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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峰股份:文峰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0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认真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公司关联交易实施、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现将2020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周崇庆 (独立董事)、严骏(独立董事)和孙一宁组成,召集人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周崇庆先生担任。2020年9月,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周崇庆 (独立董事)、严骏(独立董事)和孙一宁组成,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周崇庆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了会议。

1、2020年4月13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等4项议案。

2、2020年4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二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等2项议案。

3、2020年8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三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

4、2020年10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2020年第一次会议,会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会议、电话沟通等形式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履行职责发表专业意见。

(1)年报审计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年度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进年报审计工作的开展,委托公司财务部就内部控制和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与协商,结合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整体安排,确定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与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2020年初,信永中和项目负责人分别与审计委员会委员周崇庆、严骏,离职独董刘志耕进行了面谈,委员除了对会计师提出要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的要求执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持应有的独立性等4项要求外,还要求会计师关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关注内控的有效性、关注长期亏损的门店。期间,审计委员会及时了解审计进度、督促信永中和按时出具审计报告。2020年4月13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和其他报告初稿,形成了书面意见并同意将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对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度年报、2020年一季度报告、2020年中报、2020年三季度报告均予以认真审阅,并会同董事会其他成员一起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核查,信永中和所有职员未在公司任职,未获取除法定审计必要费用外的任何现金及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会计事务所与公司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相互投资情况,也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与公司决策层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本次审计工作中会计事务所及审计成员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项目组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履行审计职责的专业能力,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报告期,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共支付信永中和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不含审计地交通住宿等差旅费用),与公司所披露的审计费用情况相符。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认可了计划的可行性,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整体强化了公司内部审计的检查监督能力,有力保障了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指引的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和规范运作水平,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全面的治理制度。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

5、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议案提前进行了解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事项。

四、总体评价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促进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作,充分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4月16日

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周崇庆:

严骏:

孙一宁: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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