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198 公司简称:东兴证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原因的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周亮 | 董事 | 临时公务 | 谭世豪 |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总资产 | 88,344,793,455.98 | 86,374,824,617.33 | 86,374,824,617.33 | 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329,486,947.01 | 21,147,991,350.10 | 21,147,991,350.10 | 0.86 |
所有者权益总额 | 21,364,924,856.03 | 21,184,773,757.06 | 21,184,773,757.06 | 0.85 |
总负债 | 66,979,868,599.95 | 65,190,050,860.27 | 65,190,050,860.27 | 2.75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2,666,680.96 | 8,086,085,807.35 | 8,086,085,807.35 | 不适用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后 | 调整前 | |||
营业收入 | 885,662,605.12 | 879,403,070.10 | 713,353,425.31 | 0.71 |
营业支出 | 599,547,328.92 | 495,185,059.83 | 329,135,415.04 | 2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0,497,334.49 | 309,296,746.72 | 309,296,746.72 | -19.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7,139,026.16 | 313,951,807.41 | 313,951,807.41 | -21.2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8 | 1.51 | 1.51 | 减少0.33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 | 0.11 | 0.11 | -1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子公司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仓单业务收入和成本采用总额法进行列报,该列报有利于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报表进行解读及同业比较,并可以提供更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因此自2020年1月1日起,本公司对仓单业务的收入和成本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调整后2020年1-3月营业收入为879,403,070.10元,增加人民币166,049,644.79元,2020年1-3月营业支出为495,185,059.83元,增加人民币166,049,644.79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058.74 | 主要是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30,627.68 | 主要是政府补助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143,295.72 | 主要是个税返还 |
所得税影响额 | -1,122,673.81 | |
合计 | 3,358,308.33 |
股东总数(户) | 95,364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454,600,484 | 52.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119,989,367 | 4.35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2,463,160 | 2.99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8,100,000 | 1.7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2,530,568 | 1.54 | 0 | 质押 | 42,53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921,623 | 1.30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050,849 | 1.09 | 0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594,222 | 1.04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16,900 | 0.94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652,761 | 0.79 | 0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1,454,600,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4,600,484 | |||||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 119,989,367 | 人民币普通股 | 119,989,367 |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82,463,16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463,160 | |||||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8,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8,100,000 | |||||
福建新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42,530,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42,530,568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5,921,623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21,623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30,050,84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50,849 | |||||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8,594,22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594,222 | |||||
福建天宝矿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5,916,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16,9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宝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1,652,761 | 人民币普通股 | 21,652,761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前十名股东中,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东方与其他前十大股东均不存在关联或一致行动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前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项目 | 2021年3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增减(%) | 变动原因 |
衍生金融资产 | 213,415,403.08 | 153,067,527.47 | 39.43 | 主要系权益类收益互换业务增加所致 |
应收款项 | 112,562,033.17 | 181,889,229.91 | -38.12 | 主要系应收业务收入款项减少所致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5,141,116,192.94 | 1,677,259,894.15 | 206.52 | 主要系逆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04,571,911.28 | 2,265,112,206.39 | -86.55 | 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减少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71,008,389.1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系实施新租赁准则影响 |
其他资产 | 1,823,549,095.80 | 1,151,049,366.59 | 58.42 | 主要系场外衍生业务预付金增加所致 |
应付短期融资款 | 3,120,577,476.94 | 6,646,732,414.20 | -53.05 | 主要系应付短期融资款发行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86,964,330.77 | 1,742,788,385.79 | 42.70 | 主要系发行收益凭证增加所致 |
衍生金融负债 | 261,922,853.69 | 139,710,355.72 | 87.48 | 主要系业务合约增加所致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13,823,596,797.66 | 10,157,694,778.24 | 36.09 | 主要系正回购业务增加所致 |
应付款项 | 2,196,032,800.04 | 1,565,478,219.50 | 40.28 | 主要系应付场外业务预付金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68,183,223.64 | 44,962,473.71 | 51.64 | 主要系期货子公司预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256,897,495.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系实施新租赁准则影响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295,061.94 | 33,643,343.64 | -30.76 | 主要系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减少所致 |
其他负债 | 268,288,741.80 | 197,439,921.80 | 35.88 | 主要系期货子公司仓单质押业务增加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5,422,263.56 | 53,771,598.33 | -110.08 | 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项目 | 2021年1-3月 | 2020年1-3月 | 增减(%) | 变动原因 |
投资收益 | 53,306,058.21 | 24,924,383.59 | 113.87 | 主要系处置金融资产收益增加所致 |
其他收益 | 3,751,359.60 | 751,977.35 | 398.87 | 主要系收到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902,454.34 | 24,505,052.50 | -107.76 | 主要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汇兑收益 | -3,432,793.53 | 3,260,043.74 | -205.30 | 主要系汇率变动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7,058.74 | 81,381.88 | -91.33 | 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收入 | 732,276.89 | 1,098,207.95 | -33.32 | 主要系非经营性收入减少所致 |
营业外支出 | 9,713.09 | 8,103,736.08 | -99.88 | 主要系捐赠支出减少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36,405,636.41 | 67,700,356.17 | -46.23 | 主要系应税收入减少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5,968,734.03 | -1,582,168.37 | 不适用 | 主要系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42,666,680.96 | 8,086,085,807.35 | 不适用 | 主要系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减少,以及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减少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900,205,278.32 | -3,654,781,410.18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购置或处置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收到的现金净额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965,412,454.61 | -1,721,816,707.92 | 不适用 | 主要系债务融资到期还款所致 |
东兴期货因风险管理子公司上海伴兴与不具备场外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银行开展场外期权交易收到《关于对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东兴期货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2、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公司于2021年2月2日和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多项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议案,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74,484,863股(含474,484,86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人民币70亿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详见《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等披露文件。
3、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分别于2019年2月22日、2020年10月13日披露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2020-058),对本公司及子公司披露当日近12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并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累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截至2021年3月31日,累计诉讼案件进一步的进展情况如下:
(1)东兴证券与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代集合资管计划)((2020)京02民初331号)。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公司融资款本金3.4亿元及相应利息、税金、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且公司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质押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派生权益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目前被告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2)东兴证券与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代集合资管计划)((2020)京02民初332号)。2021年1月6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判决被告偿还公司融资款本金2.3亿元及相应利息、税金、违约金、律师费等相关费用,且公司有权以拍卖、变卖被告质押的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其派生权益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目前被告已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开庭审理。
(3)东兴证券与刘光“东方网力”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纠纷((2021)粤0304执4102号)。2021年1月20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公司申请执行刘光一案,符合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魏庆华 |
日期 | 2021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