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财政部2018年12月14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前述规定,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新租赁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有关规定,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所有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息费用,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于过渡期,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采用追溯调整法,即调整可比期间的财务信息;二是采用简化处理法,即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财务信息。

结合以上规定,公司于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过渡期采用简化处理法,编制2021年一季度财务报表时,因实施

新租赁准则而形成的2021年初累计影响数情况如下:使用权资产科目调增5,197.93万元,预付账款科目调减247.48万元,租赁负债科目调增4,074.50万元,长期应付款科目调减1.09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科目调增877.04万元。公司实施新租赁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影响公司2020年及之前年度的相关财务指标。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