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四)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五)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
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赔偿限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云南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