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12号新华保险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现场出席董事12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李全董事主持本次会议。部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保险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发展规划全面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合规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精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10、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非保险子公司报告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2、审议通过《关于新华资产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李全回避表决。
13、审议通过《关于新华资产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4、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工资总额清算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将另行发布。表决情况: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年4月29日