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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化学: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背景

随着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走出去”步伐持续加快,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国际金融市场走势不断变化,公司国际化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汇、利率风险日益增加,汇率、利率波动已经成为侵蚀境外工程利润的重要外部因素之一。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公司近年来汇兑损益金额存在一定波动。为有效防范公司涉外业务中面临的金融风险,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经审批核准的需求主体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二、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鉴于国际金融环境、汇率及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公司所持有的外币将面临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及报表将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风险并控制经营风险。公司通过开展金融衍生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缓释国际金融市场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防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管理水平。

(二)可行性

1.业务开展原则

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确定的外币资金为基础,以缓释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2.制度保障

为严格遵守国资委《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号,简称8号文)及《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衍生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厅发财评[2021]17号,简称17号文)等通知要求,公司制定并发布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质核准、操作规范、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进行了科学的规定。

3.指定负责部门

财务资金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中化工程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境内)、中国化学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香港,境外)作为公司境内、境外操作主体将严格按照相关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配合公司、需求主体进行业务操作,全面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各下属企业内部审计部门配合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进行监督,负责对金融衍生品交易方案进行风险评估,审查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收益情况及合规性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并将审查情况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审计委员会应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董事会报告。

综上,公司具备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可行性。

三、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金额

根据需求主体涉外项目资金情况,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折合不超过15亿人民币(含),预计拟占用的权利金上限不超过等值

1.5亿元人民币金额(含),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

(二)资金来源

需求主体后期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其经营性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交易方式

需求主体后期拟办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主要基于对外汇、利率的套期保值,需立足风险中性原则、缓释汇率及利率风险为目的。

(四)交易对手方

若在境内交易的情况下,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在境外交易的情况下,需在经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五)业务品种

需求主体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品种涵盖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六)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金融衍生品业务额度的使用期限自相关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交易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使用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交易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已审议额度。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四、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风险性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缓释和防范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但是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包括:

(一)市场风险

公司及发生外币交易业务的成员企业开展的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在汇率、市场利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金融衍生品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二)交易违约风险

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交易对手出现违约,导致其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或利率波动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三)客户违约风险

当项目业主方支付能力发生变化不能按时支付时,公司不能按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交割,造成公司损失。

(四)法律风险

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五)操作风险

在具体业务开展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的记录外汇、利率金融衍生品业务信息,将能导致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五、风险控制措施

(一)明确交易原则

公司所有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均以在手外币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具体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必须基于对公司的境外收付汇金额的谨慎预测,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付款时间尽可能相匹配。

(二)制度保障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三)产品选择

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期、

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四)交易对手选择

若在境内交易的情况下,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若在境外交易的情况下,需在经所在国家/地区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五)指定负责部门

公司财务资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将严格按照《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全面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及报告机制

公司对已交易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及时评估,在市场波动剧烈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增加报告频度,并及时制定应对预案。

(七)严格操作隔离机制

公司金融衍生品业务操作环节相互独立,相关人员分工明确,不得单人负责业务操作的全部流程,并由公司指定部门负责监督。

六、会计核算政策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金融衍生品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将遵循合法、谨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并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套期保值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出现的风险并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业务提供了可靠保障。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开展的,可以有效缓释金融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利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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