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A股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人民币0.222元(含税)
?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8 | - | 2021/6/29 | 2021/6/29 |
8,843,663,959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21,254,000元(含税),其中派发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1,963,293,398.898元(含税)。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 股权登记日 | 最后交易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A股 | 2021/6/28 | - | 2021/6/29 | 2021/6/29 |
其现金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以上应纳税所得额统一按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限售股股东在股票解禁前取得的股息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
(2)对于QFII股东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本行依据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998元。如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现金红利后自行向本行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本行A股取得的现金红利所得,本行依据规定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998元。对于沪港通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依照相关税收协定,向本行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4)对于内地居民企业股东、其他机构投资者,本行依据规定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股东自行申报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22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相关事项的咨询方式如下:
联系部门:本行董事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1110853
特此公告。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