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将把该涉嫌同业竞争的企业或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第三方或由宝丰能源收购成为其一部分;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宝丰能源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宝丰能源,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宝丰能源。”
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36个月内,公司股票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如在该20个交易日期间公司披露了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则该等20个交易日的期限需自公司披露新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之日起重新开始计算,下同)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定期报告每股净资产时,则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自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告知稳定预案履行义务人;董事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相关预案履行义务人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万元。(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有权自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价稳定方案的决议公告之日起12个月届满后,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和薪酬、津贴予以扣留,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履行增持义务;因此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按照预案的要求提出或促使公司股东大会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则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十二个月。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触发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同上)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1)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总额的20%。(3)公司董事会公告增持股份预案后3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终止增持公司股份。如董事(独承诺时间:2017年12月13日;承诺期限: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5月16日不适用不适用

四、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2020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对上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六、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七、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类型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市场 价格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编织袋市场价(元/条)1.5745,542,980.87100.00每月结算1.57/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设备市场价不适用2,110,699.17100.00到货验收后付款不适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汽油市场价(元/升)4.562,886,868.5413.81每月结算4.60/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柴油市场价(元/升)4.6618,012,226.6386.19每月结算4.94/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购买商品枸杞市场价98,313.60货到付款不适用/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聚丙烯(PP)市场价(元/吨)6,272.7510,896,711.280.48每月结算6,272.75/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聚乙烯(PE)市场价(元/吨)5,884.96294,247.790.01每月结算5,884.96/
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二甲苯市场价(元/吨)4,690.27306,555.755.26每月结算4,690.27/
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混苯市场价(元/吨)4,359.024,234,173.4514.45每月结算4,359.02/
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销售商品蒽油市场价(元/吨)1,747.483,457,698.235.77每月结算1,747.48/
其他38,015.05/
合计//87,878,490.36///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关联交易的说明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2020年4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始终责系社会、心系民生、情系桑梓,以“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企业”为使命,积极响应党中央和宁夏自治区脱贫攻坚的战略号召,以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与夫人边海燕于2011年创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为平台,本着“善心善行、善款善用、善始善终”的宗旨,开展以教育扶贫为核心的公益慈善活动,成为国家和自治区脱贫攻坚的中坚力量。自2013年起,公司将“教育扶贫”确定为精准扶贫的主攻方向。为了保障以“教育扶贫”为核心的公益慈善事业常态化,公司自2014年起,按法定程序由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确定捐赠额度,确保精准扶贫资金需要。通过公司把捐赠资金支付给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的形式,由其对宁夏六盘山连片特困14县区、8乡镇全部考上二本以上大学的孩子,实施“全覆盖、无差别化”资助,每人每年奖励资助4,000元,直至完成学业。并对宁夏全区范围内其他县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高职学生进行资助。帮助贫困地区的孩子依靠知识改变命运,进而改变家庭甚至整个家族的命运。

2. 报告期内精准扶贫概要

√适用□不适用

公司大力实施教育精准扶贫,近年来每年资助人数保持10万人左右,每年捐资保持3亿元左右,每年为10万余个家庭减轻经济负担,每年大约有3万名受助学生毕业,累计有10万名学生走上工作岗位,成为家庭脱贫致富的经济支柱。报告期内,宁夏燕宝慈善基金会捐资助学1,874.63万元,并将全覆盖的资助范围由全区9个县区、5个乡镇扩大到14个县区、8个乡镇,持续为国家和地方打赢脱贫攻坚战助力。

3. 精准扶贫成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标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1,874.63
4.教育脱贫
其中:4.1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1,874.63
4.2资助贫困学生人数(人)24,346

注:资助资金主要通过燕宝慈善基金会对外捐赠,并通常发生在每年下半年

4. 履行精准扶贫社会责任的阶段性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目前,已累计资助了22.29万名大学生,资助的学生遍布全国550多所院校,有10万名毕业生走上了工作岗位,成为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社会的栋梁之才。现在,每年资助人数保持在10万人左右,近年来平均每年捐资3亿元,每年新增资助人数约3万人,每年为10万余个家庭减轻经济负担。

5.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适用□不适用

为践行“做对社会有价值的企业”的初心和使命,公司将在严格按要求履行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的前提下,继续实施好以教育扶贫为核心的精准扶贫工作,助力宁夏贫困地区群众彻底摆脱贫困,为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继续做出企业的贡献。

十三、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1)排污许可情况根据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最新要求,需按照行业逐步发放排污许可证,2017年6月23日公司下属的动力公司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6月22日),到期后公司进行了证件延续,同时补充申请了马莲台煤矿、洗煤、焦化废气综合利用制烯烃、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苯加氢、焦油加工、碳四综合利用等项目内容,并于2020年6月8日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5年6月22日)。2017年12月15日公司下属的宝丰煤焦化取得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12月14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下属的20万吨/年焦炉废气制甲醇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2020年6月30日公司下属的碳四异构联产MTBE项目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煤炭加工行业(甲醇、烯烃项目)已经申领了临时排污许可证,近期正在核发正式排污许可证。截止目前,公司所有生产项目均已依法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2)污染物排放情况公司已建成的生产项目中,纳入重点管控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排放口7个,其中宝丰煤焦化4个,分别为1-4#焦炉烟囱,动力公司3个,分别为1-3#锅炉烟囱,均为大气有组织排放口。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20年上半年,各排放口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其中焦化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2012)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动力锅炉烟气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废气污染物全部达标排放(提前实现2020年要求的焦炉烟气特别排放限值和锅炉烟气超低排放限值要求),且排放总量在排污许可总量之内。公司所有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园区内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排污企业排放口名称排放 方式主要污染物名称处置工艺执行标准
宝丰能源1#锅炉烟囱有组织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 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 脱硝:低氮燃烧技术加SCR《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
2#锅炉烟囱有组织
3#锅炉烟囱有组织
宝丰煤焦化1#焦炉烟囱有组织颗粒物 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 脱硝:SCR《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2012)
2#焦炉烟囱有组织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 脱硝:SCR
3#焦炉烟囱有组织脱硫:双碱法 脱硝:SCR
4#焦炉烟囱有组织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 脱硝:SCR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总量

排污企业排放口 名称主要污染物名称实际排放 浓度(mg/m3)标准限值(mg/m3)排污许可总量(t/a)2020年上半年排放量(t)是否 超标
宝丰能源1-3#锅炉烟囱颗粒物5.18≤10137.6625.42
二氧化硫17.28≤35481.7987.32
氮氧化物40.51≤50688.28205.53
宝丰 煤焦化1-4#焦炉烟囱颗粒物5.2≤15217.218.17
二氧化硫10.58≤30364.835.06
氮氧化物94.11≤150900323.08

2019年2月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全区2019年全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宝丰能源土壤也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2020年,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已将土壤环境作为重点监管要求列入了自行监测计划中,计划下半年委托第三方开展土壤及地下水监测工作。待监测结果出具后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 2020年3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关于公布2020年全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通知》,将宝丰能源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公司已按照要求规范管理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并定期在国家平台申报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量。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防治主体主要环保设施主体工艺运行情况
宝丰能源锅炉烟气除尘、脱硫、脱硝装置除尘:高效布袋除尘器除尘 脱硫:炉外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 脱硝:低氮燃烧技术加SCR脱硝正常运行
甲醇硫回收装置甲醇硫回收采用两级克劳斯+尾气回收工艺对尾气进行处理,处理后送动力脱硫系统处理达到标排放正常运行
一期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50m3/h,采用A2/O工艺正常运行
二期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650m3/h,采用A2/O工艺正常运行
清净下水回用装置处理能力450m3/h,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正常运行
中水回用装置处理能力800m3/h,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正常运行
宝丰煤焦化焦化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装置脱硫: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双碱法 脱硝:SCR正常运行
焦化地面除尘装置除尘:布袋除尘正常运行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除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外其余已建成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并依法取得了排污许可证。宝丰能源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已取得了环评审批手续并办理了临时排污许可证。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宝丰能源B区突发环境应急预案于2019年8月向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为:

640602-2019-022-H;为完善公司环境应急管理,2020年5月份公司又委托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宝丰能源A区进行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通过本次评估确定公司环境风险为重大环境风险[重大-大气(Q3M2E2)+较大-水(Q3M2E3)];根据本次风险评估结果,制定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目前正在组织专家评审后向宁东环保局进行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自行监测要求,公司制定了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并报宁东管委会环保局备案。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1-2月份无法委托第三方进行监测,3月份以后公司严格按照监测方案要求完成了3-6月份所有项目检测,监测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根据检测结果显示,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标,符合国家标准。

6.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未受到国家、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公司及子公司以“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为指导思想,持续推行绿色、清洁生产,降低能耗,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断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未披露环境信息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一)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附注五、32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中的披露,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0,669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二)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32,823,3632,641,293,36336.022,608,47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27.272,000,000,0000境外法人
党彦宝552,000,0007.53552,000,0000境内自然人
银川博润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500,0003.31242,500,000质押242,5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盛达润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02.86210,0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夏易达隆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700,0002.85208,700,000质押208,7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夏银海嘉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50,0002.75201,750,000质押201,75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北京盛达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宝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7,500,0002.15157,5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0,0001.70125,000,000质押125,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宁夏银安信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1.0275,000,000质押75,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32,823,363人民币普通股32,823,363
边海燕21,696,038人民币普通股21,696,03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7,285,949人民币普通股7,285,949
银华基金-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中国人寿委托银华基金公司股票型组合4,684,372人民币普通股4,684,372
北京九州万力投资有限公司3,100,000人民币普通股3,100,000
鲍国苗2,700,001人民币普通股2,700,001
领航投资澳洲有限公司-领航新兴市场股指基金(交易所)2,463,800人民币普通股2,463,8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13,400人民币普通股1,813,400
林锦平1,734,800人民币普通股1,734,800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731,300人民币普通股1,731,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边海燕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的配偶。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限售条件
可上市交易时间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1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2,608,470,0002022.11.16042个月
2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2,000,000,0002022.11.16042个月
3党彦宝552,000,0002022.11.16042个月
4银川博润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500,000-0-
5君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夏盛达润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0-0-
6宁夏易达隆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700,000-0-
7宁夏银海嘉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50,000-0-
8北京盛达瑞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余宝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7,500,000-0-
9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0,0002022.5.16036个月
10宁夏银安信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党彦宝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
姚敏副总裁聘任
刘万洲副总裁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20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作出决议,聘任姚敏先生、刘万洲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月16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三、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16宝丰021368502016年11月23日2021年11月23日4,428.66.2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债券受托管理人名称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9号1-9层
联系人王鹏、陶臻
联系电话010-88300834
资信评级机构名称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6号楼
联系人许新强
办公地址010-6642887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宝丰02根据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均严格按公司审批程序及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规范使用,2.2亿元用于购买原材料、7.752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债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四、 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0年5月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跟踪评级报告(2020)》,审定结果维持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16宝丰02”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

五、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 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与宝丰能源签订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较好地履行了受托管理人的职责,为保护债券投资者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八、 截至报告期末和上年末(或本报告期和上年同期)下列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变动原因
流动比率0.760.5733.33为项目建设储备资金导致流动资产增加
速动比率0.630.4443.18为项目建设储备资金导致流动资产增加
资产负债率(%)34.6529.86增加4.79个百分点为项目建设储备资金导致负债增加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本报告期 (1-6月)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20.9513.6553.48募集资金到账,偿还部分银行借款导致借款利息减少,债券赎回导致债券利息减少
利息偿付率(%)100100-

九、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 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均按照约定按时兑付本金和利息,不存在违约情况。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获得银行授信敞口额度118.00亿元,已使用授信敞口额度66.91亿元,未使用授信敞口额度51.09亿元;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16.19亿元,到期银行贷款均按时偿还。

十二、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为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已为公司债券按时、足额偿付做出一系列安排,包括安排专门人员跟进、安排偿债资金、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确保债券及时付息、兑付。

十三、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615,616,272.211,861,876,045.49
应收账款211,704,586.4515,458,362.77
应收款项融资3298,984,566.50124,866,625.46
预付款项490,360,163.28166,115,716.87
其他应收款527,408,544.8145,037,814.86
存货6676,568,113.25754,738,627.44
其他流动资产7179,442,079.54206,872,985.04
流动资产合计3,900,084,326.043,174,966,177.93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822,898,413,871.2917,903,776,394.79
在建工程94,268,083,310.537,043,511,626.20
无形资产103,198,554,569.553,220,827,623.55
商誉111,123,507,836.711,123,507,836.71
长期待摊费用1219,369,835.2115,670,792.64
递延所得税资产1316,549,399.1812,341,351.31
其他非流动资产14309,776,513.05800,139,775.64
非流动资产合计31,834,255,335.5230,119,775,400.84
资产总计35,734,339,661.5633,294,741,578.7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6480,000,000.00180,000,000.00
应付票据17133,567,647.01548,014,304.56
应付账款18532,607,722.43505,016,547.31
预收款项19-317,869,363.18
合同负债20225,352,659.11-
应付职工薪酬21129,359,588.89120,044,189.02
应交税费22434,703,127.56272,409,626.20
其他应付款232,248,812,900.591,713,455,371.59
其中:应付利息36,579,144.0515,079,82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945,426,315.101,873,916,414.92
流动负债合计5,129,829,960.695,530,725,816.7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55,101,250,788.302,643,000,000.00
应付债券2643,642,226.1843,415,811.08
长期应付款271,948,019,839.731,595,537,212.72
预计负债2849,392,344.2748,465,744.83
递延收益2984,689,249.8781,400,324.91
递延所得税负债1324,572,112.33-
非流动负债合计7,251,566,560.684,411,819,093.54
负债合计12,381,396,521.379,942,544,910.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307,333,360,000.007,333,360,000.00
资本公积317,267,767,308.677,267,767,308.67
专项储备32110,940,177.17149,249,368.92
盈余公积33924,780,806.81924,780,806.81
未分配利润347,716,094,847.547,677,039,184.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3,352,943,140.1923,352,196,668.45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23,352,943,140.1923,352,196,668.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5,734,339,661.5633,294,741,578.77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六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264,189,808.701,814,598,259.26
应收账款1120,244,514.8989,588,780.64
应收款项融资17,800,000.0020,526,664.37
预付款项97,321,212.50164,456,229.90
其他应收款22,736,751,768.942,541,726,875.65
存货553,258,420.65572,184,894.67
其他流动资产31,815,213.6778,771,770.36
流动资产合计5,821,380,939.355,281,853,474.8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34,240,613,958.384,240,613,958.38
固定资产19,838,919,639.6114,884,681,093.14
在建工程2,054,140,407.474,962,942,350.90
无形资产2,116,942,824.872,139,215,878.87
长期待摊费用14,884,260.7713,507,360.12
递延所得税资产7,443,638.237,509,872.65
其他非流动资产286,665,726.30769,206,612.16
非流动资产合计28,559,610,455.6327,017,677,126.22
资产总计34,380,991,394.9832,299,530,601.0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480,000,000.00180,000,000.00
应付票据-499,614,515.06
应付账款495,051,724.29540,739,996.89
预收款项-208,524,015.14
合同负债129,560,061.82-
应付职工薪酬100,122,159.0991,080,925.74
应交税费226,776,155.44105,742,361.97
其他应付款5,925,472,461.224,660,561,848.55
其中:应付利息36,579,144.0515,079,820.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05,483,512.431,833,973,612.25
流动负债合计8,262,466,074.298,120,237,275.6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101,250,788.302,643,000,000.00
应付债券43,642,226.1843,415,811.08
长期应付款1,348,865,803.30996,383,176.29
预计负债49,392,344.2748,465,744.83
递延收益79,583,874.8781,400,324.91
递延所得税负债24,284,874.10-
非流动负债合计6,647,019,911.023,812,665,057.11
负债合计14,909,485,985.3111,932,902,332.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7,333,360,000.007,333,360,000.00
资本公积7,266,640,000.007,266,640,000.00
专项储备88,652,260.52129,496,431.84
盈余公积924,780,806.81924,780,806.81
未分配利润3,858,072,342.344,712,351,029.7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19,471,505,409.6720,366,628,268.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34,380,991,394.9832,299,530,601.07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520,497,290.936,519,584,182.56
其中:营业收入357,520,497,290.936,519,584,182.56
二、营业总成本5,200,623,500.004,412,882,051.86
其中:营业成本354,497,911,501.803,694,055,236.72
税金及附加3682,483,087.1688,865,305.64
销售费用37281,048,470.69194,059,632.10
管理费用38186,555,200.09221,899,232.75
研发费用3965,708,193.644,882,389.91
财务费用4086,917,046.62209,120,254.74
其中:利息费用105,155,887.38193,477,504.06
利息收入23,165,813.6014,065,512.74
加:其他收益4117,675,462.495,945,147.60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8.7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2487,142.9777,174,218.4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31,670,235.28-6,682,330.8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339,706,402.902,183,139,165.91
加:营业外收入4416,079,389.899,320,442.10
减:营业外支出451,679,187.701,615,000.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354,106,605.092,190,844,608.00
减:所得税费用48262,069,764.64301,899,398.2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七、综合收益总额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八、每股收益:47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8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利润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十六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45,979,775,467.794,569,750,526.39
减:营业成本44,149,619,318.143,109,096,704.38
税金及附加62,264,222.8464,015,892.52
销售费用197,675,520.88120,031,140.70
管理费用157,363,109.59186,584,573.07
研发费用46,648,917.184,882,389.91
财务费用89,730,502.09213,489,626.74
其中:利息费用105,155,887.38193,477,504.06
利息收入20,240,888.077,871,559.45
加:其他收益16,675,875.105,211,570.1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8.77-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80,566.6577,172,188.0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81,516.05-5,630,655.66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295,311,606.10948,403,301.61
加:营业外收入14,440,474.667,085,488.33
减:营业外支出973,695.39395,0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308,778,385.37955,093,789.94
减:所得税费用110,075,895.78109,421,397.2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8,702,489.59845,672,392.7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198,702,489.59845,672,392.74
五、综合收益总额1,198,702,489.59845,672,392.74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七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680,090,973.074,758,637,144.1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1)70,701,474.1764,669,296.1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750,792,447.244,823,306,440.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874,049,295.771,383,075,405.33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559,431,846.97548,950,169.97
支付的各项税费532,902,879.56958,016,599.2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2)214,648,837.91352,089,041.9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1,032,860.213,242,131,216.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1)2,569,759,587.031,581,175,223.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s3,028,682.02572,485,739.5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8,682.02572,485,739.5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903,668,923.931,668,032,300.0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4)3,028,910.79582,440,697.2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06,697,834.722,250,472,997.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03,669,152.70-1,677,987,257.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347,300,000.0098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5)-368,915,595.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47,300,000.009,348,915,59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19,149,211.702,810,2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36,637,740.32172,793,809.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9(6)205,637,850.34549,660,638.3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61,424,802.363,532,734,447.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4,124,802.365,816,181,148.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84.035.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1,966,116.005,719,369,119.6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63,650,156.21375,696,069.9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0(2)2,615,616,272.216,095,065,189.60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0年半年度2019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84,061,882.563,720,480,418.2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1,796,375.1449,623,298.3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25,858,257.703,770,103,716.6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023,551,502.41939,274,536.50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438,101,634.92381,666,504.48
支付的各项税费206,363,047.14334,509,841.9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6,068,612.99133,820,704.6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844,084,797.461,789,271,587.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1,773,460.241,980,832,129.0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028,682.022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28,682.02200,000,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27,842,746.131,560,375,166.08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14,589,476.94781,979,993.6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42,432,223.072,342,355,159.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39,403,541.05-2,142,355,159.7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8,000,0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347,300,000.0098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10,457.88368,915,595.8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447,310,457.889,348,915,595.84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19,149,211.702,810,28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136,637,740.33172,793,809.21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05,637,850.35486,722,107.2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961,424,802.383,469,795,916.5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114,344.505,879,119,679.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84.035.36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28,256,058.725,717,596,653.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35,933,749.98362,046,006.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64,189,808.706,079,642,660.42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7,767,308.67149,249,368.92924,780,806.817,677,039,184.0523,352,196,668.45-23,352,196,668.45
二、本年期初余额7,333,360,000.007,267,767,308.67149,249,368.92924,780,806.817,677,039,184.0523,352,196,668.45-23,352,196,668.4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38,309,191.75-39,055,663.49746,471.74-746,471.74
(一)综合收益总额----2,092,036,840.452,092,036,840.45-2,092,036,840.45
(二)利润分配-----2,052,981,176.96-2,052,981,176.96--2,052,981,176.96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52,981,176.96-2,052,981,176.96--2,052,981,176.96
(三)专项储备---38,309,191.75---38,309,191.75--38,309,191.75
1.本期提取--73,436,592.50--73,436,592.50-73,436,592.50
2.本期使用--111,745,784.25--111,745,784.25-111,745,784.25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7,767,308.67110,940,177.17924,780,806.817,716,094,847.5423,352,943,140.19-23,352,943,140.19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小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600,000,000.001,127,308.67227,946,710.49606,045,076.176,247,461,821.2513,682,580,916.58-13,682,580,916.58
加:会计政策变更-----255,429.74-255,429.74--255,429.74
二、本年期初余额6,600,000,000.001,127,308.67227,946,710.49606,045,076.176,247,206,391.5113,682,325,486.84-13,682,325,486.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33,360,000.007,266,640,000.00-1,440,816.20-1,888,945,209.719,887,504,393.51-9,887,504,393.51
(一)综合收益总额----1,888,945,209.711,888,945,209.71-1,888,945,209.71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33,360,000.007,266,640,000.00---8,000,000,000.00-8,00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733,360,000.007,266,640,000.00---8,000,000,000.00-8,000,000,000.00
(三)专项储备---1,440,816.20---1,440,816.20--1,440,816.20
1.本期提取--60,091,865.80--60,091,865.80-60,091,865.80
2.本期使用--61,532,682.00--61,532,682.00-61,532,682.00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7,767,308.67226,505,894.29606,045,076.178,136,151,601.2223,569,829,880.35-23,569,829,880.35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0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6,640,000.00129,496,431.84924,780,806.814,712,351,029.7120,366,628,268.36
二、本年期初余额7,333,360,000.007,266,640,000.00129,496,431.84924,780,806.814,712,351,029.7120,366,628,268.3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40,844,171.32--854,278,687.37-895,122,858.69
(一)综合收益总额----1,198,702,489.591,198,702,489.59
(二)利润分配-----2,052,981,176.96-2,052,981,176.96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2,052,981,176.96-2,052,981,176.96
(三)专项储备---40,844,171.32---40,844,171.32
1.本期提取--65,529,519.14--65,529,519.14
2.本期使用--106,373,690.46--106,373,690.46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6,640,000.0088,652,260.52924,780,806.813,858,072,342.3419,471,505,409.67
项目2019年半年度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期末余额6,600,000,000.00--212,706,596.00606,045,076.173,897,272,499.7111,316,024,171.88
加:会计政策变更------238,265.29-238,265.29
二、本年期初余额6,600,000,000.00--212,706,596.00606,045,076.173,897,034,234.4211,315,785,906.5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733,360,000.007,266,640,000.00--7,216,969.97-845,672,392.748,838,455,422.77
(一)综合收益总额-----845,672,392.74845,672,392.74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733,360,000.007,266,640,000.00----8,000,000,000.00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733,360,000.007,266,640,000.00----8,000,000,000.00
(三)利润分配-------
1.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四)专项储备----7,216,969.97---7,216,969.97
1.本期提取---51,778,216.51--51,778,216.51
2.本期使用---58,995,186.48--58,995,186.48
四、本期期末余额7,333,360,000.007,266,640,000.00-205,489,626.03606,045,076.174,742,706,627.1620,154,241,329.36

法定代表人:刘元管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东旭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前身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宁夏回族自治区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2日成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6400007749178406。本公司总部位于宁夏银川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

截至2020年6月30日,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持股比率
宝丰集团36.02%
东毅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毅国际”)27.27%
党彦宝7.53%
党彦峰0.50%
其他股东19.43%
公共投资者9.25%
合计100.00%

截至本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股本为人民币7,333,360,000.00元。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统称“本集团”)之经营范围为:高端煤基新材料(多种牌号聚烯烃及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及销售;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品(甲醇、乙烯、丙烯、混合C5、轻烃、混合烃、MTBE甲基叔丁基醚、丙烷、1-丁烯、纯苯、混苯、二甲苯、重苯、非芳烃、液化气、中温沥青、改质沥青、蒽油、洗油、混合萘、酚油、轻油、硫磺、硫酸铵、液氧、液氮)生产及销售;焦化产品(焦炭、粗苯、煤焦油)生产及销售;煤炭开采、洗选及销售;焦炭(煤)气化制烯烃及下游产品项目建设;矿用设备生产及维修;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及检测;仪表、阀门校验;内部研发、人事管理。(以上经营范围凭相关许可证和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分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集团母公司为宝丰集团。由于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集团最终控制人为党彦宝。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0日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于报告期间没有发生合并范围的变化。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1,229,745,634.65元。本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了本集团如下可获得的资金来源:

? 本集团于未来12个月内经营活动的预期净现金流入;

? 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未利用的银行机构的授信额度为人民币5,109,000,000.00

元,其中有人民币5,109,000,000.00元需于未来的12个月内续期。本公司董事会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可用信用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

? 鉴于本集团的信用历史,来自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其他可利用的融资渠道。经过评估,本公司董事会相信本集团拥有充足的资源自本报告期末起不短于12个月的可预见未来期间内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董事会继续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本集团2020半年度的财务报表。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预计负债的计提、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集团及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交易发生月上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9.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区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含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本集团将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其他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其他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对于①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②除①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③其他金融资产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假设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信用风险。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0.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和备品备件。其中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精煤、粗苯、甲醇、混合C4、轻质酚、焦油、1-丁烯等;库存商品主要包括化工焦、

焦、

焦、纯苯、混苯、工业萘、蒽油、粗酚、脱酚酚油、混合烃、聚乙烯、聚丙烯、改质沥青、口罩等;在产品主要包括煤泥、中煤、矸石、粗苯、煤焦油、二甲苯、非芳烃、自制MTO级甲醇、自制粗甲醇、自制精煤、自制1-丁烯、丙烯、混合C4、混合C5、乙烯等;备品备件主要包括生产用材料、安全生产装备等。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原材料和备品备件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核算;发出产成品及半成品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核算。

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跌价准备时,库存商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其他存货按类别计提。

1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长期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2.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井巷资产按产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使用费或其他类似费用购置的固定资产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8年-40年5.00%2.38%-11.88%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年-20年5.00%4.75%-19.00%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年-25年5.00%3.80%-23.75%
办公及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年-5年5.00%19.0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3. 勘探及评价支出

勘探及评价活动包括矿物资源的探寻、鉴定技术可行性及评价可分辨资源的商业可行性。

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与以下活动有关的直接成本:研究及分析历史勘探数据;从地形、地球化学及地球物理的研究搜集勘探数据;勘探钻井、挖沟及抽样;确定及审查资源的量和级别;测量运输及基础设施的要求及进行市场及财务研究。

于勘探项目的初期,勘探及评价开支于发生时计入损益。当项目具有技术可行性和商业可行性时,勘探及评价开支(包括购买探矿权证发生的成本)按单个项目资本化为勘探及评价资产。

勘探及评价资产根据资产性质被列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五、12)、在建工程(参见附注五、14)或无形资产(参见附注五、16)。当该等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或摊销。当项目被放弃时,相关不可收回成本会即时冲销计入损益。

1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同时也包括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相应资产科目。

1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水资源取用权及计算机软件等,以成本计量。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使用寿命
土地使用权40年-50年
计算机软件10年
水资源取用权25年

本集团的采矿权按产量法,即按照每年实际开采储量占经济可采储量的比例进行摊销。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除采矿权外,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包括采矿权在内的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列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明确,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已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1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

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也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1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集团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年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渣坑工程支出、环保用脱硝催化剂和反渗透膜等,在预计收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

类别摊销期
渣坑工程支出3年
租入资产装修费92个月
浇筑料修补2年
反渗透膜3年
脱硝催化剂3年
初冷器、终冷器5年
换热器管束2年

19.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和教育经费等。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2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当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1. 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取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该时点通常为货物发出时以及客户委托本集团运输时,货物交付给对方时。提供服务收入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商务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产出法,根据评估已实现的结果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销售退回条款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重大融资成分对于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使用将合同对价的名义金额折现为商品或服务现销价格的折现率,将确定的交易价格与合同承诺的对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集团未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其他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2. 收入(适用于2019年度)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销售商品收入本集团以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不再对该商品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和实施有效控制,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确认为收入的实现。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集团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合同约定的利率确认。租赁收入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3.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补助,本集团适用总额法进行计量。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集团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财政直接拨付贴息资金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24.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调整商誉,或与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计入股东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25.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融资租入的资产,于租赁期开始日将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6. 分部报告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27. 安全生产费及维简费

本集团按照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规定计提煤矿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费用,用于维持矿区生产、设备改造相关支出、煤炭生产和煤炭井巷建筑设施安全支出等相关支出,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或维简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28.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29. 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集团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集团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集团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本集团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30.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持续经营如附注四、2所述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依赖于从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及取得借款的现金流入,以便能够在负债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流。一旦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本集团是否能够持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本财务报表未包括本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情况下任何与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和分类相关的必要调整。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融资租赁—作为承租人

本集团与第三方租赁公司进行了若干售后租回交易。根据本集团与这些租赁公司签署的售后租回交易协议,本集团判断其符合融资租赁的性质,因此将相关租赁资产作为融资租入资产处理。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生产产品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应收款项的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款项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销售退回条款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退回历史数据、当前销售退回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应付退货款和应收退货成本。

对煤炭储量的估计

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包括:

(a)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b)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

(c)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响,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对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的估计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现至其净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残值及可收回金额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和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和残值,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资产使用寿命和残值是本集团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改变、市况改变及实际损耗情况而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31.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 项目名称和金额)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本集团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与现行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或其他综合收益。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账款由人民币317,869,363.18元变更为0元;合同负债由人民币0元变更为人民币317,869,363.18元。

其他说明:

新收入准则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根据新收入准则,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主体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模式,收入的金额应当反映主体因向客户转让该等商品和服务而预计有权获得的对价金额。同时,新收入准则对于收入确认的每一个环节所需要进行的判断和估计也做出了规范。本集团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对2020年1月1日或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本集团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

基于对截止2020年1月1日未执行完的销售合同所进行的检查,本集团认为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本集团财务报表影响并不重大,主要是因为本集团基于风险报酬转移而确认的收入与销售合同履约义务的实现是同步的,并且本集团的销售合同通常与履约义务也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2020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报表项目按原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新收入准则影响按新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
负债---
预收账款317,869,363.18-317,869,363.18-
合同负债-317,869,363.18317,869,363.18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报表项目按原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新收入准则影响按新准则列示的账面价值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
负债---
预收账款208,524,015.14-208,524,015.14-
合同负债-208,524,015.14208,524,015.14

(2). 2020年起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预收款项317,869,363.18--317,869,363.18
合同负债-317,869,363.18317,869,363.18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日调整数
流动资产:
预收款项208,524,015.14--208,524,015.14
合同负债-208,524,015.14208,524,015.14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3%、9%、6%或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5%或1%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2%、15%或25%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2%
教育税附加按实际缴纳流转税计算3%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按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资源税按原煤和洗选煤的销售额计算按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标准6.5%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从价计征;房屋出租依照房屋租金收入计算1.2%或12%
环境保护税按照实际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1.2元/每污染当量
水资源税按照实际取用水量计算0.4元/立方米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23号),对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银川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批复(税开字[2012]09号)中核定,自2011年至2020年本公司按照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毅环保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煤焦化有限公司(“宝丰煤焦化”)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本公司之分支机构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四股泉分公司”)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享受15%的西部大开发所得税税率优惠。

根据《关于认定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招商引资企业的批复》(宁商发[2015]8号)以及《关于确认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鼓励类目录外资企业的函》(宁发改西部函[2015]151号),自2015年到2020年,本公司享受所得税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地方所得税部分(其中40%所得税属于地方所得税部分)进行免征或减半优惠。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修订)》的通知(宁政发[2012]97)第十一条在南部山区,新办的不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工业企业,从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第4年至第7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

本公司之子公司东毅环保于2020年度享受按照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减计1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所得税优惠。

综上,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得税税率如下:

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本公司12%
东毅环保15%
宁夏宝丰能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商务服务”)25%
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红四煤业”)25%
峰达化工25%
宝丰煤焦化15%
四股泉分公司15%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烯烃二厂有限公司(“烯烃二厂”)

注:烯烃二厂为2018年注册成立的公司,该公司在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未开展业务。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852.001,576.00
银行存款2,615,615,420.211,563,648,580.21
其他货币资金-298,225,889.28
合计2,615,616,272.211,861,876,045.49

其他说明:

于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银行存款被冻结,无存放于境外的货币资金。于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银行存款中无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信用证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及期货保证金。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1,822,814.6015,614,507.85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8,228.15-156,145.08
合计11,704,586.4515,458,362.77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1,822,814.60100.00118,228.151.0011,704,586.45
其中:一般信用风险组合11,822,814.60100.00118,228.151.0011,704,586.45
合计11,822,814.60/118,228.15/11,704,586.4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1,822,814.60118,228.151.00
合计11,822,814.60118,228.15/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8,228.15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
信用风险组合计提坏账156,145.082,041.27-39,958.20118,228.15
合计156,145.082,041.27-39,958.20118,228.15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与本集团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第三方5,748,462.20一年以内48.6257,484.63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3,873,455.20一年以内32.7638,734.55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第三方2,200,897.20一年以内18.6222,008.97
合计/11,822,814.60/100.00118,228.15

2019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7,652,286.00一年以内49.0076,522.86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第三方6,799,574.20一年以内43.5567,995.74
中电投宁夏能源铝业青鑫炭素有限公司第三方1,162,647.65一年以内7.4511,626.48
合计/15,614,507.85/100.00156,145.08

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298,984,566.50124,866,625.46
合计298,984,566.50124,866,625.46

其中:

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已质押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33,567,647.01
合计133,567,647.01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303,003,514.52-
合计1,303,003,514.52-

其他说明:

于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未履约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3,567,647.01元的应收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33,567,647.01元。

4、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88,431,714.0897.87163,596,942.2598.48
1至2年952,185.271.051,739,221.031.05
2至3年231,586.150.26111,103.810.07
3年以上744,677.780.82668,449.780.40
合计90,360,163.28100.00166,115,716.87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原材料款,由于货物尚未交付,该款项尚未结清。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本集团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13,228,069.57一年以内14.64
3兖州煤业鄂尔多斯能化有限公司煤炭运销分公司第三方13,037,590.67一年以内14.43
2山东能源集团煤炭营销(鄂尔多斯)有限公司第三方11,130,217.21一年以内12.32
4太中银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中宁东集中交款站第三方4,924,709.99一年以内5.45
5新能矿业有限公司第三方4,906,196.28一年以内5.43
合计/47,226,783.72/52.27

2019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预付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序号供应商名称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1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第三方14,790,675.00一年以内8.90
2鄂尔多斯市金诚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12,798,315.53一年以内7.70
3内蒙古荣信化工有限公司第三方11,679,501.18一年以内7.03
4新能(天津)能源有限公司第三方11,091,284.95一年以内6.68
5陕西黄陵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10,321,336.51一年以内6.21
合计/60,681,113.17/36.5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7,408,544.8145,037,814.86
合计27,408,544.8145,037,814.86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23,569,900.04
1至2年1,512,300.75
2至3年3,491,991.34
3年以上18,839,640.34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005,287.66
合计27,408,544.81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第三方代垫款项及借出款项11,092,127.1710,420,512.15
押金7,438,541.2511,155,221.11
员工借款/备用金2,351,664.232,825,392.24
政府补助款15,000,000.0027,000,000.00
其他11,531,499.8214,091,203.06
减:坏账准备-20,005,287.66-20,454,513.70
合计27,408,544.8145,037,814.86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20,454,513.70--20,454,513.70
本期计提165,158.46--165,158.46
本期转回-614,384.50---614,384.50
2020年6月30日余额20,005,287.66--20,005,287.66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20,454,513.70165,158.46-614,384.50--20,005,287.66
合计20,454,513.70165,158.46-614,384.50--20,005,287.66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30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政府补助15,000,000.00一年以内31.6490,000.00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其他4,650,000.00五年以上9.814,650,000.00
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代垫款3,000,000.00五年以上6.333,000,000.00
北京科桥宝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押金2,444,695.41一年以内及两年5.16132,443.66
深圳市欣隆康贸易有限公司其他2,300,000.00三年以上4.852,300,000.00
合计/27,394,695.41/57.7910,172,443.66

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年末余额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政府补助15,000,000.00一年以内33.3190,000.00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社会发展基金管理局政府补助12,000,000.00一年以内26.6472,000.00
北京科桥宝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押金6,061,375.27一年以内及两年13.46494,121.48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其他4,650,000.00五年以上10.324,650,000.00
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代垫款3,000,000.00五年以上6.663,000,000.00
合计/40,711,375.27/90.398,306,121.48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上市奖励15,000,000.00一年以内将于2020年底全额收回款项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原材料236,271,175.49236,271,175.49413,805,357.12413,805,357.12
在产品201,167,835.85201,167,835.85114,553,462.90114,553,462.90
库存商品91,315,107.4591,315,107.4573,893,911.5973,893,911.59
备品备件147,813,994.46147,813,994.46152,485,895.83152,485,895.83
合计676,568,113.25676,568,113.25754,738,627.44754,738,627.44

7、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168,902,909.12194,092,109.04
其他10,539,170.4212,780,876.00
合计179,442,079.54206,872,985.04

8、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22,898,413,871.2917,903,776,394.79
合计22,898,413,871.2917,903,776,394.79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井巷及其他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8,622,811,347.4312,595,631,320.28878,747,942.01190,688,252.68110,236,745.7722,398,115,608.17
2.本期增加金额845,166,157.494,585,920,139.1512,133,107.7722,958,052.554,506,255.155,470,683,712.11
(1)购置-90,384,777.4312,133,107.7722,958,052.554,506,255.15129,982,192.90
(2)在建工程转入845,166,157.494,495,535,361.72---5,340,701,519.21
3.本期减少金额821,152.781,618,323.00187,760.698,888,356.271,027,559.7412,543,152.48
(1)处置或报废821,152.781,618,323.00187,760.698,888,356.271,027,559.7412,543,152.48
4.重分类-3,720,086.41-5,474,633.3415,918,666.94-6,724,249.29302.10-
5.期末余额9,463,436,265.7317,174,458,503.09906,611,956.03198,033,699.67113,715,743.2827,856,256,167.80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350,258,965.272,749,866,735.43199,886,059.06102,640,603.3281,901,765.714,484,554,128.79
2.本期增加金额100,738,336.64310,265,510.8550,139,880.518,398,610.983,416,810.40472,959,149.38
(1)计提100,738,336.64310,265,510.8550,139,880.518,398,610.983,416,810.40472,959,149.38
3.本期减少金额84,510.40688,516.56185,588.347,549,272.72948,178.229,456,066.24
(1)处置或报废84,510.40688,516.56185,588.347,549,272.72948,178.229,456,066.24
4.期末余额1,450,912,791.513,059,443,729.72249,840,351.23103,489,941.5884,370,397.894,948,057,211.9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9,785,084.59---9,785,084.59
2.期末余额-9,785,084.59---9,785,084.59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8,012,523,474.2214,105,229,688.79656,771,604.8094,543,758.0929,345,345.3922,898,413,871.29
2.期初账面价值7,272,552,382.169,835,979,500.26678,861,882.9588,047,649.3628,334,980.0617,903,776,394.79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注)54,746,733.7814,776,848.539,785,084.5930,184,800.66

注:本集团正在对三台发电机组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在获取电力业务许可证之前,三台发电机组处于暂时闲置状态。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466,131,928.901,763,111.25-1,464,368,817.65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15,198,459.34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建筑物142,317,732.32新建项目转固、费用结算问题以及申办手续未齐备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金额占本集团总资产金额的比例分别为0.4%及0.31%。截止本财务报告批准日,本公司不存在因以上房屋的使用而被要求赔偿的法律诉讼和评估。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集团有权合法、有效地占有并使用上述房屋及建筑物,并且认为上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的整体财务状况构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于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分别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657,366,105.19元和人民币3,065,477,715.51元的固定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51。于2020年6月30日,宝丰能源的一个在产煤矿四股泉煤矿由于实际开采产量低于煤矿核准产能,经管理层评估存在减值迹象。于2020年6月30日,四股泉煤矿资产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325,586,295.90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342,869,562.79元),包括固定资产人民币1,221,304,838.02元、在建工程人民币32,022,185.99元和无形资产人民币72,259,271.89元。管理层通过比较四股泉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

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0年6月30日采用的折现率为11.45%(2019年:12.74%)。计算四股泉煤矿资产组于2020年6月30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了关键假设,包括: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预测未来的化工煤价格、按照煤矿设计产能以及预计产量来预测产量、按照主要生产成本构成来预测单位成产成本等。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0年6月30日四股泉煤矿长期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9、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4,188,570,087.336,876,210,581.10
工程物资79,513,223.20167,301,045.10
合计4,268,083,310.537,043,511,626.20

其他说明:

注:于2020年6月30日,其他在建工程中包括价值人民币79,513,223.20元的工程物资,主要为用于项目基建的钢铸件,钢材等(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67,301,045.10元)。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红四煤业项目2,174,235,007.26-2,174,235,007.262,056,471,856.83-2,056,471,856.83
丁家梁煤矿项目1,406,966,405.72-1,406,966,405.721,379,408,414.58-1,379,408,414.58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279,806,580.30279,806,580.30216,581,560.65-216,581,560.65
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169,729,756.94169,729,756.943,048,452,997.38-3,048,452,997.38
光伏发电--76,155,418.14-76,155,418.14
其他157,832,337.11157,832,337.1199,140,333.52-99,140,333.52
合计4,188,570,087.334,188,570,087.336,876,210,581.10-6,876,210,581.10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 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期末 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红四煤业项目2,715,005,300.002,056,471,856.83206,296,960.55-88,533,810.122,174,235,007.2683.3483.34%47,105,799.48--借款/自筹
丁家梁煤矿项目1,994,490,400.001,379,408,414.5827,557,991.14-1,406,966,405.7270.5470.54%218,540,517.07--借款/自筹
马莲台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794,890,800.00216,581,560.6563,225,019.65-279,806,580.3035.2035.20%19,783,483.388,350,053.315.39%借款/自筹
焦炭气化制60万吨/年烯烃项目15,278,875,400.003,048,452,997.382,075,813,406.03-4,954,536,646.47169,729,756.9455.0155.01%81,297,225.1427,712,222.214.90%借款/自筹
光伏发电300,000,000.0076,155,418.14214,712,300.17-290,867,718.31-96.9696.96%---自筹
其他-99,140,333.5265,455,347.90-6,763,344.31157,832,337.11--7,932,182.26--借款/自筹
合计-6,876,210,581.102,653,061,025.44-5,340,701,519.214,188,570,087.33//374,659,207.3336,062,275.52//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宝丰能源的两个在建煤矿丁家梁煤矿和红四煤矿由于投产时间落后于预期,经管理层评估存在减值迹象。于2020年6月30日,丁家梁煤矿和红四煤矿资产组账面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089,111,073.94元和人民币3,361,832,026.35元(2019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2,053,184,838.73元和人民币3,144,910,913.98元),包括在建工程人民币1,406,966,405.72元和人民币2,174,235,007.26元和无形资产人民币581,206,003.89元和人民币1,081,611,744.68元以及固定资产人民币100,938,664.33元和人民币105,985,274.41元。管理层通过比较丁家梁煤矿和红四煤矿长期资产所在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对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0年6月30日采用的折现率分别为11.02%和11.14%(2019年:

12.10%和11.64%)。计算丁家梁煤矿和红四煤矿资产组于2020年6月30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采用了关键假设,包括:对于按照在建煤矿未来投产时间的预计文件和投产计划预测投产时间,参考外部行业研究机构提供的化工煤价格预测和市场趋势来预测未来的化工煤价格、按照煤矿设计产能以及预计产量来预测产量、按照主要生产成本构成来预测单位生产成本等。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0年6月30日,丁家梁煤矿和红四煤矿长期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账面价值
黑色金属材料27,241,564.6327,241,564.6396,024,125.4896,024,125.48
阀门5,620,561.735,620,561.736,327,320.496,327,320.49
管件4,858,932.054,858,932.055,516,412.615,516,412.61
其他41,792,164.7941,792,164.7959,433,186.5259,433,186.52
合计79,513,223.2079,513,223.20167,301,045.10167,301,045.10

1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软件采矿权水资源取用权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469,989,724.3412,855,730.802,559,322,641.99417,794,303.263,459,962,400.39
2.本期增加金额-49,504.9525,000.00-74,504.95
(1)购置-49,504.9525,000.00-74,504.9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469,989,724.3412,905,235.752,559,347,641.99417,794,303.263,460,036,905.34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54,415,770.898,846,522.40138,319,552.9037,552,930.65239,134,776.84
2.本期增加金额4,720,459.69554,323.498,716,889.758,355,886.0222,347,558.95
(1)计提4,720,459.69554,323.498,716,889.758,355,886.0222,347,558.95
3.本期减少金额
4.期末余额59,136,230.589,400,845.89147,036,442.6545,908,816.67261,482,335.79
三、减值准备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10,853,493.763,504,389.862,412,311,199.34371,885,486.593,198,554,569.55
2.期初账面价值415,573,953.454,009,208.402,421,003,089.09380,241,372.613,220,827,623.55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采矿权、水资源取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采矿权1,662,814,350.51申办手续未齐全
水资源取用权328,843,963.14申办手续未齐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5,289,025.30元(2019年12月31日:

人民币893,386,043.62元)的无形资产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详见附注七、51。

11、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期初余额期末余额
东毅环保1,123,507,836.711,123,507,836.71
合计1,123,507,836.711,123,507,836.71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于2010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东毅国际共同出资设立了东毅环保,本公司持东毅环保20%股权,东毅国际持东毅环保的80%股权。于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东毅国际定向增发12亿股,每股人民币1元作为收购对价,用以收购东毅国际所持东毅环保8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东毅环保100%股权,该交易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为2013年12月31日,合并对价包括定向增发的股本和原持有的东毅环保20%股权的公允价值合计为人民币1,666,414,878.32元,于合并日东毅环保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人民币542,907,041.61元,由此形成商誉人民币1,123,507,836.71元。

本集团之商誉均分配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该资产组归属于烯烃产品分部,主要由东毅环保甲醇厂构成。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与购买日及以前年度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一致。对东毅环保的收购协同效应体现于整个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且难以细分至其他资产组,所以将商誉分摊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于2020年6月30日,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账面金额为人民币1,510,563,886.43元(2019年12月31日:人民币1,521,800,885.69元)。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是采用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基础上的现金流量预测来确定。管理层于2020年6月30日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4.65%(2019年12月31日:14.58%)。五年后的永续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专业机构预测3%(2019年12月31日:3%)的估计增长率作出推算,该增长率不超过甲醇行业的长期平均增长率。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计算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于2020年6月30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关键假设。以下详述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的减值测试,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甲醇价格确定基础是在预算年度末实际甲醇市场价格的基础上,根据专业机构预测的未来甲醇价格变化率进行预测。

主要原材料价格估计主要原材料为本集团焦化厂生产焦炭的过程中产生的焦炉废气,其成本确定基础是根据焦化厂生产成本并考虑煤炭未来价格预测。
折现率采用的折现率是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折现率。

分配至东毅环保甲醇资产组的关键假设的金额与外部信息一致。

本公司董事认为:基于上述减值测试结果,于2020年6月30日商誉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2、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渣坑工程支出507,154.72-484,033.09-23,121.63
租入资产装修费5,172,376.13796,460.15199,801.44-5,769,034.84
反渗透膜2,530,558.082,128,141.591,007,153.34-3,651,546.33
浇注料修补5,297,271.19-2,068,296.16-3,228,975.03
脱硝催化剂2,163,432.52-618,123.54-1,545,308.98
换热器管束-3,008,043.09--3,008,043.09
初冷器、终冷器-2,143,805.31--2,143,805.31
合计15,670,792.648,076,450.144,377,407.57-19,369,835.21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9,908,600.403,652,342.7930,395,743.373,711,257.98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46,172,068.426,925,810.2611,621,630.671,743,244.60
其他64,111,200.999,616,680.1545,912,324.836,886,848.73
合计140,191,869.8120,194,833.2087,929,698.8712,341,351.3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折旧方式不同产生的税会差异188,116,975.7328,217,546.35--
合计188,116,975.7328,217,546.35--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3,645,434.0216,549,399.18-12,341,351.31
递延所得税负债3,645,434.0224,572,112.3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

14、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309,776,513.05-309,776,513.05800,139,775.64-800,139,775.64
合计309,776,513.05-309,776,513.05800,139,775.64-800,139,775.64

其他说明:

预付工程设备、材料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193,057,484.19620,843,695.80
1年至2年116,719,028.86179,296,079.84
合计309,776,513.05800,139,775.64

于2020年6月30日,预付工程、材料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与本集团关系期末余额占预付工程、材料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账龄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53,467,886.3217.26一年以内
江苏炎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12,982,758.624.19一至两年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第三方11,700,000.003.78一年以内
宁夏天地西北煤机有限公司第三方9,473,512.493.06一年以内及两年
KOBESTEEL,LTD.第三方8,946,849.822.89一年以内
合计/96,571,007.2531.18/

15、 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初余额本期计提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转回转销/核销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56,145.082,041.27-39,958.20-118,228.1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20,454,513.70165,158.46-614,384.50-20,005,287.6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785,084.59---9,785,084.59
合计30,395,743.37167,199.73-654,342.70-29,908,600.40

16、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80,000,000.00180,000,000.00
信用借款400,000,000.00-
合计480,000,000.00180,000,000.00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于2020年6月30日,保证借款中无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余额。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3.05%-4.35%(2019年12月31日:4.35%)。

17、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10,458,224.95
银行承兑汇票133,567,647.01537,556,079.61
合计133,567,647.01548,014,304.56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18、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493,892,590.88460,751,849.31
1年至2年22,443,627.0325,530,906.16
2年至3年10,030,668.839,442,477.36
3年以上6,240,835.699,291,314.48
合计532,607,722.43505,016,547.31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应付账款38,715,131.55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主要为未结清的材料、原料以及运费款项。
合计38,715,131.55/

19、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310,309,275.15
1年至2年-4,352,977.86
2年至3年-1,655,611.04
3年以上-1,551,499.13
合计-317,869,363.18

20、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以内217,781,262.79-
1年至2年4,544,193.47-
2年至3年1,991,600.25-
3年以上1,035,602.60-
合计225,352,659.11-

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合同负债为人民币7,571,396.32元,主要为尚未执行完毕的销售预收货款

2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120,022,634.94714,476,664.51708,145,187.26126,354,112.19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21,554.0823,079,301.6220,095,379.003,005,476.70
合计120,044,189.02737,555,966.13728,240,566.26129,359,588.89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04,599,849.54619,786,500.83607,376,755.02117,009,595.35
二、职工福利费-43,710,509.5943,710,509.59-
三、社会保险费10,205,939.7721,661,682.5927,322,200.494,545,421.87
其中:医疗保险费8,189,051.2819,613,850.8823,538,207.904,264,694.26
工伤保险费992,772.872,035,685.532,747,730.79280,727.61
生育保险费1,024,115.6212,146.181,036,261.80-
四、住房公积金2,797,178.2616,918,805.7416,846,690.002,869,294.00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419,667.3712,399,165.7612,889,032.161,929,800.97
合计120,022,634.94714,476,664.51708,145,187.26126,354,112.19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22,412,056.5019,497,549.402,914,507.10
2、失业保险费21,554.08667,245.12597,829.6090,969.60
合计21,554.0823,079,301.6220,095,379.003,005,476.70

22、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162,857,538.5463,803,103.94
企业所得税202,186,961.30170,233,873.10
个人所得税20,551,083.955,077,447.27
城市维护建设税6,026,659.681,628,296.91
教育费附加6,086,577.521,538,297.79
资源税11,412,758.734,586,600.30
土地使用税6,028,624.866,031,448.22
房产税2,037,189.082,036,678.45
印花税552,557.911,031,769.43
水利建设基金1,848,754.602,198,318.35
自备电厂三项基金11,881,335.4311,881,335.40
水资源税2,556,908.321,904,636.49
环境保护税676,177.64457,820.55
合计434,703,127.56272,409,626.20

23、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利息36,579,144.0515,079,820.04
其他应付款2,212,233,756.541,698,375,551.55
合计2,248,812,900.591,713,455,371.59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8,264,577.165,359,550.40
企业债券利息17,856,789.119,509,785.76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457,777.78210,483.88
合计36,579,144.0515,079,820.04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设计费817,981,539.07659,528,247.98
工程设备款及质保金1,336,222,699.40990,112,591.51
关联方应付款项625,170.992,388,611.44
应付劳务费及员工代垫款10,119,353.1910,593,641.54
代扣社保金1,559,638.20-
履约保证金13,660,000.0010,870,000.00
其他32,065,355.6924,882,459.08
合计2,212,233,756.541,698,375,551.5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652,834,847.31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的工程款、工程设计费、工程设备款和质保金,由于按照合同约定尚未达到结算条件,该款项尚未结转。
合计652,834,847.31/

24、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21,300,000.001,351,400,000.00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180,000,000.00179,880,000.00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444,126,315.10342,636,414.92
合计945,426,315.101,873,916,414.92

2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4,262,665,409.102,948,400,000.00
保证借款959,885,379.201,046,000,000.00
信用借款200,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321,300,000.00-1,351,400,000.00
合计5,101,250,788.302,643,000,000.00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主要为LPR利率及央行基准利率下浮5%到基准利率上浮10%。利率范围为3.85%-5.39%。于2019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年利率主要为央行基准利率下浮5%到基准利率上浮10%。利率范围为4.51%-5.39%。

2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债券223,642,226.18223,295,811.08
一年内到期部分-180,000,000.00-179,880,000.00
合计43,642,226.1843,415,811.08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金额期初余额溢折价摊销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期末余额
15宝丰能源(MTN001)(注1)1002015/7/275年398,800,000.00179,880,000.00120,000.00-180,000,000.00-
16宝丰02(136850)(注2)1002016/11/235年995,200,000.0043,415,811.08226,415.10-43,642,226.18
合计///1,394,000,000.00223,295,811.08346,415.10-180,000,000.0043,642,226.18

注1: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期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2015年7月宝丰能源发行4,0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计金额人民币400,000,000.00元,期限为5年,票面利率7.8%,起息日为2015年7月29日,每年7月29日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于2018年7月29日,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且投资者有选择将债券售回的权利。2018年7月29日,发行人未调整票面利率,2,200,000.00张债券的投资者选择将债券售回。于2020年6月30日,剩余应付债券人民币180,000,000.00元将于1年内到期,因此将该部分债券划分为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注2:根据《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2016年11月宝丰能源发行10,000,000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总计金额人民币1,000,000,000.00元,期限为5年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6.2%,起息日为2016年11月23日,每年11月23日付息,到期一次还本。于2019年11月23日,发行人有权调整票面利率,且投资者有选择将债券售回的权利。于2019年10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16宝丰02”公司债券回售实施办法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会议投票结果,9,557,140张债券的投资者选择让公司提前赎回。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已经将9,557,140张债权全部收回,截至本报告日,尚有442,860张债券的持有人同意继续持有本债券(总面值人民币44,286,000.00元)。

27、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融资租赁款1,162,687,751.99673,715,224.80
取水权195,898,957.91230,898,957.91
采矿权1,033,559,444.931,033,559,444.93
一年内到期的部分-444,126,315.10-342,636,414.92
合计1,948,019,839.731,595,537,212.72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于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和2019年分别与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签订售后回租或是融资租赁协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根据融资租赁协议,包含利息的租金按照未来现金流折现值计入长期应付款,并按照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融资费用进行摊销,预计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赁款计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8、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弃置义务48,465,744.8349,392,344.27因开采煤炭而形成的复垦、弃置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且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确认为预计负债。
合计48,465,744.8349,392,344.27/

29、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81,400,324.915,170,000.001,881,075.0484,689,249.87资产相关
合计81,400,324.915,170,000.001,881,075.0484,689,249.8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价款补贴4,685,470.10--134,140.574,551,329.53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临河综合工业园AB区连接道路及防洪工程3,299,626.85--94,465.183,205,161.67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临河综合工业园B区物流大道5,279,402.96--151,144.295,128,258.67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补助资金30,000,000.00--1,000,000.0029,000,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焦化厂脱硫脱硝项目补助资金635,625.00--17,500.00618,125.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碳四增值利用项目5,760,000.00--180,000.005,580,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土地补偿资金9,629,200.00--126,700.009,502,5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基地管委会新型工业化发展资金3,000,000.00--37,500.002,962,5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8,310,000.00--8,310,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1,250,000.00--1,250,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煤矿瓦斯治理和安全技术改造项目551,000.00--551,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基地管委会财政审计局2018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3,000,000.00--28,125.002,971,875.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管委会审计财政局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5,000,000.00--46,875.004,953,125.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宁东基地2019年技术改造综合奖励资金1,000,000.00--1,000,000.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2018年大气奖补资金(焦化厂焦炉特别排放限值改造)-焦化-5,170,000.00-64,625.005,105,375.00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合 计81,400,324.915,170,000.00-1,881,075.0484,689,249.87

30、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一)期末余额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7,333,360,000.00-----7,333,360,000.00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母公司宝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823,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累计增持金额300,006,165.59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之配偶边海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96,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累计增持金额200,796,831.69元。增持人宝丰集团及边海燕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4,51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金额500,802,997.28元。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年年初本期变动本期期末
金额比例(%)发行新股其他小计金额比例(%)
宝丰集团2,608,470,000.0035.57-32,823,363.0032,823,363.002,641,293,363.0036.02
东毅国际2,000,000,000.0027.27---2,000,000,000.0027.27
党彦宝552,000,000.007.53---552,000,000.007.53
党彦峰36,800,000.000.50---36,800,000.000.50
边海燕---21,696,038.0021,696,038.0021,696,038.000.30
张长利10,000,000.000.14---10,000,000.000.14
樊世荣12,000,000.000.16---12,000,000.000.16
珠海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55,000,000.000.75---55,000,000.000.75
宁夏智信合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6,820,000.000.23---16,820,000.000.23
宁夏智德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2,530,000.000.31---22,530,000.000.31
宁夏智合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960,000.000.27---19,960,000.000.27
宁夏瑞德恒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70,000.000.28---20,470,000.000.28
宁夏博聚广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500,000.000.35---25,500,000.000.35
宁夏易达隆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8,700,000.002.85---208,700,000.002.85
银川博润天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500,000.003.31---242,500,000.003.31
宁夏银海嘉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750,000.002.75---201,750,000.002.75
宁夏聚汇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5,000,000.001.70---125,000,000.001.70
宁夏盛达润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0,000,000.002.86---210,000,000.002.86
宁夏银安信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0.001.02---75,000,000.001.02
新余宝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57,500,000.002.15---157,500,000.002.15
人民币普通股股东733,360,000.0010.00--54,519,401.00-54,519,401.00678,840,599.009.25
合计7,333,360,000.00100.00---7,333,360,000.00100.00

注:2020年4月15日变更名称,曾用名“宁夏时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7,267,767,308.67--7,267,767,308.67
合计7,267,767,308.67--7,267,767,308.67

32、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149,249,368.9273,436,592.50111,745,784.25110,940,177.17
合计149,249,368.9273,436,592.50111,745,784.25110,940,177.17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专项储备系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于2012年2月14日颁布的[201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从事的矿山开采、煤气生产等业务计提相应的安全生产费及根据财政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提取的煤矿维简费。

33、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924,780,806.81--924,780,806.81
合计924,780,806.81--924,780,806.81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34、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7,677,039,184.056,247,461,821.25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255,429.74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7,677,039,184.056,247,206,391.51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2,036,840.453,801,873,303.6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18,735,730.64
对股东的分配(注)2,052,981,176.962,053,304,780.44
期末未分配利润7,716,094,847.547,677,039,184.05

注:公司于2020年3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7,333,360,000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同时,因本公司拟向燕宝慈善以现金方式捐赠人民币300,000,000.00元,为了维护持有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流通股股东(以下简称“流动股股东”)利益,本公司决定从对限售股股东的现金分红中扣除人民币30,000,981.81元,额外补偿给流动股股东。补偿后,限售股股东每股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27545元(含税),流动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0.32091元(含税),共计发放现金股利人民币2,052,981,176.96元。该议案已于2020年4月7日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5、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501,532,192.784,482,860,927.166,501,048,525.123,681,784,490.12
其他业务18,965,098.1515,050,574.6418,535,657.4412,270,746.60
合计7,520,497,290.934,497,911,501.806,519,584,182.563,694,055,236.72

(2).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产品7,507,930,034.986,513,766,732.87
提供劳务4,362,394.632,653,115.01
租赁收入8,204,861.323,164,334.68
合计7,520,497,290.936,519,584,182.56

(3).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4,421,173,557.402,348,958,154.97730,252,512.6611,908,204.587,512,292,429.61
合计4,421,173,557.402,348,958,154.97730,252,512.6611,908,204.587,512,292,429.6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主要产品类型
聚乙烯1,988,706,901.68---1,988,706,901.68
聚丙烯2,283,001,524.21---2,283,001,524.21
焦炭-2,311,769,534.51--2,311,769,534.51
MTBE--177,012,683.92-177,012,683.92
改质沥青--140,465,450.39-140,465,450.39
纯苯--124,379,717.86-124,379,717.86
其他149,465,131.5137,188,620.46288,394,660.4911,908,204.58486,956,617.04
合计4,421,173,557.402,348,958,154.97730,252,512.6611,908,204.587,512,292,429.61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收入确认时点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客户自提货物650,865,601.992,084,883,674.09589,787,062.277,545,809.953,333,082,148.31
公司托运送达3,770,307,955.41264,074,480.88140,465,450.39-4,174,847,886.67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4,362,394.634,362,394.63
合计4,421,173,557.402,348,958,154.97730,252,512.6611,908,204.587,512,292,429.61

(4).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261,646,180.15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允许赊账的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后30至90天内到期;除少数信用等级高、允许赊账的客户外,通常需要预付。部分合同客户有权退货或享受价格优惠,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本期间不存在需要分摊至未来期间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劳务服务

本集团主要提供厂区内搬运、卸车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客户验收后,客户支付合同价款。

36、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15,734,536.8415,490,414.15
教育费附加16,165,167.2216,193,891.08
资源税30,366,075.5332,739,258.54
房产税4,005,818.703,537,012.64
土地使用税7,350,368.1711,204,332.66
车船使用税56,282.9756,605.88
印花税3,215,901.335,594,017.72
水资源税4,256,410.033,515,422.60
环境保护税1,332,526.37534,350.37
合计82,483,087.1688,865,305.64

37、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运输费、装卸费257,400,365.89168,003,001.52
人工成本16,685,184.6720,520,700.90
折旧费2,696,506.822,826,451.98
修理费28,520.35270,148.23
办公费用930,231.80520,212.05
租赁费1,375,085.63110,248.25
其他1,932,575.531,808,869.17
合计281,048,470.69194,059,632.10

38、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96,340,922.18137,854,616.38
折旧费19,458,185.4418,679,535.97
业务招待费1,512,910.906,219,195.95
法律及专业费用4,471,139.201,682,216.71
办公类费用17,693,080.8017,807,590.49
绿化费4,006,189.951,757,730.88
劳务费3,083,381.285,543,277.88
摊销费2,166,196.273,057,253.87
修理费1,168,647.24734,774.14
水电费1,663,761.301,648,740.93
低值易耗品摊销1,015,573.77708,473.47
租赁费10,849,791.498,532,050.19
宣传费5,970,895.43957,134.98
其他17,154,524.8416,716,640.91
合计186,555,200.09221,899,232.75

39、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提高甲醇物料转化-1,328,686.24
聚烯烃新牌号项目开发2,019,746.32459,348.21
知识数据管理系统开发与应用2,113,707.6048,537.05
甲醇厂低温甲醇洗萃取精馏工业化应用3,309,261.18-
聚乙烯新产品研发项目28,808,881.87-
聚丙烯新产品研发项目3,939,421.01-
聚丙烯改性项目1,450,693.50-
焦炭产品开发研究与应用18,772,408.25-
其他研发项目5,294,073.913,045,818.41
合计65,708,193.644,882,389.91

40、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141,218,162.90203,914,587.80
资本化利息-36,062,275.52-10,437,083.74
利息收入-23,165,813.60-14,065,512.74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1,760,609.09
手续费1,373,838.141,443,537.56
汇兑损失/(收益)-484.04-5.36
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2,627,019.3023,828,807.70
其他926,599.442,675,314.43
合计86,917,046.62209,120,254.74

41、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重点环节污染源企业安装监控设备补助金-714,285.70
马莲台煤矿采矿权价款补贴134,140.56134,140.56
临河综合工业园AB区连接道路及防洪工程94,465.1894,465.18
临河综合工业园B区物流大道151,144.30151,144.28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污水处理及中水回用补助资金1,000,000.001,000,000.00
焦化厂脱硫脱硝项目补助资金17,500.0017,500.00
碳四增值利用项目180,000.00180,000.00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土地补偿资金126,700.00126,700.00
享受重点人群及退役士兵政策2,025,974.61-
银川市就业与创业服务局企业稳岗补贴2,514,412.902,873,611.88
收到宁东基地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收入1,050,000.00-
收到企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5,000,000.00-
其他297,879.64653,300.00
个税手续费返还5,083,245.30-
合计17,675,462.495,945,147.60

4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041.27-118,669.2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65,158.46-1,087,112.55
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39,958.20-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回614,384.5078,380,000.28
合计487,142.9777,174,218.45

4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2,743,699.872,689,217.47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073,464.59-9,371,548.31
合计1,670,235.28-6,682,330.8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政府补助7,745,100.00-7,745,100.00
违约金收入76,062.001,338,187.0176,062.00
其他8,258,227.897,982,255.098,258,227.89
合计16,079,389.899,320,442.1016,079,389.89

4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1,000,000.00-
罚款支出1,563,000.00595,000.001,563,000.00
其他116,187.7020,000.01116,187.70
合计1,679,187.701,615,000.011,679,187.70

46、 费用按性质分类

本集团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补充资料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耗用的原材料2,868,996,155.782,158,435,169.50
产成品及在产品存货变动-104,035,568.8118,706,781.77
职工薪酬556,379,027.74663,972,119.75
折旧和摊销499,684,115.90389,391,414.56
燃料及动力360,590,288.14353,865,755.49
辅助材料184,651,399.9381,560,749.44
运输费313,736,411.25194,407,361.33
维修费104,881,658.9599,423,971.59
安全费和维简费73,436,592.5060,091,865.80
研发费用65,708,193.644,882,389.91
其他107,195,091.2090,158,912.34
合计5,031,223,366.224,114,896,491.48

47、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按照归属于本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新发行普通股股数,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发行日)起计算确定。基本每股收益的具体计算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6月2019年1-6月
持续经营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股份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股)(注)7,333,360,000.006,811,859,555.5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90.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90.28

注:本集团无稀释性潜在普通股。

48、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241,705,700.16280,971,331.14
递延所得税费用20,364,064.4820,928,067.15
合计262,069,764.64301,899,398.29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2,354,106,605.09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588,526,651.27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65,009,949.7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5,218,842.97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982,903.34
对以前年度汇算清缴的调整-40,368,140.90
本期实际使用的专项储备的税款抵减影响-10,211,042.83
安环设备抵扣应纳税额-6,631,813.52
所得税费用262,069,764.64

4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7,794,387.4521,526,911.88
违约金收入76,062.001,336,524.91
利息收入23,165,813.6011,579,773.17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5,170,000.003,000,000.00
其他14,495,211.1227,226,086.15
合计70,701,474.1764,669,296.11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购买货物的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的增加-20,932,233.64
业务招待费1,512,910.906,219,195.95
水电费1,663,761.301,648,740.93
办公费19,372,699.9318,321,649.86
法律及专业费用4,471,139.201,682,216.71
安全生产费93,577,403.6946,000,115.31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1,373,838.141,443,537.56
修理费1,197,167.591,004,922.37
销售预收款项收回-194,841,977.60
绿化费4,006,189.951,757,730.88
公开发行普通股宣传费用-12,986,377.02
租赁费用10,849,791.498,532,050.19
其他76,623,935.7236,718,293.95
合计214,648,837.91352,089,041.97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银行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到期-570,000,000.00
收到银行三个月以上存款利息-2,485,739.57
期货交易回款3,028,682.02-
合计3,028,682.02572,485,739.57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入银行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570,000,000.00
支付马莲台矿权款资金占用费-12,440,697.26
期货交易付款3,028,910.79-
合计3,028,910.79582,440,697.26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融资租赁款-338,952,395.84
发行股票收到的待支付发行费用-29,963,200.00
合计-368,915,595.84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支付发行相关中介费用-2,458,500.00
支付融资租赁款205,637,850.34547,202,138.32
合计205,637,850.34549,660,638.3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5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2,092,036,840.451,888,945,209.71
加:资产减值准备-487,142.97-77,174,218.4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472,959,149.38359,613,931.26
无形资产摊销22,347,558.9520,929,029.2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377,407.573,402,109.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670,235.286,682,330.84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7,782,422.64234,599,333.9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53,481.8920,926,048.9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8,217,546.35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8,170,514.19-31,590,933.2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419,862,461.45-640,829,340.3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6,210,709.73-246,487,909.44
其他319,952,178.8242,159,632.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69,759,587.031,581,175,223.7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权债务抵消-6,506,039.54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汇票1,733,662,875.682,857,539,137.58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1,559,544,934.642,061,234,830.3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648,066,154.43-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2,615,616,272.216,095,065,189.6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563,650,156.21375,696,069.9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51,966,116.005,719,369,119.67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2,615,616,272.211,563,650,156.21
其中:库存现金852.001,576.0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2,615,615,420.211,563,648,580.21
二、现金等价物--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615,616,272.211,563,650,156.21

5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应收票据133,567,647.01质押取得票据
固定资产6,657,366,105.19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855,289,025.30抵押借款
合计7,646,222,777.50/

其他说明:

应收票据: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3,567,647.01元的应收票据质押,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133,567,647.01元。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于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657,366,105.19元的固定资产抵押,取得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252,665,409.10元;本集团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55,289,025.30元的无形资产作为抵押,取得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90,000,000.00元。

5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末外币余额折算汇率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欧元0.047.960.32
港币23.790.9121.65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宝丰商服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现代物流、停车场;住宿;国内贸易及商业零售1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东毅环保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焦炉气为原料,生产甲醇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红四煤业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煤矿建设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峰达化工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重碳四为原料,生产甲基叔丁基醚(MTBE)、丙烷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宝丰煤焦化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煤炭洗选、焦化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1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烯烃二厂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宁夏宁东宝丰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烯烃生产及相关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100-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其他说明: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宝丰能源集团尚未认缴对烯烃二厂的出资额。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0年6月30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准则要求指定
货币资金2,615,616,272.21--2,615,616,272.21
应收款项融资--298,984,566.50298,984,566.50
应收账款11,704,586.45--11,704,586.45
其他应收款10,161,109.14--10,161,109.14
合计2,637,481,967.80-298,984,566.502,936,466,534.30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480,000,000.00
应付票据133,567,647.01
应付账款532,607,722.43
其他应付款2,237,133,909.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945,426,315.10
长期借款5,101,250,788.30
长期应付款1,948,019,839.73
应付债券43,642,226.18
合计11,421,648,447.95

2019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合计
准则要求指定
货币资金1,861,876,045.49--1,861,876,045.49
应收款项融资--124,866,625.46124,866,625.46
应收账款15,458,362.77--15,458,362.77
其他应收款15,212,422.62--15,212,422.62
合计1,892,546,830.88-124,866,625.462,017,413,456.34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其他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180,000,000.00
应付票据548,014,304.56
应付账款505,016,547.31
其他应付款1,702,861,730.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873,916,414.92
长期借款2,643,000,000.00
长期应付款1,595,537,212.72
应付债券43,415,811.08
合计9,091,762,020.64

2.金融工具抵销

本集团并未签订任何金融工具抵销协议。

3.金融资产转移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于2020年

日,本集团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303,003,514.52元。于2020年

日,本集团无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给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于2019年

日,本集团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121,948,808.74元。于2019年

日,本集团无已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贴现给银行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为

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2020年1-6月和2019年度,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和贴现在各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0年6月30日及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未整体终止确认的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尚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

4.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

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详见附注十二、

4.(3)

中披露,本集团于2020年

日止未提供财务担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或上限指标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3)上限指标为债务人合同付款(包括本金和利息)逾期超过30天。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

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集团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集团的违约概率以外部评级为基础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集团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集团应被偿付的金额。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对不同的业务类型有所不同。本集团在此过程中应用了专家判断对这些经济指标进行预测,并通过进行回归分析确定这些经济指标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金融资产风险敞口: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6月30日账面余额(无担保)账面余额(有担保)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货币资金2,615,616,272.21---
应收账款11,704,586.45--
应收款项融资298,984,566.50--
其他应收款10,161,109.14---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无担保)账面余额(有担保)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 预期信用损失
货币资金1,861,876,045.49---
应收账款15,458,362.77--
应收款项融资124,866,625.46--
其他应收款15,212,422.62---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资金短缺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债券和融资租赁等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已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足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6月30日
1年以内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480,000,000.00---480,000,000.00
应付票据133,567,647.01---133,567,647.01
应付账款532,607,722.43---532,607,722.43
其他应付款2,237,133,909.20---2,237,133,909.2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5,296,984.12---1,205,296,984.12
长期借款-1,758,074,692.062,944,700,174.13986,344,584.005,689,119,450.19
长期应付款-797,433,894.64475,365,544.091,593,770,000.002,866,569,438.73
应付债券-46,387,958.18--46,387,958.18
合计4,588,606,262.762,601,896,544.883,420,065,718.222,580,114,584.0013,190,683,109.86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1至2年2至5年5年以上合计
短期借款180,000,000.00---180,000,000.00
应付票据548,014,304.56---548,014,304.56
应付账款505,016,547.31---505,016,547.31
其他应付款1,702,861,730.05---1,702,861,730.0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13,784,181.29---1,913,784,181.29
长期借款-538,088,089.582,188,541,972.08-2,726,630,061.66
长期应付款-412,790,989.47579,651,214.511,593,770,000.002,586,212,203.98
应付债券-46,192,543.28--46,192,543.28
合计4,849,676,763.21997,071,622.332,768,193,186.591,593,770,000.0010,208,711,572.13

利率风险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负债有关。下表为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其他变量不变的假设下,利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通过对浮动利率借款的影响)和股东权益产生的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基准点净损益股东权益
增加/(减少)增加/(减少)增加/(减少)
人民币100-27,028,232.75-27,028,232.75
人民币-10027,028,232.7527,028,232.75

汇率风险

集团经营、投资和筹资业务均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无重大汇率风险。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于本报告期间,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股东权益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负债总额(不含应交企业所得税)12,179,209,560.079,772,311,037.22
减:货币资金2,615,616,272.211,861,876,045.49
净负债9,563,593,287.867,910,434,991.73
股东权益23,352,943,140.1923,352,196,668.45
股东权益和净负债32,916,536,428.0531,262,631,660.18
杠杆比率29%25%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应收款项融资-298,984,566.50-298,984,566.50

2、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负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项目活跃市场报价重复可观察输入值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合计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长期借款-5,033,248,093.51-5,033,248,093.51
应付债券-43,237,879.44-43,237,879.44
长期应付款-1,948,019,839.73-1,948,019,839.73
合计-7,024,505,812.68-7,024,505,812.68

于2019年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披露的负债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允价值披露使用的输入值
项目活跃市场报价重复可观察输入值重复不可观察输入值合计
(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第三层次)
长期借款-2,625,758,843.61-2,625,758,843.61
应付债券-42,620,592.84-42,620,592.84
长期应付款-1,595,537,212.72-1,595,537,212.72
合计-4,263,916,649.17-4,263,916,649.17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以下是本集团除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的金融工具、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无法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之外的各类别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6月30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5,101,250,788.305,033,248,093.51
应付债券43,642,226.1843,237,879.44
长期应付款1,948,019,839.731,948,019,839.73
合计7,092,912,854.217,024,505,812.68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金融负债
长期借款2,643,000,000.002,625,758,843.61
应付债券43,415,811.0842,620,592.84
长期应付款1,595,537,212.721,595,537,212.72
合计4,281,953,023.804,263,916,649.17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0年6月30日,针对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公允价值层次转换

本集团不存在公允价值层次之间的转换。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宝丰集团宁夏银川能源、房地产、商业、工业产业的投资与管理34,000万元36.02%36.02%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党彦宝持有宝丰集团95.59%的股权,为宝丰集团的实际控制人。此外,党彦宝持有东毅国际

100.00%的股权,为东毅国际的实际控制人。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党彦宝。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详见附注九、1。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边海燕实际控制人配偶
党彦峰公司主要投资者及实际控制人兄弟
宁夏汇丰祥教育发展有限公司(“汇丰祥教育”)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宁夏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宝丰物业)(注2)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汇丰祥商业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能源催化同一实际控制人或同一持有股东
宁夏峰腾塑业有限公司(“峰腾塑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燕宝基金会实际控制人个人控制的社会组织
恒信德(注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夏宝丰能源集团宁东加油站有限公司(“宁东加油站”)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夏宝利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银川市宁东海宝工贸有限公司(“海宝工贸”)(注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夏宝廷新能源有限公司(注1)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夏宁东德安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德安人力”)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宁夏杞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杞泰农业科技”)与本公司董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

其他说明上述其他关联方为与本集团发生交易的关联方。注1: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关联方。注2:2020年1月7日,宁夏汇丰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汇丰祥物业”)名称变更为宁夏宝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宁东加油站(a)采购油品20,899,095.1717,504,459.28
峰腾塑业(b)采购编织袋、设备47,653,680.0426,545,797.68
杞泰农业科技(c)采购食品98,313.60347,780.60
汇丰祥教育(d)团建费用3,900.00-
合计68,654,988.8144,398,037.56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能源催化(e)提供加工修理劳务-162,544.33
宁东加油站(f)转供水电气-35,087.84
峰腾塑业(g)销售聚乙烯、聚丙烯等、转供水电11,190,959.0724,802,217.83
恒信德(h)销售水电-1,002.14
宝利新能源(i)销售混苯、二甲苯4,540,729.201,801,601.84
海宝工贸(j)转供水电-28,981.35
宝丰物业(k)提供加工修理2,256.64-
宝廷新能源(l)销售蒽油3,457,698.23-
燕宝基金会(m)销售口罩31,858.41-
合计19,223,501.5526,831,435.33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准。

(a)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宁东加油站采购油品。(b)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峰腾塑业采购编织袋、设备。(c)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杞泰农业科技采购枸杞等商品。(d)本集团以市场价格接受汇丰祥教育提供劳务。(e)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能源催化提供加工修理劳务。(f)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宁东加油站销售水、电和蒸气。(g)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峰腾塑业销售聚乙烯、聚丙烯等。(h)本集团与恒信德签订销售协议,以市场价格向恒信德销售水、电等。(i)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宝利新能源销售混苯、二甲苯。(j)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海宝工贸提供转供水电。(k)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宝丰物业提供加工修理。(l)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宝廷新能源销售蒽油。(m)本集团以市场价格向燕宝基金会销售口罩。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能源催化(a)房屋建筑物-198,412.70
德安人力(b)房屋建筑物-67,924.53
合计-266,337.23

(a)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已终止与能源催化出租房屋建筑物所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b)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已终止与德安人力出租房屋建筑物所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

(3). 关联担保情况

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党彦宝、党彦峰、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汇丰祥商业控股有限公司459,885,379.202018/7/162025/7/15
宁夏宝丰集团有限公司500,000,000.002020/1/132023/1/31
合计959,885,379.20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和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接受宝丰集团、党彦宝、党彦峰、汇丰祥商业等关联方担保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959,885,379.20元和人民币1,046,000,000.00元。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12,130,733.9714,650,000.00

(5).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a)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未发生与关联方和第三方签订《抵账协议》和《债权债务转移协议》(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人民币2,438,471.32元)。

(b)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本集团母公司宝丰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2,823,3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5%,累计增持金额300,006,165.59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先生之配偶边海燕女士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1,696,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0%,累计增持金额200,796,831.69元。增持人宝丰集团及边海燕女士合计增持公司股份54,519,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增持金额500,802,997.28元。

(c)燕宝基金会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党彦宝与其妻子边海燕共同成立的慈善公益组织,本公司向燕宝基金会的捐赠用于支援贫困学生的学费和生活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燕宝基金会-1,000,000.00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峰腾塑业16,141,907.308,404,862.00
应付账款宁东加油站6,957,180.425,228,361.82
应付账款杞泰农业科技-33,264.00
其他应付款宁东加油站576,620.492,388,611.44
其他应付款峰腾塑业48,550.50-
合同负债峰腾塑业805,605.01-
预收账款峰腾塑业-451,388.76
预收款项宝利新能源-447,984.40

十三、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本承诺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已签约但未拨备263,105,929.341,086,060,878.44

十四、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20年7月1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的《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95,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宝丰煤基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宝丰”)。内蒙古宝丰于2020年7月1日设立,并于2020年7月1日完成工商登记。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未对内蒙古宝丰实缴出资。2020年7月21日,本集团全资子公司宁夏宝丰集团红四煤业有限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

十五、 其他重要事项

1、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经营分部

出于管理目的,本集团根据产品和服务划分成业务单元,本集团有如下四个报告分部:

1) 焦化产品分部包含煤炭开采,洗选以及焦化生产等生产经营过程;

2) 精细化工产品分部包含煤焦油、粗苯、碳四深加工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

3) 烯烃产品分部包含甲醇及烯烃产品的生产经营过程;

4) 总部及其他:涵盖总部及集团其他支持其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经营、投资、筹资活动及其商服公司生产经营内容。

管理层出于配置资源和评价业绩的决策目的,对各业务单元的经营成果分开进行管理。分部业绩,以报告的分部利润为基础进行评价,该指标与本集团利润总额是一致的。分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预缴所得税,原因在于这些资产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在于这些负债均由本集团统一管理。本集团的生产经营整体为产业链形式,除本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的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外,各分部间的商品转移均为成本结转,即各分部间转移价格即为成本价。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焦化产品分部精细化工产品分部烯烃产品分部总部及其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营业收入合计2,912,454,238.061,027,882,530.414,730,543,680.11509,188,386.841,659,571,544.497,520,497,290.93
分部间交易收入-563,496,083.09-297,630,017.75-309,370,122.71-489,075,320.94-1,659,571,544.49
对外交易收入2,348,958,154.97730,252,512.664,421,173,557.4020,113,065.907,520,497,290.93
分部收益/(损失)847,070,423.35145,767,131.991,351,026,421.4110,242,628.342,354,106,605.09
所得税费用-262,069,764.64
净利润2,092,036,840.45
分部利润中包括:
折旧和摊销费用-155,790,910.62-12,161,639.77-235,625,151.76-96,106,413.75-499,684,115.90
利息收入268,488.772,199,765.20459,460.5020,238,099.1323,165,813.60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18,437,656.65-575,308.55-57,723,632.33-31,046,309.15-107,782,906.68

截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焦化产品分部精细化工产品分部烯烃产品分部总部及其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营业收入合计3,503,011,091.711,201,117,013.473,102,148,985.55384,475,523.241,671,168,431.416,519,584,182.56
分部间交易收入-728,859,297.06-354,570,849.85-220,215,434.49-367,522,850.01-1,671,168,431.41-
对外交易收入2,774,151,794.65846,546,163.622,881,933,551.0616,952,673.23-6,519,584,182.56
分部收益/(损失)956,590,480.09241,482,161.071,064,849,095.64-72,077,128.80-2,190,844,608.00
所得税费用-301,899,398.29
净利润1,888,945,209.71
分部利润中包括:
折旧和摊销费用-125,517,144.99-6,127,831.14-177,552,269.41-80,194,169.02--389,391,414.56
利息收入56,418.212,880.616,137,314.057,868,899.87-14,065,512.74
资产减值转回/(损失)78,358,970.74---1,184,752.29-77,174,218.45
利息支出及未确认融资费用-92,469,204.82-799,190.54-37,698,104.00-86,339,812.40--217,306,311.76
捐赠支出----1,000,000.00--1,000,000.0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6月30日 分部信息焦化产品分部精细化工产品分部烯烃产品分部总部及其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资产12,486,280,207.54638,994,541.5114,877,608,352.8015,800,375,270.39-8,085,468,109.8635,717,790,262.38
递延所得税资产16,549,399.18
资产合计35,734,339,661.56
分部负债7,299,054,804.49142,323,761.346,835,680,409.095,962,750,827.17-8,085,172,354.3512,154,637,447.74
应交企业所得税202,186,961.30
递延所得税负债24,572,112.33
负债合计12,381,396,521.37
其他披露: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401,119,301.96400,241.712,139,695,948.43241,827,726.24-2,783,043,218.34
无形资产增加额25,000.00--49,504.95-74,504.9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19年12月31日 分部信息焦化产品分部精细化工产品分部烯烃产品分部总部及其他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资产11,552,900,306.35838,274,796.5614,155,319,113.9314,295,217,618.58-7,559,311,607.9633,282,400,227.46
递延所得税资产12,341,351.31
资产合计33,294,741,578.77
分部负债7,313,743,607.57241,077,001.064,696,633,155.125,080,168,881.43-7,559,311,607.969,772,311,037.22
应交企业所得税170,233,873.10
负债合计9,942,544,910.32
其他披露: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增加额586,458,636.383,987,454.073,992,961,894.85165,530,693.35-4,748,938,678.65
无形资产增加额1,523,842,318.93-349,834,003.263,075,687.74-1,876,752,009.93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收入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
焦炭产品2,348,958,154.972,774,151,794.65
聚乙烯1,988,706,901.681,320,796,223.80
聚丙烯2,283,001,524.211,302,561,650.06
纯苯124,379,717.86121,450,706.01
改质沥青140,465,450.39169,961,197.23
提供服务及劳务4,362,394.632,653,115.01
其他产品及劳务630,623,147.19828,009,495.80
合计7,520,497,290.936,519,584,182.56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归属于客户所处区域。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2020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2019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间
中国大陆7,520,497,290.936,519,584,182.56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以及于2019年12月31日本集团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按地理信息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总额2020年6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
中国大陆31,817,705,936.3430,107,434,049.53

非流动资产归属于该资产所处区域,不包括金融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主要客户信息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期间,本集团无大于集团总收入10%的个别客户。

十六、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120,362,743.0489,744,925.72
坏账准备-118,228.15-156,145.08
合计120,244,514.8989,588,780.64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 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特殊信用风险组合-集团内-应收账款108,539,928.4490.18--108,539,928.4474,130,417.8782.60--74,130,417.87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11,822,814.609.82118,228.151.0011,704,586.4515,614,507.8517.40156,145.081.0015,458,362.77
合计120,362,743.04100.00118,228.15/120,244,514.8989,744,925.72100.00156,145.08/89,588,780.64

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一般信用风险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11,822,814.60118,228.151.00
合计11,822,814.60118,228.151.00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按照1%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118,228.15元。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一般信用风险组合156,145.082,041.27-39,958.20--118,228.15
合计156,145.082,041.27-39,958.20--118,228.15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与本集团关系期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宝丰煤焦化子公司75,740,396.37一年以内62.93-
峰达化工子公司30,751,777.19一年以内25.55-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第三方5,748,462.20一年以内4.7857,484.63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3,873,455.20一年以内3.2238,734.55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宁东铝业分公司第三方2,200,897.20一年以内1.8322,008.97
合计/118,314,988.16/98.31118,228.15

2019年12月31日,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与本集团关系年末余额账龄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峰达化工子公司53,522,892.78二年以内59.64-
宝丰煤焦化子公司18,284,081.39一年以内20.37-
青铜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方7,575,763.14一年以内8.4476,522.86
中铝物资有限公司第三方6,731,578.46一年以内7.5067,995.74
东毅环保子公司2,057,392.08一年以内2.29-
合计/88,171,707.85/98.24144,518.60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2,736,751,768.942,541,726,875.65
合计2,736,751,768.942,541,726,875.6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期末账面余额
1年以内小计942,618,031.40
1至2年1,791,804,975.91
2至3年3,491,991.34
3年以上16,748,193.87
减: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7,911,423.58
合计2,736,751,768.94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第三方代垫款及借款10,387,019.179,703,000.71
子公司代垫款、借出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2,709,723,977.562,498,163,411.41
押金7,438,541.2511,155,221.11
员工借款/备用金2,102,627.582,519,380.31
政府补助15,000,000.0027,000,000.00
其他10,011,026.9611,539,935.41
减:坏账准备-17,911,423.58-18,354,073.30
合计2,736,751,768.942,541,726,875.65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月1日余额18,354,073.30--18,354,073.30
本期计提163,286.04--163,286.04
本期转回-605,935.76---605,935.76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0年6月30日余额17,911,423.58--17,911,423.58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转销或核销其他变动
其他应收款18,354,073.30163,286.04-605,935.76--17,911,423.58
合计18,354,073.30163,286.04-605,935.76--17,911,423.58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30日,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红四煤业对子公司借出款项2,704,884,934.14三年以内98.19-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政府补助15,000,000.00一年以内0.5490,000.00
宝丰煤焦化对子公司借出款项4,839,043.42一年以内0.18-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其他4,650,000.00五年以上0.174,650,000.00
四川万瑞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贷垫款3,000,000.00五年以上0.113,000,000.00
合计/2,732,373,977.56/99.197,740,000.00

2019年12月31日,其他应收款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款项的性质年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年末余额
红四煤业对子公司 借出款项2,498,163,411.41三年以内97.58-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政府补助15,000,000.00一年以内0.5990,000.00
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社会发展基金管理局政府补助12,000,000.00一年以内0.4772,000.00
北京科桥宝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押金6,061,375.27两年以内0.24494,121.48
灵武市利源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其他4,650,000.00五年以上0.184,650,000.00
合计/2,535,874,786.68/99.065,306,121.48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银川市兴庆区财政局上市奖励15,000,000.00一年以内将于2020年底收回款项。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4,240,613,958.38-4,240,613,958.384,240,613,958.38-4,240,613,958.38
合计4,240,613,958.38-4,240,613,958.384,240,613,958.38-4,240,613,958.38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本期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商务服务10,000,000.00--10,000,000.00--
东毅环保1,489,596,173.37--1,489,596,173.37--
红四煤业98,872,691.33--98,872,691.33--
峰达化工65,631,359.34--65,631,359.34--
宝丰煤焦化2,576,513,734.34--2,576,513,734.34--
烯烃二厂(注1)------
合计4,240,613,958.38--4,240,613,958.38--

注1:2018年9月5日,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设立烯烃二厂,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尚未认缴出资。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5,867,959,878.354,061,238,511.404,493,873,491.843,049,917,000.00
其他业务111,815,589.4488,380,806.7475,877,034.5559,179,704.38
合计5,979,775,467.794,149,619,318.144,569,750,526.393,109,096,704.38

(2).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销售产品5,938,350,344.024,539,781,190.76
提供劳务30,847,878.3824,367,339.96
租赁收入10,577,245.395,601,995.67
合计5,979,775,467.794,569,750,526.39

(3). 与客户之间合同产生的营业收入分解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主要经营地区
中国大陆4,444,299,867.96557,119,041.84912,007,319.2255,771,993.385,969,198,222.40
合计4,444,299,867.96557,119,041.84912,007,319.2255,771,993.385,969,198,222.4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主要产品类型
聚乙烯1,988,706,901.68---1,988,706,901.68
聚丙烯2,283,001,524.21---2,283,001,524.21
原煤-511,938,175.59--511,938,175.59
MTBE--177,012,683.92-177,012,683.92
改质沥青--140,465,450.39-140,465,450.39
纯苯--124,379,717.86-124,379,717.86
其他172,591,442.0745,180,866.25470,149,467.0555,771,993.38743,693,768.75
合计4,444,299,867.96557,119,041.84912,007,319.2255,771,993.385,969,198,222.40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分部烯烃产品焦化产品精细化工产品总部及其他合计
收入确认时点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客户自提货物673,991,912.55557,119,041.84771,541,868.8324,924,115.002,027,576,938.22
公司托运送达3,770,307,955.41-140,465,450.39-3,910,773,405.80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提供服务---30,847,878.3830,847,878.38
合计4,444,299,867.96557,119,041.84912,007,319.2255,771,993.385,969,198,222.40

(4). 当年确认的包括在合同负债年初账面价值中的收入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176,261,592.60

本公司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向客户交付商品时履行履约义务。对于允许赊账的客户,合同价款通常在交商品后30至90天内到期;除少数信用等级高、允许赊账的客户外,通常需要预付。部分合同客户有权退货或享受价格优惠,因此需要估计可变对价并考虑可变对价金额的限制。本期间不存在需要分摊至未来期间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

劳务服务

本公司主要提供厂区内搬运、卸车、污水处理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通常在服务完成且客户验收后,客户支付合同价款。

十七、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670,235.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20,337,317.1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655,102.19/
所得税影响额-3,359,719.9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5,302,934.67/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580.290.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8.480.280.28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会计报表
载有董事长签名的半年度报告文本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过的公司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董事长:党彦宝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10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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