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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保:中国人保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2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暨“2020年度独立董事尽职报告”)

2020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公司法》、《保险法》、《证券法》、中国银保监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上交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务指南》等境内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有关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各专业委员会会议,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2020年度独立董事有关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共有董事14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分别是邵善波先生、高永文先生、陆健瑜先生、林义相先生、陈武朝先生。独立董事人数及占比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均具备独立董事任职条件,均不存在影响独立性之因素。

独立董事简历请参见公司2020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及相关表决情况

2020年,公司组织召开3次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议案22项;组织召开7次董事会,过会议案80项;组织召开董事会专业委员会24次,研究讨论议案90项。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均出席了各次董事会及所任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会议,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并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各位独立董事均详细阅读董事会议案,主动向公司了解相关情况,充分参与研究决策,积极参与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均及时、有效地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未出现独立董事缺席的情况。在审慎考虑后,全体独立董事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投弃权或者反对票情形。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2020年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单位:次数(亲自出席/应出席)

姓名

姓名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专业委员会情况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邵善波2/36/76/6————1/14/4
高永文2/37/7——7/7————4/4
陆健瑜0/35/73/67/7——————
林义相3/37/7——7/76/61/1——
陈武朝3/37/76/67/7——1/1——

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的人员构成均符合有关规定,其中,陈武朝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林义相任提名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邵善波任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因公务原因,陆健瑜董事委托陈武朝董事出席三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邵善波董事、陆健瑜董事委托陈武朝董事出席三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并代为表决。

(二)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2020年,各位独立董事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信息,为其科学、审慎决策提供依据。各位独立董事分别任职于五个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其中三位还分别担任三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就专业委员会职责内有关经营管理工作事项的专题汇报,并积极研究讨论,主动获取决策所需信息。独立董事与外部审计师、公司法律顾问保持有效沟通,从第三方获得独立客观信息。此外,独立董事还积极关注手机报每日报送的公司及主要同业股价有关信息,每月报送的公司股价简析,定期

报送的公司保费情况,以及不定期报送的公司重大事项等。独立董事以阅读公司发送的财务报告、内控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等资料的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运作情况。除参加各项会议取得相关资料以外,独立董事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与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独立董事关心的问题或提出的要求及时进行反馈。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可以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经营状况,沟通顺畅、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0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尤其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业绩预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相关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听取了《2019年度公司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以及《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等相关报告。此外,相关独立董事还听取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关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司关联交易制度规定等有关情况。

(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总裁、

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以及集团公司负责人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和监事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业绩预告情况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关注公司业绩发展,对公司先后发布的相关业绩预增公告及时予以关注,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年报工作的相关要求,与公司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切实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所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聘请审计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聘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作为集团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同意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集团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师。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2019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根据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等因素拟定,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中小股东可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其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就招股说明书所做的承诺均得到履行。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履行年报、半年报、季报等编制和披露方面的职责,并高度关注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2020年,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高度重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本公司持续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和实施,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五个专业委员会。

2020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集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年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80项议案。公司共召开24次专业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90项议案。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研究审议了2019年度A股和H股定期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师等议案;提名薪酬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研究审

议了2019年度董事尽职报告、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及履职评价结果、选举董事长、聘任总裁等议案;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研究审议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2019年度利润分配、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集团2019年度发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报告等议案;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研究审议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和内部交易评估报告、2019年度关联交易专项审计结果的报告等议案。此外,还召开了一次座谈会,听取了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工作机制有关情况汇报;风险管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研究审议了2019年度风险评估报告、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还认真听取了德勤审计师就2020年度审计计划有关情况进行的汇报,并就相关情况与审计师进行了沟通交流。

2020年,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出席董事会及有关专业委员会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对独立董事就相关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管理层均能够及时回复和采纳,全体独立董事均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独立董事提出的专业意见,为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促进了集团改革发展事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全体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忠实履职,充分发挥

专业特长,均能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所任职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并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董监高学习新<证券法>应知应记十四条》相关规定与要求,《董事会及董事指南:在ESG方面的领导角色和问责性》、《环境、社会及管治汇报指南:如何编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相关新规定,以及《证券法》主要修订情况等相关内容,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在决策过程中,全体独立董事均能够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对相关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其独立客观的立场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通过参加董事会、与职能部门座谈、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对公司运营情况进行深入了解,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0年,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策精神和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高效、规范运作,在公司治理和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管理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圆满完成年度目标计划,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取得良好成效。

2021年,公司独立董事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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