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回复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桐昆股份”或“公司”) 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4月13日出具的《关于请做好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工作函”)。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工作函》中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现根据要求将《工作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函的回复报告》。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