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国化学:中国化学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9

证券代码:601117 股票简称:中国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1-026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1568093764U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建弟、杨志国

成立日期:2011年01月24日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表报,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

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信息系统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资质情况: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0年末,合伙人数量为23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323人,从业人员总数为9114人。

3.业务规模

立信事务所2019年度业务收入38.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4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46亿元。2019年度立信事务所为近1万家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2019年底,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2018年、2019年、2020年,立信事务所受到的行政

处罚分别为3次、0次、1次;受到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别为5次、9次、1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本期签字会计师情况

(1)项目合伙人

郭顺玺,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7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IPO审计和及上市重组审计或质量控制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振,中国注册会计师,权益合伙人。2001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中央企业、上市公司审计或复核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9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本期签字会计师情况

张家辉,中国注册会计师,业务合伙人。2010年起专职就职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大型中央企业、上市公司、上市重组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2012年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人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质量控制复核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述人员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三)审计收费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在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审计费为300万元。2021年,公司拟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审计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审计费拟不超过2020年水平(即300万元)。

二、拟续聘/变更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满足为公司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时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因此,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出具以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我们认为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决策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4.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