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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庞大: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5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20年5月1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2、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

3、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2020 年5月 15 日-2021 年 5 月 14日)

4、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8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股东借款、处置资产回笼资金

二、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具体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119,992股,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266,516.86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回购股份所支付资金未达

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继续实施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变更为自2020年5月15日至2021年11月14日。除延长回购实施期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三、审议流程

1、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情形的,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并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中关于办理本次股份回购事宜的相关授权:

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办理回购各种事项,授权内容包括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者终止实施本回购方案。

因此,本项议案为公司董事会审议范围,仅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1年5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股份回购实施进度情况,经董事会审慎决定对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进行延期,本次延长回购期限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股份回购期限的事项。

四、回购方案风险提示

1、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本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完成的风险。

2、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宏观经济调控、信贷政策收紧、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3、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

根据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 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存在已回购股份无法售出的风险。如出现上述无法售出的情形,存在启动未售出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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